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斯反问:“这时候不是应该论证证据吗?为什么检控官一直抓着这件事不放?”
王磊道:“因为你的证词说,自己没有杀害珍妮的动机。我现在在证明你不仅有杀死珍妮的动机,而且有充分杀死珍妮的动机。”
西斯心中叫糟糕,王磊找到矛盾。自己和珍妮的关系,导致自己违反公司规定。出现了利益,自己就有可能为了掩盖这一事件,选择杀死珍妮灭口。
西斯很难解释,公司确实有规定,但是他和珍妮只是谈心,没有灵魂交流,各取所需而已。公司对这种事一般不会过问。检控官以挖掘机的态度准备深挖,那就很麻烦了。因为珍妮已婚。
道德,规定等双重不停拷问,以此坐实自己杀害珍妮的动机。
百口难辨!
你说和珍妮谈心与灵魂无关,法律不理会你的灵魂,只知道你和珍妮谈心了。
辩护律师见西斯这模样非常担心,这些问题他们事先没有讨论过,有没有想到检控官会从这个点入手,而且死咬不放。
第一种选择,西斯解释说明灵魂这玩意还是属于亡妻,不过这样不仅解释不清楚,反而会让陪审团们对西斯人品产生厌恶。
王磊手上稿子有很毒的问题:你们谈心时候,你还戴着婚戒吗?你们谈心时候,讨论过你的妻子吗?你们谈心的时候,你想过珍妮的丈夫吗?你要讨论灵魂,我们就来讨论灵魂。成年人谁的灵魂会一尘不染呢?
王磊本着坐实西斯存在杀死珍妮的动机为理由,辩护律师完全无法反对王磊的质疑问题。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的满头大汗,心中那个爽。这难道就是赢家的快乐吗?
第二种选择,不谈灵魂,承认事实。承认自己因为和珍妮的事违反公司规定,存在一定的担忧。但是否认自己有杀死珍妮的想法。这等同是承认存在动机。
选哪个?同样的,一个选择是刀山,一个选择是火海。
西斯没有看见火海,只看见了刀山,于是选择了第二选项:“是的,因为公司的规定我还是有些忧虑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过杀害珍妮的想法。”
王磊:“我们来看看你的口供,很有意思。第一次口供,你只承认珍妮和你是工作关系。第二口供,因为技术人员找到了血迹,还有你后背的伤痕,你无奈承认自己和珍妮不仅只是工作关系。第三次口供,你说明和珍妮的私人关系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关系。现在,你又说为和珍妮的私人关系感觉到忧虑……被告,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你是人格分裂,还是在分裂人格?”
辩护律师:“反对……”
王磊拍案怒起:“我现在在问为什么被告的证词不一样,有什么好反对的?”好爽!
普通人是不会有这样的错误,一旦被问开,基本就撂了,有什么说什么。反而是有一定经验的人,他们会察言观色。如同挤牙膏一样,实在不行,就挤出一点,尽可能少的提供信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第三百六十章 借刀杀人(下)
王磊的问题成为了原则性问题:西斯你或者在做伪证,或者你妨碍公务。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可构成妨碍公务罪。在法庭上撒谎,涉嫌做伪证。
法官道:“请被告回答,为什么证词不一样,并且说明最终证词。”
这时候陪审团因为此情此景对西斯会产生负面的看法。不仅因为和珍妮谈心,重要的是他的证词前后不一致。这是比较要命的。虽然还没有进入实质的证据控辩阶段,但是西斯的人设已经变得非常黑暗。
白落今天百忙之中抽空参加了听审,她戴了帽子和墨镜。作为ca的毕业生,她嗅觉非常敏锐,庭审下来感觉有异。白落移动坐到了司马落身边:“怎么回事?”
司马落看了一会才认出是白落。怎么回事?你问我?简单说红颜祸水。复杂点说西斯得罪曹小人,但是要么你用钱去安抚他,要么你不要露出尾巴。西斯抢了曹云女朋友,监控其手机,不道歉,不给钱,还要求曹云对待他如同春天一般的温暖。去死吧地球人!
司马落来听审是来看曹云的损招,他并不希望西斯被定罪,真相很清楚,肯定是鬣狗绑架了珍妮,杀害了珍妮。
“曹云干的。”
白落大惊失色:“曹云杀了珍妮?”
