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与“留”都是昆仑,李素选择“去”的那一个,都一样嘛,不必挑拣了。

    ……

    ……

    人生谈崩了,战争还得继续。

    那焉已被李素下令看管起来了,包括那焉整支商队里的伙计,护卫等等。

    那焉是个很不错的朋友,李素对他很有好感,当他财大气粗地帮李素的房子付帐时,李素便已悄悄把他当成了人生的知己,如果此战过后大家能活着,一定与他痛饮三百杯顺便动用自己舌灿莲花的口才劝他答应在自己的新宅里挖个人工湖……

    可是,在战争时期,特别彼此都是敌对国关系的战争时期,那焉这个人必须待在李素随时能掌握的地方,没错,李素就是这么霸道地圈禁了这只磨人的老妖精……

    西州度过了仍旧安详宁静的一晚。

    天刚亮,西面城门悄然打开,一队唐军将士走出来,开始清理城墙脚下堆积的尸首,尸首有敌人的,也有唐军的,将士们面色平静地将数百具尸首从尸堆上抬出来,再将敌我区别开来,唐军的尸首运回城里,敌人的则一具具整齐地在城外空地上摆成一排。

    清理完一切后,城门再次关紧。

    没过多久,静悄悄的敌军大营里也走出一队将士,从大营到城门前,足足三里地,这队敌军将士竟步行而来,而且身上未带任何兵器,走到城门下,沉默地朝城头的唐军单膝跪地为礼,然后将尸首抬起,带回大营。

    而城头的唐军也沉默且冷漠地看着他们抬走那些尸首,从始至终没人放冷箭,没人喊打喊杀,似乎此刻大家在做一件与战争完全无关的局外事。

    李素也站在城头的箭垛边,冷眼看着守城的将士和敌人抬走各自袍泽的尸首,眼中却闪烁着几丝复杂的感慨。

    君子之战。

    这个年代的战争,似乎有着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些规矩包括公平,人道,以及礼节。没错,战争也有礼节,如古时那样,挂上免战牌,敌人便自动自觉地休整,战争暂停的空隙,敌我双方的尸首任由彼此清理等等,在这充满了杀戮和血腥味的战场上,这些礼节成为战争里唯一带着温情的风景线,如冰雪天里的一丝暖风。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说不上震撼,只是心中多了一丝对生命的领悟。

    活着,只是为了背负某个使命,“使命”这个字眼并没有那么高不可攀,救国救民是使命,庸碌无为地养活一家老小其实也是使命,逝去了,使命才真正卸下,无论有没有完成它,都应该得到尊重,所以世上才有“入土为安”“死者为大”一类的词汇,给予逝者最后一丝尊严。

    现实的是,活着的人,仍旧要为自己的使命拼尽全力。

    敌我双方的尸首抬回去没多久,城外敌营又吹响了牛角号,悠长呜咽的号声在茫茫的大漠里传扬。方才战场上仅剩的一抹温情,在号声中消失殆尽,空气中迅速被一股肃杀之气充斥。

    “整军!备战!”

    李素的双眼再次闪烁着疯狂又冷静的赤红光芒,扯着嗓子嘶吼道。

    ……

    一骑快马飞驰入长安。

    马上的骑士面色惨白,两眼涣散无神,显然长途奔波已耗尽了他的体力,可他仍咬着牙支撑着不肯倒下。

    骑士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正是男人一生阅历和精力最充沛的年纪,他是蒋权身边的亲卫,名叫盛封,与蒋权不仅是上下从属关系,而且还是蒋权多年的朋友。

    军营里交朋友很容易,某场战争,帮某人挡住某一刀,磕飞某一箭,从此便是生死袍泽,永远能将自己的后背亮给对方的那种。

    盛封就是这种朋友,很多年前,他为蒋权挡住了一支冷箭,于是,他成了蒋权的生死兄弟,这些年来,蒋权最隐秘最重要的事情,都放心交给盛封去做,盛封也从未让他失望过。

    这一次也不例外。

    马至长安,盛封下了马,很老实地跟着商贾和路人走进熙熙攘攘的长安城。

    盛封是个做事很成熟的人,不像毛头小子那般急躁,进了城后,他牵着马漫无目的地在长安的大街上闲逛,甚至还坐在路边的小摊上要了一块面饼和一碗胡辣汤,一阵狼吞虎咽后,盛封的脸色渐渐恢复了红润,方才进城时的苍白和虚弱已消失不见,一双眼睛竟也变得黑亮有神起来。

    扔给小贩几枚钱的同时,盛封顺便打听了卢国公府的所在,然后牵着马,闲庭信步般在长安的大街上缓缓而行。

    小半个时辰后,不慌不忙的盛封站在卢国公府前,看着门楣上高挂着的黑底金字的牌匾,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第三百八十七章 星夜兼程

    见卢国公不容易。程咬金虽说是长安城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老恶霸,可是这位恶霸也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国公府自有国公府的规矩,而且规矩很森严。

    李素以往出入程家直进直出,如入无人之境,那是因为李素有身份,而且程家上下都很清楚李素与程家父子的关系,但盛封不一样,盛封只是右武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亲卫。

    幸好盛封的准备做得很足,走到程府门前,还没等门前守卫上前呵斥,盛封便飞快将李素的腰牌和一封亲笔书信掏了出来,高举过头顶。

    然后,盛封得到了以往李素同样的待遇,程家门房很客气地将盛封迎进了大门,并且一路领着他往前堂走去,跨进大门没走几步,便见一位魁梧汉子龙卷风似的冲出来,见到盛封后也不管认不认识,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盛封右边肩膀如同被当场斩断了似的,顿时没了知觉。

    盛封大惊,没等他喝问,人已被揪住了前襟。

    “我兄弟李素可还好么?快说说,西州那鸟不生蛋的地方,李素怎生待得下去?”

    盛封只觉得迎面一团庞大的黑影,将他整个人笼罩在阴影中,惊疑抬头一看,却见一个长相和身材都很粗犷的汉子正盯着他。

    门房赶紧在一旁介绍:“这位是我家大公子,老公爷的嫡长子。”

    盛封急忙见礼:“小人见过小公爷……”

    “小个屁公爷,好好答话,李素在西州咋样了?过得自在不?”程处默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了。

    “李别驾……尚好,在西州一切尚好。”

    程处默皱眉瞪着他:“真的?李素那打算活活懒死的性子,能在那荒蛮之地过得多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才对吧。”

    盛封苦笑道:“李别驾过得确实好,末将回城特意代别驾来给老公爷和小公爷问安……”

    程处默性子粗,见盛封如此说,也就信了,闻言咧嘴笑道:“过得安逸就好,我原以为李素那性子到了西州,住不满俩月便哭闹着要回长安,却没想到说话就一年了,看来这家伙到哪里都活得自在。”

    盛封唯唯陪笑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