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小亮的话,樊昌横了他一眼,将水壶丢给了小亮,“屁话怎么这么多?咱们大明的环首刀,这就轻易就磨坏了吗?给我喷水。”
小亮摇了摇壶,“樊哥,没水了。”
樊昌顿时泄了气,拿起一边的抹布将刀擦拭干净,呛的一声还刀入鞘,拄着长枪站了起来,手搭在眼晴之上遮着阳光。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小亮无所谓,他还没有真正的打过大仗,对于迫在眉睫的战争,是又有期待,又有些恐惧。在大明,军人是一个荣誉的职业,不但能养家糊口,更能带给家人无上的荣耀。在小亮的家乡沙阳,当初有太多的人跟随着大明皇帝打了出去,如今这些人中还活着的,基本上都已经成了部队的中坚力量,绝大部分都当了军官,当然,也有战死沙场的。
小亮期望自己能像那些前辈一样,有朝一日能风风光光的骑着战马,带着卫兵回到家乡去让父母能脸上增光。
不过现在不像以前了,大明的士兵是有服役期的。本来招兵就很严格了,身体差的,家里是独子的,根本就没戏,现在各乡各村都有民兵预备役,由那些退役的老兵带着训练,只有那些在预备役之中表现极其出色的,才会得到推荐入伍的机会。
即便入了伍,一般情况之下,也只有三年的服役期,只有表现优秀的,才会延长到五年,而五年之中,不能得到提升的话,那便只能退役了。换而言之,小亮想要在军队之中有所表现,他的时间便只有五年。
所以他也盼望战争。
与小亮的期盼不同,樊昌这样的老兵,不惧怕战争,却最讨厌等待。他已经当了四年兵了,还差一步,就能成为哨长,当上了哨长,便不再受服役年限的影响,算是大明的职业军人了,除非是伤残或者年龄超过了四十还没有当上校尉的话,才会退役。
樊昌认为自己当上校尉是迟早的事情。只要这场战事一开打,自己绝对能升上去。
“樊哥,你看你看,又干起来了,咱们的斥候,哎呀不好,咱们的人好少,齐军追来的骑兵好多。”小亮跳将起来,大喊道。
樊昌自然也看到了。从前方奔来的己方斥候只有五骑,但后头追来的齐军却足足有数十骑,看起来情形异常危急,大明骑士伏在鞍上,纵马狂奔,身后追击的齐军不停地射击着羽箭,嗖嗖地掠过他们的头顶。
五骑明军斥候分得极散,而齐军明显骑射的本领并不十分强悍,大多数羽箭都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射不中,射不中!”身边的小亮又叫又跳。
樊昌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在马上要射得准,可不是两三年的功夫能练成的,齐军也没有指望能射中,他们要的是降低我们人的速度,然后追上来近战,你看,他们之间的距离是不是越来越短了。”
“真得呢!”小亮不跳了,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兵,樊昌脸上突然露出了艳羡的神色:“操他娘的,这些斥候又去偷偷地袭击了那里,瞧见他们马上没有,每个人的马鞍之上至少挂了两个脑袋。难怪齐军穷追不舍呢,这是将人家打痛了。他娘的,当初老子为什么不当骑兵呢!”
