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以整理衣柜为由,把我定制的那两套大红喜服倒腾出来,我就以为他在整理衣服呗,瞄了一眼没管。
结果半个小时后,他还在整理那两套喜服。
我:“怎么了?衣柜不好放吗?你挂到一边就行,挤得下的呀。”
他:“嗯,挤得下,孟哥,这衣服真好看。”
我:“啊,是好看,收起来吧。不用总整理,挺干净的,坐下看会儿电视。”
我说完也没在意,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综艺,不小心把食物碎渣洒到了地毯上。心里一惊,赶紧手忙脚乱的收拾。
何释特别爱干净,家里乱一点都要收拾,地板每天三遍五遍地擦,从此再没往家里请过阿姨。
我要是把什么洒了碰了,他倒也不说什么,也不会生气,就是会默默收拾,低着头,动作迟缓,收拾完看我一眼就走。
那一眼的杀伤力,比骂我三十分钟都强上一万倍,就像在说:渣男,你竟舍得我如此辛苦。
我当然不舍得了,那他又不让家里进外人,我有什么办法。
我心虚地收拾着地毯,偷偷瞄了一眼他有没有注意到我这边,却发现他竟然还在倒腾那两件衣服。那正好,我先清扫一下作案现场。
收拾完,我凑过去,直觉事情不简单,按着他的脑回路思考,“怎么了,你想看我穿还是干嘛?”
他摇了摇头,看着我,云淡风轻地,“这衣服如此好看,只拍照片,岂不可惜?”
我没明白,问他,“那再拍个视频?”
他:“......。”
当时他有点不高兴,把衣服随意往床上一放,自己超大力地往旁边一坐,整个人都写着我很生气。
他坐去哪我就跟去哪,抱着他的胳膊,下巴磕在他的肩膀上,“这是怎么了?你要跟孟哥说啊。”
他的头偏向一边,“前日里,我看超话,她们写的文,结局都是最圆满。”
我在脑中思考着这句话的隐含义,没思考出结果,只是说:“啊,那不挺好的嘛。”
这下我感觉他喘气都开始带情绪了,胸膛起伏着,小河豚充气似的。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我,鼻尖都快对上,“文章里,我们都办婚礼了,那我们为什么没有办呢?”
啊这,闹半天竟然是因为这件事,我们为什么没有办婚礼呢,起初是想低调一阵,后来小日子过得挺舒服,我就没再想过了。
可能是因为前世后遗症?我从小就没什么对婚礼的美好幻想,但何释的后遗症好像跟我不一样,他认为前世不是噩梦,只是遗憾,需要补足。
既然他想办,那就办。
当时我决定得很干脆,却没想到后续会这么累。
请谁不请谁,这是一个问题。请了之后他们坐哪桌,这又是一个问题。桌子的排列组合,那更是一个问题。
吃什么,穿什么,说什么,做什么,一大堆问题。
最后我不得不去寻找梁女士和老孟帮忙,我期盼着他们能包办一切,但梁女士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们的婚礼是我爷爷操办的,他们也不会。
于是我决定,消极躺平,快乐摆烂,把认识的人都发了请柬,按最多人数定了场地和桌,备注:爱来不来,爱坐哪坐哪。
我以为何释会生气,觉得我不认真,不重视。
但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乎我怎么安排别人,只要和他穿着白西装,在司仪见证下交换戒指,起誓,就可以了。
至于宾客...他是不喜欢我花太多时间在别人身上的。
我以为我是在陪小孩子过家家酒,为了哄我的男朋友开心,给他办一场婚礼,好让他安心。
可等我真正站在主舞台上,想到待会儿司仪会问我,你愿不愿意和身边的男人结为伴侣,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时候,我还是热泪盈眶。
我寻思司仪大佬您可别咒我了,现在可不兴拿一生一世这么祝福人啊,以后婚礼誓词请务必改成千秋万代东方不败,大恩不言谢。
为了今天,我们还定做了新的戒指,很老套,在戒指内侧刻对方名字缩写的那种老套,而且这儿还有个小典故呢。
我不知道他的戒指上,该刻孟知忆还是孟见君,他想要刻后者,我说你确定心里是这么想的吗?
