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那我该怎么说?”

    “你应该发私信,然后这样说——”

    接着,斯蒂芬妮拟了一堆话:

    “太太,我刚刚拜读了您的《贝恩解梦》,真的太有爱了!

    “您文笔精彩感情充沛,没想到贝恩居然还有这样的往事,我好感兴趣。

    “实不相瞒,其实哥谭市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贝恩。

    “常年徘徊在冷门角色饿死的边缘,如今看见太太实乃冷文救星。

    “希望能有幸和太太私聊,太太愿意详细说说其中的隐情吗?我不差这点流量,还愿意帮太太报销流量……”

    提姆看着这段槽点满满的话,表示怀疑:

    “真的能行吗?”

    斯蒂芬妮:“别管这么多,硬吹就对了。”

    提姆:“我的意思是,‘我’对贝恩的‘热爱’看上去就像刚从阿卡姆里逃出来的。”

    斯蒂芬妮振振有词:“你看,她用了贝恩作为id,又把贝恩写的这么可怜,她九成是个贝恩控,为了任务,你就附和呗。”

    提姆:《论那些年,为了任务,我都干了什么》。

    提姆把这段话无脑复制,丢进私信,发给披着“贝恩”id的皮,实则为贝果夏的文手。

    贝果夏这时已经回到广场,坐下来,掏出手机,重刷论坛,看见“私信”的光标在闪烁。

    他挺直后背,双目圆瞪:“系统,有人给我发私信!”

    系统:“嗷?你还想炫耀一下?”

    贝果夏不由得苍蝇搓手。

    没点开私信前,他一会怀疑自己被骂了,一会怀疑自己被封了,心中一万字的悲苦复杂内心戏无以言表。

    系统催促:“你倒是快点点开看看啊。”

    贝果夏深呼吸,再深呼吸,点开私信,看完“咖啡杯里掉进一只虫”热情洋溢的邀请。

    “好可怕,”他哆嗦着想,“这妹子居然对贝恩有意思。”

    奇怪的读者又增加了。

    贝果夏悲愤不已:“讽刺啊,前面发了那么多名人的同人都无人问津,居然是贝恩给我赚来了粉丝。”

    系统:“……”

    贝果夏抹把脸,继续想:“往好的方面猜测,说不定是我的文笔进步让妹子不由自主戴上滤镜看贝恩呢?”

    系统:“你开心就好。”

    贝果夏想想,和妹子聊聊天也无所谓。

    马甲易换,可粉丝难遇。

    该从哪里开始聊起?

    如果这时候坦白交代“我压根不喜欢贝恩,只是想嘲讽他”,会不会激怒这位热爱贝恩才来勾-搭的姑娘?

    为了不让对方失望,他昧着良心附和道:

    “啊?这么巧啊姐妹,我也是。我最喜欢贝恩了。不知道你想聊什么?”

    系统:“你为什么这么熟练?”

    贝果夏做沧桑点烟状:“性别反串写手什么的早就当习惯了。话里不带‘姐妹’二字,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在私信里表达友好。”

    系统:“……听说你最近才发现自己的性取向?”

    收到回复的提姆,窒息了。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贝恩?”他难以置信。

    斯蒂芬妮安慰道:“别激动,我知道上次贝恩把你打得不轻。”

    提姆惊恐地问:“我现在该怎么回复?”

    斯蒂芬妮胸有成竹地说:“附和是勾=搭最好的手段——‘上次我出门就看见贝恩在打红罗宾,姿态十分潇洒’,怎么样?”

    提姆:“友尽了。”

    收到信息的贝果夏,第一反应:

    红罗宾,惨。

    但面对热爱贝恩的妹子,他能这么说吗?

    不能。

    接下来,贝果夏和提姆为了提高对方对自己的好感度,极尽他们能想到的词,在私信里你来我往,将贝恩夸得天上只有,地下全无。

    “我不行了。”贝果夏将“是啊,我认为贝恩的身材不亚于超人,你看他鼓出来的肌肉,太疯狂了!”发过去,心累地说,“我已经吹不出来了。”

    另一边,提姆也脱力地趴在桌子上:“我吹不出来了,斯蒂芬,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