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曹律师多次提到关于死者和其男友争吵的问题,核心是王孙。一者说明死者男友爱死者,二者死者没有借势分手,或者和王孙示好,证明了死者对王孙毫无男女之情。”
曹云:“因此,曹律师提出的,死者对王孙有暧昧之说,纯属臆想。”
法官高山杏拍桌子:“申请不通过,回去等死吧。”
曹云:“等等,法官不要着急!在前面辩论我们得到两个信息。第一个信息,死者不爱王孙。第二个信息,王孙喜欢死者。”
曹云:“我第二申请理由是,王孙并没有杀害死者之心,这只是一个意外。首先我们明确一个问题,强吻代表墙尖吗?根据墙尖案统计,很少墙尖犯会强吻受害者,最多的动作是殴打,恐吓,撕扯衣服。只有女生停止反抗后,才有强吻动作。”
曹云开始从细节上开始解释案件,他认为王孙之所以不知轻重,存在生气的原因不是因为死者反抗其墙尖,而是拒绝其示爱。他的目标始终是强吻,死者头部撞击在墙壁上后,王孙仍旧是轻吻,并非轻薄。
根据王孙口供,女生头部撞击墙壁后,他一时以为女生放弃反抗,接受了他。本案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曹云又跳到九尾这边,开始反驳自己的言论。按照现场来看,王孙是抓住死者衣服推搡,用自己冲击力将死者推到墙边,其作用力已经超过人能承受的力量,过失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曹云又跳回来,从人体自我保护学来论证,按照人本能情况,死者在被推到墙边时,理应后背靠墙,由后背吸收力量。死者是头部吸收了力量,只有一个可能,昨晚死者因为通宵,加之之前反抗,用力过猛,大脑缺氧,身体机能缺乏判断力。其之死不是王孙所能预见的结果,所以故意杀人之说不成立。
曹云再再跳,死者死亡之后,王孙停止攻击。也就是说,死者死亡之前,王孙是不可能停止攻击。所以即使第一次死者本能用后背撞击墙体保护自己,也抵挡不住王孙的二次攻击,三次攻击。并且从对方描述可以说明,王孙目的就是要让死者放弃抵抗,不惜以致死为手段让死者放弃抵抗。
曹云再再跳回来……
九尾心很累,她第一次真实和近距离的感觉到差距。曹云最大本事能将有利死者的证据变成不利死者,或者大利死者。又能将不利罪犯的证据变成大利罪犯。
曹云解析几项理由足够通过复核。曹云反驳曹云的几项理由又让复核无法通过。
古代,一妹子去相亲,对方长得帅,娇羞:全凭父母做主。对方长的丑,女儿还想再孝顺父母,不想轻离。以上两个理由虽然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却有其相同的地方。那就是道理。横竖都有道理。
九尾孰不知陆一航和魏君一直垂涎曹云这扯淡的能力,但在临场时难以发挥出来。最要命的是模仿不来,还丢了自己的风格,结果很容易被误会成狡辩。现在他们也不敢这么玩,偶然灵光一闪用上,不敢作为自己主辩策略。
这还不是深层次,曹云开课是一个目的,还有其他目的吗?曹云为什么自己提出问题,又自己回答问题呢?曹云为什么提出多项申诉理由呢?
