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逸问:“魏君,你们律师所对于叶澜有什么看法?特别是对叶澜住在律师所有什么看法?”

    魏君回答:“我们都不太喜欢叶澜,但因为曹律师的缘故,我们日常还是会客套的。但是我们之间关系很生分。我老板认为叶澜是一位很普通的女生,除了漂亮一无是处,根本配不上曹律师。因为叶澜的纠缠等原因,在叶澜入住律师所之后,曹律师工作被严重耽误,甚至曹律师本人请老板想办法把叶澜弄走。”

    欧阳逸:“你们律师所的人根本不关心叶澜在哭什么?”

    魏君回答:“没错,只是客套的问候一句。”

    欧阳逸问:“叶澜,你知道律师所的人对你是这样的态度吗?”

    叶澜回答:“态度……确实很冷淡。我住了十多天,没有人和我主动聊天。每天礼貌的问候也很冰冷。午餐和晚餐,他们只会叫我一次,如果我没有及时下楼或者回来,他们就不会理我。比如那天晚上,他们不愿意打电话给我,宁可步行和我打个招呼。招呼这代表他们要休息了。”

    欧阳逸:“也就是说,假设有人李代桃僵替换叶澜你坐在山崖边,律师所的人也是不会发现的。”

    叶澜点头:“光线很差……是的。”

    欧阳逸:“这就代表你可以分身前往7号别墅。”

    叶澜承认:“是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

    欧阳逸面向陪审团:“也就是说……”

    诸葛明:“稍等,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大家看这是高山律师所所在位置,有一条七公里的专用道。道口位置有24小时摄像头。摄像头拍摄的资料完好无损,通过技术人员检验。按照监控显示,案发当晚八点到第二天上午七点,没有任何汽车出入这个道口。”

    诸葛明:“我们计算下时间,叶澜要分身栽赃被告。首先需要一个假叶澜携带叶澜的语音,行走七公里到达律师所附近的山崖边。然后真叶澜步行七公里绕过监控,赶往山下,乘坐汽车到达7号别墅,完事之后,由汽车送回山下,真叶澜步行七公里回到律师所。”

    诸葛明:“这份是叶澜的脚踝伤报告,医生判断,即使叶澜不顾伤口撕裂,用最大潜能行走七公里最少需要两个小时。回来七公里因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个小时。叶澜不可能分身到案发现场附近。”

    曹云站起来,组织下言辞:“叶澜,我们分手当天,你是八点半到我住的宾馆。而根据控方给出的证据,七点有第一辆车也就是你开你的车离开道口。”一只脚可以开自动档,只要伤的不是踩油门和刹车的脚。

    曹云:“对不住,律师所竟然没人注意到你开车离开,否则他们一定会帮忙。我当时因为案子,住在二区的宾馆。也就是说,你一个半小时时间从律师所到达宾馆。并且还是在早高峰时间……这是不可能的。”

    曹云:“晚上八点之后,在宾馆的人就不是你了。很正常,你要么出去散步,要么在房间内,没有人主动和你说话。真的很对不起你,他们甚至有意识的让你感受到他们对你的嫌弃。你在律师所住了十多天很清楚,早上七点半之前,是不会有人起床的。”

    叶澜道:“我不知道时间,但是我知道我七点不到就离开,去你住的宾馆。”

    诸葛明道:“曹律师,一个半小时开90公里很难吗?”

    曹云道:“正常是可以的,但是早高峰做不到。”

    诸葛明道:“请看二号证据。”

    大屏幕出现违章数据,叶澜这辆车在第二天早上的违章数据。超速20,超速50,闯红灯两次。

    诸葛明:“按照监控卡口的拍摄,这辆车七点通过律师所道口,七点三十分到达南郊别墅一区,五十分到达南桥。八点十五分到达宾馆附近,十分钟通过拥堵路段进入宾馆地下停车场,八点二十五分就到达了曹律师你所在的宾馆。叶澜违章开车的行为肯定不对,不过曹律师你的推测也是不对的。”

    曹云:“我知道,我知道飞奔到宾馆是可能的。”

    诸葛明:“那你为什么提出质疑。”

    曹云:“她……当天吃过早饭。”吃过早饭,时间就完全不对了。因为律师所早上七点没有早饭。怎么知道叶澜吃过早饭?这不是在宾馆亲亲了吗?