“是啊,为什么不当骑兵呢?”小亮适时的接话,“要是当了骑兵,樊哥便也能去杀敌了。”
“当个屁的骑兵啊,老子到现在还都不会骑马。”樊昌很忧郁,“家里穷得很,连牛都没得骑,那来的马?小亮,去让咱们的弩机做好准备,要是那些齐军不开眼追到了射程之内,那可就能让我们开荤了。”
“不可能吧?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齐军精乖着呢。”小亮道。
“不管他们来不来,咱们都得做好准备,这叫防范于未然,小子,你要想活得久一些,就得把任何一种可能都想到,否则有一天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樊昌重重地敲了小亮一记,斥道。这是一个老兵对新兵的教导。
“好呐樊哥,我这就去,我这就去!”小亮捂着脑袋抱头鼠窜,明军的弩机,最远的射程也只有二百步左右,而且在这个射程之上,杀伤力已经很有限了,而从山丘顶到山脚,早就超过了二百步,他不认为齐军会傻了巴叽的往上冲,不过长官有令,他当然也只能遵从,不遵军令,轻者板子,重者可是能掉脑袋的,自从参军之后,这一点,小亮是深有体会的。明军之中真正杀人立威的事情极少,但挨板子的可就多了,在训练营中,小亮便挨过很多次板子和教官的大脚丫子。所有的这些,都教会了小亮一件事情,在军队之中,士兵不用有自己的思想,只需要听从上官的命令就足够了。
樊昌有些担忧地的看着远方,追逃双方的距离已经愈来愈近了,原本的百十来步,现在已经不足七十步了,对于战马来说,就是一个冲刺的距离,弓箭的威胁已经愈来愈大,他清楚地看到己军骑兵的战马屁股之上已经插了好几支箭了。但他们与自己的距离,还足够远。
五骑之中的四骑狂奔战马,而本来跑在最前头的一骑却突然减速,骑士在马上一个转身,竟然反骑着战马,背在身上的大弓已经绰在了手中。
明军的弓箭手不多,因为他们有强大的弩机,但只要是明军之中仍然背着弓箭的,那都是一等一的神射手。
骑士沉着地拉开大弓,丝毫不顾密集飞向自己的羽箭,嗖的一声,后面一名齐人立时便跌下马去。
弓弦之声不断地响动,不停的有齐人跌下马来。追击的势头顿时为之一顿。明军骑兵收弓,大笑,一个轻巧的转身,向着丘岭狂奔而来。
“好!”丘岭之上,包括樊昌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声喊叫了起来。
骑兵们得意洋洋的纵马沿着坡道上来,高高地举着他们的马刀,回应着丘岭之上步卒们的欢呼。
第1306章 昔日大帅
鲜碧松全身披挂,肃然挺立在大路的中间,在他的身后,一大批高级将领们也都鸦雀无声的排着整齐的队伍,大道的两侧,每隔数米,便料站着一个持矛警戒的士兵。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大路的尽头。
鲜碧松如今主政常宁郡,由于常宁郡与大明桃园郡接壤,这里又是第一线,是以鲜碧松便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这些年来,随着大明威势日强,鲜碧松麾下的实力也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加强,用以防范明军。
对于齐国来说,大明如果与齐国动武的话,这里,便是唯一的可以展开大兵团作战的前线,至于像虎牢那一带,山高林密,地形险峻,适合出奇兵,却不适合打一场堂堂正正的大战。
明齐如战,则主战场必定会在常宁,桃园一带,这是双方都明白的一点。
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来,鲜碧松的地位,在齐国窜升得极快,就手中掌握着的实际力量而言,他几乎已经成了军方第二人,仅次于大帅郭显成,不过郭显成人在长安,却是只有一个虚头巴脑的官帽子而已了。
能让鲜碧松长时间地顶着大太阳汗流浃背地着在路边等待的人,数遍整个齐国,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普通的小兵们并不知道今日要来的是谁,但看这架式,却是一个个心中惴惴,莫不是陛下要御驾亲临么?
要不然,怎么大将军带了如此多的高级将领等候在此呢?这些将领们现在虽然都在鲜碧松麾下,但平时驻扎各地,鲜少有机会能这样凑在一齐。
“来了来了!”将领群中轻微地有了一阵骚动,不知是谁低声叫了一句,旋即又安静了下来,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支小小的队伍。
没有旗帜,也没有什么仪仗,一支数十人的骑兵小队护卫着数辆马车,正缓缓地向着这边驶来。
鲜碧松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得的激动之色,手按着腰间的刀柄,不知不觉间站得更挺拔了一些。主将的这些不经意的小情绪,自然瞒不过身后那些熟悉他的将领们,立时肃穆的情绪比先前更隆重了不少。
越来越近,护卫着马车的数十名骑兵翻身下马,牵着战马分立道路左右两侧,后面的马车却是仍然在继续前进。
这是一辆出产自大明的豪华四轮马车,整个车身除去钢铁构件之外,其它的都是用较为罕见的金丝楠木打制的,翻遍整个齐国,都找不出第三辆,还有一辆是齐国皇帝御用。
整个马车的装饰美仑美焕,富贵逼人,拉车的四匹骏马,清一色的雪白毛皮,身上几乎找不出一根杂毛,训练有素的骏马,踏着轻巧而又优雅的步子,走到了一众将领的身前,然后自觉的停了下来。
鲜碧松毫不犹豫地向前踏出一步,单膝跪地,叩了一个头,大声道:“末将鲜碧松,见过大帅!”
身后数十名将领齐唰唰地跪倒在地,“见过大帅!”
将领们中气十足,数十人一齐参拜,让周围警戒的军队都是吃惊不小,大帅?难不成是郭显成大帅来了么?
