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雨知道这是李老在为她解围,她也附和道:“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顾志学有些惋惜,但他也看出了秦朝雨神色里的不愿,作为一个商人,眼力见儿还是要有的,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他是深有感悟的。
既然人家不愿意,他也就不强求,他请客是为了拉关系的,不是为了结仇起矛盾的。
于是可惜道:“那好吧,真是遗憾没有这个荣幸请秦医生和李老医生吃饭了,等下次机会吧,希望下次能有这个荣幸啊!”
李中明抚了抚胡子,“会有的,会有的!那就不打扰了,我和小友就先离开了。”
“那好吧,请!”,顾志学说,“我让司机送你们回去吧,这顾家的位置有些偏。”
这一次,秦朝雨和李中明不再拒绝。
顾家大宅在一座山上,虽然离市中心不远,但架不住山高啊,他们要是没人送,猴年马月才能到家。
~
自从公公治好了病,陈筠雅感觉天也蓝了,空气也清新了,总之看什么都好,这一下子心情放松了,也有心思去参加一些聚会了。
听说吴家大儿子回国了,要举办一个欢迎会,她和吴夫人关系不错,邀请了他们顾家,她也不好意思不去,不过这种级别的晚会就不用她丈夫参与了,她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因此吩咐了管家准备好礼物,她在那天就准时去了。
她到的时间正好,晚宴差不多要开始了,她们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人都到了,正围坐在一起聊天,她径自走向那群人。
关薇也就是吴夫人是第一个发现她到了的,连忙站起身,热情道:“筠雅你可来了,这可有阵子没见你了,对了,听说前阵子你公公生病了,怎么样了现在?”
陈筠雅坐在给她让出的位子上,听着吴夫人的抱怨,无奈的说:“唉,前阵子是有些不好,不过我们找到了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那一身医术别提了,就给我公公的病治好了,现在我公公身体好多了,已经可以自己活动了。”
“真的假的?”
“真有这么厉害的医生?”
……
在坐的人都是消息灵通之人,她们可是知道顾老爷子得了什么病的,甚至顾老爷子卧床不起,已经时日无多也是知道的,这一下子病好了,还可以下床活动了,这不亚于一枚炸、弹炸在她们心中。
第十四章
关薇也心头一震,她和陈筠雅关系好,说话间也没那么拘束,因此直接就开口道:“筠雅你没有开玩笑吧,这,你公公得的病可是冠心病啊!”
陈筠雅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我怎么会拿这个开玩笑,再说了,治没治好,到时候你们看见我公公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陈筠雅的话一落,周围人心里也有数了。
是啊,这陈筠雅怎么也不回拿这个开玩笑,那也就是说:她公公真的治好了!
能治好冠心病的医生,这样的人拥有的医术该有多高!如果……他们能拉拢到,那就相当于性命上加了一个保险啊!
这太引人动心了!
正巧聚会开始,周围的人不再说话,仿佛这件事对她们来说意义不大,但具体如何,各自都心知肚明。
陈筠雅也不再宣扬,轻飘飘的把这一页翻来。
其实,陈筠雅对自己造成震动很了解,上流社会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会装,他们越是在意的东西,反而会装作不想要,抛出公公的病治好的消息是她有意为之,要不然在关薇询问时也就打着哈哈糊弄过去了,她觉得,以秦朝雨的本事,迟早会为人所知,既如此,她不如帮一把,这样秦朝雨总会记得她的一份香火情。
不得不说,陈筠雅果然不愧是一个大家族的当家夫人。
~
新的一天新的气象,在过了一个月后,秦朝雨也迎来了开学。
为了好报道,秦朝雨起了个大早,收拾了东西托着团团,就准备去大学。
到了地方,人还少,秦朝雨停下自行车,准备推着车进去。她带的东西不多,因为很多都打算现买,她就只带了衣服。反正在收了顾家的钱后,她现在完全不缺钱。
对于顾家给的钱,秦朝雨刚看到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顾家会给这么多,不过,最后她也心安理得的收下了,要知道,她治好的可是绝症!
“同学,你好,是新来的新生吗?”就在秦朝雨准备进入学校的时候,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我是迎新的学长,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来帮助你呢?”
