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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芳在一旁,脸色显得有些难看,他很清楚叶春秋玩了一个花招,用一些仪式性的东西打了一个擦边球,只是现在……
天子下旨,刘健拍板,焦芳深知自己已不可能再反对了。
这使焦芳不禁感到有些如鲠在喉,心里很是不悦,却又无计可施。
第七百一十一章 古怪的敕命
二月二十三这一天,朝廷所委派的钦差抵达了镇国新军军营。
所有的镇国新兵都已束手待命,在校场等候多时。
与金帐卫一战,打出了镇国新军的威风,大明对于战功一向不吝啬于赏赐,这次虽只是对阵,可是与血战沙场也并没有什么分别,何况格杀这两百余金帐卫,所获得的战果远远大于边镇上斩首数千的战役,而这一场胜利,也是天下臣民有目共睹的,因而钦差笑意迎人地抵达校场时,不免露出了几分羡慕之色。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拜倒,以叶春秋为首,其后是王守仁,再是诸生。
这些日子,叶春秋多在军中或是国史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朝廷近来的所知不详。
叶春秋也不知这恩旨里的赏赐如何,不过在心底里,却隐隐有着几分期待。
他静静地等候着圣命,心里也有些紧张,因为这份圣旨,必定是宫中和内阁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至于小皇帝讨价还价能力嘛,肯定是值得商榷的。
“镇国公府设立不过三月,镇国新军亦不过操练半年,解骁骑营于危难之中,挺身而出,以寡击众,以弱而对强,侥幸三军戮力,此诚可嘉也。翰林修撰叶春秋,登科不过岁余,允文允武,不可多得,所行之事,甚慰朕心,此番大功于朝,岂有不赐之理,国朝历来褒忠而贬奸,今敕翰林修撰叶春秋为破虏侯;其次王守仁,忠良之后,虽有旧过,却立新功,乃封新建伯以示恩荣,再有庶民孙琦,筹措钱粮有功,亦要嘉许,敕其世袭千户……许杰者……敕其为生员……”
一个个恩赏出来,除了对死者的抚恤,叶春秋被封为破虏侯,而王守仁则封为了新建伯,便连孙琦,竟也鸡犬升天,敕为了世袭千户,其余诸生尽为生员。
对于这份恩旨,叶春秋显得有些出乎意料,他本来以为内阁还会从中使一下绊子,可是万万料不到,小皇帝今次竟是这样的给力。
以翰林修撰之身,而加封的侯爵,其实也是有过的,只是大明历史上却是不多,历史中的王守仁就曾封过侯,那是因为他平定了宁王之乱,可是现在……
叶春秋心里已是大喜过望,他更多的是为镇国新军诸生而高兴,这些人拜自己为师,可毕竟是读书人,自己既然成了他们的恩师,就有义务给他们铺垫一个锦绣前途,而现在……
一切都变得美妙起来,整个镇国新军,足足九十七个秀才,这是何等的豪华阵容。
假若这是游戏的话,那么现在的镇国新军对于诸卫来说,就相当于金钻人民币超级玩家了。
成为生员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其中的特权着实不小,若是一个秀才倒也罢了,可是九十多个,而且还是抱起团的,再加上一个状元和进士加持,单凭这个,这镇国新军在京师之中,就已算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了。
叶春秋是待诏翰林,对于这敕书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很多诏书、敕书都是经了叶春秋的手的,这种行文格式,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原以为这个时候理当是敕告天下、咸使闻之,孰料这时候,那钦差继续道:“又及,镇国府新设不过三月,镇国公朱寿立志练兵,不废朝廷一厘公帑而有今日,此诚圣明者也,乃敕镇国公银一两,布帛一匹,宝剑一柄,良驹一匹,以示厚恩,特命摘抄邸报,昭告其功绩;镇国府开府建牙,却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也,特赏皇庄百顷……敕告天下、咸使闻之……”
叶春秋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一下子懵逼了。
怎么突然跳出来了一个朱寿,这是什么鬼?
这应该是朱厚照偷偷加的吧,问题在于,通政司那一关,你过得了吗?不管怎么说,叶春秋真是有点郁闷了,这朱寿显然是个马甲,而这个马甲的主人就是朱厚照。
也就是说,朱厚照在圣旨之中,狠狠地赞扬了镇国公朱寿(也就是自己)一番,将他夸成了世间少有的奇男子,而且居然还自己拿出钱来赏赐给了自己的马甲。
就这,他还嫌不够,竟还要将朱寿(还是他自己)的事迹让人摘抄进邸报里,然后向天下人报喜。
这……
大哥……
你这是破坏了美感啊。
本来一个好端端嘉许的圣旨,带着那么几分神圣性,叶春秋自己也从中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升华,诸生也倍感到了荣耀,可是你特么的你确定不是逗我吗?你玩这一出……
叶春秋有点无可奈何。
那钦差显然也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一脸便秘的样子。
他盯着叶春秋,叶春秋也盯着他,好在其他人不太知情,叶春秋对这钦差是认得的,是通政司里的官员,所以忙是接了旨意,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道:“王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敕命不是理应在待诏房拟的吗?何以出这样的乱子?”
