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算这样,他也不想放弃。

    用牙齿咬着布条,连城绑好结,沉声道:“继续拍摄吧。”

    拳场里很热,场地太大没法开空调,剧组尽量买了冰块和风扇来散热,可就算如此,连城小麦色的皮肤上仍然满是汗水。

    他拧开矿泉水瓶子把水从头顶浇下来,总算消了一点暑气,也把想要回国找温晏青问个清楚的心思压了下去。

    从比尔那里借来的钱救了罗素一条命。

    但一命偿一命,为了还清高利贷,罗辉心中涌起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想要学习拳击,然后进入地下赌场,打黑拳。

    一个除了性命一无所有的可怜男人,找到了比卖血更加光明的道路。

    借来的钱看完病还剩下一些,罗辉换了住处,没有便宜的托养院愿意接收罗素,罗辉只好把她寄宿在一个黑人妇女家中,她有五个孩子,对照顾孩子早就熟门熟路。

    罗辉并没有向她隐瞒罗素的血液里携带艾滋病毒的事情,他沉默着等待拒绝,出乎意料的事,黑人妇女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才向他解释道:“别担心,我的丈夫也曾经患上这种病。”

    “我非常清楚怎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她看向罗素的眼神充满悲悯,蹲下来抚摸罗素的头发:“可怜的孩子。”

    这么小的孩子,只可能是母婴感染。

    罗辉很放心地把罗素交到她手中,随后鞠了一躬,离开了。

    镜头中,罗素站在原地看着哥哥远去,被黑人妇女温柔地牵进房屋内。

    罗辉拿出自己仅剩的几百美金,找到一家拳击馆,他要学拳击。

    普通人想要入门拳击,至少需要三个月的艰苦训练才能上场打拳。

    教练教了罗辉拳击的标准动作,结束一上午的训练时,告诉他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家中挂拳击袋,锻炼自己的反应能力。

    罗辉摸着空空如也的口袋,“知道了。”

    他再次陷入经济危机。

    拳击手不仅要有好的训练场所,还要得到足够的营养,只吃蔬菜快餐,罗辉没办法增肌,就只能打轻量级拳赛。

    碰到像史丹那样的重量级选手,估计只有躲闪的份,一旦捱上一拳,没有肌肉的阻挡,他也撑不了多久。

    想要拿命换钱,也要有资格才行。

    罗辉打起来街头废品的主意。

    他在街头坐了两小时,最后开口请教躺在地铁口睡大觉的流浪汉,怎么才能赚到一些快钱。

    除了乞讨以外的快钱,流浪汉上下看着罗辉,并没有吝啬自己的经验。

    “放不下你的尊严,你可以找个尼龙袋,沿着十五大道每天走几趟,那些小姐们扔下的瓶子就足够你吃顿饱饭了。”

    仅仅是吃一顿饱饭还不够。

    罗辉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很满,每天早晨六点,他会准时把罗素送往斯考特夫人家中,随后他要跑着去拳馆,在教练的指导下练习五个小时的拳击。

    结束训练后,他乘坐地铁前往唐人街,在一家中式餐馆中做服务员,他的中午饭和晚上饭都在这里吃。

    中餐馆是一对中国夫妇开的,他们开出的时薪是15美元,包括两顿丰盛的大餐。

    罗辉在中餐馆的工作时间只有六个小时,晚上七点,他准时离开中餐馆,拿出准备好的尼龙袋,走十五大道,把一路上能掏的垃圾桶都翻找一遍。

    最后在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从斯考特夫人家中接走罗素,背着妹妹回到家里。

    罗素睡后,罗辉还不能休息。

    他还要进行睡前训练。

    他从教练那里低价买回来的弹簧沙包,每晚要快速击打两百次。

    最后是体能训练。

    这样的日子缓慢地向前推进着,最初的两周,罗辉每天都想着放弃。

    他甚至在十五大道上捡垃圾时遇到过那位明媚的白领丽人。

    又一次被教练叫停训练时,指点出姿势的不正确时,罗辉深深陷入自我怀疑之中。

    他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比尔早就告诉他,打黑拳赚钱就是卖命。想要出头很难,像他这样的纯新人出头更难。

    如果他失败了,被人打死在拳场上,罗素要怎么办?

    他吞咽下苦涩的滋味,把怀疑和痛苦埋在心里。

    不去想,只咬着牙日复一日地重复这些,送妹妹,训练,打工,接妹妹,训练,睡觉。

    又是和平常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夜晚,罗辉拿着尼龙袋走在十五大道上,习惯性地忽略路人的眼神,用棍子随意地在垃圾桶里搅和一下,他就能试探出有没有瓶子。

    这个没有。

    做这种事的不止罗辉一个人,尤其他还需要上班,自然不可能天天守在垃圾桶旁边。

    罗辉古井无波地走向下一个垃圾桶,家里的瓶子一周卖一次,每次钱都不会太多,正如那个流浪汉所说,吃顿饭还是可以的。

    罗辉没有动用捡垃圾攒下来的钱,他和妹妹每日的开销很大,打工赚来的钱勉强裹住生活。

    而他攒下来的钱,要用来给教练,当做学费。

    他刚把棍子探入垃圾桶,突然就被人从背后抱住,反射性地,罗辉像条泥鳅一样下蹲,双手扣住那双手,往两边一掰

    杀猪般的叫声响彻街道,但袭击的人不止一个。罗辉一个过肩摔把抱住他的人摔过来,摆好姿势猛地回头。

    愣住了。

    金牙男人面露不快,“你小子胆子肥了?不还比尔老大的钱,居然还敢打他的人?”

