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白痴。”

    云隐拍案而起:“反对,我要揍他。”

    桑尼:“反对无效,你确实是白痴。这叫转包债务。通常来说,在合法渠道无法追回欠款情况下,财务公司会将债务卖给当地的东黑。情况各有不同,从五折到一折都有,甚至还有附送的。东黑不会买利息,只会买本金,按照对方工作和家庭情况高低折数去购买。一般来说,有公司,有住宅……不要问为什么有公司,有住宅的情况下,合法渠道还会追不到债。”

    桑尼道:“有公司,有住宅,有家庭一般是五折。通常做法就是派遣十几个小弟到公司,到其家门口坐着,不说话,不触碰对方。警察来了也没用,他们是来要钱的,没有用暴力要钱,没有法律。这类钱是最好收的。难收的诸如被告,被告不仅欠财务公司,还欠多家银行。房子和车子是被告父亲的,被告明摆不还债,宁可被打死或者坐牢。这种一般就是一折收,因为对方很难搞,甚至可能收不回成本,毕竟马仔也要吃饭。遇见这种人,东黑通常做法是先吓唬,然后再商议,还个20或者30就算了,利益也不要了。”

    诸如你向财务公司借债一万,承诺30天还清本息。因为高利是不受法律承认的,通常借条上不说明利息,财务公司会在发款的时候,直接扣除本金,比如只给你八千,两千就算是30天的利息。实际上财务公司的成本是八折,在实在无法讨回债务情况下,他们就会转手卖借条,这种交易没有违法。东黑握有借条,讨债造成办公秩序混乱,警察是不管的。前提是文明讨债。

    桑尼:“就本案来说,二十万一折,成本就两万。而且谈完心,以为钱就不要还了?东黑马仔很黑的,我是东唐三课探员,遇见很多类似的事。a马仔讨债,肉偿,b马继续,不承认还债。闹到警察处也没用,因为a马仔和债主的交易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欠条是受法律保护的。”

    桑尼看镜头:“这里小科普劝告那些借贷的年轻人,你们才是财务公司的肥肉。财务公司借贷给你金钱,并不指望你有能力还钱,他们是盯上你父母的钱,他们是打赌你父母会替你还债。”

    桑尼道:“好,本案进入第二个阶段。死者讨债,袭击发生,那么被告打死死者的行为到底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激情杀人,或者是蓄意谋杀呢?在进入第二个阶段前,休庭半小时,大家吃宵夜。”

    管家一愣看手机,低声:“没准备宵夜。”没这个环节。

    桑尼:“节目组能安排吗?”

    节目组负责人:“没问题,就是简单点。”

    桑尼道:“休庭。”这场战斗才刚刚开始就已经九点了,不吃东西怎么应付接下去的控辩双方提出的反对呢?

    好吧,真实情况是晚上桑尼点了泰国菜,超级难吃,现在肚子饿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犯叁(下)

    曹云做事慢而细,欧阳逸做事繁且杂,九尾做事精且微,这三人性子都不快。加上节奏把握,庭审自然就变成了小马拉松。这么做是有好处的,我直接点题,直接说明我想说的。一个情况会导致辩护律师一直反问,我补充回答。一个情况会导致陪审团听不懂。最好做法就是曹云在犯壹案那样剥丝抽茧。

    犯壹案中曹云没有直接砸出杀手锏,而是一步步的引导控方走向杀手锏方向。这时候控方想再回头已经不可能了。最后出杀手锏能让庭审效果出现潮高,心理上压制控方和陪审团,这就是节奏的控制。

    云隐相反,作为一名证人,他是典型的求快不求稳性格。

    第二轮庭审开始后,九尾仍旧慢条斯理的问问题,云隐性格越来越急躁,孙地根本是在看热闹,完全帮不上忙。

    九尾:“被告,总结之前的问题。我想问在案发之前,你是否见过死者。”

    犯叁回答:“没有。”

    九尾:“你知道案发当时,有人会上门要债吗?”

    犯叁联想之前的问题,回答:“知道。”

    九尾:“为什么知道?”

    犯叁回答:“案发中午,我和两位同事吃午饭,有一个叫发哥的人和我打招呼。”

    发哥是犯叁债务直接负责人。发哥这次是将讨债手段升级,开始对犯叁工作进行干扰。发哥很上道,和犯叁打招呼,热情的表示晚上会派人登门拜访。最少犯叁在同事前的面子算是周全了。

    九尾:“根据你主管的介绍,案发当天下午三点,公司需要有人去一趟县城。你主动答应了,对吗?”

    犯叁:“是。”

    九尾:“你知道讨债人晚上会上门?”

    犯叁:“是,我是躲债。”

    九尾:“你告诉自己妻子了吗?”

    犯叁:“说了。”

    九尾惊讶:“说了?在讨债人上门时,你妻子没穿内衣,只穿睡衣迎接对方?”

    犯叁:“她可能忘了。”

    九尾:“问到这里,你也别垂死挣扎。我现在不明白一个问题。你到底是打算用妻子还债,还是打算杀人抵债?”

    云隐:“反对。”

    桑尼:“反对无效。”

    云隐:“凭什么无效?”

    桑尼:“我是法官。”

    云隐:“你去死。”

    桑尼:“你给我滚,来人,叉出去。”敢和法官叫板。

    曹云道:“云隐,你要说出反对的理由。”

    云隐:“控方无理由胡乱猜测。”

    九尾:“反对有效。”

    桑尼:“卧槽。”

    九尾道:“法官,我要求证人再次出庭作证。”

    ……

    九尾问犯叁妻子:“你知道当晚有人会上门讨债吗?”

    犯叁妻子是证人,不能全庭在场。她听闻这个问题,看向了犯叁,九尾早有准备,身体遮挡了其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