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心里暗自惊骇,这人好高的修为啊,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自己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不过他看这人似乎没有敌意,于是笑道:“相见就是有缘,一点烤肉而已,这位大哥想吃的话,兄弟我自然不能吝啬。”说完拿出了一些新鲜的肉食烤了起来。

    边烤他边推测着对方的身份,可是他对魔界一点头绪都没有,根本无从推测。很快,肉食烤好,那人结果烤肉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边吃边对林晓挑大拇指道:“真是太好吃了,兄弟,你做得烤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

    这个大汉比薛青衫还要能吃,林晓又烤了两次后才让对方吃的满意。忽然皱眉思考的薛青衫仿佛被电击了一般跳起来叫道:“你……你是破天魔君秦斯阳!”

    大汉颇为惊讶地笑道:“小家伙,你竟然认得出本魔君来?”

    薛青衫有点哆嗦的道:“魔君大人手里的皇级魔器破天魔枪威震魔界,不认识魔君的人或许有,可是不认识这把枪的人很少。只要看到这把枪,自然就知道您是魔君大人。”

    林晓惊讶的道:“破天魔君,很厉害吗?”

    薛青衫顿时面色惨白的传音道:“林晓,你要是不想死就不要乱说话!”口中却解释道:“我们魔界传说中有两大魔帝,不过每人见过。除此之外就是落日魔皇、葬月魔皇和沉星魔皇。三位魔皇掌管着魔界的三块大陆。”

    “三位魔皇之下又有九大魔君,破天魔君就是九大魔君之首,一杆破天魔枪挑遍魔界无敌手,是所有魔界人都崇拜和敬仰的顶尖强者。”说着看向破天魔君的眼光中爆发出了大量的小星星。

    林晓顿时暴汗,薛青衫竟然还是一个追星族!不过同时他也为破天魔君的名号所震惊,魔皇之下的第一强者,怪不得他来到这里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破天魔君秦斯阳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家伙知道的不少嘛,不过可千万不要说什么九大魔君之首,也不要说挑遍魔界无敌手这类的话。我们九个的实力其实差不多,没有高低之分的。你这话要是让他们八个知道了,其中几个小心眼的肯定会找你算账的。”

    薛青衫连忙点头道:“晚辈多谢魔君大人告诫指点。”那态度,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让林晓在旁边看的直摇头。

    秦斯阳摇头笑道:“你这个小家伙太死板,我有那么可怕吗?不知道这位小兄弟大名?”薛青衫心里腹诽,你不可怕的话魔界就没有可怕的人了。

    林晓和厉害人物呆的久了,对这些强者的敬畏态度也就不如薛青衫强烈,闻听秦斯阳的问话,就嘻嘻笑道:“小弟林晓,以后还请秦大哥多多关照啊。”

    薛青衫见他和秦斯阳嬉皮笑脸,称兄道弟,吓的腿直哆嗦。秦斯阳鼓掌一声笑道:“还是林晓兄弟你痛快,来,陪哥哥我喝几杯!”

    林晓摇头道:“男人喝酒哪有用杯的,都是抱着坛子喝,来,秦大哥,尝尝兄弟我的酒!”这酒是洪荒森林的猴子酿造的猴儿酒,被他偷来的。想起山腹内那个巨大的酒池,林晓就偷笑,他当初可是将里面的酒偷了个干净。不知道那些猴子又酿出来没有。

    三坛猴儿酒被他拿了出来,泥封拍开,浓郁的酒香伴随着果香飘了出来。秦斯阳闻到酒香顿时双眼放光的喝彩道:“好酒!”说罢抓起一坛就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见林晓他们喝的痛快,薛青衫也忍不住喝了起来,果然好喝的紧。

    秦斯阳问道:“林晓兄弟,这是什么酒,怎么如此特别?”

    林晓嘿嘿笑道:“这乃是野外的猴群采集百种野果酿造而成,名为猴儿酒,乃是酒中的极品。这东西可不多见,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发现了一群猴子能酿酒,从它们哪里偷来的。”

    “猴儿酒?猴子竟然还会酿酒?”秦斯阳和薛青衫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晓笑道:“不仅仅猴子可以,有些虫子也可以。有一种名叫酒虫的飞虫,极其的嗜酒。每到夏秋之季,它们便采集百种野果和百种花蜜,酿造美酒。酒便名为酒虫酒,只是喝一次就会上瘾,每每想起腹中便如有虫在爬一般,端得美味又奇妙。”

    秦斯阳和薛青衫听得口水直流,连忙问道:“那林晓兄弟你可有酒虫酒吗?快些拿出来共饮。”

    林晓不好意思的道:“我也没喝过,只是听说过而已。”

    “切!”秦斯阳和薛青衫给了他一个放之所有地方都通用的手势,让林晓暴汗。

    “有猴儿酒喝你们就知足吧,要知道这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好酒。”林晓非常不忿地叫道。

    “那倒是,是我们贪心了,来,兄弟,哥哥敬你当作赔罪了!”秦斯阳抓着酒坛子对林晓笑道。薛青衫也凑了上来嬉皮笑脸的说了道歉的话。其实林晓本来也没生气,只是在开玩笑罢了。

