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于存在部队本身来说,这种存在,对于部队的官兵而言,却同样也是一种考验。
清晨时,一只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狗“汪汪”的吠叫起来,立即打破了军营的静寂。
“该死的。”
刚在梦中又一次回到了巢湖老家的丁汝昌,却突然被狗吠声拉回现实世界。那种思乡之情的气恼万分下,摸起床边的一只空酒瓶就扔了出去。酒瓶像手榴弹似的准确的砸在那条野狗身上。
“再叫老子就把你宰了,炖汤喝!”
正在狂吠的野狗挨了一下后,立即夹着尾巴,悻悻溜回了那个不知是谁给他搭出的小窝里。
家乡的山水是见不着了,再睡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打完这一仗,估计到时候,总能放我回家看看吧!”
嘟嘟囔囔着,丁汝昌从行军床上爬了下来,提及家乡时,不过只有二十几岁的他,目光中尽是憧憬与期盼。
尽管现在他换上了陆军的军装,但实际上,他却出身于殖民地防卫军,甚至他并不是普通的侨民出身,而是战俘 他是被俘的“教匪”,被俘后流放到非洲,然后便一直于防卫军中服役。
从几年前来到非洲的那天起,他总会在梦中梦到家乡的山水,梦到家中的老宅,爹娘,还有乡亲,可他同样也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回乡了,作为“流放犯”,根据法律的规定,他是不能回乡的。这是“流放犯”与侨民的区别,如果是侨民,他们在挣到钱后,总是可以回家的。
但“流放犯”不行!
对于“流放犯”来说,从他们被流放到殖民地的那天起,他们本人非“特赦”返回本土者都将被处以极刑,只有他们的子女或家人才能够返回本土。而想要获得“特赦”是极为困难的,而在军中服役,获得军功则是最好的选择,丁汝昌知道,几年前就有于防卫军中服役的“流放犯”,因为他的军功获得了返乡的机会,尽管只有一次返乡的机会,而且有时间限制,但是,对于丁汝昌来说,这个机会就是他所希望争取的。
在他看起床后,看到帐篷里一地的空酒瓶,那是昨天晚上他和几个同乡的战绩,这次调来的部队中,他认识他几个和从巢湖老家过来的士兵,身处异乡的他,认识这几个老乡之后,自然极为高兴,只要一有时间他们几个都要凑在一起好好的乐一乐。
“该死的,我的杯子那……”
在帐篷里找了半天,丁汝昌才隐约想起,昨晚似乎自己把那套木杯送给自己的同乡了。那套黑檀茶具是在他在中非殖民地的时候,攻克一个土著部落后,那里的俘虏制做的,虽说手工很一般,可却也是个纪念,就像家里的那两根象牙一样,不过那东西不值钱,是送给哪个呢?
忘了……
实在想不起来的丁汝昌,洗漱完毕之后,吃完两个鱼肉包子,在安西港鱼肉是最重要的主食,至于羊肉则需要从沙漠的那些土著人手中换取,至于猪肉,那些土著人不养猪,至于侨民养的猪,不过只是勉强够他们自己吃的。毕竟,现在安西港的军队是本地人口的数倍,能够保证鱼肉的供应,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这多少还是利益于附近那片鱼获丰富的渔场。
“等他们尝过猪肉腊肠,估计将来就会养猪了……”
丁汝昌的嘴里这么抱怨着,又喝了碗稀粥和一个鸡蛋,用完这简单的早餐后,时针还没指到七点,看来今天又是漫长而无聊的一天。
不管如何,对于驻扎在安西港的十数万军队来说,他们的每一天都是无聊的,即便是习惯了军营生活的丁汝昌同样也觉得如此。
“这鱼肉包子的味道……”
感觉着口中的鱼腥味,已经怀念起真正的“肉包子”的丁汝昌想到前几天碰到的那些土著人。
“要不然,回头让炊事班买头骆驼来,改善一下伙食……”
那骆驼肉的味道怎么样?
就在丁汝昌胡思乱想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营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的身边。
“中尉丁汝昌!”
“有!”
营长的话声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丁汝昌立即条件反射式的跳了起来,立即立正,挺胸抬头,骆驼立即从脑子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防卫军中,作为流放犯的他,能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直做到上尉,有一些东西早就刻到了他的骨子里。
“稍息。”
营长对下属的迅速反应显然比较满意,口气逐渐舒缓下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他并不喜欢这个非军校出身的军官,但是在殖民地防卫军中,许多军官都不是科班出身,但是这些军官共同的特点就是的战斗经验丰富,尤其是与土著人的作战经验,擅长小股镇叛作战。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想到将这个任务交给丁汝昌。
“昨天,在苏拉特尔附近,土著商人遭到了不明土匪的袭击,土匪掠走了600只骆驼、3000多只羊,这些都是供应部队的。根据初步推测,应该是被英国人收买的土著人所为,大概在……这个位置。”
营长指着随身带着的地图上用铅笔圈出的一小块区域,圈里是一片沙漠。
“你今天过去一趟,把这股土匪找出来。”
“这个……这是一个部落?”