    罗辉再一次被他带到比尔面前。

    距离他借高利贷已经两个月了,比尔也没了上次的好脸色,露出了锋利的獠牙,“你小子,想好要怎么还这笔钱了吗?”

    “老大,我捉到这小子的时候,他正在翻垃圾桶捡垃圾,身上也只有三十美金,远远不够啊!”

    比尔早就熟悉了这样的事,凡是冲动借高利贷的,有几个人能还得起?

    他好心眼地开出两个条件任由罗辉选择,“一个肾,或者你上台打一场。”

    仅仅是拳击比赛已经满足不了这些赌徒的胃口,他们需要疯狂,需要鲜血,来刺激麻木的心。

    而罗辉就是比尔选中好的献祭品。

    比尔拍拍手,强尼从门外走了进来,他比罗辉要矮半个头,块头却是罗辉的两倍。

    虽然两人都有肌肉,但强尼身上的肌肉明显要比罗辉更加丰满,看起来也更有力量。

    强尼身上还带有两个月前和史丹比赛时受的伤,那次比赛差点让他变成残废,比尔不会养一个残废。

    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死罗辉,是他唯一能够继续留在比尔手下的机会。

    第74章 拳王

    罗辉自然不会忽视强尼嗜血的眼神。

    但他也知道自己今天逃无可逃。准备好了吗?罗辉在心里默默问自己。

    他的拳击教练是个很凶悍的男人,曾是区级拳击手冠军,退役后开了拳击训练馆。

    教练告诉罗辉,趁早放弃吃这碗饭的想法。

    罗辉抬起头,眼神坚定地看着比尔,“我选择和他打一场。”

    他伸手指向强尼,强尼把手指握的“咔咔”直响,嘴角上扬的弧度,像是已经咬断了罗辉的喉咙。

    明天晚上,罗辉就要走上拳击场,进行他的第一次比赛。

    他比往常都要晚,来到斯考特夫人家中,罗素已经睡着了。

    斯考特夫人面露微笑,她对这个坚强的亚裔小伙很是欣赏,把熟睡的罗素放他怀里。

    罗辉突然问她道:“夫人,明天我可能会晚一点来接她,可以吗?”

    斯考特看透了他请求背后的不安,但她并没有问罗辉他是否遇到了什么困难。

    她点点头,“我会照顾好你的妹妹的,你放心去吧,但她只有你了。”

    罗辉抱着妹妹,低声道谢,在这位夫人面前,他的窘迫和犹豫不决似乎都是透明的。

    第二天一大早,罗辉给妹妹换上干净的衣服,扎了漂亮的发型,牵着她送去斯考特夫人家。

    随后像往常一样在中餐馆兼职,下班后,金牙男人的车停在后街,等他下班。

    罗辉换上自己的衣服,身上还有一股浓厚的饭菜味道,金牙男人坐在他旁边,嗤笑道:“也许用一条胳膊会更适合你,你看起来就像一只小鸡仔,今晚会没命的。”

    罗辉对他的话置之不理,默默地深呼吸,调动自己的肌肉。

    今晚拳场的人比往常要多一些。

    比赛还没有开始,他们的脸上就已经挂上了嗜血的狂热。

    “嘿!听说了吗?今晚是狂杀场!”说话的人挑起眉头,露出“你们都懂的眼神。”

    其他人都附和着,“虽然赢的不多,可我真的太久没见到有人活活被打死的场景,为了这个,我今天才来的!”

    这些赌徒中间,有些人可能是功成名就的白领晶精英,他们白日里温和有礼,到了晚上,被社会和生活压迫到扭曲的爱好会穿透他们的伪装,蔓延着寻找黑暗的角落释放压抑的天性。

    罗辉在后台换上宽松的四角短裤,上身不着寸缕。

    不同的拳击比赛有不同的要求,而在地下拳场,就没那么多保护生命的要求,站在台上的人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站到最后!

    急促地深呼吸几次,罗辉从右侧上台。

    强尼从左侧出口入场时,所有人都欢呼着为他让开道路。

    “强尼!打死那个小子!我们都压你了!”

    强尼露出洁白的牙齿,凶猛地举起双手,发出一声猛兽般的咆哮:“干死他!”

    他眼神凶狠,小跑着上台,配合他高高耸起的肌肉块,任谁都会觉得,他将赢下今天这场比赛。

    台下的呼声越来越高,强尼背后的赔率表也越跳越快。

    罗辉和强尼的赔率达到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