上午云隐离开,在和九尾约好晚上开庭后,曹云私下联系了马原。曹云和马原熟,不管怎么说,马原都想收曹云做自己的女婿,只可惜年轻人不来电。至于王战?不认识。马原说起王战,沉默了半晌后回答:仇深似海。
九尾在收获大量信息之后,以其坚定的司法性格,必然会把信息全部反馈到检方。一旦方圆在申请和听证使用与曹云的理由相同,检方就可以照葫芦画瓢,盖死方圆。至于王孙最终冤死还是正法,曹云不关心。
在曹云价值观来看,王孙小命不比死者的小命金贵。曹云在乎的对和错,不在乎死与活。因为那是法官的事。
第五百八十九章 秩序与正义(上)
晚上十点左右,高山律师所的法庭顺利结束。曹云询问魏君和陆一航今天上庭的情况。魏君对自己结果满意,但是对自己的节奏把控不满意,法庭非常沉闷。控辩双方没有亮点,没有精彩点,赢官司如同履行公务一般。
陆一航这边比较麻烦,他是刑事官司,还要再打第二庭。他的难处不在于对方的能力,对方只是一名候补检控官。他的压力来自检方的优势,检方优势事实存在,曹云没有问太多。
十一点吃宵夜,曹云接到白龙的电话。白龙是白素的孙子,曾经在曹云帮助下奇兵取胜,赚了一笔。
打来电话的原因是白素要召开家族会议,白素想将宇宙集团行政事务委托给管理集团或者管理者。这么说不好理解,白素以后不再干涉行政ceo对宇宙的营运工作。同时,白素需要一名代理董事。代理董事要懂事。要清楚白素、白家和宇宙的核心价值,能帮助白素协调董事会,完成商业战略。
曹云和白龙通过电话交谈了十分钟,挂断电话已经将近凌晨。曹云走到后院,呼吸下新鲜空气。在后院窗户处,看见还在会议室整理王孙案资料的九尾。
很多东西靠的是天赋,没有天赋到达一定阶段后就难以突破。有天赋的人未必会成功,因为还必须付出、努力与机遇。但没天赋肯定无法登顶。
清风徐徐,高山杏和叶娇在楼上窗户边看曹云,两女人小声八卦。对于叶娇的疑问,高山杏给了解答:“身材好,漂亮这是基本点。你不同,你和曹云是同事,他是不会对你有任何非分之想。如果再早一些时间,曹云在和林落恋爱之前先和九尾恋爱,说不准这两人会修成正果。但是看尽繁华,享受金钱人生之后,特别是和叶澜分手之后,曹云是不会轻易谈恋爱。”
高山杏道:“所以,曹云有心想吃九尾,但是又怕自己噎着。这就是男人,不是肚子不饿,而是想白吃白喝。”
叶娇:“高小姐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高山杏:“我有钱,为什么需要男朋友?叶娇,你要跳出传统思维。为什么结婚?我们的理智都知道一个道理:人都是善变的……我x,我怎么和曹云是一个想法?这家伙遗毒真深,竟然影响了我的价值观。”
……
昨晚不熬夜,今天起早。曹云现在作息习惯很矛盾,他喜欢夜晚的清静,又喜欢清晨的空气。夜晚时候,总想多留恋一会,似乎只要不入睡,时间就不会到第二天。但清晨舒爽的空气又让曹云上瘾。
据说熬夜并不伤身,伤身的是你没有持续熬夜,没有稳定的作息、进食时间。一旦你的生物钟完全适应你一成不变的作息,你日夜颠倒的生活其实对健康没有伤害。
窗户是开的,清早微风吹过窗帘,亮光闪动,曹云苏醒过来。习惯性的滚啊滚,滚落到地毯上。如同一只小狗面对阳台匍匐前进,最后就趴在阳台边缘享受清晨的空气,又保持半睡半醒的状态。
“谁?”曹云突然转身。
只见九尾端了一份美式早餐,战战兢兢的站立在门边。好尴尬的,今天叶娇弄了早餐,九尾吃完后给曹云带了一份,毕竟是曹云的助理。但九尾不知道曹云醒了没有,考虑到昨天曹云对叫醒服务很不满意,于是九尾打算将早餐直接放在房间内。
曹云这门没锁,反正高手来了锁也挡不住,再者律师所每个人都知道敲门。最重要是,有人敲门,自己还得去开门,直接喊一声请进,方便又帅气。更龌蹉一些,律师所有很多妹子,如果实在有人想对自己干点什么,自己不能一点机会都不给。这点风度,曹云还是有的。
九尾刚关上门,曹云就开始滚来滚去。
有些人喜欢吃鼻屎,但始终背着人吃。由于你不敲门,看见别人在吃鼻屎。看的人比吃的人更为尴尬。
还好是曹云,曹云回头看是九尾,叹气又趴回去:“不会敲门吗?万一我在做不雅的事怎么办?”
这还不算不雅?九尾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今天有什么工作安排吗?”
曹云:“没有。”
九尾:“是不是要抄录一份近期开庭的资料,我们可以有选择性的听审?”
曹云还保持面向阳台趴着:“近期开庭的检控官和律师都不上档次,没有浪费时间的必要。”
曹云等待一会,没听见动静,闭着眼睛:“九尾啊,放松一些,轻松一些。人如弹簧,把自己压的太紧,会导致机械疲劳,导致弹簧弹不起来。”说完,曹云继续匍匐前进半米,找到最佳位置,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入睡了。
单身狗就有单身狗的好处,如果有老婆,非得被踹半死不可:你有病吧?
