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的两人无法说服南文家庭。叶娇的家族是东郊镇大族,对此非常不满,双方都要求叶娇和南文分手。叶娇尝试改变顺从和缺乏主见的性格,开始考研,并且向南文母亲保证自己会努力工作和学习,以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双方家人第一次正式会面闹的非常不愉快。双方在压力之下,某天一起到了经常约会的森林公园殉情自杀。
殉情用的是氰化钾,将氰化钾放进矿泉水中,两人相拥,互相说了一些甜蜜又悲伤的话,约定下辈子再见。
结果是南文喝了,叶娇没喝。叶娇不同意殉情,但是她接受的教育更接近服从,她不太会劝阻别人,被南文所感染,也有殉情的意思。在南文喝下水之后,南文身体很快产生了反应,让叶娇非常害怕。她不知道联系谁,最终先想到了司徒岩。
司徒岩听明白后交代叶娇:“第一件事:报警。第二件事:把你那瓶水藏好。第三件事:在安全的情况下把水处理掉,不要留下任何证据。第四件事:你不知道南文那瓶水内有氰化钾,在他喝完之后,他才说明,于是你吓坏了报警。”
这就是案件的原因,情侣殉情,一人身亡,另外一人未进行自杀,未自杀者涉嫌故意杀人罪。这种杀人罪和其他杀人罪不太一样,在法律上也属于很罕见的案例。只是理论上认为未自杀者涉嫌故意杀人罪。
南文去世后的两个月,叶娇如同失了魂一样,也没有人对南文自杀案提出怀疑。为了让叶娇生活与学习回归正轨,司徒岩多次主动邀叶娇去听审,慢慢的叶娇找到一些人生的价值和前进的方向。司徒岩顺水推舟将叶娇介绍入高山律师所。当时交谈被刘攀得知,刘攀厚脸皮请求之下,司徒岩就将刘攀一起推荐给曹云。
曹云听完:“前辈,你怎么就肯定不是叶娇想杀人呢?叶娇可能本性阴险无比,自己得不到的,也要毁掉。既然南文无法和自己结婚,于是她就怂恿南文殉情自杀。在南文喝下水后,她就看南文在自己面前死去。”
司徒岩看曹云:“你脑洞还不够大,来的路上我了解到,据说警方怀疑不是殉情故意杀人罪。而是叶娇在水下放了氰化钾,故意杀人罪。”
曹云一愣:“那就是说,要位叶娇脱罪。首先要打掉第一层下()毒杀人罪,然后还要面对殉情杀人罪?”
司徒岩拿出一张写好支票放在曹云面前:“叶娇是我从大一就很喜欢的一位姑娘,我想主要是和她接触时间久的人,很少会有人不喜欢她。大二那年,我险些双腿残疾,住院一个多月,她每天过来推着我出去散步,帮助我做物理治疗。我们感情就如同爷孙一般。否则她也不会在出事之后第一个电话就打给我。我有点积蓄,不算多,这是两百万。我现在脑子不太好用,帮不上叶娇,就只能指望曹云你能帮忙了。”
曹云没接支票,问:“有什么铁证吗?”
司徒岩:“大学生不少人都做义工,叶娇是流浪猫狗收容站的义工。收容站有一项工作叫叫安乐死。有些宠物受了重伤无法救治,有些宠物是暮年重病。安乐死用的就是氰化钾。”
司徒岩道:“出事之后是我给她出的主意,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掩盖真相,恐怕事情的误会早就解决。但也可能导致误会会放大到无法解决。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表演两个月,在南文死后的两个月,叶娇和丢魂之人没有区别。所以我深信叶娇是无辜的。当然我也知道我无法说服你相信叶娇是无辜的。”
叶娇还没有进入曹云的信任基准点,所以曹云对本案是持有怀疑态度。司徒岩已经这么说了,而且还拿钱了,曹云知道自己不能推脱。曹云收支票:“行,风险委托两百万,回头我就去见叶娇,把委托书签了。”
这种事要收钱,收了钱,司徒岩会放心。曹云和叶娇目前只是同事,从司徒岩的描述来看,司徒岩和叶娇最少师徒,更接近爷孙的关系。这也是传统礼仪的一个优势,传统礼仪中晚辈对长辈非常敬重和尊重。但是无法通过传统礼仪解释为什么叶娇没喝水。
好吧,在解决叶娇为什么没喝水问题之前,首先要解决叶娇下()毒的杀人罪。
这案子已经过去四个月了,怎么到今天才东窗事发呢?难道因为叶娇到高山律师所,被人惯例挖底,挖出来的?
