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眼前此人,刘彻也有所耳闻。

    据说,他还是太学的讲师,在太学的学子里也算颇有微名——至少,他是少数几个可以跟胡毋生、董仲舒坐而论道,而不会怯场的年轻人。

    殿中,王曼却是已经拿起了一张竹简开始了讲解。

    在汉室已经全力开始推广白纸应用的今天,能出现在此的竹简,自然都是古董,都是历史的见证,甚至,某些竹简还是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亲笔所书的珍贵资料。

    譬如,萧何所作之九章律,叔孙通所献的《傍章》,刘邦、吕后亲笔批示的奏疏、律法。

    此刻,王曼手里拿的,就是这样的竹简。

    他一一打开,然后念道:“初,萧相国定九章律,其《告律》曰:贼杀伤及盗它人,公室告。”

    “子盗父母,父母擅杀、伤、髡子女奴婢,不为公室告!”

    “……”

    王曼一连念了十几条律法,这些都是汉初的法律,刘邦和萧何抄袭的秦法,基本上,那个时期,汉法与秦法可能有差别,但最多也就是个中译中。

    就好比后世的复制粘贴党,最多改个主角配角名字而已。

    本质上,汉法的根本还是秦法,是以李悝的法经作为基础,衍生而来。

    那个时候的法律,真正是简单粗暴。

    法家编出来的大网,几乎无所不包。

    刘氏真正搞原创,那还要等到惠帝时期,叔孙通献的《傍章》十八篇。

    但这《傍章》却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只是一部礼仪规范。

    而且,因为当世儒家的尴尬地位,叔孙通不敢对皇室和诸侯王有什么要求和规范。

    所以这《傍章》只是规定了士大夫、贵族之间的礼仪和这些人朝拜天子的礼仪。

    再多就没了。

    不然,后世的司马光也不会捶胸顿足,满地打滚的哀叹:惜夫,叔孙生之为器小也!徒窃礼之糠枇,以依世、谐俗、取宠而已,遂使先王之礼沦没而不振,以迄于今,岂不痛甚矣哉!

    是以,王曼也就直接跳过了《傍章》,道:“吕后则不然,其法以严,故其公室告日增,家罪渐为公罪……”

    “如吕后所令:妻悍而夫殴之,非兵刃,勿罪!”

    “其又令曰:妻殴夫,耐为隶妾!”

    “……”

    刘彻听着却是在心里微微一笑,人皆说,世皆以弱亡,而汉独亡于强。

    那大汉帝国是怎么做到,哪怕是天下分崩离析,一镇诸侯也可以追亡逐北,吊打世界?

    答案就在法律里。

    就隐藏在汉法的条条框框里。

    汉律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既申明了封建君主制下,作为家庭主人的男性的权威。

    譬如这些律法之中,每一条,都是为了维护男性主人的威权。

    丈夫打老婆,只要不用兵器,打了也白打,但凡老婆敢反抗,对不起,耐为隶妾。

    耐,是一种刑罚,羞辱性质的,意思是要剃掉头发,隶妾是什么东西?家庭里的隶妾跟奴婢无二。

    这法律的意思就是河东狮要是敢殴打丈夫,那就要废隶妾,也就是说,对不起,你不是正宫了。

    但问题是——既然汉律之中开始规定夫妻的地位和义务,那么就肯定会保护女性主人的地位和权力。

    所以,汉律的《户律》中允许女性作为户主,更允许女性享有财产继承权以及当丈夫犯法、有过错时和离的权力,并且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财产、嫁妆甚至子女奴婢。

    这在封建时代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而之所以有这些法律,是因为汉初时,天下人口凋零,户口十不存一。

    为了鼓励生产生活,也为了恢复社会经济,统治者不得不做出的妥协。

    允许女性作为一家之主来挑起家庭的重担。

    而发展到今天,妇女虽然不能顶起半边天,到在社会上,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劳动力。

    在男性主人在的时候,男耕女织,夫唱妇随,一旦男主人不幸,女性也可以挑起全家,支撑起全家。

    就像去年的高阙之战和今年的燕蓟战事,北方的青壮基本都投入了战争。

    而家里的农活和家事,基本都是妇女在操持。

    女性,虽然体力和耐力不如男性。

    但,汉家的妇女,除草、施肥,整理家务,照顾老人,却都是一把好手。

    某些勤劳的女性,甚至不比男性差。

    在整个汉室,女性可以贡献的劳动力,几乎占了家庭三分之一。

    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在同等人口和国力上,汉代的人口所能爆发的力量,超过其他王朝三分之一。

    若是与宋明相比,汉家现在的这六千多万人口,恐怕已经是一亿人口才能爆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