盯着那个铅笔圈,丁汝昌立即认出来了,这是一个沙漠部落。
“根据我们的情报显示,这些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就是土匪,英国人或许没有派来军队,但是他们却通过法属阿尔及利亚渗透到了我们这里,他们用金币游说了许多游牧部落反抗我们,当然他们现在并不敢袭击我们的军队,可是现在袭击与我们合作的土著供应商、土著部落只是开始,一旦他们形成联盟的时候,他们就会袭击我们的定居点!甚至袭击安西港……”
这种可能性有多少?
在丁汝昌看来,几乎为零,至少那些沙漠部落绝不敢袭击安西港,他们除非疯了,才会袭击有十万军队的安西港,但是定居点……在过去他们也曾袭击过!
“长官,那您的意思是?”
看着长官,丁汝昌的语气中带着试探的味道。
“杀鸡给猴看!”
什么是杀鸡给猴看?
如果换成一个从国内调派至安西港的陆军军官,他根本就不理解这五个字的含义,但是对于丁汝昌来说,他却深知这个五个字意味着什么,同样也非常清楚,如何做到这一切。
枪声在沙漠之中回响着,隐约的还能够听到人们发出的尖叫声,黑烟在绿洲中升起,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枪声。
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大都非常贫穷,那土房也是破旧的,即便是曾属于酋长的房屋,同样也是如此,这里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地方,除了沙子,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贫穷之外,这里还有什么?
“还有勇气……”
沉吟片刻,丁汝昌看着手中那本书写着像蝌蚪一样文字的书本,在这里只有一种书本,那是他们的信仰,除了他们的信仰,这里再也没有其它人文字,更准确的来说是文明。
“也许,应该用野蛮来形容,贫穷造就了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游牧部落在过去的数百年间,互相进攻,互相撕杀,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王法,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沙漠之中,千百年来的生存规则,其它的一切规则……”
清晨时,一只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狗“汪汪”的吠叫起来,立即打破了军营的静寂。
“该死的。”
刚在梦中又一次回到了巢湖老家的丁汝昌,却突然被狗吠声拉回现实世界。那种思乡之情的气恼万分下,摸起床边的一只空酒瓶就扔了出去。酒瓶像手榴弹似的准确的砸在那条野狗身上。
“再叫老子就把你宰了,炖汤喝!”
正在狂吠的野狗挨了一下后,立即夹着尾巴,悻悻溜回了那个不知是谁给他搭出的小窝里。
家乡的山水是见不着了,再睡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
“打完这一仗,估计到时候,总能放我回家看看吧!”
嘟嘟囔囔着,丁汝昌从行军床上爬了下来,提及家乡时,不过只有二十几岁的他,目光中尽是憧憬与期盼。
尽管现在他换上了陆军的军装,但实际上,他却出身于殖民地防卫军,甚至他并不是普通的侨民出身,而是战俘 他是被俘的“教匪”,被俘后流放到非洲,然后便一直于防卫军中服役。
从几年前来到非洲的那天起,他总会在梦中梦到家乡的山水,梦到家中的老宅,爹娘,还有乡亲,可他同样也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回乡了,作为“流放犯”,根据法律的规定,他是不能回乡的。这是“流放犯”与侨民的区别,如果是侨民,他们在挣到钱后,总是可以回家的。
但“流放犯”不行!
对于“流放犯”来说,从他们被流放到殖民地的那天起,他们本人非“特赦”返回本土者都将被处以极刑,只有他们的子女或家人才能够返回本土。而想要获得“特赦”是极为困难的,而在军中服役,获得军功则是最好的选择,丁汝昌知道,几年前就有于防卫军中服役的“流放犯”,因为他的军功获得了返乡的机会,尽管只有一次返乡的机会,而且有时间限制,但是,对于丁汝昌来说,这个机会就是他所希望争取的。
在他看起床后,看到帐篷里一地的空酒瓶,那是昨天晚上他和几个同乡的战绩,这次调来的部队中,他认识他几个和从巢湖老家过来的士兵,身处异乡的他,认识这几个老乡之后,自然极为高兴,只要一有时间他们几个都要凑在一起好好的乐一乐。
“该死的,我的杯子那……”
在帐篷里找了半天,丁汝昌才隐约想起,昨晚似乎自己把那套木杯送给自己的同乡了。那套黑檀茶具是在他在中非殖民地的时候,攻克一个土著部落后,那里的俘虏制做的,虽说手工很一般,可却也是个纪念,就像家里的那两根象牙一样,不过那东西不值钱,是送给哪个呢?