“不,不。”司马落忙道:“曹云要弄死西斯。”
“为什么?”白落不理解。
“为什么?”司马落反问。
“对啊,为什么?”
司马落看了白落好一会:“曹云认为你和他分手原因是西斯。”
“不对啊,以前可能是这么认为。后来他知道我的身份,应该知道我和他分手不是因为西斯。”
司马落:“可是他不会怪你,也不想怪自己,于是就坚持是西斯干的。另外ca监控他的手机,没有道歉,没有赔偿,西斯作为三脚猫小组的组长,那自然要背这个锅。还有曹云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太闲了。最后一点,他想做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控法庭的人。有没有罪不是法官说的算,是他这个律师说的算。要么说我为什么见他会心虚?”有才就算了,还有野心,求证自我能力的野心才是最可怕的。他会努力尝试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比如西斯基本不可能被定罪,但是因为我大曹云介入,西斯就有罪了,其心中会充满幸福的满足感。简单总结就两个字:闷骚。
白落品味一会,挺温暖的,她很愿意曹云是为她才这么干。白落问:“就你看,结果?”
司马落道:“就我对曹云的了解,原本是胜负八二开,现在胜负是二八开。你可以当我在吹牛。以防万一我劝你现在就去见见曹云。”
白落:“我去?”
司马落:“不要空手去。”
“嗯?”
“带上钱。”
“他、他有这么现实吗?”
司马落想了一会:“我不知道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他一向都是这样的人。没错,曹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在没有触碰原则情况下,钱是可以搞定他的。”
庭审继续。
王磊道:“被告,你已经发布了禁令,禁止个人原因单独外出,禁制个人原因夜晚外出。为什么批准了珍妮单独在晚上去参加漫展呢?”
西斯回答:“因为我知道珍妮盼望这个漫展已经很久了,对我提过很多次。”
王磊问:“你是因为和珍妮私人关系才同意的,还是因为珍妮渴望参加漫展才同意的?”
司马落看不下去:“无论西斯选哪个,接下去都会有麻烦。”
王磊道:“因为你的证词说,自己没有杀害珍妮的动机。我现在在证明你不仅有杀死珍妮的动机,而且有充分杀死珍妮的动机。”
西斯心中叫糟糕,王磊找到矛盾。自己和珍妮的关系,导致自己违反公司规定。出现了利益,自己就有可能为了掩盖这一事件,选择杀死珍妮灭口。
西斯很难解释,公司确实有规定,但是他和珍妮只是谈心,没有灵魂交流,各取所需而已。公司对这种事一般不会过问。检控官以挖掘机的态度准备深挖,那就很麻烦了。因为珍妮已婚。
道德,规定等双重不停拷问,以此坐实自己杀害珍妮的动机。
百口难辨!
你说和珍妮谈心与灵魂无关,法律不理会你的灵魂,只知道你和珍妮谈心了。
辩护律师见西斯这模样非常担心,这些问题他们事先没有讨论过,有没有想到检控官会从这个点入手,而且死咬不放。
第一种选择,西斯解释说明灵魂这玩意还是属于亡妻,不过这样不仅解释不清楚,反而会让陪审团们对西斯人品产生厌恶。
王磊手上稿子有很毒的问题:你们谈心时候,你还戴着婚戒吗?你们谈心时候,讨论过你的妻子吗?你们谈心的时候,你想过珍妮的丈夫吗?你要讨论灵魂,我们就来讨论灵魂。成年人谁的灵魂会一尘不染呢?
王磊本着坐实西斯存在杀死珍妮的动机为理由,辩护律师完全无法反对王磊的质疑问题。王磊看西斯被自己逼的满头大汗,心中那个爽。这难道就是赢家的快乐吗?
