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初不禁愕然,缳首道:“争口气,为什么为我争口气?”

    叶春秋正色道:“师姐鼓励了我这么久,若是都能名落孙山,岂不是说这一届的师姐不行?呃,我胡说的……”

    王静初却又笑,她平时在外端庄,当着叶春秋的面,却总能被叶春秋的胡话使她笑的露出贝齿。

    胡说了几句,叶春秋继续读书,却不妨这时候有门子来通报:“魏国公长孙徐鹏举来拜见,带了许多礼物来。”

    “呀。”王静初柳眉微沉,道:“他不是去了京师,怎么回来了?”

    “这却不知了。”门子道:“反正今儿来,穿着钦赐的斗牛服,精神奕奕。”

    叶春秋想了想,现在家里只有女眷,王华又在部堂里办公,似乎只好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去出面了,他大致猜出了什么,那魏国公吃饱了撑着跑来拜谒王华,虽然都是朝中的两条大鳄,可是一文一武,一个是状元出身,一个却是勋贵,大家路子不同,如此殷勤的跑来,叶春秋有些警惕,看了王静初俏脸上的不自然,便笑道:“恩师不在,我去会客,噢,魏国公的长孙,叫徐鹏举是不是?”

    王静初便道:“春秋为何要将他的名字记的这样牢,那个人……”接下来的话,欲言又止,美眸却是看着叶春秋,显出无奈。

    叶春秋却是正儿八经的道:“当然要记牢了,否则待会儿说久仰或者是大名如雷贯耳的时候,也免得露了马脚。”

    呃……

    王静初竟是无言以对,终是忍不住却又笑起来。

    叶春秋整了整衣冠,对门子安排道:“让他去草堂里等,我立即就来。”

    说罢举步,王静初叫住他:“春秋,你披件袄子去,莫要冻了。”

    叶春秋身子好,常年的锻炼,使他冷热不侵,便很豪气的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热乎。”

    乐谐为了热,王静初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见他走远,在书阁前留下一行雪印,那脚印延伸至远方,王静初不由轻叹,站在檐下,抬眸看着那柳絮飘飞,寒冬凛冽之中,少女的心里又多了几分心事。

    这样的日子,过的真好,待字闺中,偶尔看着春秋读书,有时说话解闷,高堂面前,又可承欢于膝下,不过……

    她摇摇头,身子有些冷,便紧了紧身上的披风,若有所思的又想:“春秋听到他来,面无异色,却不知他是真不懂,还是一点也不在乎……”

    ……

    叶春秋已到了草堂,果然看到一个身穿大红斗牛服的青年在此久侯多时了,他生的倒还不错,肤色有些白皙,背着手,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看着墙上装裱的行书,侧目一看到叶春秋来,眉毛便挑起了,眼中露出警惕:“敢问你是谁?”

    “噢,足下可是徐鹏举世兄,久闻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果然是魏国公府的俊杰,有先祖之风。”

    叶春秋一上来,便是作揖。

    徐鹏举愕然,这尼玛的,你也知道我,我已久不在南京,去了京师两年,还有,你特么的是谁,这府上,没见过你这号人物吧。

    见徐鹏举一脸疑惑,叶春秋便抿嘴道:“小生是叶春秋,乃是王公的关门弟子,恩师不在,所以小生厚颜,才来见一见世兄,世兄好神韵,一见便知是俊杰。青年俊彦,非同凡响。”

    徐鹏举脸色方才好看一些,关门弟子,咦,什么时候那王公还有个关门弟子了?噢,叫叶春秋,有些耳熟,仿佛在京师的时候听说过,却又想不起是谁。

    他终于露出笑脸,然后很不客气的拍拍叶春秋的肩,像足了大兄长关爱小弟弟的表情,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噢,原来是师弟啊……”

    卧槽……又来了个师兄……

    叶春秋目瞪口呆,怎么这师兄比狗还多来着。

    徐鹏举很不客气的道:“你不必误会,我可不是王公地弟子,嗯……”左右看看,见四下无人,才是放心的样子,让叶春秋感觉很形迹可疑!

    第三百三十四章 嫉妒

    徐鹏举低声道:“想必你也是刚刚拜入王公的门下的吧,我实话和你说了吧,我将来可是王家的乘龙快婿,哈哈……这么算起来,你不就是我师弟吗?师弟啊,你莫四处和人说,这等事,若是四处张扬,王小姐的面上很不好看。”

    叶春秋愣了一下,心里不由自主的有些微酸,人家是魏国公的孙子,和这王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不过……特么的学生很嫉妒啊,他脸上干笑:“莫非师姐已和徐兄定亲了?”