就说嘛,没有一身正气的人是不敢进高山律师所的。
第四百七十六章 知己不知彼
就叶娇杀人案,叶娇本人陈述如下:
当天我在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会去和流浪猫狗做伴。和它们在一起,我会忘记烦恼。和南文恋爱这几年过的不容易,我来收容所的时间也大大增加。
下午两点左右,南文到了收容所。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当着父母面对琴儿,也就是父母极力推荐的abc很不礼貌。今天上午,琴儿父母拜访,想就两人的事做个了结,如果南文实在不愿意,他们也不勉强南文。父母于是给南文下了死命令,发生了争执,南文就离家到了收容所。
在我们两人恋爱中,南文如同一位霸道男朋友,他主导了几乎所有的事。他让我和她走,我和其他义工交接了工作,义工们都知道我们的事,安慰我。他可能有些不耐烦,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上车后,汽车开到了森林公园。他一声不吭的朝山上走,脸色铁青。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一直拉着我的手。到了我们约会的秘密地点,我们最喜欢的一处地方,他将几片药片投入到两瓶水中。
他使劲的摇晃瓶子,如同发泄愤怒一般。终于他冷静下来,开始抱怨。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任何选择权。玩什么玩具,和谁一起玩,上什么学校,学什么才艺,自己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有接受。
他说:别人认为我们富二代矫情,我也想做一个标准富二代。花天酒地,无人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因为我有钱也有时间。但是我不能,我是傀儡,是父母为了完美自己人生制造出来的傀儡。希望我能成为南文家的奠基者。
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很坚定的否决父母提出的正式要求,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知道自己斗不过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次他必须胜利。
他对着夕阳,颇有感触道:朝闻道,夕可死。
然后他就看着我说,唯一能保证他胜利的只有死。他问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吗?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就是很震惊。我到现在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答应和他殉情。我只记得他笑了,流着眼泪笑了。他面对夕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再见了,美丽的地球。他拿起水喝了下去,我急忙去抓瓶子。他的力气很大,一手抱住我,一手拿瓶子,将一瓶水全部喝掉。
很快他就倒下了,脸上是微笑,夕阳之下,如同一个喝醉的人一样。一瞬间我走神了,我回神过来后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司徒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场恋爱中支持我所有决定的人,虽然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决定。
我报警,陪同已经是尸体的他一起去医院,我处理了我的那瓶水。处理过程很简单,扔到医院垃圾桶就好,没有人会怀疑。
警察调查了两天,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结论,他们很自责。出事的第四天,是他出殡的日子,我在司徒老师陪同下去了葬礼。他母亲情绪很激动,冲上来打我,说就因为迷恋我这只狐狸精,所以才会自杀。他父亲阻止了她,他父亲说儿子不想看见我们这么对待他心爱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开了东唐,移民去了新西兰。此后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
……
曹云带上鱼竿,不约超黑,也不在南湖。而是去了东郊镇小河垂钓,美其名曰:没有污染的鱼更好吃。
一钓就是三天,一起钓鱼的大叔受不了:“你就说有什么事吧。”
曹云惊叹:“被你看穿了?”
大叔:“你给我点烟时间都比看浮标时间长。”
