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仅仅知晓不算是共谋,但林倾月不愿有一丝一毫的可能,牵连到她的姑娘。

    她要让徐路栀置身事外,清清白白。

    ……

    随着国庆的临近,天气渐凉,林倾月在路边看见他的次数越来越多。

    最开始还是一闪而过的人影,偷偷摸摸尾随在她身后,最近几日已经是光明正大,甚至就坐在烧烤摊的对面桌子堂而皇之地打量着她。

    林倾月避开和他的眼神正面对视,只是不经意间扫过男人浑身上下。

    跟一年前分毫不差,只是干脆剃了一个光头,锃亮的脑门,混不吝的神情,看上去更像是个地痞流氓。

    而他看向林倾月的眼神,明晃晃的,毫不闪躲,就像在看自己的所属物。

    而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林倾月或许也确实算是他的所属物。

    他的十七岁就跑出去的亲生女儿,和他朝夕共处了十七年,乖巧听话任打任骂。

    却在他的老婆跑了之后,借着一场席卷山村的泥石流,搭着救援人员的车,毫无预兆地跑出了他的手掌心。

    一找就是七年,然后接着又跑。

    不过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找,女儿出息了,有钱了,那就该把钱都给他花;女儿要找妈,那就该把找到的老婆还给他。

    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吃饭喝水那么自然,甚至不需要思考。

    老婆是花钱买的,就该任劳任怨服侍他一辈子;女儿是辛苦养大的,就该给他花钱,给他彩礼。

    这很公平,不是吗?

    奈何二者都不听话,他的脾气越发上了头,所幸他整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跟小兔崽子慢慢耗。

    爹找女儿,天经地义,报警也没用,哪怕他当街打她一顿,也不过是家庭矛盾。

    男人对这些都心知肚明,但此刻他并没想那么多,他只是毫不顾忌地欣赏着坐在对面桌子的漂亮女人,长得真美,和她妈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要不是是自己的亲女儿,他真得想办法买回家去。

    林倾月感觉如芒刺在背,但还是不急不缓地深吸了一口气,将杯中的果汁一饮而尽,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打扮。

    暗红色的一条长裙,露出大片的背,穿在她身上衬得肤白如雪,娇嫩得如同豆腐一样,毫无攻击力。

    裙子颜色是她精心挑选的,这样低调的红,像是开败的红玫瑰,不引人注目。就算鲜血凝固在身上,也看不出太多痕迹。

    头发还是盘成一个发髻,用一根长长的发簪牢牢固定在脑后。

    脚上的高跟鞋是她惯常穿的,行动便利。

    似乎一切都准备就绪,她反复核对了千百遍,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次,真到了这样的关头,却反倒有些想逃。

    她心里很清楚,如果走了,就可以换取片刻的安宁,取而代之的则是无尽的噩梦,还有妈妈和栀栀的安全。

    她已经尽了所有的努力,翻遍所有的法条,至于最后如何,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林倾月缓缓起身,站起来的时候,指尖无意间触碰到腰间的平安扣,一阵冰凉盈润。

    她有些心疼地把这个小东西握在手心里,握得紧紧的,眼前浮现出徐路栀的笑脸。

    她本想出门的时候不带,生怕弄坏了,可是鬼使神差间,还是系在了腰上,碧玉衬着暗红,有些诡异的凄美。

    栀栀说,要平平安安。

    林倾月无声地弯唇,她也好想平平安安啊。

    如果没有徐路栀,她甚至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可是现在,她想活着回来,好好地活着。

    她要去找她的女孩。

    ……

    林倾月神思恍惚间,看见男人吊儿郎当地起身,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她心头一紧。

    事已至此,无可退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她不怕他对她做什么,她只怕这个疯狂偏执的男人,会对她在乎的人不利。

    林倾月按着既定路线,不紧不慢地走着,仿佛根本没发现身后有个人似的,甚至边走还边玩手机,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烧烤的照片。

    照片的一角是烧烤串,一边是风和日丽的天空,太阳耀眼得刺眼睛,另一边露出男人衣服的一角。

    林倾月盯着照片里的蓝天发了一会儿呆,她不确定以后有没有机会,不隔着铁丝网看见那么好的天。

    按照既定路线,她缓步走到临大附近的河岸边,这里是临大的后门,非常偏僻,平常很少有人来往,河边也没有高高的护栏,而是光秃秃的,一不小心就容易掉下去。

    下面水很深。

    临大门卫室的监控可以清晰照到这一片区域,高清彩色,还有声音。

    林倾月状似随意地停下了脚步,去欣赏河畔盛开的一簇小花,身后传来一阵重重的咳嗽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