事实上,自宗周崩溃,礼乐崩坏后,这个天下就是兵强马壮者为王。
特别是局势混乱的时候或者乱世之时,枪杆子的声音,比谁都大。
所以,刘彻必须学习宗周,制定一个天下人都认可的价值观。
类似于后世米帝的民主,图朝的经济至上体系。
而这样的尝试,在数年前,当刘彻在宣室殿的殿中,挂上那块“四海穷困,天禄永终”的牌匾时,就已经开始了。
而这个使命,在刘彻决定要殖民印度次大陆时,就已经决定了必须由他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然,无论是安史之乱还是类似于米帝独立战争那样的灾难,都可能在未来给汉室和诸夏民族造成灾难。
大英帝国可以丢了北美,因为北美距离其本土太远。
但汉室决不能丢了未来的次大陆殖民地。
因为次大陆与中国本土的距离,说穿了,就隔着一个喜马拉雅山。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三哥人民,刘彻必须确保,永远沉湎于他们的宗教和欢乐之中,永远幸福,永远懵懂,永远善良。
第1153章 汉·归义单于!
在回长安的路上,刘彻接到了来自长城的急报:匈奴使者持国书入觐!
而这一次的匈奴使者,也换了一个人。
不再是刘彻和汉室的老朋友且渠且雕难。
而是一个陌生的人。
“呼衍哲哥?”刘彻笑了一声:“呼衍氏的某位贵族吗?”
“传诏给雁门,准许匈奴使者入境!”刘彻将这个奏报放下来,吩咐道。
对于汉匈两国而言,漫长的数十年战争,早已经形成了,即使前方打的热火朝天,但使者往来,从不间断的传统。
这也是汉匈这样的势均力敌的对手,自然而然,一定会形成的默契。
没有这个默契,战争规模就很容易扩大化。
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但,当历史走到今天,其实,刘彻完全可以打破这个传统,理都不理匈奴人,甚至都不需要去听匈奴人到底想要跟他说什么。
反正,汉匈现在已经撕破脸了。
和平,根本是不可能降临。
因为,刘彻要灭亡匈奴,或者使之臣服,从而让汉军可以长驱直入,入主中亚和西亚。
而匈奴则要维持它的霸主地位和生存,必定不可能在被汉室这样反复打脸后,就跪下来认输。
对匈奴来说,即使经历了马邑和高阙之败,它的尊严和骄傲,被汉军彻底践踏到泥浆里。
但,在实际上来说,匈奴损失的也只是幕南的一部分力量。
对于这个庞大帝国而言,远未到重创的地步,更谈不上灭亡。
汉军所夺取的高阙之地,相较于匈奴帝国的庞大身躯和肢体来说,仅仅只是皮毛而已。
最多最多,算是一拳把匈奴人的鼻子打塌,眼睛打肿,让它没脸见人而已。
所以,高阙之战,其实只是汉匈的第一个回合对攻的末节。
对汉室而言,更残酷更漫长和更艰苦的征途,还在未来等候着。
无论是从阴山向西,夺取河西走廊,占据西域,断匈奴右臂,还是撅师万里,将匈奴赶到幕北的寒苦之地,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所以,听听匈奴人怎么说,维持表面上的面子,也不算错。
所以,在第二天,在匈奴使者还在长城外徘徊的时候,刘彻特意在未央宫的宣室殿前殿,摆下筵席,招待投诚的匈奴右贤王且之。
这也是刘彻第一次见到这位匈奴的右贤王。
在刘彻眼中,且之是一个大约三十七八岁的白人男子,他生着一头蓬松的头发,看上去有些类似塞种,但,他的宽大鼻翼和深深的眼窝,却证明了他在血缘上其实更接近匈奴。
而在其脑后的辫子上,系着的一些金色或者黄色的头发,则说明他可能曾经接触过希腊人或者希腊文化,并且受到了类似影响。
因为只有希腊人和罗马人,才会因为幻想,而戴金色或者黄色的假发。
另外,他的毛孔比较大,毛发很浓密,这又有一点斯拉夫人种的特征。
“外臣拜见伟大的汉朝皇帝,至高无上的天单于!”且之一看到刘彻,立刻就在旁边的一个大鸿胪官员的暗示下,朝着刘彻大礼参拜,同时用着生硬到几乎听不懂的汉语,对着刘彻说道。
刘彻也是通过翻译和嘴型,才勉强听懂了他的话。
不过,这无关紧要了。
刘彻笑着站起身来,道:“爱卿平身!”