    徐鹏举面露一丝尴尬,却是摇头:“问题就出在这里,我前途要紧,去了一趟京师,你也知道,在金吾卫中伴驾,现在才回来,这一次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我啊……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我观两京香闺中的诸女,唯有王小姐与我最是般配,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求,这一次我来拜访王公,为的就是此事。”他似乎觉得这话还不够分量,又加重了语气:“王小姐早就期待我来提亲了,家祖对此事,也是乐于促成,你也晓得,他面皮薄,不好亲自登门,所以先让我来探探风,师弟啊,你看我和你家师姐,一个男才一个女貌,岂不正是天造地设,哈哈……”又很豪气的拍一拍叶春秋的肩:“你说是不是?”

    “我要是说是,那我就是逗比了。”叶春秋心里想,不过……叶春秋小心思起来,好吧,先做逗比那也无妨,他仰脸,露出很清纯的笑容:“是啊。”

    徐鹏举大喜,搓了搓手:“你很识相,不知为何,我很喜欢你了,师弟,来,来坐。”他俨然将自己当成了王家的主人,大喇喇的坐下,翘起二郎腿,背靠着官帽椅上,一脸很轻松自在的样子,然后嚷嚷道:“来人,来人,奉茶,我这师弟一看就是斯文人,给他上好茶。”

    外头的女婢探探头,起初以为是叶春秋叫她,谁晓得是徐鹏举,不禁咋舌,却还是去了。

    上了茶来,徐鹏举轻抿一口,然后晃了晃脚,想起什么,便将茶盏放下,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大红官服:“师弟,你晓得这是什么吗?”

    叶春秋故作不懂:“小生不知。”

    徐鹏举便大笑:“这是斗牛服,钦赐的,我在宫中做侍卫,嗯,金吾卫……晓得吧,这是日常护驾的亲军,因为我勤勤恳恳,自然也是因为我武艺高强,为人机警,陛下钦赐下来的,我才年方十九,就获此殊荣,圣眷可想而知,哎……虽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可是没法子,这珠玉之光华,即便想要蒙尘上去,那也无法掩盖啊。钦赐斗牛服,可不是寻常人都可以穿的,这么说吧,你是读书人?若是有一日我金榜题名,而且还要名列前茅,成为二甲进士,若是运气好,能选进翰林,方才赐穿,师弟,你要好好努力。将来……指不定哪一天,你祖坟冒了青烟,就有机会了。”

    他见叶春秋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晓得自己不太低调,心里想,这人是王家的门生,嗯……看上去傻乎乎的,年纪这样小,呆头呆脑的样子……嗯……且先笼络住他,自己的亲事方能事半功倍:“哎呀,我这人说话比较直,不懂得拐弯抹角,没有伤着师弟吧。师弟,我来问你,近来可有人登门……嗯,向王小姐提亲吗?”

    叶春秋故意想一想:“这我就不知,不过师姐待字闺中,芳名在外,想必还是有的。”

    徐鹏举一下子警惕起来,托着下巴,若有所思:“是吗,是哪个,老子很想打断他的狗腿。”

    叶春秋打了个寒颤,感觉自己的腿脚有些疼,便道:“不过……据说有许多人来提亲,可是王小姐素来都不喜,恩师也都很是不情愿,你也知道,恩师是喜欢读书人的,总喜欢文绉绉的,头戴纶巾和儒衫,有谦谦君子的样子,方才喜欢。”

    徐鹏举眉毛一挑:“是吗?还有呢?”

    叶春秋便有认真道:“噢,还有……我再想想。”

    “快想,快想。”徐鹏举有些急了,他顿感自己马前失蹄啊,好死不死穿着一件斗牛服来装逼,谁晓得犯了忌讳。

    叶春秋苦笑道:“恩师还喜欢来人谦虚来着,尤其是做人要朴素一些方才好,若是鲜衣怒马的,你也晓得,我家恩师……”

    徐鹏举一拍几子:“你这样一说,我竟晓得了,王公是什么人,怎么喜欢那种张扬的人,师弟,你提醒了我,我竟差点自误了,噢,还有什么。”

    叶春秋想了想:“若是能忧国忧民,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