其实曹云在地毯上匍匐,只是一个模糊的没有具体细节的行为,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
……
曹云:“因此,曹律师提出的,死者对王孙有暧昧之说,纯属臆想。”
法官高山杏拍桌子:“申请不通过,回去等死吧。”
曹云:“等等,法官不要着急!在前面辩论我们得到两个信息。第一个信息,死者不爱王孙。第二个信息,王孙喜欢死者。”
曹云:“我第二申请理由是,王孙并没有杀害死者之心,这只是一个意外。首先我们明确一个问题,强吻代表墙尖吗?根据墙尖案统计,很少墙尖犯会强吻受害者,最多的动作是殴打,恐吓,撕扯衣服。只有女生停止反抗后,才有强吻动作。”
曹云开始从细节上开始解释案件,他认为王孙之所以不知轻重,存在生气的原因不是因为死者反抗其墙尖,而是拒绝其示爱。他的目标始终是强吻,死者头部撞击在墙壁上后,王孙仍旧是轻吻,并非轻薄。
根据王孙口供,女生头部撞击墙壁后,他一时以为女生放弃反抗,接受了他。本案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
曹云又跳到九尾这边,开始反驳自己的言论。按照现场来看,王孙是抓住死者衣服推搡,用自己冲击力将死者推到墙边,其作用力已经超过人能承受的力量,过失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曹云又跳回来,从人体自我保护学来论证,按照人本能情况,死者在被推到墙边时,理应后背靠墙,由后背吸收力量。死者是头部吸收了力量,只有一个可能,昨晚死者因为通宵,加之之前反抗,用力过猛,大脑缺氧,身体机能缺乏判断力。其之死不是王孙所能预见的结果,所以故意杀人之说不成立。
曹云再再跳,死者死亡之后,王孙停止攻击。也就是说,死者死亡之前,王孙是不可能停止攻击。所以即使第一次死者本能用后背撞击墙体保护自己,也抵挡不住王孙的二次攻击,三次攻击。并且从对方描述可以说明,王孙目的就是要让死者放弃抵抗,不惜以致死为手段让死者放弃抵抗。
曹云再再跳回来……
九尾心很累,她第一次真实和近距离的感觉到差距。曹云最大本事能将有利死者的证据变成不利死者,或者大利死者。又能将不利罪犯的证据变成大利罪犯。
曹云解析几项理由足够通过复核。曹云反驳曹云的几项理由又让复核无法通过。
古代,一妹子去相亲,对方长得帅,娇羞:全凭父母做主。对方长的丑,女儿还想再孝顺父母,不想轻离。以上两个理由虽然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却有其相同的地方。那就是道理。横竖都有道理。
九尾孰不知陆一航和魏君一直垂涎曹云这扯淡的能力,但在临场时难以发挥出来。最要命的是模仿不来,还丢了自己的风格,结果很容易被误会成狡辩。现在他们也不敢这么玩,偶然灵光一闪用上,不敢作为自己主辩策略。
这还不是深层次,曹云开课是一个目的,还有其他目的吗?曹云为什么自己提出问题,又自己回答问题呢?曹云为什么提出多项申诉理由呢?