马车的车窗哗啦一声往一侧推开,露出一张微胖的满是笑容的脸,他是齐国的前任兵马大元帅,亲王曹云。
小亮摇了摇壶,“樊哥,没水了。”
樊昌顿时泄了气,拿起一边的抹布将刀擦拭干净,呛的一声还刀入鞘,拄着长枪站了起来,手搭在眼晴之上遮着阳光。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小亮无所谓,他还没有真正的打过大仗,对于迫在眉睫的战争,是又有期待,又有些恐惧。在大明,军人是一个荣誉的职业,不但能养家糊口,更能带给家人无上的荣耀。在小亮的家乡沙阳,当初有太多的人跟随着大明皇帝打了出去,如今这些人中还活着的,基本上都已经成了部队的中坚力量,绝大部分都当了军官,当然,也有战死沙场的。
小亮期望自己能像那些前辈一样,有朝一日能风风光光的骑着战马,带着卫兵回到家乡去让父母能脸上增光。
不过现在不像以前了,大明的士兵是有服役期的。本来招兵就很严格了,身体差的,家里是独子的,根本就没戏,现在各乡各村都有民兵预备役,由那些退役的老兵带着训练,只有那些在预备役之中表现极其出色的,才会得到推荐入伍的机会。
即便入了伍,一般情况之下,也只有三年的服役期,只有表现优秀的,才会延长到五年,而五年之中,不能得到提升的话,那便只能退役了。换而言之,小亮想要在军队之中有所表现,他的时间便只有五年。
所以他也盼望战争。
与小亮的期盼不同,樊昌这样的老兵,不惧怕战争,却最讨厌等待。他已经当了四年兵了,还差一步,就能成为哨长,当上了哨长,便不再受服役年限的影响,算是大明的职业军人了,除非是伤残或者年龄超过了四十还没有当上校尉的话,才会退役。
樊昌认为自己当上校尉是迟早的事情。只要这场战事一开打,自己绝对能升上去。
“樊哥,你看你看,又干起来了,咱们的斥候,哎呀不好,咱们的人好少,齐军追来的骑兵好多。”小亮跳将起来,大喊道。
樊昌自然也看到了。从前方奔来的己方斥候只有五骑,但后头追来的齐军却足足有数十骑,看起来情形异常危急,大明骑士伏在鞍上,纵马狂奔,身后追击的齐军不停地射击着羽箭,嗖嗖地掠过他们的头顶。
五骑明军斥候分得极散,而齐军明显骑射的本领并不十分强悍,大多数羽箭都并没有太大的威胁。
“射不中,射不中!”身边的小亮又叫又跳。
樊昌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在马上要射得准,可不是两三年的功夫能练成的,齐军也没有指望能射中,他们要的是降低我们人的速度,然后追上来近战,你看,他们之间的距离是不是越来越短了。”
“真得呢!”小亮不跳了,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兵,樊昌脸上突然露出了艳羡的神色:“操他娘的,这些斥候又去偷偷地袭击了那里,瞧见他们马上没有,每个人的马鞍之上至少挂了两个脑袋。难怪齐军穷追不舍呢,这是将人家打痛了。他娘的,当初老子为什么不当骑兵呢!”
“是啊,为什么不当骑兵呢?”小亮适时的接话,“要是当了骑兵,樊哥便也能去杀敌了。”
“当个屁的骑兵啊,老子到现在还都不会骑马。”樊昌很忧郁,“家里穷得很,连牛都没得骑,那来的马?小亮,去让咱们的弩机做好准备,要是那些齐军不开眼追到了射程之内,那可就能让我们开荤了。”
“不可能吧?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齐军精乖着呢。”小亮道。
“不管他们来不来,咱们都得做好准备,这叫防范于未然,小子,你要想活得久一些,就得把任何一种可能都想到,否则有一天你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樊昌重重地敲了小亮一记,斥道。这是一个老兵对新兵的教导。
“好呐樊哥,我这就去,我这就去!”小亮捂着脑袋抱头鼠窜,明军的弩机,最远的射程也只有二百步左右,而且在这个射程之上,杀伤力已经很有限了,而从山丘顶到山脚,早就超过了二百步,他不认为齐军会傻了巴叽的往上冲,不过长官有令,他当然也只能遵从,不遵军令,轻者板子,重者可是能掉脑袋的,自从参军之后,这一点,小亮是深有体会的。明军之中真正杀人立威的事情极少,但挨板子的可就多了,在训练营中,小亮便挨过很多次板子和教官的大脚丫子。所有的这些,都教会了小亮一件事情,在军队之中,士兵不用有自己的思想,只需要听从上官的命令就足够了。