然后,他毫不客气的接受对方奉上的天单于称号,正式的成为了已知世界的共主,同时统治长城之内和长城之外的帝王。
特别是局势混乱的时候或者乱世之时,枪杆子的声音,比谁都大。
所以,刘彻必须学习宗周,制定一个天下人都认可的价值观。
类似于后世米帝的民主,图朝的经济至上体系。
而这样的尝试,在数年前,当刘彻在宣室殿的殿中,挂上那块“四海穷困,天禄永终”的牌匾时,就已经开始了。
而这个使命,在刘彻决定要殖民印度次大陆时,就已经决定了必须由他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然,无论是安史之乱还是类似于米帝独立战争那样的灾难,都可能在未来给汉室和诸夏民族造成灾难。
大英帝国可以丢了北美,因为北美距离其本土太远。
但汉室决不能丢了未来的次大陆殖民地。
因为次大陆与中国本土的距离,说穿了,就隔着一个喜马拉雅山。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三哥人民,刘彻必须确保,永远沉湎于他们的宗教和欢乐之中,永远幸福,永远懵懂,永远善良。
第1153章 汉·归义单于!
在回长安的路上,刘彻接到了来自长城的急报:匈奴使者持国书入觐!
而这一次的匈奴使者,也换了一个人。
不再是刘彻和汉室的老朋友且渠且雕难。
而是一个陌生的人。
“呼衍哲哥?”刘彻笑了一声:“呼衍氏的某位贵族吗?”
“传诏给雁门,准许匈奴使者入境!”刘彻将这个奏报放下来,吩咐道。
对于汉匈两国而言,漫长的数十年战争,早已经形成了,即使前方打的热火朝天,但使者往来,从不间断的传统。
这也是汉匈这样的势均力敌的对手,自然而然,一定会形成的默契。
没有这个默契,战争规模就很容易扩大化。
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但,当历史走到今天,其实,刘彻完全可以打破这个传统,理都不理匈奴人,甚至都不需要去听匈奴人到底想要跟他说什么。
反正,汉匈现在已经撕破脸了。
和平,根本是不可能降临。
因为,刘彻要灭亡匈奴,或者使之臣服,从而让汉军可以长驱直入,入主中亚和西亚。
而匈奴则要维持它的霸主地位和生存,必定不可能在被汉室这样反复打脸后,就跪下来认输。
对匈奴来说,即使经历了马邑和高阙之败,它的尊严和骄傲,被汉军彻底践踏到泥浆里。
但,在实际上来说,匈奴损失的也只是幕南的一部分力量。
对于这个庞大帝国而言,远未到重创的地步,更谈不上灭亡。
汉军所夺取的高阙之地,相较于匈奴帝国的庞大身躯和肢体来说,仅仅只是皮毛而已。
最多最多,算是一拳把匈奴人的鼻子打塌,眼睛打肿,让它没脸见人而已。
所以,高阙之战,其实只是汉匈的第一个回合对攻的末节。
对汉室而言,更残酷更漫长和更艰苦的征途,还在未来等候着。
无论是从阴山向西,夺取河西走廊,占据西域,断匈奴右臂,还是撅师万里,将匈奴赶到幕北的寒苦之地,都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所以,听听匈奴人怎么说,维持表面上的面子,也不算错。
所以,在第二天,在匈奴使者还在长城外徘徊的时候,刘彻特意在未央宫的宣室殿前殿,摆下筵席,招待投诚的匈奴右贤王且之。
这也是刘彻第一次见到这位匈奴的右贤王。
在刘彻眼中,且之是一个大约三十七八岁的白人男子,他生着一头蓬松的头发,看上去有些类似塞种,但,他的宽大鼻翼和深深的眼窝,却证明了他在血缘上其实更接近匈奴。
而在其脑后的辫子上,系着的一些金色或者黄色的头发,则说明他可能曾经接触过希腊人或者希腊文化,并且受到了类似影响。
因为只有希腊人和罗马人,才会因为幻想,而戴金色或者黄色的假发。
另外,他的毛孔比较大,毛发很浓密,这又有一点斯拉夫人种的特征。
“外臣拜见伟大的汉朝皇帝,至高无上的天单于!”且之一看到刘彻,立刻就在旁边的一个大鸿胪官员的暗示下,朝着刘彻大礼参拜,同时用着生硬到几乎听不懂的汉语,对着刘彻说道。
刘彻也是通过翻译和嘴型,才勉强听懂了他的话。
不过,这无关紧要了。
刘彻笑着站起身来,道:“爱卿平身!”
然后,他毫不客气的接受对方奉上的天单于称号,正式的成为了已知世界的共主,同时统治长城之内和长城之外的帝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