这位大叔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侦办案件的警察,两个月前刚刚退休。
大叔一听说这案子现在被重提,并且归到故意杀人,特别的惊讶,也有几分愧意。旧案重提就代表自己当时办错案了。
大叔当时和一名探员办此案,拥有很多南文自杀的证据。
第一条:矿泉水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但是只要指纹是南文的。以双方体力判断,叶娇是不可能强迫南文喝下水。
第二条:南文离家后,特意开车绕道去了自己公司对面一家餐厅。昨天他朋友在这里吃饭,他联系过老板他来买单,今天是来结账的。根据收银员证词,收银员表示不需要特意过来买单,下次来消费时候一起支付就可以。南文当时回答是没有下次。由于南文是餐厅常客,导致一边的领班误以为收银员得罪了南文,就此事还进行了了解:是不是餐厅员工催南文过来买单。
第三条:南文给自己公司的副总经理发了邮件,时间是南文离开家左右,邮件内容是:我不在后,公司经营权全权由你负责。副总经理以为南文意思是:我不在的时间。并不是:我不在世上后。
第四条:技术部门解析南文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最近一个星期,其搜索的网页很多内容是关于死亡。比如人的灵魂,死亡后的世界。
第五条:午饭中,南文在琴儿父母面落了南文父母的面子,南文母亲非常生气,南文的父亲因此打了南文一个耳光,南文离开了家。
双方家人第一次正式会面闹的非常不愉快。双方在压力之下,某天一起到了经常约会的森林公园殉情自杀。
殉情用的是氰化钾,将氰化钾放进矿泉水中,两人相拥,互相说了一些甜蜜又悲伤的话,约定下辈子再见。
结果是南文喝了,叶娇没喝。叶娇不同意殉情,但是她接受的教育更接近服从,她不太会劝阻别人,被南文所感染,也有殉情的意思。在南文喝下水之后,南文身体很快产生了反应,让叶娇非常害怕。她不知道联系谁,最终先想到了司徒岩。
司徒岩听明白后交代叶娇:“第一件事:报警。第二件事:把你那瓶水藏好。第三件事:在安全的情况下把水处理掉,不要留下任何证据。第四件事:你不知道南文那瓶水内有氰化钾,在他喝完之后,他才说明,于是你吓坏了报警。”
这就是案件的原因,情侣殉情,一人身亡,另外一人未进行自杀,未自杀者涉嫌故意杀人罪。这种杀人罪和其他杀人罪不太一样,在法律上也属于很罕见的案例。只是理论上认为未自杀者涉嫌故意杀人罪。
南文去世后的两个月,叶娇如同失了魂一样,也没有人对南文自杀案提出怀疑。为了让叶娇生活与学习回归正轨,司徒岩多次主动邀叶娇去听审,慢慢的叶娇找到一些人生的价值和前进的方向。司徒岩顺水推舟将叶娇介绍入高山律师所。当时交谈被刘攀得知,刘攀厚脸皮请求之下,司徒岩就将刘攀一起推荐给曹云。
曹云听完:“前辈,你怎么就肯定不是叶娇想杀人呢?叶娇可能本性阴险无比,自己得不到的,也要毁掉。既然南文无法和自己结婚,于是她就怂恿南文殉情自杀。在南文喝下水后,她就看南文在自己面前死去。”
司徒岩看曹云:“你脑洞还不够大,来的路上我了解到,据说警方怀疑不是殉情故意杀人罪。而是叶娇在水下放了氰化钾,故意杀人罪。”
曹云一愣:“那就是说,要位叶娇脱罪。首先要打掉第一层下()毒杀人罪,然后还要面对殉情杀人罪?”
司徒岩拿出一张写好支票放在曹云面前:“叶娇是我从大一就很喜欢的一位姑娘,我想主要是和她接触时间久的人,很少会有人不喜欢她。大二那年,我险些双腿残疾,住院一个多月,她每天过来推着我出去散步,帮助我做物理治疗。我们感情就如同爷孙一般。否则她也不会在出事之后第一个电话就打给我。我有点积蓄,不算多,这是两百万。我现在脑子不太好用,帮不上叶娇,就只能指望曹云你能帮忙了。”
曹云没接支票,问:“有什么铁证吗?”
司徒岩:“大学生不少人都做义工,叶娇是流浪猫狗收容站的义工。收容站有一项工作叫叫安乐死。有些宠物受了重伤无法救治,有些宠物是暮年重病。安乐死用的就是氰化钾。”
司徒岩道:“出事之后是我给她出的主意,如果不是因为我当时掩盖真相,恐怕事情的误会早就解决。但也可能导致误会会放大到无法解决。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表演两个月,在南文死后的两个月,叶娇和丢魂之人没有区别。所以我深信叶娇是无辜的。当然我也知道我无法说服你相信叶娇是无辜的。”
叶娇还没有进入曹云的信任基准点,所以曹云对本案是持有怀疑态度。司徒岩已经这么说了,而且还拿钱了,曹云知道自己不能推脱。曹云收支票:“行,风险委托两百万,回头我就去见叶娇,把委托书签了。”
这种事要收钱,收了钱,司徒岩会放心。曹云和叶娇目前只是同事,从司徒岩的描述来看,司徒岩和叶娇最少师徒,更接近爷孙的关系。这也是传统礼仪的一个优势,传统礼仪中晚辈对长辈非常敬重和尊重。但是无法通过传统礼仪解释为什么叶娇没喝水。
好吧,在解决叶娇为什么没喝水问题之前,首先要解决叶娇下()毒的杀人罪。
这案子已经过去四个月了,怎么到今天才东窗事发呢?难道因为叶娇到高山律师所,被人惯例挖底,挖出来的?
