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罗伯逊说:“合唱团并不是专业的,而且他们的排练时间也不长。”
在两个黑哥们儿议论的时候,胡适和张彭春也吃惊万分。
“两年没回去,中国什么时候创作出这么振奋人心的音乐作品了?”张彭春惊道。
胡适说:“听歌词的内容,应该是共党那边的人创作的。”
张彭春道:“管他哪个党!这首《黄河大合唱》唱出了中国的抗战气势,唱出了中国人的抗战决心。”说着,他低声朝旁边的周赫煊喊道,“周先生,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谁?”
周赫煊说:“冼星海先生作曲,光未然先生作词。”
张彭春期待地说:“等回国以后,我一定要亲自拜访他们。”
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在演出串场的时候,怪叫道:“哦,哦,哦,这是一首战歌,只听歌曲就让我想到战场。”
周赫煊说:“这是一个民族的怒吼。”
“啪啪啪啪啪啪啪!”
大合唱结束,露天音乐堂的掌声空前热烈,好多美国观众由衷的自发起立鼓掌。
抛开《黄河大合唱》的民族性和抗战意义,它的艺术价值就足以让美国观众感到惊艳了。
为了筹办这场大型演出,于珮琛把周赫煊给她的生活费全投进去了,足足几千美元,上个月家里的伙食还是找费雯丽汇的款。其中《黄河大合唱》就排练了两个月,还请来专业的管弦乐队,想不精彩都难。
当然,比起《义勇军进行曲》在美国的影响力,这首《黄河大合唱》还是难以匹敌的。因为前者朗朗上口,短小精悍,更加利于传播。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前,陶行知访欧归国的途中,就在埃及金字塔下听人唱过《义勇军进行曲》。而在抗战胜利后,梁思成前往美国讲学,在美国街头也听到人唱这首歌,他以为是中国人,回头一看却是个十多岁的美国少年。
这不,当保罗·罗伯逊登台演唱《义勇军进行曲》,顿时把今天的演出推至最高潮。
演唱结束后,保罗·罗伯逊没有直接离开舞台,而是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是周赫煊先生填词作曲的英文新歌。由周先生、路易斯和我联合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哦哦哦哦哦哦!”
全场尖叫喝彩,对三人的表演万分期待。
一个是黑人歌王,一个是爵士歌王,还有一个是曾写出《我心永恒》的中国名人,他们的合作让现场记者都兴奋不已。
第963章【效果惊人】
舞台上,放着三种乐器。
周赫煊走到钢琴前坐下,保罗抱着一把吉他,而路易斯身前摆着爵士鼓(架子鼓)。
即将演唱的这首歌,他们只排练了一天。但保罗和路易斯这两个黑哥们儿,在拿到周赫煊歌谱之后,足足花了三天时间重新编曲,把迈克尔·杰克逊的原曲改得面目全非。
是的,周赫煊这次选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反战歌曲——《we've had enough》。但周赫煊把歌名和部分歌词改了,《我们受够了》改为《我们必须反抗》,歌词“为何你要这样做?哦不,请不要这样”改为“快停止你的暴行。停止!我们将反抗到底”。
在两位黑人歌王的编曲下,这首歌的前半段基本保留原版风格,但后半段从哀求变成了积极抗争。
路易斯的架子鼓和周赫煊的钢琴声同时响起,保罗偶尔扫动吉他琴弦,一段典型的摇滚前奏就此出现。这段前奏长达20秒钟,三人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引起台下数千观众的兴趣。
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观众们面面相觑。
1940年连节奏布鲁斯都还没出现,更别说是摇滚了。现场的一些白人观众直接皱起眉头,因为他们听出了布鲁斯和摇摆乐的味道,前者只有低贱的黑人才会喜欢。
此时的美国乐坛,正是三分天下的年代。
黑人和底层贫民喜欢听布鲁斯和摇摆乐,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喜欢听叮砰巷歌曲,中西部农村则喜欢听乡村音乐。
未来摇滚乐的诞生是怎么来的?
