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沈浪抛下白飞飞,跟朱七七、熊猫儿、王怜花远避海外,遁世隐居。
白飞飞独自远引草原,生下阿飞,艰难抚养,却最终在阿飞七岁那年郁郁而终。
之后阿飞一个孤儿,在草原上挣扎求存,自是艰难无比,受尽苦难。
草原之中有什么?野狼与虎豹,他与狼共舞,与虎豹争食,倔强又顽强的活了下来。
所以阿飞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他要回到中原,他要成名,他要让自己的成就,超过他的父亲。
如此,他才能堂堂正正的站在父亲面前,质问他当年为何要抛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罗长风拍拍阿飞的肩膀,坚定的道:“你一定会成名的,总有一天,‘飞剑客’之名,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相信。”
阿飞看向罗长风,双目在不住闪烁,他重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重新举起了酒瓶。
车厢内安静下来,三人各自喝着酒,谁都没再说话,只听得车行辚辚,偶尔响起几声咳嗽声。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到得一处小镇,停在一间客栈之外。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格外热闹。
客栈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第九章 客栈风波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他们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一间空房都没有了,甚至连大通铺都已经客满。
罗长风与阿飞都没有在意,与客栈掌柜交涉之后,他们获得了在柴房中凑合一夜的机会,这已经比卧在雪地里要好了无数倍。
李寻欢更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而他……并不缺金钱。
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的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却可以不停的喝几天几夜。
罗长风与阿飞则是点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这是他们这近半月来,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菜。
李寻欢不吃菜,他只是不停的喝酒,然后不停的咳嗽,脸上却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很欣赏两个少年对待食物的态度,他们吃饭非常认真,他甚至从他们脸上,看到了对食物的虔诚。
但与此同时,李寻欢又有些心疼,因为从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他可以大致想象出,他们以前活得有多艰难。
虽然阿飞是真的活得很难,罗长风并不是,但他有了连续几天几夜找不到任何食物,不得不吃生肉来充饥的经历,在面对食物时,也变得跟阿飞一样。
阿飞吃得虽多,但并不快,每一口食物进了他的嘴,他都要经过仔细的咀嚼后再咽下去。
但他又并不是在慢慢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只是想将食物尽量嚼碎,这样才能更好的将养分吸收,让每一口食物都能在他身体里,发挥最大的能量。
长久的艰苦生活,已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也使他知道食物的可贵,在荒野中,每顿饭都可能是最后的一餐。
他吃了一顿饭后,永远不知道第二顿饭,能在什么时候才能吃得到嘴,所以每一口食物他都绝不能浪费。
那虬髯大汉从二楼走了下来,站到李寻欢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虬髯大汉叫铁传甲,绰号“铁甲金刚”,一身铁布衫的横练功夫,已练到极高的境界,几近于刀枪不入。
他是李家最忠实的仆人,因十八年前的一桩公案而结下仇家,在逃亡了数年后受李寻欢父子收留,从此便跟在李寻欢身边为仆。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过了半晌,铁传甲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说话间,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罗长风与阿飞一个坐在他侧面,一个坐在他对面,刚好将他的身形挡住,诸葛雷等人并未发现角落中低调吃饭的几人。
罗长风只是淡淡瞥了诸葛雷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对付面前饭菜,阿飞更是连头都没回。
诸葛雷几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被称为老二的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
“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又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刚笑得三声便即停顿,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白飞飞独自远引草原,生下阿飞,艰难抚养,却最终在阿飞七岁那年郁郁而终。
之后阿飞一个孤儿,在草原上挣扎求存,自是艰难无比,受尽苦难。
草原之中有什么?野狼与虎豹,他与狼共舞,与虎豹争食,倔强又顽强的活了下来。
所以阿飞从小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他要回到中原,他要成名,他要让自己的成就,超过他的父亲。
如此,他才能堂堂正正的站在父亲面前,质问他当年为何要抛下他们孤儿寡母,这是他活着的意义。
罗长风拍拍阿飞的肩膀,坚定的道:“你一定会成名的,总有一天,‘飞剑客’之名,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相信。”
阿飞看向罗长风,双目在不住闪烁,他重重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重新举起了酒瓶。
车厢内安静下来,三人各自喝着酒,谁都没再说话,只听得车行辚辚,偶尔响起几声咳嗽声。
不知过了多久,马车到得一处小镇,停在一间客栈之外。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格外热闹。
客栈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第九章 客栈风波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他们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一间空房都没有了,甚至连大通铺都已经客满。
罗长风与阿飞都没有在意,与客栈掌柜交涉之后,他们获得了在柴房中凑合一夜的机会,这已经比卧在雪地里要好了无数倍。
李寻欢更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而他……并不缺金钱。
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的喝着,他酒喝得并不快,却可以不停的喝几天几夜。
罗长风与阿飞则是点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这是他们这近半月来,吃过的第一顿像样的饭菜。
李寻欢不吃菜,他只是不停的喝酒,然后不停的咳嗽,脸上却始终带着淡淡的笑意。
他很欣赏两个少年对待食物的态度,他们吃饭非常认真,他甚至从他们脸上,看到了对食物的虔诚。
但与此同时,李寻欢又有些心疼,因为从他们对待食物的态度,他可以大致想象出,他们以前活得有多艰难。
虽然阿飞是真的活得很难,罗长风并不是,但他有了连续几天几夜找不到任何食物,不得不吃生肉来充饥的经历,在面对食物时,也变得跟阿飞一样。
阿飞吃得虽多,但并不快,每一口食物进了他的嘴,他都要经过仔细的咀嚼后再咽下去。
但他又并不是在慢慢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只是想将食物尽量嚼碎,这样才能更好的将养分吸收,让每一口食物都能在他身体里,发挥最大的能量。
长久的艰苦生活,已使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也使他知道食物的可贵,在荒野中,每顿饭都可能是最后的一餐。
他吃了一顿饭后,永远不知道第二顿饭,能在什么时候才能吃得到嘴,所以每一口食物他都绝不能浪费。
那虬髯大汉从二楼走了下来,站到李寻欢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虬髯大汉叫铁传甲,绰号“铁甲金刚”,一身铁布衫的横练功夫,已练到极高的境界,几近于刀枪不入。
他是李家最忠实的仆人,因十八年前的一桩公案而结下仇家,在逃亡了数年后受李寻欢父子收留,从此便跟在李寻欢身边为仆。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并未说话。
过了半晌,铁传甲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囗外押镖回来。”
“哦!押镖的是谁?”
“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说话间,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罗长风与阿飞一个坐在他侧面,一个坐在他对面,刚好将他的身形挡住,诸葛雷等人并未发现角落中低调吃饭的几人。
罗长风只是淡淡瞥了诸葛雷一眼,便不再理会,专心对付面前饭菜,阿飞更是连头都没回。
诸葛雷几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被称为老二的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
“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老二又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刚笑得三声便即停顿,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