他说,当然,倘若你下一世又换了个名字,岂不是要纠结三个选项了?
我一想也是,当下就做当下的事吧。
他叫我不用担心他对前一世的看法,现在他都时常忘了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再提起之前那些打打杀杀的,都已经恍若隔世了。
我说不是恍若,就是隔世了。
现在我看着对面的他,听着现场如温水流淌一样的音乐,突然觉得他说的没错,是要办一场婚礼,才算真的圆满啊。
同时我又无比庆幸,没有让梁女士和老孟操办婚礼,因为他们在我今天放音乐的时候,向我推荐了《今天我要嫁给你》和《大花轿》。
没有说这两首歌不好的意思,只不过跟现在的服装和氛围不太搭,等晚上的,晚上我们换上传统喜服,那必然是得敲锣打鼓。
“孟见君先生,你愿意与身边这位男士结为伴侣,共度余生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穷、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愿意。”直至死而复生,循环往复,生生世世。
“何释先生,你愿意与身边这位男士结为伴侣,共度余生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穷、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愿意。”至死不渝。
现场响起宾客的掌声,他倾身过来吻我,温柔地含着我的嘴唇,唇面碾磨,难得有了个慢条斯理的吻,成熟得都不像他了。
是看我爸妈在吧,哼哼,装什么装,看本大爷让你暴露本性!
我上手按住他的脖子,轻启牙关咬了下他的下唇,趁他怔愣,舌尖探进去,勾扫他的上颚。
他果然忍不住了,虚虚搂在腰上的手骤然收紧,把我的舌头赶出他的领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姿势变成了我所习惯的仰头承受。
以前的我,羞于在他人勉强同何释互动,介意把亲密关系摆在台面上谈,但现在,我已经是孟 钮祜禄 见君了。
我就是零,还是个整天诱惑自己男朋他的“小骚0”,怎样?
我这么好的男朋友,就应该给全世界看看。
--------------------
上章就解决一切,想完结来着,但还是往后写点日常吧,周四见
第131章 献给你的歌
晚上,婚礼结束的时候,我们几个这几年熟起来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场。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对唱《最炫民族风》,没错,老孟和梁女士也来了,在这种热闹上,梁女士是不愿意错过的,老孟纯属绿叶,过来衬托红花。
而我,在路上的时候兴奋,一到包间里,老土的闪耀灯球一转,酒气就有点上来了,晕晕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发里。
唱歌这种事情,我还算擅长,毕竟我的练习生和爱豆也不是白当的,
但何释,他是完全不擅长的。
之前聊天的时候,我仔细回想,前世的何释好像也没怎么接触过乐舞,我也没有听见“歌”的印象。
当时我就问他,我说你会唱歌吗?