首先,布鲁斯和摇摆乐融合为“节奏布鲁斯”。接着,叮砰巷歌曲进化为“波普音乐”。当“节奏布鲁斯”与“波普音乐”撞到一起,再掺杂部分乡村音乐的特性,摇滚乐的雏形就诞生了。
可以说,摇滚乐的出现,其实意味着美国战后的种族和阶级融合。这种音乐类型能否被1940年代初的美国人接受,没人能够保证,反正周赫煊是无法预料的。
“一个年轻的生命永失所爱,却无人能解释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来。”
“她为这又一桩暴行所害,无辜的质问上天,为什么她要承受丧父的悲哀?她问身穿黄制服的士兵,你有什么权利选择,哪个该死,而哪个又能活着?并且你看到他也没有试图逃跑,我爸爸他手无寸铁。”
保罗首先开口演唱,他擅长的是黑人灵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绎下,这段摇滚充满了宗教味道,仿佛是战争难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质问侵略者。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小村的中央。一个可怜的男孩,还有他破旧的玩具就躺在那里。他太小,还无法理解事实真相。他无法安睡,大地在震荡。他的父亲紧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妻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释这一切,还得独活在世上。”
路易斯被誉为爵士天王,他一改过去的轻快潇洒,这段歌词变得低沉苦痛。
“为什么他的母亲会离开人间?这些士兵来这里做什么?如果真是为了和平,为何又挑起战火?”
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高潮,连续几个疑问句,声音变得越来越尖锐。由于他唱功不足,直接变成了破声嘶吼,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悲伤。
面对这种全新的音乐形式,台下观众从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变得能接受。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对此非常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追逐时髦一样。
直到进入副歌部分,摇滚节奏越来越明显,完全迥异于这个年代的风格。
“我们不能再冷眼旁观,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你们为何要这样做?停止!我们再不能,再不能,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要反抗。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必须反抗到底……”
咚咚咚的鼓点声,将钢琴和吉他的声音盖住。三人交错有致的合唱,形成越来越高亢的呐喊,混合着鼓点声直击灵魂。
最后那一段歌词不断重复,超强的摇滚节奏让人忍不住抖腿,许多年轻人甚至跟着一起哼唱起来。
摇滚乐显然超前了,但似乎并没有欣赏障碍,它对此时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大杀器,它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抗。
在两个黑哥们儿议论的时候,胡适和张彭春也吃惊万分。
“两年没回去,中国什么时候创作出这么振奋人心的音乐作品了?”张彭春惊道。
胡适说:“听歌词的内容,应该是共党那边的人创作的。”
张彭春道:“管他哪个党!这首《黄河大合唱》唱出了中国的抗战气势,唱出了中国人的抗战决心。”说着,他低声朝旁边的周赫煊喊道,“周先生,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是谁?”
周赫煊说:“冼星海先生作曲,光未然先生作词。”
张彭春期待地说:“等回国以后,我一定要亲自拜访他们。”
美国陆军部长史汀生在演出串场的时候,怪叫道:“哦,哦,哦,这是一首战歌,只听歌曲就让我想到战场。”
周赫煊说:“这是一个民族的怒吼。”
“啪啪啪啪啪啪啪!”
大合唱结束,露天音乐堂的掌声空前热烈,好多美国观众由衷的自发起立鼓掌。
抛开《黄河大合唱》的民族性和抗战意义,它的艺术价值就足以让美国观众感到惊艳了。
为了筹办这场大型演出,于珮琛把周赫煊给她的生活费全投进去了,足足几千美元,上个月家里的伙食还是找费雯丽汇的款。其中《黄河大合唱》就排练了两个月,还请来专业的管弦乐队,想不精彩都难。
当然,比起《义勇军进行曲》在美国的影响力,这首《黄河大合唱》还是难以匹敌的。因为前者朗朗上口,短小精悍,更加利于传播。
早在全面抗战爆发以前,陶行知访欧归国的途中,就在埃及金字塔下听人唱过《义勇军进行曲》。而在抗战胜利后,梁思成前往美国讲学,在美国街头也听到人唱这首歌,他以为是中国人,回头一看却是个十多岁的美国少年。
这不,当保罗·罗伯逊登台演唱《义勇军进行曲》,顿时把今天的演出推至最高潮。
演唱结束后,保罗·罗伯逊没有直接离开舞台,而是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是周赫煊先生填词作曲的英文新歌。由周先生、路易斯和我联合表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哦哦哦哦哦哦!”
