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笑了一下,徐平摇了摇头,为什么不会有这种想法呢?

    自己以文官领兵,有这种想法实在是正常不过,领兵的文官大多都会这种想法吧?把交趾兵全消灭了又怎么样?甚至把交趾灭国又怎么样?

    又不是武将,再大的战功也不能说明自己有多厉害,文官的能力怎么能用战功来表示呢?田粮丰足,人民乐业,这才是文官该做的事。

    若不是有前世的记忆,徐平连奇怪的感觉都不会有,多年的地方官经历使他已经成为这个时代典型的文官了。

    细细想来,文官领兵最大的两个麻烦,一个是不懂装懂,爱出风头就想学史书里的高人,动不动弄什么锦囊妙计,让领兵将领立军令状。另一个就是自己这种心态了,一切求稳,首先想的是不出纰漏,而不是扩大战果。

    能够克服这两点的人当然也有,再加上有真正统兵打仗的能力,集这两种优点于一身的人就相当稀少了。

    想到这里,徐平猛地站了起来。

    “谭虎!”

    “卑职在!”

    “快马传我军令,命韩道成无论如何也要把交趾军队拖住,命桑巡检和张荣加快进军速度,哪怕是要承担一定的行军减员,也要把交趾军队留下来!”

    “诺!”

    谭虎刚转身要走,徐平又叫住他道:“让传令的人把我下面的话说给这三个人听,四千骑兵,一万两千步军,对交趾不到两万人的溃兵,如果不能把敌人全歼在富良江以北,回来都要受罚!”

    谭虎心里微微觉得吃惊,搞不懂徐平怎么突然下这种命令,在他的印象里好几年徐平都没有这种冲动了。不过终究没说什么,转身传令去了。

    看着谭虎离去,徐平在淡淡星光笼罩下的后衙花园里来回踱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六年的地方官经历,自己变得实在太多,虽然也有很多超出时代的东西被带到了邕州,不知不觉间,还是慢慢地溶入了这个时代的官僚体系。

    很难说这是好是坏,毕竟自己当官只是想要一个身份,想在这个世界有舒舒服服的生活。但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这个时代给了自己这个身份,就要尽最大努力把这个角色扮演好。

    谭虎回来复命,徐平道:“你收拾一下,明天随我出谷向南,追上桑巡检他们。谅州之战整整折腾了一个冬天,最后结局不能马虎了!”

    谭虎犹豫一下道:“官人,如今谅州城里兵马不多,您要是出城,却没有多少人马能够带出去。再向南毕竟是交趾地盘,还是小心一些地好。”

    “有什么好小心的?交趾溃兵都被桑巡检几个人追住,剩下的周围一些土官,我带两千人马足以纵横!让鲁芳点两千人,你带上所有随身兵士,一起随在我身边,交趾大可以去得!”

    见徐平决心已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谭虎还是领命。说起来在邕州这么多年,谭虎才是徐平身边最贴身的人,谨慎小心惯了的。

    红日西斜,周围的山丘都被抹上了金边,随身的亲兵对李仁义道:“大官,在这里歇息一夜吧。明天就出了谅州地界,不过前方汤州境内,有不少前朝汉人定居,上次衙内出事,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被陈家族人劫了大营。我们明天一早出发,急行赶过那里。”

    李仁义点点头,从马上下来,到路边找块大石头坐下,亲兵取水过来喝了。向北看看,李仁义犹心有余悸,问亲兵:“后边不知战况如何,这一路上我们已经陆陆续续舍去了五千人断后,宋军依旧紧追不舍。”

    亲兵含糊道:“大官放心,宋军也是大队追来,总得把我们断后的人马打退才能追上来。只要我们自己不乱,前方最多再有两日就到了富良江边,只要过了江去,也就不怕宋军追兵了。”