第二种选择,不谈灵魂,承认事实。承认自己因为和珍妮的事违反公司规定,存在一定的担忧。但是否认自己有杀死珍妮的想法。这等同是承认存在动机。
选哪个?同样的,一个选择是刀山,一个选择是火海。
西斯没有看见火海,只看见了刀山,于是选择了第二选项:“是的,因为公司的规定我还是有些忧虑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过杀害珍妮的想法。”
王磊:“我们来看看你的口供,很有意思。第一次口供,你只承认珍妮和你是工作关系。第二口供,因为技术人员找到了血迹,还有你后背的伤痕,你无奈承认自己和珍妮不仅只是工作关系。第三次口供,你说明和珍妮的私人关系不会影响你们的工作关系。现在,你又说为和珍妮的私人关系感觉到忧虑……被告,同一个问题,四个答案,你是人格分裂,还是在分裂人格?”
辩护律师:“反对……”
王磊拍案怒起:“我现在在问为什么被告的证词不一样,有什么好反对的?”好爽!
普通人是不会有这样的错误,一旦被问开,基本就撂了,有什么说什么。反而是有一定经验的人,他们会察言观色。如同挤牙膏一样,实在不行,就挤出一点,尽可能少的提供信息。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第三百六十章 借刀杀人(下)
王磊的问题成为了原则性问题:西斯你或者在做伪证,或者你妨碍公务。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可构成妨碍公务罪。在法庭上撒谎,涉嫌做伪证。
法官道:“请被告回答,为什么证词不一样,并且说明最终证词。”
这时候陪审团因为此情此景对西斯会产生负面的看法。不仅因为和珍妮谈心,重要的是他的证词前后不一致。这是比较要命的。虽然还没有进入实质的证据控辩阶段,但是西斯的人设已经变得非常黑暗。
白落今天百忙之中抽空参加了听审,她戴了帽子和墨镜。作为ca的毕业生,她嗅觉非常敏锐,庭审下来感觉有异。白落移动坐到了司马落身边:“怎么回事?”
司马落看了一会才认出是白落。怎么回事?你问我?简单说红颜祸水。复杂点说西斯得罪曹小人,但是要么你用钱去安抚他,要么你不要露出尾巴。西斯抢了曹云女朋友,监控其手机,不道歉,不给钱,还要求曹云对待他如同春天一般的温暖。去死吧地球人!
司马落来听审是来看曹云的损招,他并不希望西斯被定罪,真相很清楚,肯定是鬣狗绑架了珍妮,杀害了珍妮。
“曹云干的。”
白落大惊失色:“曹云杀了珍妮?”
“不,不。”司马落忙道:“曹云要弄死西斯。”
“为什么?”白落不理解。
“为什么?”司马落反问。
“对啊,为什么?”
司马落看了白落好一会:“曹云认为你和他分手原因是西斯。”
“不对啊,以前可能是这么认为。后来他知道我的身份,应该知道我和他分手不是因为西斯。”
司马落:“可是他不会怪你,也不想怪自己,于是就坚持是西斯干的。另外ca监控他的手机,没有道歉,没有赔偿,西斯作为三脚猫小组的组长,那自然要背这个锅。还有曹云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太闲了。最后一点,他想做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控法庭的人。有没有罪不是法官说的算,是他这个律师说的算。要么说我为什么见他会心虚?”有才就算了,还有野心,求证自我能力的野心才是最可怕的。他会努力尝试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比如西斯基本不可能被定罪,但是因为我大曹云介入,西斯就有罪了,其心中会充满幸福的满足感。简单总结就两个字:闷骚。
白落品味一会,挺温暖的,她很愿意曹云是为她才这么干。白落问:“就你看,结果?”
司马落道:“就我对曹云的了解,原本是胜负八二开,现在胜负是二八开。你可以当我在吹牛。以防万一我劝你现在就去见见曹云。”
白落:“我去?”
司马落:“不要空手去。”
“嗯?”
“带上钱。”
“他、他有这么现实吗?”
司马落想了一会:“我不知道你怎么会问这个问题?他一向都是这样的人。没错,曹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在没有触碰原则情况下,钱是可以搞定他的。”
庭审继续。
王磊道:“被告,你已经发布了禁令,禁止个人原因单独外出,禁制个人原因夜晚外出。为什么批准了珍妮单独在晚上去参加漫展呢?”
西斯回答:“因为我知道珍妮盼望这个漫展已经很久了,对我提过很多次。”
王磊问:“你是因为和珍妮私人关系才同意的,还是因为珍妮渴望参加漫展才同意的?”
司马落看不下去:“无论西斯选哪个,接下去都会有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