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野狗更是开心。

    野狗准备在巡完营之后进城一趟,今天是大年初一,他得给老大去拜年,不是下级给上级的拜年,而是作为秦风的心腹,兄弟,战友,去皇宫之内探望。昨天晚上,小猫,和尚也都连夜赶回了京城,加上在京内的一些敢死营老兄弟,将齐聚皇宫。

    花和尚要当爹了,想到这个野狗便觉得有些荒谬,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花花和尚居然是第一个被拴上辔头的,他的老婆余秀娥可真是凶狠得紧,当然,她的凶狠也只有在野狗这样的老兄弟面前才会展示,而在一般人面前,这位看起来小巧玲珑的女人在高大的和尚面前,一向作小鸟依人状。每每这个时候,野狗便想放声大笑。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上一次和尚进京,自己邀他去逛天上人间,这个昔日的花花和尚却是连连摆手,当初他可是将所有的饷银全都扔进了青楼里面,现在却不是一步也不敢踏足其间了,连去喝花酒都不敢。

    自己是不是也该找个老婆了,当然,得找个情投意合的,他娘的那些来说媒的家伙,根本就是看中了自己的地位而不是自己这个人,可话又说回来了,自己这副模样,又是一个瘸子残废,抛开了自己的身份,真有人会看中自己这个人么?而且自己长年居住在军营之中,母马都看不到几匹,更遑论女人了。

    野狗没有自信。他很苦恼。虽然在他的脑子中,没有家的概念,也记不起父母是什么模样,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怎么的也该为甘家留下香火,实在没办法,也只有求秦老大给自己寻一个媳妇儿了,老大的眼光,总是不会错的。

    老大已经有一儿一女两个娃娃了,和尚也要当爹了,自己也不能落得太后,找个媳妇,生一大堆儿子,以后好继续给老大的儿子当兵打仗。这话,和尚也说过。他们这些人,要是没有老大,早就死在落英山脉不知那个角落里了,如今他们一个个都当上大官了,人模狗样的,但饮水思源,万万不能忘本。

    将大营走完,回到自己的营房,卫兵早已收拾好了给老大准备的礼物,都不甚值钱,凡正老大现在也不在乎钱,重要的是心意,准备的礼物之中,大都是野狗去乡下民间为小文小武寻找的一些小玩意儿,公主殿下和瑛姑都是长年居住在皇宫中的人物,这些小玩意儿,只怕想不到也没有听说过,两个小家伙一定会喜欢。

    走之前,得与副将交待清楚,今天这一去,只怕会醉得人事不省,不到明天醒不过来,得先把事情都安排妥当,这才好去放心大胆的痛饮一番。

    副将还没来,大营的一名值勤军官却先跑来了。

    “甘将军,大营门口有人给将军送来一封信。”军官躬身将信交给野狗。

    “信?”野狗有些诧异,“是什么人?”

    “回将军,小的不认识,也不是军中同袍,听口音也不是本地人。”军官恭敬地道。

    接过信,信并没有封口,从内里抽出一张纸,野狗先看了一下落款,脸色顿时变得极是难看。

    “弟段渲拜上!”短短五个字,让野狗已是勃然变色。

    段渲便是背叛了敢死营的剪刀,一千余弟兄,不明不白的死在安阳城中,如果自己当时不是在小猫家中养伤,不是小猫的师兄宿迁偷偷的送来了消息,他们将被一网打尽。可即便是这样,自己在安阳城中,也遭受到了百般的屈辱,像一条真正的野狗一样活了大半年。

    野狗不在乎自己变成了瘸子,却无法忘怀小猫的妻子红儿,在自己的面前,用一把了结了她自己,连同她肚子里的孩子。

    他不想看到那个人,他甚至不愿意想起自己曾经认识那个人。

    可现在,这个人居然大摇大摆的找上门来了。

    压着怒火,野狗缓缓的将信看完。将信重新装进了信封,他叫来了亲兵。

    “把这封信马上呈送进宫中去。如果陛下问起,就说我已经先去了。”

    第668章 老兄弟的聚会

    皇宫,御花园,孩子的笑声在风中回荡。穿着厚厚毛裘的两个娃娃能雪地里跑着,跳着,甚至在积雪之上打着滚儿,毛绒外面,沾满了积雪。

    小文小武很开心,因为今天家里来了很多怪叔叔,他们带来了许多新奇的没有玩过的小玩具,更有各色各样的味道鲜美的小吃,皇宫御厨的大厨虽然手艺没得手,但他们却只能中规中矩的做食物,稍有出格儿的地方,乐公公便会如同猎犬一般去制止他们。

    客人们带来的都是些在民间极富盛誉的小吃,新鲜的食材,独特的作法,便形成了丰格各异的味道。两个小孩子只是尝了尝,便恨不得一气儿塞进嘴里,当然,这是不被允许的。只能放在哪里,以后慢慢吃。两个小家伙当着所有人的面,童声稚气的宣布了对这些小吃,小玩意儿的所有权。

