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的,够的,这番薯是结出茎之后然后插茎叶利植,一亩地的种子便可以种出上百亩甚至更多来。”

    “这真是极好的。”秦风鼓掌而庆,“有了这东西,咱们大明以后就不虞有饥荒了。对了,棉花的种子培育出来了多少?”

    “陛下,从前年开始,我们便开始培育棉花种子了,不过棉花比起这番薯来,可就难侍弄多了,但两年时间,我们也摸索出了不少的经验,今年已经在抚远郡那边开始种植,从在那里驻守的人反应回来的情况,还是很不错的,明年,最迟明年,我们就可以大规模的种植了。”

    “陛下,棉花又是什么东西,也是吃的吗?”手里攥着一块番薯的曹云,瞪大眼睛问道。

    “不不不,那是能穿的。”秦风对老头作了一个动作,老头手脚麻利的从另一个柜子里头扯出一团软乎乎,白花花的东西,递给了曹云。

    “这也是从西域弄过来的种子种出来的,保暖,现在咱们的老百姓的冬衣啊,里头大都是填充丝麻,芦花,甚致还有就是草来熬冬,要不就是一些动物毛皮,说实话保暖效果差强人意,每到冬天,真是能冻死人的,这东西轻便,用其制作的棉袄保暖效果极佳,可惜我们得到种子的时间也不过三年,还不能大规模种植,不过以后不会越来越好了。”秦风喜滋滋地道。

    摸着手里这团软乎乎的棉花,曹云心里是百感交集,大明,似乎总是能弄到一些新鲜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却都又事关着国计民生。手里握着这些棉花,曹云便能想象出他被作成衣服的模样,能想像到在天寒地冻的时候,明军士兵穿着这种东西制作出来的棉衣而齐军士兵却只能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的模样。

    “陛下,这番薯,棉花的种子,我大齐可以引种吗?”他试探性的问道。

    “当然可以!”秦风不以为意地道:“番薯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刚刚他们不是说过了吗,易种,也不愁种子,但这棉花,现在恐怕还不行,亲王想引回齐国种植,恐怕还得等上一两年,我们怎么也得先满足自己才是嘛!”

    “那是应当的,应当的。”曹云心中一喜,倒没有想到秦风答应得这般爽快,刚刚他已经打着要是秦风不答应,不妨派一些人来偷取一些种子回去的想法,反正看起来这里的防范也根本不严,甚至是没有防范。

    “亲王殿下,下午的时候,咱们再去看看我们大明的医学院。”从房间里出来,秦风心情大好地道。

    “久闻舒大人的神医之技,正想拜访呢!”曹云点头称是。

    “老倌儿,马上要到饭点了,咱们今儿就在你这里用饭了。这个什么番薯的,多弄一点,朕要尝尝!”

    第1354章 恼怒

    老倌儿果然是一个实在人,秦风说让他多弄一点番薯,等到饭菜上了桌之后,秦风打眼一看,果然是好多番薯。

    削去皮之后,切成细条的生番薯整齐的码在盘子里,丰满欲滴。

    放在油锅里炸成金黄色的番薯条。

    裹着面泥一起炸熟的番薯。

    一大盆和大米饭蒸在一起的蕃薯块。

    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用番薯熬成的糖块。

    当然,最吸引秦风与曹云的还是几个外表看起来黑乎乎的,但从缝隙里却飘出一阵阵诱人香气的番薯。

    一人拿起一个这样黑乎乎的家伙,伸指轻轻一敲,裂缝便更大了一些,两根手指头捏住一个角,轻轻一扯,一大块焦黑的薯皮便被扯了下来,一股带着甜香的热气扑面而来,金黄色的番薯肉便展现在众人的面前,咬一口,细细地在嘴里抿着,滑腻,甜香。

    “好吃!”两人狼吞虎咽地吃完手中的烤红薯,不约而同地道,看着彼此嘴边沾染的黑色的颗粒,又同时大笑起来。

    拍了拍手上的黑灰,曹云伸手捡了一根炸得金黄色的薯条,放在嘴里卡崩卡崩地嚼着:“的确是好东西,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军粮的补充,这东西糖份足够多,可以有效的补充战士的体力。而且便于携带,生熟不忌。”

    说到这里,他突然住了口。

    秦风一笑道:“更重要的是这东西不挑地,不管土地的肥瘦,种下去便能有不错的收获。不像其它的主粮,地一旦不肥了,产量便嗖嗖地下来。”

    看着曹云盯着自己,秦风反应过来对方心里在想着什么,“亲王殿下不必忧心,我既然答应了这东西齐国可以引种,便不会反悔的。”