樊昌有些担忧地的看着远方,追逃双方的距离已经愈来愈近了,原本的百十来步,现在已经不足七十步了,对于战马来说,就是一个冲刺的距离,弓箭的威胁已经愈来愈大,他清楚地看到己军骑兵的战马屁股之上已经插了好几支箭了。但他们与自己的距离,还足够远。
五骑之中的四骑狂奔战马,而本来跑在最前头的一骑却突然减速,骑士在马上一个转身,竟然反骑着战马,背在身上的大弓已经绰在了手中。
明军的弓箭手不多,因为他们有强大的弩机,但只要是明军之中仍然背着弓箭的,那都是一等一的神射手。
骑士沉着地拉开大弓,丝毫不顾密集飞向自己的羽箭,嗖的一声,后面一名齐人立时便跌下马去。
弓弦之声不断地响动,不停的有齐人跌下马来。追击的势头顿时为之一顿。明军骑兵收弓,大笑,一个轻巧的转身,向着丘岭狂奔而来。
“好!”丘岭之上,包括樊昌在内的所有人都大声喊叫了起来。
骑兵们得意洋洋的纵马沿着坡道上来,高高地举着他们的马刀,回应着丘岭之上步卒们的欢呼。
第1306章 昔日大帅
鲜碧松全身披挂,肃然挺立在大路的中间,在他的身后,一大批高级将领们也都鸦雀无声的排着整齐的队伍,大道的两侧,每隔数米,便料站着一个持矛警戒的士兵。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大路的尽头。
鲜碧松如今主政常宁郡,由于常宁郡与大明桃园郡接壤,这里又是第一线,是以鲜碧松便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这些年来,随着大明威势日强,鲜碧松麾下的实力也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加强,用以防范明军。
对于齐国来说,大明如果与齐国动武的话,这里,便是唯一的可以展开大兵团作战的前线,至于像虎牢那一带,山高林密,地形险峻,适合出奇兵,却不适合打一场堂堂正正的大战。
明齐如战,则主战场必定会在常宁,桃园一带,这是双方都明白的一点。
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来,鲜碧松的地位,在齐国窜升得极快,就手中掌握着的实际力量而言,他几乎已经成了军方第二人,仅次于大帅郭显成,不过郭显成人在长安,却是只有一个虚头巴脑的官帽子而已了。
能让鲜碧松长时间地顶着大太阳汗流浃背地着在路边等待的人,数遍整个齐国,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普通的小兵们并不知道今日要来的是谁,但看这架式,却是一个个心中惴惴,莫不是陛下要御驾亲临么?
要不然,怎么大将军带了如此多的高级将领等候在此呢?这些将领们现在虽然都在鲜碧松麾下,但平时驻扎各地,鲜少有机会能这样凑在一齐。
“来了来了!”将领群中轻微地有了一阵骚动,不知是谁低声叫了一句,旋即又安静了下来,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支小小的队伍。
没有旗帜,也没有什么仪仗,一支数十人的骑兵小队护卫着数辆马车,正缓缓地向着这边驶来。
鲜碧松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得的激动之色,手按着腰间的刀柄,不知不觉间站得更挺拔了一些。主将的这些不经意的小情绪,自然瞒不过身后那些熟悉他的将领们,立时肃穆的情绪比先前更隆重了不少。
越来越近,护卫着马车的数十名骑兵翻身下马,牵着战马分立道路左右两侧,后面的马车却是仍然在继续前进。
这是一辆出产自大明的豪华四轮马车,整个车身除去钢铁构件之外,其它的都是用较为罕见的金丝楠木打制的,翻遍整个齐国,都找不出第三辆,还有一辆是齐国皇帝御用。
整个马车的装饰美仑美焕,富贵逼人,拉车的四匹骏马,清一色的雪白毛皮,身上几乎找不出一根杂毛,训练有素的骏马,踏着轻巧而又优雅的步子,走到了一众将领的身前,然后自觉的停了下来。
鲜碧松毫不犹豫地向前踏出一步,单膝跪地,叩了一个头,大声道:“末将鲜碧松,见过大帅!”
身后数十名将领齐唰唰地跪倒在地,“见过大帅!”
将领们中气十足,数十人一齐参拜,让周围警戒的军队都是吃惊不小,大帅?难不成是郭显成大帅来了么?
马车的车窗哗啦一声往一侧推开,露出一张微胖的满是笑容的脸,他是齐国的前任兵马大元帅,亲王曹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