全场尖叫喝彩,对三人的表演万分期待。
一个是黑人歌王,一个是爵士歌王,还有一个是曾写出《我心永恒》的中国名人,他们的合作让现场记者都兴奋不已。
第963章【效果惊人】
舞台上,放着三种乐器。
周赫煊走到钢琴前坐下,保罗抱着一把吉他,而路易斯身前摆着爵士鼓(架子鼓)。
即将演唱的这首歌,他们只排练了一天。但保罗和路易斯这两个黑哥们儿,在拿到周赫煊歌谱之后,足足花了三天时间重新编曲,把迈克尔·杰克逊的原曲改得面目全非。
是的,周赫煊这次选了一首迈克尔·杰克逊的反战歌曲——《we've had enough》。但周赫煊把歌名和部分歌词改了,《我们受够了》改为《我们必须反抗》,歌词“为何你要这样做?哦不,请不要这样”改为“快停止你的暴行。停止!我们将反抗到底”。
在两位黑人歌王的编曲下,这首歌的前半段基本保留原版风格,但后半段从哀求变成了积极抗争。
路易斯的架子鼓和周赫煊的钢琴声同时响起,保罗偶尔扫动吉他琴弦,一段典型的摇滚前奏就此出现。这段前奏长达20秒钟,三人还没开口唱歌,就已经引起台下数千观众的兴趣。
这是什么音乐风格?
观众们面面相觑。
1940年连节奏布鲁斯都还没出现,更别说是摇滚了。现场的一些白人观众直接皱起眉头,因为他们听出了布鲁斯和摇摆乐的味道,前者只有低贱的黑人才会喜欢。
此时的美国乐坛,正是三分天下的年代。
黑人和底层贫民喜欢听布鲁斯和摇摆乐,中产阶级以上的白人喜欢听叮砰巷歌曲,中西部农村则喜欢听乡村音乐。
未来摇滚乐的诞生是怎么来的?
首先,布鲁斯和摇摆乐融合为“节奏布鲁斯”。接着,叮砰巷歌曲进化为“波普音乐”。当“节奏布鲁斯”与“波普音乐”撞到一起,再掺杂部分乡村音乐的特性,摇滚乐的雏形就诞生了。
可以说,摇滚乐的出现,其实意味着美国战后的种族和阶级融合。这种音乐类型能否被1940年代初的美国人接受,没人能够保证,反正周赫煊是无法预料的。
“一个年轻的生命永失所爱,却无人能解释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来。”
“她为这又一桩暴行所害,无辜的质问上天,为什么她要承受丧父的悲哀?她问身穿黄制服的士兵,你有什么权利选择,哪个该死,而哪个又能活着?并且你看到他也没有试图逃跑,我爸爸他手无寸铁。”
保罗首先开口演唱,他擅长的是黑人灵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绎下,这段摇滚充满了宗教味道,仿佛是战争难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质问侵略者。
“在那遥远的地方,一个小村的中央。一个可怜的男孩,还有他破旧的玩具就躺在那里。他太小,还无法理解事实真相。他无法安睡,大地在震荡。他的父亲紧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妻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释这一切,还得独活在世上。”
路易斯被誉为爵士天王,他一改过去的轻快潇洒,这段歌词变得低沉苦痛。
“为什么他的母亲会离开人间?这些士兵来这里做什么?如果真是为了和平,为何又挑起战火?”
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高潮,连续几个疑问句,声音变得越来越尖锐。由于他唱功不足,直接变成了破声嘶吼,但却表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和悲伤。
面对这种全新的音乐形式,台下观众从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变得能接受。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对此非常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追逐时髦一样。
直到进入副歌部分,摇滚节奏越来越明显,完全迥异于这个年代的风格。
“我们不能再冷眼旁观,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你们为何要这样做?停止!我们再不能,再不能,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要反抗。我们已受够了这一切。停止,我们必须反抗到底……”
咚咚咚的鼓点声,将钢琴和吉他的声音盖住。三人交错有致的合唱,形成越来越高亢的呐喊,混合着鼓点声直击灵魂。
最后那一段歌词不断重复,超强的摇滚节奏让人忍不住抖腿,许多年轻人甚至跟着一起哼唱起来。
摇滚乐显然超前了,但似乎并没有欣赏障碍,它对此时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大杀器,它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