忘了……
实在想不起来的丁汝昌,洗漱完毕之后,吃完两个鱼肉包子,在安西港鱼肉是最重要的主食,至于羊肉则需要从沙漠的那些土著人手中换取,至于猪肉,那些土著人不养猪,至于侨民养的猪,不过只是勉强够他们自己吃的。毕竟,现在安西港的军队是本地人口的数倍,能够保证鱼肉的供应,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这多少还是利益于附近那片鱼获丰富的渔场。
“等他们尝过猪肉腊肠,估计将来就会养猪了……”
丁汝昌的嘴里这么抱怨着,又喝了碗稀粥和一个鸡蛋,用完这简单的早餐后,时针还没指到七点,看来今天又是漫长而无聊的一天。
不管如何,对于驻扎在安西港的十数万军队来说,他们的每一天都是无聊的,即便是习惯了军营生活的丁汝昌同样也觉得如此。
“这鱼肉包子的味道……”
感觉着口中的鱼腥味,已经怀念起真正的“肉包子”的丁汝昌想到前几天碰到的那些土著人。
“要不然,回头让炊事班买头骆驼来,改善一下伙食……”
那骆驼肉的味道怎么样?
就在丁汝昌胡思乱想的时候,全然没有注意营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的身边。
“中尉丁汝昌!”
“有!”
营长的话声从身后传来的时候,丁汝昌立即条件反射式的跳了起来,立即立正,挺胸抬头,骆驼立即从脑子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防卫军中,作为流放犯的他,能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直做到上尉,有一些东西早就刻到了他的骨子里。
“稍息。”
营长对下属的迅速反应显然比较满意,口气逐渐舒缓下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他并不喜欢这个非军校出身的军官,但是在殖民地防卫军中,许多军官都不是科班出身,但是这些军官共同的特点就是的战斗经验丰富,尤其是与土著人的作战经验,擅长小股镇叛作战。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想到将这个任务交给丁汝昌。
“昨天,在苏拉特尔附近,土著商人遭到了不明土匪的袭击,土匪掠走了600只骆驼、3000多只羊,这些都是供应部队的。根据初步推测,应该是被英国人收买的土著人所为,大概在……这个位置。”
营长指着随身带着的地图上用铅笔圈出的一小块区域,圈里是一片沙漠。
“你今天过去一趟,把这股土匪找出来。”
“这个……这是一个部落?”
盯着那个铅笔圈,丁汝昌立即认出来了,这是一个沙漠部落。
“根据我们的情报显示,这些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就是土匪,英国人或许没有派来军队,但是他们却通过法属阿尔及利亚渗透到了我们这里,他们用金币游说了许多游牧部落反抗我们,当然他们现在并不敢袭击我们的军队,可是现在袭击与我们合作的土著供应商、土著部落只是开始,一旦他们形成联盟的时候,他们就会袭击我们的定居点!甚至袭击安西港……”
这种可能性有多少?
在丁汝昌看来,几乎为零,至少那些沙漠部落绝不敢袭击安西港,他们除非疯了,才会袭击有十万军队的安西港,但是定居点……在过去他们也曾袭击过!
“长官,那您的意思是?”
看着长官,丁汝昌的语气中带着试探的味道。
“杀鸡给猴看!”
什么是杀鸡给猴看?
如果换成一个从国内调派至安西港的陆军军官,他根本就不理解这五个字的含义,但是对于丁汝昌来说,他却深知这个五个字意味着什么,同样也非常清楚,如何做到这一切。
枪声在沙漠之中回响着,隐约的还能够听到人们发出的尖叫声,黑烟在绿洲中升起,到处都是火光,到处都是枪声。
沙漠中的游牧部落大都非常贫穷,那土房也是破旧的,即便是曾属于酋长的房屋,同样也是如此,这里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地方,除了沙子,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贫穷之外,这里还有什么?
“还有勇气……”
沉吟片刻,丁汝昌看着手中那本书写着像蝌蚪一样文字的书本,在这里只有一种书本,那是他们的信仰,除了他们的信仰,这里再也没有其它人文字,更准确的来说是文明。
“也许,应该用野蛮来形容,贫穷造就了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游牧部落在过去的数百年间,互相进攻,互相撕杀,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王法,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沙漠之中,千百年来的生存规则,其它的一切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