这位王大人也是郁闷:“我也不知道啊,陛下只是吩咐,说是拟定之后送去暖阁给他过目一下,陛下过目之后就扎了起来,打了火漆,等我送来,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叶春秋目瞪口呆,他几乎已经可以想象接下来会怎么热闹了,摊上这么个主子,刘公和谢公他们这是造的什么孽啊,见了鬼啊这是。
叶春秋甚至可以说,自这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历朝历代,无论你特么的是天子是王还是国主也好,也没见过这样玩的,自己也算是大开眼界了。
他脑子里立即浮出谢迁气得要以头抢地的样子,嗯……虽然心里有那么一丁点的不忍心,老人家年纪大了嘛,还这样被折腾,叶春秋觉得挺可怜的,可是……
怎么居然还有一丁点幸在乐祸的心思……
当今天子,真乃奇葩是也。
不过……好像自己并不觉得头痛,因为在那之后的恩赏却很有意思。
第七百一十二章 重赏
在这敕命的最后,却是关乎于镇国府的恩赐。
按理来说,镇国府既然已经开府,赐予土地是应当的,其实连侯爵都有食户多少的固定,不过这种食户都是虚的,本质上你也别想去征税,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没有这样的定例,不过镇国府不同,这是镇国公朱寿的公府,也即是说,这是皇帝老子自己的东西,他说要开府建牙,关你屁事?
所以天子赐予了镇国府百顷的土地,百顷绝对不是小数目,在大明,一顷地等同于五十市亩,而一市亩为六十平方丈,大致上,一百顷就相当于是五千亩地。
五千亩可能在有些地方,其实也不算多,可是上头却说了,是皇庒。
赏赐的既是皇庒的土地,意义就全然不同了,皇帝自己也有自己的庄子,而这些庄子无一例外都在京郊,这就如同同样一百亩地,若是在某个山疙瘩里,那就一钱不值,可若是你有一百亩北京四环的地,这意味着什么?
天子下旨,刘健拍板,焦芳深知自己已不可能再反对了。
这使焦芳不禁感到有些如鲠在喉,心里很是不悦,却又无计可施。
第七百一十一章 古怪的敕命
二月二十三这一天,朝廷所委派的钦差抵达了镇国新军军营。
所有的镇国新兵都已束手待命,在校场等候多时。
与金帐卫一战,打出了镇国新军的威风,大明对于战功一向不吝啬于赏赐,这次虽只是对阵,可是与血战沙场也并没有什么分别,何况格杀这两百余金帐卫,所获得的战果远远大于边镇上斩首数千的战役,而这一场胜利,也是天下臣民有目共睹的,因而钦差笑意迎人地抵达校场时,不免露出了几分羡慕之色。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拜倒,以叶春秋为首,其后是王守仁,再是诸生。
这些日子,叶春秋多在军中或是国史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朝廷近来的所知不详。
叶春秋也不知这恩旨里的赏赐如何,不过在心底里,却隐隐有着几分期待。
他静静地等候着圣命,心里也有些紧张,因为这份圣旨,必定是宫中和内阁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至于小皇帝讨价还价能力嘛,肯定是值得商榷的。
“镇国公府设立不过三月,镇国新军亦不过操练半年,解骁骑营于危难之中,挺身而出,以寡击众,以弱而对强,侥幸三军戮力,此诚可嘉也。翰林修撰叶春秋,登科不过岁余,允文允武,不可多得,所行之事,甚慰朕心,此番大功于朝,岂有不赐之理,国朝历来褒忠而贬奸,今敕翰林修撰叶春秋为破虏侯;其次王守仁,忠良之后,虽有旧过,却立新功,乃封新建伯以示恩荣,再有庶民孙琦,筹措钱粮有功,亦要嘉许,敕其世袭千户……许杰者……敕其为生员……”
一个个恩赏出来,除了对死者的抚恤,叶春秋被封为破虏侯,而王守仁则封为了新建伯,便连孙琦,竟也鸡犬升天,敕为了世袭千户,其余诸生尽为生员。
对于这份恩旨,叶春秋显得有些出乎意料,他本来以为内阁还会从中使一下绊子,可是万万料不到,小皇帝今次竟是这样的给力。
以翰林修撰之身,而加封的侯爵,其实也是有过的,只是大明历史上却是不多,历史中的王守仁就曾封过侯,那是因为他平定了宁王之乱,可是现在……
叶春秋心里已是大喜过望,他更多的是为镇国新军诸生而高兴,这些人拜自己为师,可毕竟是读书人,自己既然成了他们的恩师,就有义务给他们铺垫一个锦绣前途,而现在……
一切都变得美妙起来,整个镇国新军,足足九十七个秀才,这是何等的豪华阵容。
假若这是游戏的话,那么现在的镇国新军对于诸卫来说,就相当于金钻人民币超级玩家了。
