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边站了片刻,秦风推开门,走了进去。站在野狗的身边,与他一齐凝视着这面不知浸染了多少敢死营兄弟鲜血的战旗。

    “老大,为什么不要我们的战旗了?”野狗声音哽咽地道:“多少年了,上面有着我们多少兄弟的鲜血,我只要看到这面战旗,身体内就充满了勇气,就不知道恐惧为何物?去年在安阳郡城,多少兄弟们倒下去了,可这面军旗却一直没有倒下去,为什么就不要他了?”

    秦风伸手按住野狗有些颤抖的肩膀,凝视着这面军旗:“野狗,我们现在不能打出这面军旗,正是因为这面军旗以前名声太大了。”

    慢慢的走到军旗前,秦风伸手,轻轻地抚摸着墙上的军旗:“这面军旗,曾让秦人为之颤抖,这面军旗,也曾让大楚闻之色变,它声动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却只能将他藏起来,因为我们还很弱小。”

    “野狗,我们敢死营现在是什么?在大楚那边,我们是朝廷的叛逆,是国家的罪人,是被通缉的罪犯,你想想,如果这面军旗再一次出现在战场之上,是不是就诏告着我们的存在?你觉得有些人会放过我们吗?”

    “不要以为我们现在在越国,就会高枕无忧,不要忘了,大楚的太后,就是越国的公主,当今越国皇帝的姑姑。”

    “今天将他藏起来,是为了让我们有时间强大起来,我们需要时间,我们需要地盘,现在,我们还是在起步阶段,当然野狗,我向你保证,终有一天,这面军旗会重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这面军旗,会伴随着敢死营的称号,重新让世人认识,那个时候,你会是敢死营的第十七位统领,你将亲手将这面旗帜升上天空,你会让那些曾经陷害我们的人,在这面旗帜之下颤抖。”

    “老大!”野狗双眼通红,站起身来,声音有些哽咽。

    “好了,现在我们叫太平军,我们的军旗是鹰旗。将敢死营的战旗好好的收藏起来,直到我们能光明正大地将他拿出来。”秦风拍了拍野狗的肩膀,转身向外走去,“记得马上来参加军议,我们要打仗了,如果你想让他更快的重现世人面前,那就得不停的打胜仗,打垮所有拦在我们面前的敌人。”

    身后的野狗,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从墙上取下敢死营的战旗,小心翼翼的叠好,抹平,重新放回到箱子中,啪的一声,他合上了箱盖,一把锁咣当一声锁上,手一紧,钥匙在他的手上变成了一砣废铁。

    转过身来,提起铁刀,野狗一瘸一拐的向外面走去。

    当他特有的一脚重一脚轻的踏进书房的时候,所有人抬头看了他一眼,报以一个理解的笑容,便又都垂下头去,看着铺在桌上的地图,秦风正在分析着这一次顺天军的动向。

    “各位,我们沙阳郡与长阳郡相邻,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情报综合分析,莫洛的下一步,必然会是沙阳郡了。与长阳郡相比,沙阳郡更富有,人丁更多,能为他提供充足的粮草和更多的兵丁,而且,因为与齐国战败之后,越国受到双方签署合约的限制,在沙阳郡根本就没有正规军驻扎,这更给了莫洛拿下沙阳郡的理由,因为他会认为,在这里不会受到太强的抵抗,郡兵,只怕莫洛根本没有放在眼里。”

    “莫洛不是蠢人,从他选择起事的地点在长阳郡就可以看出,他还是细细地考察了一翻的,而现在我认为我们丰县,将会是他重点攻击的一个点。所以,这一场仗,我们根本就没有回避的余地,因为就算我们不想与他冲突,他也不会容我们安安稳稳的留在丰县。”

    大柱摸了摸脑袋,“将军,我有些不明白。咱们丰县在沙阳郡并不是最富的,而且由于屡受齐人荼毒,现在可真是没剩下什么,加上现在刚刚开始春耕,他就算拿下了丰县,也抢不到什么东西啊?将军为什么断定丰县一定是莫洛要拿下的地方呢?”