秦朝雨看向这个人,从外表来看,大约是二十三四岁,戴着金框眼睛,长得挺帅,俊逸中透出文雅,从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他来自一个家教良好的家庭。这样的人,很难不让人有好感。
秦朝雨沉吟片刻,还是答应了。
她之前为了保持对大学的期待,就没有提前来学校熟悉,对学校的地形也就比较陌生,但今天天气这么热,报道的事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那就拜托学长了。”
那个男生见秦朝雨答应了,很是热情的介绍自己,“我叫于星卓,是学计算机的,学妹你可以说一下你是学什么的吗?这样我才能知道要带你去哪个摊子前报道。”
秦朝雨有些不太适应这样的热情,在她的前世,先不说她根本不能出秦家的大门,只那些世家公子也不是这么情绪外露的人,他们永远都自持身份教养,总是彬彬有礼,而在现世,她遇见的男人都是和她师傅差不多年龄或者已经是人到中年了,于星卓绝对是她遇见的第一个这么……殷勤的男人。
秦朝雨也不知用“殷勤”这个词形容的对不对,不过她直觉告诉她,就是这样的。
秦朝雨抿唇微微一笑,“我是学中医的。”
于星卓有些遗憾,不过也没有很失望,虽然不是一个同一个学院,但没人规定追妹子一定要自己院的,他只是可惜没办法多和这个妹子交流一会儿了,“好吧,那我就带你去中医院的位置,来,走这边。”
看秦朝雨肩膀上趴着一只红色的松鼠还要推着自行车,于星卓询问道:“我来帮你推自行车吧,这样你会方便一些。”害怕秦朝雨拒绝,他补充道:“要给学长展示他绅士风度的机会嘛,怎么能让这么漂亮的学妹推着自行车,而学长手里什么也没有呢?”
秦朝雨点点头,低声说:“谢谢。”
看秦朝雨跟着于星卓走了,大学门口一堆学长捶胸顿足的。
在秦朝雨到大学门口时,她出众的外表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白皙的脸蛋,皮肤嫩的能够掐出水来,淡淡的柳叶弯眉,一双好似充满繁星的眸子格外吸引人,五官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精致,一尾到顶的马尾辫更增添了几分娇美,穿着长长的背带裙,就好像是电影里男主初恋的标志模样,清纯又动人。这样的外表,就是在娱乐圈中也是上上等!
顾志学有些惋惜,但他也看出了秦朝雨神色里的不愿,作为一个商人,眼力见儿还是要有的,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他是深有感悟的。
既然人家不愿意,他也就不强求,他请客是为了拉关系的,不是为了结仇起矛盾的。
于是可惜道:“那好吧,真是遗憾没有这个荣幸请秦医生和李老医生吃饭了,等下次机会吧,希望下次能有这个荣幸啊!”
李中明抚了抚胡子,“会有的,会有的!那就不打扰了,我和小友就先离开了。”
“那好吧,请!”,顾志学说,“我让司机送你们回去吧,这顾家的位置有些偏。”
这一次,秦朝雨和李中明不再拒绝。
顾家大宅在一座山上,虽然离市中心不远,但架不住山高啊,他们要是没人送,猴年马月才能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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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公公治好了病,陈筠雅感觉天也蓝了,空气也清新了,总之看什么都好,这一下子心情放松了,也有心思去参加一些聚会了。
听说吴家大儿子回国了,要举办一个欢迎会,她和吴夫人关系不错,邀请了他们顾家,她也不好意思不去,不过这种级别的晚会就不用她丈夫参与了,她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因此吩咐了管家准备好礼物,她在那天就准时去了。
她到的时间正好,晚宴差不多要开始了,她们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人都到了,正围坐在一起聊天,她径自走向那群人。
关薇也就是吴夫人是第一个发现她到了的,连忙站起身,热情道:“筠雅你可来了,这可有阵子没见你了,对了,听说前阵子你公公生病了,怎么样了现在?”
陈筠雅坐在给她让出的位子上,听着吴夫人的抱怨,无奈的说:“唉,前阵子是有些不好,不过我们找到了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那一身医术别提了,就给我公公的病治好了,现在我公公身体好多了,已经可以自己活动了。”
“真的假的?”
“真有这么厉害的医生?”
……
在坐的人都是消息灵通之人,她们可是知道顾老爷子得了什么病的,甚至顾老爷子卧床不起,已经时日无多也是知道的,这一下子病好了,还可以下床活动了,这不亚于一枚炸、弹炸在她们心中。
第十四章
关薇也心头一震,她和陈筠雅关系好,说话间也没那么拘束,因此直接就开口道:“筠雅你没有开玩笑吧,这,你公公得的病可是冠心病啊!”