就说嘛,没有一身正气的人是不敢进高山律师所的。
第四百七十六章 知己不知彼
就叶娇杀人案,叶娇本人陈述如下:
当天我在宠物收容所做义工。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会去和流浪猫狗做伴。和它们在一起,我会忘记烦恼。和南文恋爱这几年过的不容易,我来收容所的时间也大大增加。
下午两点左右,南文到了收容所。他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当着父母面对琴儿,也就是父母极力推荐的abc很不礼貌。今天上午,琴儿父母拜访,想就两人的事做个了结,如果南文实在不愿意,他们也不勉强南文。父母于是给南文下了死命令,发生了争执,南文就离家到了收容所。
在我们两人恋爱中,南文如同一位霸道男朋友,他主导了几乎所有的事。他让我和她走,我和其他义工交接了工作,义工们都知道我们的事,安慰我。他可能有些不耐烦,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们上车后,汽车开到了森林公园。他一声不吭的朝山上走,脸色铁青。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一直拉着我的手。到了我们约会的秘密地点,我们最喜欢的一处地方,他将几片药片投入到两瓶水中。
他使劲的摇晃瓶子,如同发泄愤怒一般。终于他冷静下来,开始抱怨。说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任何选择权。玩什么玩具,和谁一起玩,上什么学校,学什么才艺,自己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有接受。
他说:别人认为我们富二代矫情,我也想做一个标准富二代。花天酒地,无人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因为我有钱也有时间。但是我不能,我是傀儡,是父母为了完美自己人生制造出来的傀儡。希望我能成为南文家的奠基者。
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很坚定的否决父母提出的正式要求,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知道自己斗不过自己的父母。但是,这次他必须胜利。
他对着夕阳,颇有感触道:朝闻道,夕可死。
然后他就看着我说,唯一能保证他胜利的只有死。他问我,愿意陪他一起去死吗?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了什么,就是很震惊。我到现在也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答应和他殉情。我只记得他笑了,流着眼泪笑了。他面对夕阳说了最后一句话是:再见了,美丽的地球。他拿起水喝了下去,我急忙去抓瓶子。他的力气很大,一手抱住我,一手拿瓶子,将一瓶水全部喝掉。
很快他就倒下了,脸上是微笑,夕阳之下,如同一个喝醉的人一样。一瞬间我走神了,我回神过来后非常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时间想起了司徒老师,他是唯一一个在这场恋爱中支持我所有决定的人,虽然我从来没做过任何决定。
我报警,陪同已经是尸体的他一起去医院,我处理了我的那瓶水。处理过程很简单,扔到医院垃圾桶就好,没有人会怀疑。
警察调查了两天,做出了自杀的结论。他的父母都接受了这个结论,他们很自责。出事的第四天,是他出殡的日子,我在司徒老师陪同下去了葬礼。他母亲情绪很激动,冲上来打我,说就因为迷恋我这只狐狸精,所以才会自杀。他父亲阻止了她,他父亲说儿子不想看见我们这么对待他心爱的女人。
大约一个月后,他们就离开了东唐,移民去了新西兰。此后我们没有见过面,没有通过电话。
……
曹云带上鱼竿,不约超黑,也不在南湖。而是去了东郊镇小河垂钓,美其名曰:没有污染的鱼更好吃。
一钓就是三天,一起钓鱼的大叔受不了:“你就说有什么事吧。”
曹云惊叹:“被你看穿了?”
大叔:“你给我点烟时间都比看浮标时间长。”
这位大叔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侦办案件的警察,两个月前刚刚退休。
大叔一听说这案子现在被重提,并且归到故意杀人,特别的惊讶,也有几分愧意。旧案重提就代表自己当时办错案了。
大叔当时和一名探员办此案,拥有很多南文自杀的证据。
第一条:矿泉水瓶子上有南文和叶娇的指纹,但是只要指纹是南文的。以双方体力判断,叶娇是不可能强迫南文喝下水。
第二条:南文离家后,特意开车绕道去了自己公司对面一家餐厅。昨天他朋友在这里吃饭,他联系过老板他来买单,今天是来结账的。根据收银员证词,收银员表示不需要特意过来买单,下次来消费时候一起支付就可以。南文当时回答是没有下次。由于南文是餐厅常客,导致一边的领班误以为收银员得罪了南文,就此事还进行了了解:是不是餐厅员工催南文过来买单。
第三条:南文给自己公司的副总经理发了邮件,时间是南文离开家左右,邮件内容是:我不在后,公司经营权全权由你负责。副总经理以为南文意思是:我不在的时间。并不是:我不在世上后。
第四条:技术部门解析南文随身携带的平板电脑,最近一个星期,其搜索的网页很多内容是关于死亡。比如人的灵魂,死亡后的世界。
第五条:午饭中,南文在琴儿父母面落了南文父母的面子,南文母亲非常生气,南文的父亲因此打了南文一个耳光,南文离开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