    看着这个身高九尺的大汉,秦风微微一笑,这家伙心细腻着呢,可不是与他外表所表现出的那样,这个家伙将来必然会让他的对手因为轻视他而吃够苦头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齐人!”秦风道:“莫洛不能不担心,当他在攻击沙阳郡的时候,吃不劲儿的沙阳郡会向齐人救援。要知道,齐人虽然常常干出越境的事情,可也只是浅尝辄止,因为齐人毕竟现在与越人是盟友,还靠着越人替他们吸引着秦人的力量。但如果是沙阳郡主动求援,那又另当别论,莫洛想拿下沙阳郡,齐人又何尝不想名正言顺地控制沙阳郡呢?”

    “原来如此,莫洛想拿下丰县,就是为了挡住有可能的齐人援军?”大柱恍然大悟。

    “对,他卡住丰县,齐人如果要进来,就不得不硬攻,或者齐人就会考虑一下得失了,值不值得的问题。”秦风的脸色却有些郑重,“所以我猜,来丰县的一定会是莫洛的一支主力部队,他从起事开始,到现在已经快三个月了,想来也该整训也一支像模像样的军队了。”

    “管他什么像模像样的军队,撞到我们的手中,都叫他有来无回!”野狗恶狠狠地拍着桌子,震得桌子格格直响,一边的小猫一把拖住野狗的手,让他多拍几下,这桌子只怕要散架。

    秦风微笑道:“对,不管他来得是什么样的队伍,有多少人,我们都要让他们有来无回。莫洛现在拿下长阳郡之后,声势大涨,他会派一支偏师来攻我们丰县,他的主力,必然会浩浩荡荡直扑沙阳郡,不过沙阳郡的刘老太爷已经做好了长期坚守的准备,但恐怕他们也只有坚守的力量而没有反击的实力,我们在击败来犯之敌后,还得做好驰援沙阳郡的准备,在这一战里,我们要将莫洛打得从此不敢东望,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让我们发展更强的力量,同时,也得让相邻的齐人看看,我们不是好惹的,他们明白了这一点,以后我们与他们打交道,反而会更容易一些。”

    说到这里,秦风抬起了头:“各位,这一战,我们只能赢,不能输,输了,大家就缩回太平城,真得当山匪去吧。”

    第244章 锦衣还乡

    包不凡站在界碑前,看着自己的军队滚滚向前,越过了长阳郡与沙阳郡之间的界限,向着目的地丰县疾扑而去。

    他嘿嘿的笑着,手起掌落,这块界碑顿时变成了一地瓦砾。

    去年夏天之时,当莫洛找上他的时候,他还一度认为莫洛是不是疯了,居然敢做皇帝梦,但现在,他是真服气了。莫洛不仅在武道之上能碾压他,便是眼光,也不是自己能比的了。

    他看得真准。

    短短半年时间,大军便已滚雪球一般的滚到了数十万人,即便是当中的青壮,也超过了十万。从起事开始,攻城掠地,出入有如无人之境,偌大的长阳郡,还有朝廷镇守的一万大军,转眼之间便化为烟云。

    而他,也成为了莫洛麾下四大金刚之一。而且是战功最为显赫的坐第一把交椅的人。想到去年这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山大王,虽然武功修为达到了入级巅峰,但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居然会统领数万大军,纵横驰骋于天地之间。

    拿下丰县,守住丰县,防备齐人有可能的干预,这便是顺天王莫洛交给他的任务,而为了这一点,莫洛调配给他的军队,也是最强的。几个月的时间,莫洛整训出了一支一万人的精锐,这一次,他便带来了五千。剩下的五万人,老弱妇孺也较其它的队伍少了太多,更多的是青壮,壮妇。

    顺天王对于丰县的看重由此可见一斑。

    丰县并没有什么武装力量了,这是顺天军得到的情报。包不凡唯一需要考虑的是,齐军会不会抢在他前面占领丰县,如果是那样,打还是不打,便需要他临阵作出决择。

    “陆一帆,你说在登县的齐人只有三千人是吧?”包不凡看着身边的一名将领,问道。

    “是,将领梁达,麾下三千人马。”曾经的丰县人氏陆一帆,笑嘻嘻的对着包不凡道。这一年他流年不利,先是得罪了王厚父女,跟着又开罪了陆丰,特别是现在已经投靠了刘老太爷的陆丰,更是放出话来,要取了他的脑袋当球踢,这可是将陆一帆吓着了,同时他也纳闷,自己不就是临阵脱逃了一次么,你陆丰又没事儿,犯得着这么深仇大恨吗?