他说会。
我还挺惊喜的,毕竟他的声音条件特别好,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如果他能给我唱首情歌的话,我不介意在晚上牺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结果他声情并茂地给我朗诵了一首古诗,声音洪亮带动作,抑扬顿挫带手势。
我拍拍手,说知道了,以后别人问你会不会唱歌,你千万别说会,也千万别给人家唱。
他 着个八字眉问原因,说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说不是,太好听了,我怕别人一听就爱上你,我会有危机感。
他可高兴了,说我要是喜欢,天天给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么一说,后来我也没再提过。
眼下又有机会了,他又凑过来,说他也想唱一首,送给我的,他准备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说他不会给我整了篇文言文,要当场念出来吧。
那不行,他会造成只有他不尴尬,但其他人脚趾创造宇宙的社死名场面。
从此地球不再产生于宇宙大爆炸,我会出两本书,叫《ktv创世论》,《先有人类的脚趾还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们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艺术造诣太高了,别人都听不懂。在这儿乖乖陪着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结果半个小时后,他还在整理那两套喜服。
我:“怎么了?衣柜不好放吗?你挂到一边就行,挤得下的呀。”
他:“嗯,挤得下,孟哥,这衣服真好看。”
我:“啊,是好看,收起来吧。不用总整理,挺干净的,坐下看会儿电视。”
我说完也没在意,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综艺,不小心把食物碎渣洒到了地毯上。心里一惊,赶紧手忙脚乱的收拾。
何释特别爱干净,家里乱一点都要收拾,地板每天三遍五遍地擦,从此再没往家里请过阿姨。
我要是把什么洒了碰了,他倒也不说什么,也不会生气,就是会默默收拾,低着头,动作迟缓,收拾完看我一眼就走。
那一眼的杀伤力,比骂我三十分钟都强上一万倍,就像在说:渣男,你竟舍得我如此辛苦。
我当然不舍得了,那他又不让家里进外人,我有什么办法。
我心虚地收拾着地毯,偷偷瞄了一眼他有没有注意到我这边,却发现他竟然还在倒腾那两件衣服。那正好,我先清扫一下作案现场。
收拾完,我凑过去,直觉事情不简单,按着他的脑回路思考,“怎么了,你想看我穿还是干嘛?”
他摇了摇头,看着我,云淡风轻地,“这衣服如此好看,只拍照片,岂不可惜?”
我没明白,问他,“那再拍个视频?”
他:“......。”
当时他有点不高兴,把衣服随意往床上一放,自己超大力地往旁边一坐,整个人都写着我很生气。
他坐去哪我就跟去哪,抱着他的胳膊,下巴磕在他的肩膀上,“这是怎么了?你要跟孟哥说啊。”
他的头偏向一边,“前日里,我看超话,她们写的文,结局都是最圆满。”
我在脑中思考着这句话的隐含义,没思考出结果,只是说:“啊,那不挺好的嘛。”
这下我感觉他喘气都开始带情绪了,胸膛起伏着,小河豚充气似的。
他终于转过头来看我,鼻尖都快对上,“文章里,我们都办婚礼了,那我们为什么没有办呢?”
啊这,闹半天竟然是因为这件事,我们为什么没有办婚礼呢,起初是想低调一阵,后来小日子过得挺舒服,我就没再想过了。
可能是因为前世后遗症?我从小就没什么对婚礼的美好幻想,但何释的后遗症好像跟我不一样,他认为前世不是噩梦,只是遗憾,需要补足。
既然他想办,那就办。
当时我决定得很干脆,却没想到后续会这么累。
请谁不请谁,这是一个问题。请了之后他们坐哪桌,这又是一个问题。桌子的排列组合,那更是一个问题。
吃什么,穿什么,说什么,做什么,一大堆问题。
最后我不得不去寻找梁女士和老孟帮忙,我期盼着他们能包办一切,但梁女士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们的婚礼是我爷爷操办的,他们也不会。
于是我决定,消极躺平,快乐摆烂,把认识的人都发了请柬,按最多人数定了场地和桌,备注:爱来不来,爱坐哪坐哪。
我以为何释会生气,觉得我不认真,不重视。
但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乎我怎么安排别人,只要和他穿着白西装,在司仪见证下交换戒指,起誓,就可以了。
至于宾客...他是不喜欢我花太多时间在别人身上的。
我以为我是在陪小孩子过家家酒,为了哄我的男朋友开心,给他办一场婚礼,好让他安心。
可等我真正站在主舞台上,想到待会儿司仪会问我,你愿不愿意和身边的男人结为伴侣,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时候,我还是热泪盈眶。
我寻思司仪大佬您可别咒我了,现在可不兴拿一生一世这么祝福人啊,以后婚礼誓词请务必改成千秋万代东方不败,大恩不言谢。
为了今天,我们还定做了新的戒指,很老套,在戒指内侧刻对方名字缩写的那种老套,而且这儿还有个小典故呢。
我不知道他的戒指上,该刻孟知忆还是孟见君,他想要刻后者,我说你确定心里是这么想的吗?
他说,当然,倘若你下一世又换了个名字,岂不是要纠结三个选项了?
