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弟弟死了。”

    “很好……什么!”

    杀入圣一招手,金三胖的尸体被师弟们解下来,放到金大丫面前。

    金大丫看着弟弟的尸体愣了半天,忽然嚎啕大哭:“我那苦命的弟弟,你死得好惨呐,瞧这一身窟窿,你到底受了多大罪啊!我还说马上要享福了,你怎么就死了呢?”

    “金……大小姐,节哀顺变吧。”

    “顺你个头,敢情不是你弟弟。告诉我,是谁杀的他,老娘要为他报仇雪恨!”

    “是大齐皇帝。”杀入圣把山谷的事,包括自己带人刺杀皇帝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金大丫沉默了。

    刺杀皇帝?一群神经病啊!

    妈的,还以为时来运转,马上要享福了呢。几十个人跑皇宫刺杀皇帝,连金大丫都知道不靠谱,这些家伙也不知哪来的胆量,就真敢去做。

    如果真干掉了皇帝,也算替弟弟报了仇,结果刺杀失败,他们成了逃犯——跟这群逃犯一起流窜,岂不是自找苦吃?

    金大丫犹豫良久,把心一横:管它呢,弟弟死了,金家庄也回不去,这吃苦受累的日子老娘过够了,所谓富贵险中求,不死鸟朝天,逃犯就逃犯,好歹先做几天大小姐过过瘾再说。

    杀入圣安慰道:“大小姐不必担忧,我自有逃脱的计划。”

    金大丫撇嘴:“得了吧,你那脑袋如果靠谱,一开始就不该去刺杀皇帝。”

    杀入圣不以为然:我当然靠谱,只不过当时金三胖死了,恨天宫唯一希望断绝,我急怒攻心,冲动在所难免。再说了,我那是替你弟弟报仇,你应该感激才对啊。

    遇上金大丫,让杀入圣重新有了人生目标。

    “情况紧急,我们还是快走要紧。”杀入圣一挥手,率领众人启程。

    走了几步,发现金大丫没跟上。

    杀入圣无奈,只好带人返回:“大小姐,快走啊。”

    “找个人背我。”

    “哈?”

    “哈什么哈,老娘身为未来的恨天宫主人,凭什么要自己走路,你们能背我弟弟的尸体,就不能背我?再说了,你们都是高手,爬山轻松,我又没练过武功。”

    “可……您的身手不错,都能打猎。”

    “身份不同了!”

    杀入圣只好叫过一名师弟,让他背金大丫。

    恨天宫人专门修炼肉身力量,金大丫这样的,随便背三五个根本不是事儿。

    问题是,这个女人变得太快,杀入圣忽然觉得,带她回恨天宫,可能不是一个好选择。

    第221章 你们不怕贫道挑起战争?

    大婚第二天,必然是大朝会。

    皇帝成亲,是极为重要的国家大事,它意味着皇帝很快就会有后人,这是皇朝存续的重要前提,因此按照礼法,臣子们必须恭贺皇帝。

    虽说昨天出了点事故,可大婚毕竟是完成了。

    而且经过刺客事件,群臣发现,皇帝虽然平时爱闹腾没个正型,但关键时刻头脑清晰,决断分明,不能厚着脸皮说他是明君,至少也不是大家以为的糊涂蛋。

    臣子们自动忽略了,孙蒙不顾军士性命,让秦行之画符的脑残行为。

    这事儿真拿出来说也没什么,就看怎么解释了。

    你可以说皇帝性情顽劣、不爱惜子民。但换一个角度来看,皇帝面对杀伐战场谈笑风生,毫无惧色,颇有太祖风范呐。

    当初太祖皇帝从花魁床上爬起来决定征战天下,这件事被大齐人传为佳话,连外国百姓都耳熟能详,然而谁又在乎太祖是否纨绔了?

    即便是纨绔,那也是改过自新的好纨绔。

    入座等待皇帝期间,大殿里人人面带喜悦的笑容,仿佛昨天成亲的不是孙蒙而是他们。

    秦行之当然还是凄凉的坐在末尾。

    没人理他,即使有大臣偶尔扫他一眼,也是如同看死人的一样。刺杀事件也许怪不得小道士,契丹人作乱他总逃不掉责任吧?今天是个高兴的日子,不适合发难,但小道士总会付出代价的。

    孙蒙神清气爽的从屏风后走出来。

    朝臣们连忙站起身。

    “诸位爱卿请坐,昨晚睡得可好?”孙蒙笑眯眯的环顾众人,“朕就没睡好,累啊。但是,累归累,心情却又无比舒畅,你们说怪不怪?朕跟你们说呀……”

    杨旭咳嗽一声:“陛下,内廷之事不宜在朝堂说。”

    秦行之嘿嘿直笑,这不着调的胖子眼看就要讨论细节了,他难道就不想想,当着人家祖父的面,说他和杨采薇的事儿,是不是太过分?

    小道士眼神好,早就注意到,孙蒙今天不仅心情好,气色也非常不错,连脸上的痘痘都已经消失无踪。

    看来胖子并没跟狗血剧里演的那样,因为缺少感情基础而把一个大美女当摆设,他是动真格的啦!

    秦行之想到这里,心中难免有些酸溜溜的:如今胖子发现了新娱乐项目,而且看起来还玩得挺爽,以后不找自己玩儿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