    三人一顿吃喝,三坛美酒就喝了个精光。第二天魔界特有的太阳再次升起,三人也从酒醉中醒来,相视一眼顿时哈哈大笑起来。林晓熬了一锅小米粥,拿出了当初制作的小菜,三人吃的津津有味。

    秦斯阳感叹道:“林晓兄弟,你真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哥哥我真是羡慕你啊。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几乎都快忘记吃是什么了。”

    林晓笑道:“其实小弟觉得,人活世间,最重要的就是让自己和亲人朋友生活的开心。即使没有亲人朋友,也要让自己活的开心,不然这一辈子就算是白活了一场。”

    “好!兄弟这话说的真是太对了!”林晓的话很明显引起了秦斯阳和薛青衫的共鸣,两人同时大声叫好。

    三人聊的格外的投机,这个时候薛青衫终于感受到了林晓的人格魅力,就是破天魔君这样的厉害人物也被他折服,以兄弟相称。

    因为薛青衫的老婆还等着青芽魔灵草治疗伤势,所以呆了一天后两人就向秦斯阳告辞。秦斯阳明显的很不舍,他感觉这一天是自己最放松,最开心的一天了。不过不舍也不行,总不能为了陪他而让薛青衫的老婆等死吧。

    在两人临走前,他拿出了两块黑色的枪形令牌递给他们道:“两位兄弟,这是哥哥我的信物。以后有什么过不去的危险,就拿出来,没准就能混过去。”他说的轻松,林晓很不客气的就接过去。

    薛青衫却有点惊喜过度,这是破天令啊,乃是破天魔君的独家信物。只要亮出这个,谁不得给破天魔君面子,只要自己不主动惹事,惹那些大人物,有这东西的保驾护航,绝对可以过的很滋润。

    “多谢秦大哥给小弟这保命符,小弟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这两坛猴儿酒就送给你,秦大哥你留着慢慢喝。小弟以后一定留意找到酒虫酒,让大哥你喝个过瘾。”林晓拿出了两坛猴儿酒给了秦斯阳。

    秦斯阳接过去收好笑道:“好,那哥哥我就听你的好消息了!两位兄弟保重!后会有期!”

    “大哥保重!”两人眼看着秦斯阳飞走,心里泛起了淡淡的感伤。这就是一见如故吧。

    第217章 打家劫舍,药店冲突,暧昧的小姨子和姐夫

    秦斯阳离开之后,林晓和薛青衫也启程向黑山城出发。青山城,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城池东方紧紧依靠着的巨大青石山峰。在魔界这个以黑色和灰色居多的世界,绿色实在是一个稀罕又漂亮的颜色。

    也因此,青山城成为一座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城里,人族修士和魔界的原住民恶魔的比例是一比七,也就是说八个人里就有七个是恶魔,只有一个是人类。

    “所以,在青山城人族修士过的很尴尬。那些恶魔认为这里是他们的世界,我们人类都是外来者,所以对我们极其的排斥,经常的欺负人族。要不是有两位魔君都是人族修士,估计人类早就遭到大屠杀了。”薛青衫叹道。

    林晓没有想到魔界的人类修士竟然这么惨,心里有种怒火升腾起来。他就想起了地球上那些出国的国人,在国外被人家看不起。

    三个月后,两人终于接近了青山城。林晓果然看到了那座极其高大的青色山峰,看上去巍峨险峻,峥嵘挺拔。那深绿的颜色在这个黑色和灰色的世界很显眼。而山峰的脚下,就坐落着一座巨大的城池,城墙高大,特别的壮观。

    两人在青山城的西门外飞落,交纳了入城费后随着人流进入了城市。林晓好奇地问道:“薛兄,你刚才交上去的那东西是什么玩意啊?”

    薛青衫笑道:“那是魔界通用的货币,就像我们人类世界的金银一般,可以用来买卖交易。当然,也可以以物易物,只要双方同意就没有任何的问题。”

    薛青衫的家在西城,因为整理不让飞行,所以他们只好施展身法。林晓光电步的速度比薛青衫的快多了,薛青衫看到林晓在前方对他挥手的时候,却发现旁边还有一个林晓,不过正在慢慢的消散,竟然是残影。

    林晓一路上颇是感兴趣的看着四周来往的人群,遇到不认识的种族就问薛青衫。要说魔界还真有不少的种族,银狼恶魔、吸血恶魔、亡灵恶魔等等。他就看到一个个身材巨大的狼头人、长着一对红色蝠翼的俊男靓女和一具具白生生的骨头架子。

    西城其实是平民区,进入这里后人流明显就减少了,而且多以人类修士居多。转过一条街后,林晓就看到前方有很多人聚集,还有十几个恶魔飞在空中。然后身边就爆发出了强烈的杀气,身影一闪,那些恶魔就被击飞了出去。

    林晓心里一惊,难道出事的竟然是薛青衫的家吗?那些恶魔最高的不过是六级,和薛青衫这个实力相当于七级恶魔的人没法比,所以全部被砸飞出去。这个突然的变故顿时惊呆了所有围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