    诸葛明一怔:“证据呢?曹律师是打算以证人身份出庭吗?”

    曹云道:“我猜没错,你是中途上车……我没证据。”

    诸葛明道:“基于刚才庭辩,叶澜的证词是完全能立住的。那么被告所说自己在案发前被叶澜邀约到案发现场附近的证词就是伪证。”

    叶澜看曹云轻摇头,似乎在劝曹云不要再抵抗。

    曹云突然邪魅一笑,让诸葛明和叶澜心惊,曹云将手拿的资料朝桌上一拍,道:“请四号证人,司马落司马检察官出庭。请五号证人,搜查一课课长李墨出庭。请六号证人一课探长桑尼出庭。请七号证人一课探员风雪出庭。”

    开庭前拿到证人名单的诸葛明心中纳闷,一串和本案基本没关系的司法人员出庭作证?还有检察官也出庭作证。这些都是辩方的证人,让诸葛明心中没底。但是他们对诸葛明的询问拒不回答。桑尼告诉诸葛明,不是他不想说,首先是说了不符合规矩,最重要是某人会翻脸。

    桑尼还拍拍诸葛明肩膀:不要和他斗,你还太嫩了。气的诸葛明想把桑尼一脚踹死,后来了解到桑尼的性格和记录,也就不以为然。毕竟人家是小探员的时候,就敢挑衅李龙,叫板李墨,甚至连法官都不放在眼里。

    但桑尼的那句你还太嫩了,让诸葛明对这票证人内心发虚。这群人一起上庭作证,没点尿水撒出来,那就太儿戏了。

    第四百九十二章 真假

    几位证人一起出庭,让包括听审在内的大家都莫名其妙。

    曹云在所有人就位后,面向法官道:“法官大人,首先我必须承认,我的做法并不妥当,也不恰当。但是由于本案被告,也就是我当事人很可能是被冤枉的,叶澜很可能是冤枉我当事人的一份子。为了保证客观和公平,所以我使用了保留证词。如果控方和法官不认同,我现在可以请几位证人离开。”

    诸葛明问:“我从事司法工作几十年,第一次听说保留证词。”

    曹云道:“这个名词是我发明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已经知道叶澜是诬陷我当事人的成员之一。无论我们说出真的证词,还是假的证词,都会被叶澜在法庭上反驳。从而坐实我当事人的罪名。于是我和几位司法界的大佬联系,由他们见证,录制了一份我当事人的证词。同时我们向他们表明,我的当事人会在法庭上先发表伪证,目的是先让叶澜说出证词。假设叶澜的证词和我当事人的保留证词一样,那么他们会出庭向法官和陪审团说明。”

    简单说,越三尺有两份证词,一份是伪证,一份是真证词。在李墨这些人监管录制了真证词。考虑到叶澜会根据越三尺的证词改变自己的证词,所以越三尺在法庭上会先说出伪证,引诱叶澜说出一份证词。

    所不同的是,越三尺这边有事先准备,有多名司法人员作证,她的新证词会被采纳。叶澜只有一次证词机会。

    但是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庭规定的,曹云很和蔼的向诸葛明表达了善意。要让陪审团采纳越三尺新的证词,必须是法官和控方都同意才行。

    曹云道:“本案真相比规矩更重要,罪犯在借助你们之手,诬陷一名敬业勤恳的司法人员。叶澜刚才所说的证词已经说明她在诬陷越三尺,因为越三尺录的真证词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案发当晚的情况和叶澜没有任何关系。”

    叶澜大怒:“你胡说,就是我打电话叫她来的。”

    大家一起看叶澜,叶澜心中一咯噔。

    曹云看叶澜:“这……这么办呢?叶澜,你到底有没有打电话约越三尺去现场附近?前面你说你人在律师所,现在又改了口供说自己约了越三尺……你猜,李墨他们要作的证是什么?到底有没有两份证词呢?”

    法官道:“证人叶澜,请正面回答。案发当晚,你有没有约见被告?”

    叶澜被问的一口血在胸口吐不出来,她现在真不知道怎么选。看李墨这一票人一起出马,说明越三尺很可能录制有另外一份证词,就为了挤兑自己的证词。但是曹云的态度又让叶澜很怀疑,如果李墨他们掌握有真证词,那曹云不会给自己改口的机会。但但是,曹云就算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