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公输胤雪也迎了上去,语中带着几分歉意,“本不该打扰大伯的,只是这事儿……”

    公输仁摆摆手:“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老四这人,是混了一些,做事不经大脑,全凭一己好恶,今天来你院子里闹事,我也是始料未及。回头我会好好教训他几句,想来我这个大哥的话,他还是听的。”

    公输胤雪低着头谦恭道:“胤雪哪里敢让大伯教训四叔,胤雪派人去请大伯,只是为了解一解燃眉之急罢了。”

    公输仁哈哈一笑:“燃眉之急……现在看来,也是不必多此一举了,秦轲呀,你很好,真的非常好。”

    秦轲忍不住苦笑,心想这么一会儿,自己就听了三次很好,现在又来了个非常好,所以说这对亲兄弟连口头禅都是一样的不成?

    当然这只是他心里的几句抱怨,表面上他还是尽量恭敬地道:“不过是尽力而已,四叔手上没有兵器,所以吃了些亏,并不是我有多厉害。”

    “就算你持剑,能将招式递到老四的喉咙边,也是十分不易了。”公输仁看向一旁的几位供奉,几位供奉连忙齐声应和。

    “是呀,姑爷就不必自谦了,就算是换了我们,想要将剑递到四爷的喉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没错没错。”

    “难,确实难。”

    秦轲感觉自己好像莫名被一群马屁精包围了,明明这些人一个个看起来年纪比自己大了几十岁,修为也一不见得比自己低,怎么拍起马屁来,倒是一个胜一个好听。

    不过他心里到底有些飘飘然,毕竟这公输察是他生平少见的劲敌,能胜过他,足以证明自己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就连鱼龙帮那盲眼老人都得打上半天的少年。

    谁都会希望自己能更强大些,至少有些事情,或许就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发生变化。

    他如此,公输胤雪如此,阿布如此……这世上小到锦州城外那些即将饿死的流民,大到如朝堂的丞相国主,都是如此。

    第三百六十二章 补肾佳品

    晚间的时候,公输仁派人送来了厨房专门做好的饭菜,秦轲和公输胤雪在桌边相对而坐,各自举着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菜肴,窗外漫天都是繁星,吹进来的风虽有些寒意,却也让人感觉爽快。

    “你四叔可真是个直性子,其实还是有几分可爱的嘛。”秦轲笑着道。

    公输胤雪也是嫣然一笑:“倒不如说有些蛮横吧?不过相比较三叔,他确实要好得多,至少不会玩什么阴谋,所以这么些年,我最多只是见他不喜欢我,却从来没有被他算计过。今天你的身手算是让他高看了一眼,以后他应该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了。”

    “我可不这么觉得。”秦轲无奈地摇摇头,“你没听他今天最后说的话?日后还得来找我切磋的,这回还要带上刀,这还不叫找麻烦?”

    公输胤雪道:“切磋是切磋,今天他来时心中带着不忿,你又那般激他,当然情况要更凶险一些,但说了是切磋的话,四叔他还是会把握一个度的。否则,这公输家上上下下还有哪个供奉愿意陪他交手?只怕看到他都要绕着走才是。”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秦轲想到公输察那张刻板的脸,还是高兴不起来,苦着脸道:“在我看来,切磋也不见得有多么令人心安。”

    公输胤雪捂嘴轻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着好奇:“不过我倒是很惊讶,你竟然真的能胜过四叔。”

    “靠着出其不意而已,真打起来,结果可说不好。”当然,是谁的结果不好,一时也判定不了。

    秦轲如果真能放手使出七进剑,纵然公输察比他高了一个境界,未必不能死在他的手上。

    进入第三重境界之后,秦轲的气血修行几乎是一日千里,仅仅只从伏牛山一路到锦州的路上就又有不少新的领悟,如果把时间倒转一下,让现在的他回到当初伏牛山脚下面对路明的时候,或许就不会那般狼狈了。

    公输胤雪也是修行的人,虽然她的气血修行才到第一重境界,但生在公输家这样的世家大族,总也是有些眼界。

    “你说你用的那招名字叫朝露?光听名字的话,并不觉得有那么凌厉……公输家供奉不少,可我从来没见过类似的招式。这也是你师父教的?”

    “不是。”秦轲想到那段被战刀砍得几乎崩溃的凄惨日子,忍不住一阵恶寒,浑身一抖,“是一个女人教的……一个彪悍到你不敢相信的女人……”

    “彪悍的女人?”公输胤雪当然想不到秦轲口中所谓“彪悍”的女人竟然会是长城的那位大将军、木氏家族的继承人木兰,只是看着秦轲咧嘴傻笑的表情,只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也就摇摇头,不再多问。

    有关于武学,总有不少隐秘,秦轲不愿意说,自是有他的原因,她在公输家察言观色生活了多年,不会不懂进退有度的道理。

    秦轲低下头,用筷子夹起了盘子里一个圆滚滚的白肉,饱满的肉质浸透在酱汁里,咬上去有着一种不错的韧劲。

    他吃得满足,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公输胤雪微微一愣,看了看,却也是摇摇头,道:“我从来没吃过这个。”

    想到这里,她唤来丫鬟,“小蝶,你来。”

    穿着一身鹅黄衣衫的丫鬟步伐优雅,一举一动尽皆妥帖,足以看出公输仁这份赏赐的用心。

    “小姐怎么了?”小蝶眨巴着眼睛问道。

    毕竟还是花季少女,有那么几分活泼,加上公输胤雪又是个平易近人的主子,所以小蝶笑得十分灿烂。

    “这是什么菜?”公输胤雪指了指,笑着问道,“这是大伯派人送来的,我从来没吃过。你一直在大伯房里做事,应该知道。”

    小蝶点点头,低下头看了看,哦了一声,依旧是笑眯眯的:“小姐,这是穹窿之海的墨鱼呀,在锦州不多见,毕竟锦州不靠海,从海边运来路上要废不少功夫,都是放在冰里镇着才能保证新鲜,就这么一盘,就得要几十两银子咧。”

    “墨鱼?”秦轲又夹了一筷子,“几十两这么贵。”

    他在荆吴的时候,倒是听阿布说起过这种满是触手的东西。

    荆吴地处大陆东南,江水缠绵,直贯大海,甚至有着二十万水军和数不清的大船,遮天蔽日。

    而出海打渔是沿岸不少渔民赖以为生的本事。

    只是这些东西,他也只在阿布的讲述之中想象一二,从他去到荆吴之后,有一大半时间都呆在建邺城里,要么是在太学堂里修行,要么是跟着阿布和小千他们四处乱逛,去戏楼听书,去那家老店美美地吃一顿肉包子……他见过有如一条黄龙一般的大江,却没机会亲眼见证那一眼无垠的穹隆之海。

    当然,建邺城的几间大酒楼里,一直也有挂着“墨鱼”二字的菜牌,只不过秦轲那时候觉得价钱不菲,所以一直舍不得点来尝尝,没想到味道真的还不错。

    公输胤雪却是颦着眉头,敏锐如她,自然而然就在其中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墨鱼?我记得大伯不是不喜欢吃海鲜么?”

    “是呀。”小蝶眯着眼睛笑道:“大爷向来不喜欢海鲜,说旁人吃起来没什么,他吃起来总觉得那股腥味太重。”

    “那他怎么会想到要送墨鱼来……”公输胤雪奇怪道:“大老远从海里运来的东西,也不会天天有,大伯不喜欢吃海鲜,也不该会专门备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