    他当然不知道,千面扮成了他的模样,狠狠地坑了一把陆丰,事手陆丰自然将这笔账记在了陆一帆的头上。

    陆丰发了话,陆一帆也知道刘老太爷在沙阳郡的势力,自然立刻就逃之夭夭,逃入长阳郡的他,适逢其会撞上了莫洛的造反大业正式发动,一身七级武道修为的他,立时便光荣入伙,现在成了包不凡的副手。也算得上是功成名就,这一次回丰县,他可是意气风发。陆丰算什么,刘老太爷也算什么,瞧瞧陆大爷现在,统兵数万,这是何等的威风。

    “三千人,他如果真敢来捋老子的虎须,老子就让他来得去不得。”包不凡冷哼道。顺天王对齐人可也没有什么好感,虽然说现在还不忙着去惹这些家伙,但如果他们欺上门来,自然是操他娘的。

    “包将军,梁达不足惧,倒是盘踞在雁山之上的一股土匪要小心在意,他们领头的家伙,可是一个九级高手呢!”陆一帆一想些这事儿,心里不有些战栗。

    “九级高手?”包不凡笑了笑,“九级高手是很厉害,但一个人厉害有什么用,能将我这数万儿郎杀光吗?只怕还杀不到百分之一,我们就干死他了。咱们顺天王不是九级高手吗?如果一个九级高手就能改变战局,那还要这些普通士兵干什么,顺天王一人去越京城把皇帝老儿做翻,然后踏着他的尸体大喊一声老子现在是皇帝了,行得通吗?那铁定是被围殴至死的下场啊!”

    “哪是哪是,现在我们可是兵强马壮,倒不怕与那家伙对垒。只是包将军,咱们得防着那人来行刺啊!”

    “这里是大军所在,你以为是什么地方?”包不凡毫不在意:“顺天王说,他的老师卫庄大师,那可是宗师级的高手,图谋去刺杀齐人的统帅曹云,也是一去不复返,不知下落,在大军之中刺杀一军统帅,不是狂妄之极就是脑子进水了。陆一帆,说这些屁话干什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就算是九级高手,老子面对着他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的。不过此人造反,当山大王,与我倒是同出一脉,等拿下了丰县,我去拜访拜该了,如果能拉他入伙,那必在是大功一件。”

    “如果真能如此,那可就好了。”陆一帆连连点头笑道。

    “陆一帆,你是丰县人,对这里熟,便由你来指挥队伍进前,尽量地把速度提起来,顺天王再三叮嘱,咱们这里可不容有失呢,只有咱们拿下了丰县,守住了丰县,他那头才能毫无顾忌地围攻沙阳郡。”

    “放心吧包将军,您便瞧我的吧!”陆一帆兴奋地道,这一次他可是衣锦还乡,想象着自己锦衣怒马踏进丰县的时候,那些认得自己,熟悉自己的人惊得眼珠子都会掉下来的场景,他便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丰县县城,数骑快马自远处奔来,近到城门处,为首一人亮出一块令牌,城门口的士兵赶紧推开门口的拒马,随即城门也吱吱呀呀的打开,随着战事的临近,丰县也开始紧张起来,附近村子里的百姓已经尽数撤到了城内,而太远的,也派人去通知他们藏好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找个山沟沟去躲一躲,等战事结束之后再出来。

    这一次来的顺天军,可比齐人还要凶狠得多,他们不但抢粮,抢物,还抢人。所过之处,满目疮痍,几无憔类。

    “于校尉,他娘的顺天军是不是已经来了?到哪儿啦?”守卫城门的一名老兵扬了扬手里的铁刀,笑问道。

    出门去探查的便是曾险些让秦风在雁山失守的斥候校尉于超,现在他当然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担任着太平军的斥候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