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女士们,先生们。”来者穿着皱巴巴的紫色西装,里面绿色的马甲和头发交相呼应,看的出来他脸上的油彩重新涂抹了。

    小丑笑嘻嘻的冲着天空鸣枪,身后带着面具的手下涌进大厅,他自顾自的用枪管在众人面前比划,仿佛他拿的只是根高尔夫球杆,这可把盛装打扮的嘉宾们吓坏了。

    “别紧张,来,让我们给宴会加点愉快的小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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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在民风淳朴的城市游玩

    江越年把视线从宴会大厅的中央移开, 小丑正拿着小刀和一位穿着红裙的女士“亲密交流”, 他还没能注意到场边一个人熟悉的脸。

    他脚底蹭蹭, 不着痕迹的挪到克拉克身后, 用他那大了一圈的身形遮蔽住自己的身影。

    虽然暴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如果让大家知道他和小丑有什么交易,估计这个世界旅行的后半程,他都要和变装术为伍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某(自认为)佛系青年事不关己的充当旁观者。

    明晃晃的刀子贴着女士的脸,压出一道凹陷,她整个人吓得发抖,洁白的牙齿咬紧红唇,绷紧自己眼睑的肌肉,努力不让打转的泪水奔涌而出,她以为不作出示弱的姿态就能赢得生机,但有些变态就喜欢人们努力与内心抗争的模样。

    克拉克当然注意到了江越年的后撤, 但他没想那么多,也没用他的超级听力听一听身后那个人完全平缓的心跳与呼吸, 他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小丑身上, 只是单纯的以为身后的青年只是害怕罢了。

    除了这起事件的策划人小丑, 整个大厅还有八九个带着小丑面具的人,他们零散的分布在四周,手里端着枪, 站姿吊儿郎当, 没有黑帮严密的训练姿态, 看上去就像是群乌合之众。可当一位不服输的老伯试图抢夺枪械时, 他们的动作精准而迅速地用枪托击晕了他。

    还好只是击晕。

    早在来哥谭市之前,克拉克就在网上调查过这个城市,以一己之力拉高整个美国的犯罪率,混乱,灰色,堪称犯罪者的天堂。

    他来这里是为了采访布鲁斯韦恩的,这个天上掉馅饼的工作就这样砸在他头上,谁都明白采访到韦恩集团的失踪几年的布鲁斯韦恩是怎样的大新闻。可当主编将这个任务分配下来时,这些平时如同见了肉的鬣狗般的记者们却二话不说的退缩了,于是克拉克被大家联名推荐,来到了哥谭。

    原本欢声笑语的场面已经被紧张和恐慌取代,时不时有女士啜泣的声音从人群中飘出,浮在华丽吊灯的上方,在墙壁与天花板间回旋。

    克拉克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避哥谭如噩梦,这才是他到达哥谭的第一天。

    厕所在穿过大厅的走廊尽头,克拉克的眼睛看向更远处,几个全副武装的人把守着整座庄园的各个角落。

    “我”

    “你别动。”袖子微微紧绷,拉住了克拉克向前的趋势。克拉克回头,看到江越年的手从他袖筒上拿开,这个人用他迷人又好看的眼睛盯着自己,说话的时候好像有星星从里面坠落,他的声音压低,像是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别乱动,别让他们注意到我们,好吗?”

    克拉克很想答应他,但不行。

    他盯着小丑,他在这个人身上看到了一个疯子的癫狂与混乱,这种人太危险了,他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提前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红蓝色的制服贴在身上,克拉克需要一个机会在没人注意的地方把他展露出来。

    “我、我要去厕所。”他不得不模仿着前面那个快要尿裤子的秃顶男,一脸焦躁和惊恐混杂的侧身对江越年说。

    江越年:“”

    江越年:“不行。除非你带上我。”

    你这么大的块头突然消失,想没人注意到都难。

    眉毛饶有兴致的挑起,江越年的目光看向克拉克微微蜷起的手掌,这是握拳的前置姿势,这双手平稳的搭在西装裤缝线边,没有丝毫颤抖。

    脖颈干燥,没有出汗;嘴唇红润,没有抿紧;目光坚定,没有半分游离。

    江越年看出面前这个记者先生并不害怕,但他时不时徘徊在小丑与大厅另一边的视线展现出他着急的心情,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这种梗着脖子一往无前的模样,看起来倒像个要逞英雄的家伙。

    “别冲动。”江越年的手再次拽住了克拉克,与之前不同的,这次他牢牢地握住了克拉克结实的手臂,这条手臂比他想象中的触感好很多,他差点没人住多捏两把,“别去招惹那家伙,别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老老实实的待着,保命第一,知道吗?”

    他对这个大高个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这个年代这么质朴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面前高大男人的神情缓慢的转变成了又想笑又感动的表情,真诚的回答:“谢谢,可可我没办法看着有人这样死在我面前。”

    他的声音很小,为了避过周围人,还特意低下头颅,侧过脸,江越年不得不凑近去听。

    灼热又毛茸茸的呼吸从耳垂落向脖子,江越年缩缩脖子,手下力道丝毫没有松懈,“就像你们大都会有超人一样,哥谭也有他的守护骑士,我想你不用担心。”

    透过走廊尽头的大门,一声微不可查的倒地声传递到他的耳朵里,不自觉的,江越年将目光投向那边,而与此同时,他发现身前这个蓝眼睛的记者先生也将自己的视线挪动到相同的角度。

    是巧合吗?

    听着脚步声一步步接近,一个黑色的身影破门而出,他的动作迅捷如一道闪电,转眼间就将小丑按倒在地。

    “看——”江越年微微笑,他突然觉得自己之前戴面具的做法真是无比正确,他的手如同一道亮眼航标,皮肉与骨骼的比例恰到好处,指甲与手指合该是艺术家的杰作,克拉克原本已经把视线放在那个黑黢黢的人影身上,却没忍住又折返了一趟。

    “蝙蝠侠。”他盯着那个黑色的披风,打斗间随着气流和动作翻滚起来的衣摆如同一道黑雾,浑身精良的装备时不时透过披风展露出来,像是黑夜中袭来的噩梦——这是个英雄,毫无疑问。而他与超人截然不同的行事风格也让克拉克陷入沉思。

    他从没见过一个英雄会把自己打扮的比罪犯更像个暴徒,他惩治恶人的方法就是比坏蛋更凶更吓人,就像小时候我们因为恐惧黑暗而哭泣,家长则会告诉你继续哭就会被狼外婆叼走一样,用另一种恐惧镇压更低级的恐惧,典型的以暴除暴。

    很快,随着蝙蝠侠拳拳到肉的攻击,小丑有些招架不住了。

    毕竟某人今天早晨才被凑得不清,晚上就生龙活虎的又出来搞事,可以说是很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