陈筠雅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我怎么会拿这个开玩笑,再说了,治没治好,到时候你们看见我公公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陈筠雅的话一落,周围人心里也有数了。
是啊,这陈筠雅怎么也不回拿这个开玩笑,那也就是说:她公公真的治好了!
能治好冠心病的医生,这样的人拥有的医术该有多高!如果……他们能拉拢到,那就相当于性命上加了一个保险啊!
这太引人动心了!
正巧聚会开始,周围的人不再说话,仿佛这件事对她们来说意义不大,但具体如何,各自都心知肚明。
陈筠雅也不再宣扬,轻飘飘的把这一页翻来。
其实,陈筠雅对自己造成震动很了解,上流社会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会装,他们越是在意的东西,反而会装作不想要,抛出公公的病治好的消息是她有意为之,要不然在关薇询问时也就打着哈哈糊弄过去了,她觉得,以秦朝雨的本事,迟早会为人所知,既如此,她不如帮一把,这样秦朝雨总会记得她的一份香火情。
不得不说,陈筠雅果然不愧是一个大家族的当家夫人。
~
新的一天新的气象,在过了一个月后,秦朝雨也迎来了开学。
为了好报道,秦朝雨起了个大早,收拾了东西托着团团,就准备去大学。
到了地方,人还少,秦朝雨停下自行车,准备推着车进去。她带的东西不多,因为很多都打算现买,她就只带了衣服。反正在收了顾家的钱后,她现在完全不缺钱。
对于顾家给的钱,秦朝雨刚看到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她没有想到顾家会给这么多,不过,最后她也心安理得的收下了,要知道,她治好的可是绝症!
“同学,你好,是新来的新生吗?”就在秦朝雨准备进入学校的时候,一道清朗的声音响起,“我是迎新的学长,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来帮助你呢?”
秦朝雨看向这个人,从外表来看,大约是二十三四岁,戴着金框眼睛,长得挺帅,俊逸中透出文雅,从一举一动中可以看出,他来自一个家教良好的家庭。这样的人,很难不让人有好感。
秦朝雨沉吟片刻,还是答应了。
她之前为了保持对大学的期待,就没有提前来学校熟悉,对学校的地形也就比较陌生,但今天天气这么热,报道的事还是速战速决的好。
“那就拜托学长了。”
那个男生见秦朝雨答应了,很是热情的介绍自己,“我叫于星卓,是学计算机的,学妹你可以说一下你是学什么的吗?这样我才能知道要带你去哪个摊子前报道。”
秦朝雨有些不太适应这样的热情,在她的前世,先不说她根本不能出秦家的大门,只那些世家公子也不是这么情绪外露的人,他们永远都自持身份教养,总是彬彬有礼,而在现世,她遇见的男人都是和她师傅差不多年龄或者已经是人到中年了,于星卓绝对是她遇见的第一个这么……殷勤的男人。
秦朝雨也不知用“殷勤”这个词形容的对不对,不过她直觉告诉她,就是这样的。
秦朝雨抿唇微微一笑,“我是学中医的。”
于星卓有些遗憾,不过也没有很失望,虽然不是一个同一个学院,但没人规定追妹子一定要自己院的,他只是可惜没办法多和这个妹子交流一会儿了,“好吧,那我就带你去中医院的位置,来,走这边。”
看秦朝雨肩膀上趴着一只红色的松鼠还要推着自行车,于星卓询问道:“我来帮你推自行车吧,这样你会方便一些。”害怕秦朝雨拒绝,他补充道:“要给学长展示他绅士风度的机会嘛,怎么能让这么漂亮的学妹推着自行车,而学长手里什么也没有呢?”
秦朝雨点点头,低声说:“谢谢。”
看秦朝雨跟着于星卓走了,大学门口一堆学长捶胸顿足的。
在秦朝雨到大学门口时,她出众的外表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白皙的脸蛋,皮肤嫩的能够掐出水来,淡淡的柳叶弯眉,一双好似充满繁星的眸子格外吸引人,五官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精致,一尾到顶的马尾辫更增添了几分娇美,穿着长长的背带裙,就好像是电影里男主初恋的标志模样,清纯又动人。这样的外表,就是在娱乐圈中也是上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