我一想也是,当下就做当下的事吧。
他叫我不用担心他对前一世的看法,现在他都时常忘了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再提起之前那些打打杀杀的,都已经恍若隔世了。
我说不是恍若,就是隔世了。
现在我看着对面的他,听着现场如温水流淌一样的音乐,突然觉得他说的没错,是要办一场婚礼,才算真的圆满啊。
同时我又无比庆幸,没有让梁女士和老孟操办婚礼,因为他们在我今天放音乐的时候,向我推荐了《今天我要嫁给你》和《大花轿》。
没有说这两首歌不好的意思,只不过跟现在的服装和氛围不太搭,等晚上的,晚上我们换上传统喜服,那必然是得敲锣打鼓。
“孟见君先生,你愿意与身边这位男士结为伴侣,共度余生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穷、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愿意。”直至死而复生,循环往复,生生世世。
“何释先生,你愿意与身边这位男士结为伴侣,共度余生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穷、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愿意。”至死不渝。
现场响起宾客的掌声,他倾身过来吻我,温柔地含着我的嘴唇,唇面碾磨,难得有了个慢条斯理的吻,成熟得都不像他了。
是看我爸妈在吧,哼哼,装什么装,看本大爷让你暴露本性!
我上手按住他的脖子,轻启牙关咬了下他的下唇,趁他怔愣,舌尖探进去,勾扫他的上颚。
他果然忍不住了,虚虚搂在腰上的手骤然收紧,把我的舌头赶出他的领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姿势变成了我所习惯的仰头承受。
以前的我,羞于在他人勉强同何释互动,介意把亲密关系摆在台面上谈,但现在,我已经是孟 钮祜禄 见君了。
我就是零,还是个整天诱惑自己男朋他的“小骚0”,怎样?
我这么好的男朋友,就应该给全世界看看。
--------------------
上章就解决一切,想完结来着,但还是往后写点日常吧,周四见
第131章 献给你的歌
晚上,婚礼结束的时候,我们几个这几年熟起来的朋友,一起去聚下一场。
ktv舞台上,林菲菲和梁女士深情对唱《最炫民族风》,没错,老孟和梁女士也来了,在这种热闹上,梁女士是不愿意错过的,老孟纯属绿叶,过来衬托红花。
而我,在路上的时候兴奋,一到包间里,老土的闪耀灯球一转,酒气就有点上来了,晕晕乎乎地靠在角落的沙发里。
唱歌这种事情,我还算擅长,毕竟我的练习生和爱豆也不是白当的,
但何释,他是完全不擅长的。
之前聊天的时候,我仔细回想,前世的何释好像也没怎么接触过乐舞,我也没有听见“歌”的印象。
当时我就问他,我说你会唱歌吗?
他说会。
我还挺惊喜的,毕竟他的声音条件特别好,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如果他能给我唱首情歌的话,我不介意在晚上牺牲一下我自己。反正都是我享福。
结果他声情并茂地给我朗诵了一首古诗,声音洪亮带动作,抑扬顿挫带手势。
我拍拍手,说知道了,以后别人问你会不会唱歌,你千万别说会,也千万别给人家唱。
他 着个八字眉问原因,说是不是他唱得不好。
我说不是,太好听了,我怕别人一听就爱上你,我会有危机感。
他可高兴了,说我要是喜欢,天天给我唱。
好在他就是那么一说,后来我也没再提过。
眼下又有机会了,他又凑过来,说他也想唱一首,送给我的,他准备很久了。
我身子一僵,酒都醒了一半,心说他不会给我整了篇文言文,要当场念出来吧。
那不行,他会造成只有他不尴尬,但其他人脚趾创造宇宙的社死名场面。
从此地球不再产生于宇宙大爆炸,我会出两本书,叫《ktv创世论》,《先有人类的脚趾还是先有宇宙》。
我抱住他的胳膊,“咱们回家自己唱就好了,你的艺术造诣太高了,别人都听不懂。在这儿乖乖陪着我,啊。”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