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也是!

    林涵音起初就觉得奇怪,顾之桥那么懒的人,怎么高兴天天跟那个女人遛狗,偶尔几次还看到她在楼下跑步。

    事出意外必有妖孽,就应在这里了。

    真是投其所好。人家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顾之桥舞得一手好贱。

    两次出差,说不定根本不是出差,是两人去外地幽会,在外地更加肆无忌惮。

    还有那次,她去那个女人办公室。钱今拉着她一通闲扯,不让她进办公室,说不定就是在拖延时间。

    好哇,这两个人真好,办公室也做些不合时宜的事,就那么急不可耐!

    二人奸情世人皆知,是不是就她不知道。

    她真是个傻瓜,白痴!

    有些事当时就有蛛丝马迹,她没有往深里想,一旦发现问题,前后一串,可不就是那么回事嘛。

    说得真是好听,从大理回来搬到她家附近,明明离顾之桥更近,她就觉得奇怪,分手了怎么顾之桥还跟她住一个小区,原来早就狼狈为奸。

    说不定那时候就住一起了!

    林涵音越想越是怒火中烧。

    在恼怒的滤镜下,顾之桥在大理挺身而出为程充和不平,以及她在程充和房间睡着这些事显得越发可疑。

    正在林涵音犹豫几时找上门去撞破两人奸情,送枕头的来了,她亲妈问她明天晚上是否有空到家里吃饭。

    “很久没见,挂念你了。”

    以前她会为母亲质朴直白地表达情感打动,现在只觉得反胃。

    虚伪!

    不过程充和既然说要见她,她不会不去,正好上门去看个究竟。

    “妈,顾之桥是不是一起啊?”林涵音故意问道。

    很明显感觉到程充和愣了一下,反问她:“为什么要叫她一起?”

    林涵音轻笑一声,“你们不是经常来往,天天一起遛狗的嘛,她住的那么近,而且她也给你干活呀,是你的小工,叫她不是理所应当。”

    “我们母女俩吃饭而已,没想过要叫她。”这是大实话,自从那顿吃到胃痛的饭之后,顾之桥表示再也不想三个人吃饭了,一边吃饭一边演戏,她演技没那么好。别说是她,就是擅长表情管理的程充和自己也觉得兜不住。

    “那你问她一下嘛。妈,你不知道,她一个人懒得做饭,吃东西很随意,也不会经常回家吃饭。你就当日行一善,叫她一叫。”

    “音音,你就那么不希望我们二人世界啊,非要加个电灯泡。”

    电话里母亲声音娇嗔,好像真在嫌弃顾之桥是电灯泡似的。

    知道真相的林涵音发出一串呵呵呵呵的笑声,好像是个好笑得不得了的笑话。

    程充和听在耳朵里,异样地刺耳。“音音,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不,没有,没什么。只是觉得你说顾之桥是电灯泡比较搞笑。三个月前,我们一起爬山的时候,你还说你是电灯泡呢。”林涵音没打算在电话里撕破脸皮。

    “那时我和马克吐温是电灯泡呀。”

    唇角勾起一抹冷笑,林涵音心想:这可难说得很。

    她嘴上却道:“此一时,彼一时,风水转得很快。妈,你是不是担心我对顾之桥不死心?放心好了,最近我想得很明白,我和她不合适,早该对她死心了。吃饭这种事,你就叫叫她,当是可怜她没饭吃,她最听你的话了。”

    结束通话,林涵音站到镜子跟前,看向镜中的自己。那抹冷笑犹自挂在唇边,像是开出了一朵满是利刺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林涵音:你们背叛我。

    顾之桥:阿嚏~~~充和,是不是你在想我?

    程充和:阿嚏~~~今天音音有点奇怪。

    第91章 想想算了?不能算了!

    六月初的上海,梧桐繁茂,时花暗香。在一起之后,生活一如往常,程充和与顾之桥每天晚上的遛狗雷打不动。

    顾之桥小心注意不让马克吐温东舔西舔,以防小区夏季养护喷洒农药,狗嘴贱去舔误食中毒。

    马克吐温从y市回来之后,变得疑神疑鬼,神经兮兮,时常对着周围暗处发出警告的叫声。好几次顾之桥特意去暗处查看,周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她推断马克吐温可能是在山庄受到另一条狗的惊吓后,一直没有恢复过来,为此还联系玄明问她是否有解决的办法。

    玄明回她:【我是命理师,不是训狗师。】

    顾之桥咬定她不松口。【是你朋友的狗把它害成这样的,你总要负点连带责任吧。】

    玄明:【你这是碰瓷。】

    顾之桥:【我是走投无路。】

    玄明被她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告诉她。

    【第一,那条不是狗,是上古神兽混沌,出名凶恶。第二,如果确定她不是察觉危险后警告,你平时多安抚它一下,观察一段时间再说。一般来说,程女士那条斑点狗不会乱叫。】

    上古神兽都出来了。

    顾之桥理所当然认为玄明忽悠她,既然大师忽悠她,她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私下跟程充和吐槽:“上古神兽长那挫样,怎么不说是貔貅,过几天说不定变成龙王三太子呢。哎,该不是王富的叔叔死而复生,借尸还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