成为生员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其中的特权着实不小,若是一个秀才倒也罢了,可是九十多个,而且还是抱起团的,再加上一个状元和进士加持,单凭这个,这镇国新军在京师之中,就已算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了。
叶春秋是待诏翰林,对于这敕书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很多诏书、敕书都是经了叶春秋的手的,这种行文格式,他闭着眼睛都知道。原以为这个时候理当是敕告天下、咸使闻之,孰料这时候,那钦差继续道:“又及,镇国府新设不过三月,镇国公朱寿立志练兵,不废朝廷一厘公帑而有今日,此诚圣明者也,乃敕镇国公银一两,布帛一匹,宝剑一柄,良驹一匹,以示厚恩,特命摘抄邸报,昭告其功绩;镇国府开府建牙,却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也,特赏皇庄百顷……敕告天下、咸使闻之……”
叶春秋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睛,一下子懵逼了。
怎么突然跳出来了一个朱寿,这是什么鬼?
这应该是朱厚照偷偷加的吧,问题在于,通政司那一关,你过得了吗?不管怎么说,叶春秋真是有点郁闷了,这朱寿显然是个马甲,而这个马甲的主人就是朱厚照。
也就是说,朱厚照在圣旨之中,狠狠地赞扬了镇国公朱寿(也就是自己)一番,将他夸成了世间少有的奇男子,而且居然还自己拿出钱来赏赐给了自己的马甲。
就这,他还嫌不够,竟还要将朱寿(还是他自己)的事迹让人摘抄进邸报里,然后向天下人报喜。
这……
大哥……
你这是破坏了美感啊。
本来一个好端端嘉许的圣旨,带着那么几分神圣性,叶春秋自己也从中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升华,诸生也倍感到了荣耀,可是你特么的你确定不是逗我吗?你玩这一出……
叶春秋有点无可奈何。
那钦差显然也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一脸便秘的样子。
他盯着叶春秋,叶春秋也盯着他,好在其他人不太知情,叶春秋对这钦差是认得的,是通政司里的官员,所以忙是接了旨意,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道:“王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敕命不是理应在待诏房拟的吗?何以出这样的乱子?”
这位王大人也是郁闷:“我也不知道啊,陛下只是吩咐,说是拟定之后送去暖阁给他过目一下,陛下过目之后就扎了起来,打了火漆,等我送来,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叶春秋目瞪口呆,他几乎已经可以想象接下来会怎么热闹了,摊上这么个主子,刘公和谢公他们这是造的什么孽啊,见了鬼啊这是。
叶春秋甚至可以说,自这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历朝历代,无论你特么的是天子是王还是国主也好,也没见过这样玩的,自己也算是大开眼界了。
他脑子里立即浮出谢迁气得要以头抢地的样子,嗯……虽然心里有那么一丁点的不忍心,老人家年纪大了嘛,还这样被折腾,叶春秋觉得挺可怜的,可是……
怎么居然还有一丁点幸在乐祸的心思……
当今天子,真乃奇葩是也。
不过……好像自己并不觉得头痛,因为在那之后的恩赏却很有意思。
第七百一十二章 重赏
在这敕命的最后,却是关乎于镇国府的恩赐。
按理来说,镇国府既然已经开府,赐予土地是应当的,其实连侯爵都有食户多少的固定,不过这种食户都是虚的,本质上你也别想去征税,除了藩王之外,大明还没有这样的定例,不过镇国府不同,这是镇国公朱寿的公府,也即是说,这是皇帝老子自己的东西,他说要开府建牙,关你屁事?
所以天子赐予了镇国府百顷的土地,百顷绝对不是小数目,在大明,一顷地等同于五十市亩,而一市亩为六十平方丈,大致上,一百顷就相当于是五千亩地。
五千亩可能在有些地方,其实也不算多,可是上头却说了,是皇庒。
赏赐的既是皇庒的土地,意义就全然不同了,皇帝自己也有自己的庄子,而这些庄子无一例外都在京郊,这就如同同样一百亩地,若是在某个山疙瘩里,那就一钱不值,可若是你有一百亩北京四环的地,这意味着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