上午云隐离开,在和九尾约好晚上开庭后,曹云私下联系了马原。曹云和马原熟,不管怎么说,马原都想收曹云做自己的女婿,只可惜年轻人不来电。至于王战?不认识。马原说起王战,沉默了半晌后回答:仇深似海。
九尾在收获大量信息之后,以其坚定的司法性格,必然会把信息全部反馈到检方。一旦方圆在申请和听证使用与曹云的理由相同,检方就可以照葫芦画瓢,盖死方圆。至于王孙最终冤死还是正法,曹云不关心。
在曹云价值观来看,王孙小命不比死者的小命金贵。曹云在乎的对和错,不在乎死与活。因为那是法官的事。
第五百八十九章 秩序与正义(上)
晚上十点左右,高山律师所的法庭顺利结束。曹云询问魏君和陆一航今天上庭的情况。魏君对自己结果满意,但是对自己的节奏把控不满意,法庭非常沉闷。控辩双方没有亮点,没有精彩点,赢官司如同履行公务一般。
陆一航这边比较麻烦,他是刑事官司,还要再打第二庭。他的难处不在于对方的能力,对方只是一名候补检控官。他的压力来自检方的优势,检方优势事实存在,曹云没有问太多。
十一点吃宵夜,曹云接到白龙的电话。白龙是白素的孙子,曾经在曹云帮助下奇兵取胜,赚了一笔。
打来电话的原因是白素要召开家族会议,白素想将宇宙集团行政事务委托给管理集团或者管理者。这么说不好理解,白素以后不再干涉行政ceo对宇宙的营运工作。同时,白素需要一名代理董事。代理董事要懂事。要清楚白素、白家和宇宙的核心价值,能帮助白素协调董事会,完成商业战略。
曹云和白龙通过电话交谈了十分钟,挂断电话已经将近凌晨。曹云走到后院,呼吸下新鲜空气。在后院窗户处,看见还在会议室整理王孙案资料的九尾。
很多东西靠的是天赋,没有天赋到达一定阶段后就难以突破。有天赋的人未必会成功,因为还必须付出、努力与机遇。但没天赋肯定无法登顶。
清风徐徐,高山杏和叶娇在楼上窗户边看曹云,两女人小声八卦。对于叶娇的疑问,高山杏给了解答:“身材好,漂亮这是基本点。你不同,你和曹云是同事,他是不会对你有任何非分之想。如果再早一些时间,曹云在和林落恋爱之前先和九尾恋爱,说不准这两人会修成正果。但是看尽繁华,享受金钱人生之后,特别是和叶澜分手之后,曹云是不会轻易谈恋爱。”
高山杏道:“所以,曹云有心想吃九尾,但是又怕自己噎着。这就是男人,不是肚子不饿,而是想白吃白喝。”
叶娇:“高小姐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高山杏:“我有钱,为什么需要男朋友?叶娇,你要跳出传统思维。为什么结婚?我们的理智都知道一个道理:人都是善变的……我x,我怎么和曹云是一个想法?这家伙遗毒真深,竟然影响了我的价值观。”
……
昨晚不熬夜,今天起早。曹云现在作息习惯很矛盾,他喜欢夜晚的清静,又喜欢清晨的空气。夜晚时候,总想多留恋一会,似乎只要不入睡,时间就不会到第二天。但清晨舒爽的空气又让曹云上瘾。
据说熬夜并不伤身,伤身的是你没有持续熬夜,没有稳定的作息、进食时间。一旦你的生物钟完全适应你一成不变的作息,你日夜颠倒的生活其实对健康没有伤害。
窗户是开的,清早微风吹过窗帘,亮光闪动,曹云苏醒过来。习惯性的滚啊滚,滚落到地毯上。如同一只小狗面对阳台匍匐前进,最后就趴在阳台边缘享受清晨的空气,又保持半睡半醒的状态。
“谁?”曹云突然转身。
只见九尾端了一份美式早餐,战战兢兢的站立在门边。好尴尬的,今天叶娇弄了早餐,九尾吃完后给曹云带了一份,毕竟是曹云的助理。但九尾不知道曹云醒了没有,考虑到昨天曹云对叫醒服务很不满意,于是九尾打算将早餐直接放在房间内。
曹云这门没锁,反正高手来了锁也挡不住,再者律师所每个人都知道敲门。最重要是,有人敲门,自己还得去开门,直接喊一声请进,方便又帅气。更龌蹉一些,律师所有很多妹子,如果实在有人想对自己干点什么,自己不能一点机会都不给。这点风度,曹云还是有的。
九尾刚关上门,曹云就开始滚来滚去。
有些人喜欢吃鼻屎,但始终背着人吃。由于你不敲门,看见别人在吃鼻屎。看的人比吃的人更为尴尬。
还好是曹云,曹云回头看是九尾,叹气又趴回去:“不会敲门吗?万一我在做不雅的事怎么办?”
这还不算不雅?九尾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今天有什么工作安排吗?”
曹云:“没有。”
九尾:“是不是要抄录一份近期开庭的资料,我们可以有选择性的听审?”
曹云还保持面向阳台趴着:“近期开庭的检控官和律师都不上档次,没有浪费时间的必要。”
曹云等待一会,没听见动静,闭着眼睛:“九尾啊,放松一些,轻松一些。人如弹簧,把自己压的太紧,会导致机械疲劳,导致弹簧弹不起来。”说完,曹云继续匍匐前进半米,找到最佳位置,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入睡了。
单身狗就有单身狗的好处,如果有老婆,非得被踹半死不可:你有病吧?
其实曹云在地毯上匍匐,只是一个模糊的没有具体细节的行为,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