    乐公公当然是很不满意的,在他看来,这是破坏了规矩,要是吃坏了小王子小公主的肚子,谁来负责?但这些东西都是秦风的心腹大将们带来的,他却又不敢将其统统收走。

    秦风不在乎。对于他来说,这些东西,才正是代表了他们之间最深厚的感情。

    现在他们正在花园里堆着雪人。和尚,小猫,还有巧手等人,在京里的敢死营的老兄弟,能来的全都来了。可惜千面却因公事离开了,因为千面所从事的特殊行当,在场的老兄们也都默契的从不打听千面的下落。

    反正千面一向是神出鬼没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因为巧手的存在,宫里的雪人便化身千万了,一个个雪人初被堆起来的时候,并看不出什么特别,但只要巧手上去一翻雕啄,立刻便有了自己的魂儿,一个个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因为这些客人的到来,一向比较清冷的皇宫也显得热闹了起来。余秀娥已经显怀了,微笑着坐在亭子里,眼睛珠子随着小文小武转来转去,显然极喜欢孩子,昭华公主闵若兮坐在她的身侧,在与她说着些怀孩子,生孩子的小心得,瑛姑只要在皇宫之中,不管什么时候,都拿着绣绷,不停地绣着东西。单看她们三个此时的模样,与寻常家人的女子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如果深知她们底细的人,都会心怀敬畏。这三个女子中,一位宗师,一位九级上的高手,还有一位也已经踏足九级,更是战场之上的悍将,曾一刀便将燕人大将杀得大败而归。

    娴静,温柔,只是她们的表像,当她们发起威来,堪称一只只母老虎。

    王月瑶的身边,坐会有一个跟屁虫,舒畅并没有跟着大家一齐去堆雪人,而是站在王月瑶的身侧,絮絮叼叼的说着什么,说了一会儿子,从怀里摸出一个什么东西,递给了王月瑶。王月瑶微笑着接过来,舒畅便笑成了一朵花儿。

    远处的兄弟们并不去打扰他们,只是默契地偶尔看他们一眼,各自心照不宣的微笑。王厚年纪大了,抱着一个小暖炉,坐在廊下栏杆旁,看着女儿与舒畅两人的交流,拈须微笑。

    这是一个小范围的团聚,其它人很难插进来,即便是贵如首辅权云,也没有获得邀请。

    当年在落英山脉之中最底层的烂泥坑里挣扎着苦苦求生存的这些人,如今都已经是一个新兴国家的开国功臣。在人前,他们是贵人,是威武的大将军,是威严的国之重臣,只有大家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旧日的天性才会彻底的暴发出来,在这里,他们不用装着,拿着,而是尽情地释放着自己。

    两千余人的敢死营,在安阳事变之后,只余下六百出头,历经千辛万苦到了越国,聚集在雁山,踏上了他们的新的征程,四年的血雨腥风,四处征战,活下来的已经不到一半人,他们中,有的成了统兵将军,有的成了各部重臣,有的变成了成功的商贾,还有的,退出了部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但除了特殊原因不能赶到这里的,全都在今天聚集到了一起。

    “勾子,你儿子都三岁多了,跟小文小武一年的吧?”秦风替身边的一个断了一只腿的老兵拿过来了一杯酒。叫勾子的老兵运气不好,到越国的第一年,便在一次战争之中失去了一条腿,不得不退出了战场,现在住在太平城,娶了一个流民的女儿做了老婆,现在在太平城有几十亩地,还在城内经营着一个小店,在太平城,随着一批批老人的离去,并没有人知道这个残疾的老兵,居然是一个能够随时见到皇帝并与皇帝能说上话的人物。

    “是呵是呵!”勾子一手拄着拐,一手举着酒杯,与皇帝叮的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在他的心目中,秦风仍然是以前敢死营的那个校尉,皇帝对他是遥远的,但秦老大却是近在咫尺的。

    “怎么着?还是准备从小培养着将来当将军么?”和尚锃亮的脑袋凑了过来,问道。

    “太小了,三岁多,我估摸着他能扛得动刀枪的时候,老大带着你们早就把仗打完了,天下一统,四海升平。还扛着锤子刀枪,我啊,已经专门请了一个先生,给他启蒙了。”

    “读书?”和尚摸着水溜溜的脑袋,很是惊讶,“谁给你出的馊主意?你他娘的大字不识一个,你儿子读书还能读出个卵来!”

    “和尚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大字不识一个,是因为我从小读不起书,我很聪明的好不好?我儿子,机灵着呢,太平城里的老夫子说了,皇帝马上打天下,靠武将,但将来治天下,肯定得靠文官,所以现在读书,十几年后,刚刚好可以替老大出来效力,你知道不?”

    “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我怎么都觉得那个老夫子想骗你银子!”和尚道。

    “只要让我儿子读有所成,银子算什么!”勾子傲然道:“我现在也小有身家,等儿子启蒙之后,我准备送他到越京城最好的书院来读书,将来中个状元给你看看。”

    和尚大笑起来,“怎么看你都不像状元老子的爹。”

    勾子一听就恼了,拄着拐便往厅子里走:“我得去寻你媳妇,给她讲讲你当年的光辉事迹。”

    和尚顿时急了,一把抓住勾子:“爷,爷,我叫你爷还不成吗?我媳妇儿怀着娃呢,可别又气着了她。拿我出气不要紧,让肚子里的孩子也气着呢,那可就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