    李仁义叹了口气,也没再说什么。

    如今军情紧急,统兵官也不吩咐扎营了,反正天气炎热,露天休息一夜清早便上路,休整等过了河再说。

    随着离谅州越来越远,山丘变得愈发低矮,开始出现大片平原,从这里开始慢慢开始进入了交趾的精华地区。

    平原虽然也有大户豪强,但不再是土官治下,对于李仁义这些人来说,安全了许多。这一路上,尽管是大军撤退,还是有一些出去收集粮草的小队交趾兵被土官袭击,这些土官像叮着自己的苍蝇一样让人讨厌。

    夜色下,已经心力交瘁的交趾兵士露天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闪闪的星星,想着南方的家乡,完全没有了战斗的勇气,只想着快点过河,快点回家。

    而在这些交趾兵士营地的南方不远处,高大全带着两千骑兵终于截在了他们的前面。自横扫了富良江北岸,高大全带着骑兵向西北方的武峨州走了一圈,紧赶慢赶,才终于赶了回来。

    第200章 前方升龙府

    天上的那轮娥眉弯月羞羞怯怯地躲在薄薄的云层里,天地间只有一点淡淡的朦胧亮光,万物只能大致看出一个模糊的影子。

    高大全骑在马上,静静地看着前方,像一尊雕塑一样。

    夜色里传来一声奇怪的鸟叫,高大全眉毛一挑,转头看过去。

    一个轻巧的身影从夜色里闪出来,快步到了高大全马前,低声道:“指挥,前方的交趾人刚刚醒来,正在埋锅做饭,火还没生起来呢!”

    “好,时机刚刚好!你归队吧,准备与交趾人战一场!”

    看着前方的黑夜,高大全咬了咬牙,对身边的传令兵道:“到后边去传令各指挥,全军静静前行,不要跟丢了!还有,听见号角声就全力前冲,各自找交趾人厮杀,太阳升起来随我脱离战场,到前方再找机会!”

    传令兵应诺向后边去了。

    当时出来的时候徐平给高大全的任务一是骚扰交趾兵方,增大交趾粮草供应的难度,再一个就是显示宋军的存在,让各土官与交趾离心离德。

    这两项任务高大全完成得不错,甚至有的土官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向大宋纳土投诚,交趾北部已经开始暗流涌动。

    现在的形势徐平当时根本就没有预料到,当然也没有特别吩咐,是高大全得了消息,带着手下加急行军赶来。

    他手下不过两千骑兵,又经过了多日作战,当然不敢想一口吞掉交趾一万多精兵。只要在合适的时机,打乱交趾人的行军步骤,让后边追赶的宋军及时跟上来就好了,所以选择这样的时机。

    李仁义被亲兵唤醒,睡眼惺忪地问道:“什么时光了?饭好了没有?”

    亲兵道:“正在生火,昨晚好运气寻了一只羊,给大官烤了作早饭!”

    李仁义满意地点点头,坐起来揉自己酸痛的双腿。多少年来他都在宫里享着清福,哪里吃过这种苦?几天时间就觉得吃不消了。

    正在这时,一声沉闷的号角声划破半夜的宁静,周围的山林里被惊吓的鸟类纷纷飞向半空,整个世界都透着一种慌乱。

    李仁义被吓得浑身一抖,差点就滚倒在地上。昨天才刚刚舍了三千人断后,怎么这么快宋军就追上来了?这一万多人可是交趾精兵,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击溃的,怎么也得把宋军拖住一天半天的吧。

    天刚亮,徐平就带着谭虎和鲁芳及两千乡兵出了南谅州城,一路向南急行。昨晚想明白了以后,徐平的心态终于改变过来,决心自己到前边亲自督战,把被击溃的交趾溃兵消灭在富良江以北,不给后任留下麻烦。

    前世看历史,经常见到哪些指挥官一时大意,最后功亏一篑什么的,让后人无比遗憾。现在自己面临这种局势了,就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出了谷口,一路向南,徐平看着路两边低矮起伏的山丘,稀稀拉拉的农田和村庄,愈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