    “哪怕他如此重要?”曹云有些怀疑地问道。

    秦风大笑:“这东西,我们是要在大明推广的,很快,亲王便能看到在我大明的各个地方都会种上这东西,我就算不答应你,到时候亲王殿下派几个人挖几袋子回去不也照样能将这东西在齐国推广开来吗?如果说因为这东西好,怕别人也弄了去,就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再者说了,我大明现在可也还有饿肚子的人,特别是西秦之地那一块,更是堪忧呢!现在我们大明其它的地方还是丰收,还可以调剂粮食去救济那些地方,但万一碰上一个灾年而自顾不遐了呢?所以这样的好东西,当然得马上推广出去。”

    “陛下心忧万民,胸怀大度,常人所不能及也,今日曹云才算是真正对陛下佩服得五体投地。”曹云站了起来,向着秦风躬身行了一礼,“曹云在这里多谢陛下的仁慈。”

    “亲王殿下何故如此大礼?”

    “我大齐吃不饱饭的百姓,只怕比大明要多得多啊。陛下想必也很清楚,我大齐豪强兼并土地是相当严重的,上好的良田都在这些人手中,无地的百姓,或者只有一些贫脊之地的百姓,生活相当艰难,如果这番薯能引进到齐国,既然他不嫌地的肥瘦,什么地儿都能种,那很多百姓至少能因为他不饿肚子,能吃饱肚子,曹云怎么能不感谢陛下呢?”曹云真诚地道。

    秦风笑而不语。

    “特别是现在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曹云接着道:“毫不讳言,我们两国之间,终有一战。天下大势,分久必合,楚国不论,他已经失去了竞争的资格,而齐明现在虽然有着短暂的和平,但我相信,不管是我们还是你们,只要有一方率先恢复了气力,那么战争就会到来。在这样的一个微妙的时间段里,陛下愿意将这样的东西赐给我们齐国,让我们的人民吃饱肚子,这是在让我们用更快的速度恢复力量,易地而处,曹云自认没有这样宽广的心怀。”

    “亲王殿下言重了,先前我便说了,这玩意儿,只要你们有心,便可以弄到,我不过是做一个顺水人情罢了。二来嘛,亲王殿下很坦随,我也便直话直说,我对大明有着绝对的信心,相信大明肯定能在你们恢复气力之前,便长得比你们要结实多了。亲王殿下不会说我狂妄吧?”秦风笑道。

    “如果没来大明之前,我会认为陛下狂妄,但这几个月,我知道陛下是绝对有这个资格说这话的。所以大齐也不会再闲庭信步,而是会卯足了劲向前飞奔了。”曹云道。

    “可别跑得太急摔倒了,跌得头破血流。”秦风意有所指地道。

    曹云本想反驳两句,但一想到如今国内的局势,勃州之乱,世家不安,每一个都足以将齐国往后拉得倒退无数步,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伸手取了一枚糖块,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

    “亲王殿下,尝尝这些菜肴吧!”提起筷子,秦风指着桌子上花花绿绿的各式小菜,“这里山珍海味什么的是没有的,就只有这些小菜,不过嘛,这些小菜对天下来说,可还都是稀罕物儿,都是从海外引进来的品种,外面可是吃不到的。老倌儿,这一盘红彤彤的带着点酸还有点甜的是什么呀?我在宫里怎么没有看到?”

    老头儿凑了过来看了一眼:“陛下,这叫番茄,今年才培植成功的,这不刚刚成熟么?正准备往宫里送一些呢,不多,剩下的都要留种,陛下既然喜欢,那小老儿回头便多准备一点送到宫里去。”

    “别别别!送一点,让皇后和小文小武尝尝鲜就够了,贪欲是没有止境的,不能因为我喜欢,就给我多一些,这会惯坏我的。要是我被惯坏了,以后你们就有的苦头吃罗。”秦风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就这样吧!”

    曹云看着秦风说着话,筷子却再也没有向那盘菜里再伸过去,心中不由暗叹,一个克制的帝王,一个知道取舍的帝王,此人能走到如今,的确不是幸致。至少这一点,齐帝是做不到的。

    两人不再说话,而是专心致志地开始消灭桌上的食物。物以稀为贵,既然这些都是这片大陆所没有的,那自然都觉得口味非同一般。

    正自吃着,外边却突然响起了急骤的马蹄之声,听到马蹄之声,秦风眉头微微一皱,能在这里跑马的,可不是一般人,而能这样毫无阻拦的便接近自己的,那就更少了,来的人,肯定是自己的侍卫所熟悉的,而且是他们不敢阻拦的人物。

    轻轻地放下了筷子,秦风站了起来,向着门外走去。

    走到门边,便看到纵马而来的是鹰巢的田康。

    “陛下,刚刚从荆湖传来急报,宁知文被曹辉派人劫走了!”田康压低了声音,道。

    秦风一怔,“贺师不是在宁知文身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