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死板!而是教训!”

    梁裕秋扬着手中马鞭说道。

    “当年义军入湖南,结果打下湖南,全军伤亡九千多人,伤亡比例差不多是五成!”

    团长的话,让王实睁大眼睛用不可置信的口吻问道。

    “团长,教科书上不是说湖南之战,全军阵亡353人,伤786人吗?”

    “那是在战场上的伤亡!不是全部伤亡!”

    有时候即便是军队也会玩弄一些文字游戏。

    “非战斗伤亡,是不是会记住战役伤亡人数的!”

    “非战斗伤亡?”

    “也就是病伤!”

    作为亲历者,梁裕秋自然非常清楚其中的一切。

    “对于军队来说,最大的敌人并不是清军,而是痢疾、疟疾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疾病,这些疾病才是最要命的。死于疾病的士兵超过三千人,差不多是战斗伤亡的十倍,也就是从那时候,我们才开始制定严格的内务条令,还有野战后勤条令,到了入粤作战时,疾病伤亡就减少了7成以上,你知道为什么这次北伐,一直拖到现在吗?”

    “长官?”

    王实疑惑的看着长官。

    “天气!”

    朝周围指了指,梁裕秋继续说道。

    “现在正是秋风正爽之时,既没有蚊虫,更非酷暑,这个时候最适合行军打仗,只要注意给水卫生,部队几乎不会暴发疾病,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正是参谋部选择在这个时候北上的原因。”

    还真让他猜对了!

    其实终于坚信这次北上更多的是一次武装游行的参谋部而言,如何减少部队的伤亡,才是其首先考虑的事情。也正因如此其才会决定推迟行动,选择在中秋过后再派遣部队,毕竟对于义军来说,一直以来其最大的敌人都是疾病,而不是敌军。

    只是一个武装游行!

    几乎所有人都对此深信不疑,在他们看来河南的太平军,绝对不会在他们的对手。

    入夜之后,当河东的义军按照行军条令于野外露营的时候,在河西的高粱地中,几匹马正悄悄的接近河边,即便是隔着河,也能够看到那被营地中的灯光散发出来的红光,借着那灯火同样也能看到站于高台上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士兵。

    “好家伙,这看的可够紧的啊!”

    张成亮于嘴里自语着,作为汝州太平军军帅张凤林的侄子,几乎是刚一得到湖北的义军出南阳,兵进汝州之后,就奉军令查探军情,这一路上他发现这义军行军与太平军、清军截然不同,在他们行军的时候前后左右皆有人搜索,在露营时,更是到处安插眼线,弄的张成亮不得不躲到河西才能逼近其大营。

    “旅帅,不成啊,这股义军虽说只有几千人,可却也是枪多炮多,根本就不是人家的对手啊。”

    心腹的话让张成亮的眼皮一抬,冷声说道。

    “枪多炮多才正好,不把他们干掉,到时候这些个南蛮子又岂能容得了咱们?俺叔说了,那姓朱不是个胸有大志的人,只要咱们给他个教训,那些南蛮子必定不敢再打过来……”

    对于占据汝州已经有一年半有余的张凤林来说,尤其是豫王曾立昌身死,西征军溃败之后的这几个月,他已经习惯于在这片地界上做他的土皇帝,现在义军突然打过来,好多地盘儿就是他的本能反应,现在河南地界上,十几个太平军的军帅,无不是据着府县当着他们的土皇帝。

    “可,旅帅,咱们没机会打啊!”

    “怎么没机会?”

    张成亮的双眼一眯,指着对岸说道。

    “咱们明天要沿河而上,抄近路绕到他们后面去。这从古至今,打埋伏不是打头,就是打左右,从来就没有从后面包抄的。为啥?”

    扭头看着身边的几位,张成亮拍着身边的马。

    “后面包抄跑不过人家,可咱们有马!到时候咱们……”

    对着身边的这些心腹专心的解释着自己的想法。待听张成亮说完后,那些人无不是眼前一亮,可不是嘛,他们骑着马,从后面包抄过去,看着他们行军的时候,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就像当初杀清军一样,杀他个片甲不留。

    看着周围的心腹纷纷点头的模样,张成亮的心底暗自得意着,同时他又想到了出城时三叔的叮嘱。

    “只要咱们这一战解决掉他们一个团,到时候那姓朱的被打痛了,肯定就会收兵,方师爷说,到时候咱们再趁胜求和,那姓朱的自然就会借坡下驴,只要保住咱们张家在汝州的基业,管他是当太平军也好,投义军也罢,都成……”

    可不是,当初投奔太平军,为的不就是荣华富贵,只要有人能给自己,抽谁不是投?就是官府也成啊!找个左右看了一眼,张成亮继续说道。

    “好了,先回营,吩咐弟兄们把刀磨快点儿,明天咱们不定要把刀砍卷刃才成,至于洋枪,弟兄们又不是没见过,碰着咱弟兄们不顶用……”

    第三百八十六章 迎敌

    天色微明,部队的宿营地便是一辆人腾马嘶,炊事车上更是涌起一阵阵的蒸气,这些来自南方的战士们纷纷喝着稀饭,吃着馒头、咸菜,在行军的路上,能够吃到这样的早餐已经是极为难得了,在半夜的时候,炊事兵便开始烧起了稀饭、蒸起了馒头。

    一个多小时后,部队再一次踏上的征程。首先出发的是搜索的尖兵连,负责沿线的警戒,然后大部队才开始行动,数千人的部队行进时,显得有些乱蓬蓬的,可实际上却极有条理,步兵于道路两侧行进,辎重车位于行军队列中间。

    休息了一夜的战士们,这会儿已经完全恢复了精神,也不见了昨天傍晚时的疲惫,部队继续向着目的地行进。

    尽管当兵,已经半年,但对于胡远山来说,他仍然在习惯和适应着脚上的牛皮靴子,这镶铜钉的牛皮靴子看起来是威风,穿起来哒哒响的也是威风,可实际上穿着这三斤重的靴子一天行军70里,却不是件舒服的事情。

    牛皮面和两层牛皮底的靴子太硬,穿在脚上,并没有布鞋穿着舒服。可胜在耐穿,这双靴子是他离开新兵连之后发下的,在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中,他穿破了两双布鞋,可这双靴子穿了这么长时间,也就是靴面上起了点皱。而班长脚上的靴子穿了一年半,一双靴子穿个几年,都不会有任何问题。

    要是穿布鞋的话,虽说穿着是舒服,可没准儿,走个一百多里地,那鞋也就磨烂了。

    反正各有各的好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