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夏双腿大开的仰在床上,浑身无力。何筝帮他解开束腰,手指刚挽到他脑后去摸面罩的束扣,杜夏又开始激烈地抗拒,毫无章法地胡乱挥动双手,要将何筝推开,殷红的眼角有泪溢出好像他是恶魔,是梦魇,是杜夏挥之不去的终极恐惧。

    “这是干什么?”何筝很顺利就抓住杜夏的双手手腕,举高叠在一起。

    何筝低头,极为近距离的端详杜夏惊恐的表情,他自己露出委屈的神情,问杜夏:“不爽吗?还是说我处理的不够好,让你不高兴了?”

    杜夏几乎呼吸过度。眼角的泪不住滑落,咿咿呀呀地乱叫。

    这不是两人第一次互不理解地自说自话。

    这还是杜夏第一次崩溃,被何筝踏破了底线和身而为人的最后尊严。没有人会觉得当着父母的面自慰是件爽事,更没有人会在父母把自己当物品交易后,还能保持理智。

    而何筝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就像个天赋异禀的神童,却偏偏要避开所有的正确答案考得零分,还拿着全错的试卷到杜夏面前邀功,跟他说,“快看,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何筝解开了杜夏的面罩,一并拔出的还有那根震动的阳具。杜夏的咿呀声变得清晰,也更响亮,但他长久说不出一个字,更别提完整的一句话。

    他只是大瞪着眼,止不住地流眼泪,失控地冲何筝啊啊大叫,额头和脖颈都有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

    他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述,任何一门语言都苍白无力,无法精准描述他对何筝的控诉,只有歇斯底里的失控,能勉强宣泄他的愤怒和恐惧。

    然而何筝从始至终都清醒。

    清醒到在杜富贵意识到欺凌和侮辱之前接通杜浪的来电,成功将选择的权力从父亲转交给这个家庭的下一代。

    杜浪更不可能知道,他频频划清界限的亲哥哥就在电脑桌下跪着。至于为什么是这个角落,还要从何筝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说起,他那时候就在这张桌子前肆无忌惮地玩电脑游戏,以至于何筝一度误会,杜夏对他有超越血缘的更深感情。

    好在杜夏终于是何筝一个人的了。何筝惯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需要多加分析,杜浪也赞同不能让杜夏知道升学宴的举行。最折中的办法莫过于将时间定在两人出国后,杜浪坚持要把兼职工资全拿出来,再由何筝补全不足的部分。

    两全其美。

    从此杜富贵可以回到家乡,何筝和杜夏浪迹远方。互不相欠,皆大欢喜。

    何筝当然没把“彩礼”“嫁妆”之类的用词挂在嘴边,待电话挂断后,再问杜富贵同不同意,应不应允。

    杜富贵早就丧失了作为父亲的权威和话语,他同不同意,应不应允,都不会动摇何筝和杜浪的决定。

    倒是慧珍突然放声大笑,尖锐又欢喜。杜富贵说她发病了,忙不迭要拉人离去,慧珍娇嗔地反驳说自己没病,就是高兴。

    何筝问慧珍为什么高兴,慧珍也不跟这个好儿媳见外,亲切道:“你眼光真好,上一个把杜夏买走的人,很快就死嘞!”

    说完又笑,高兴得要死。

    好像死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比起漫无尽头又能一望到底的生活,死亡简直就是恩赐,不然只能疯,疯了才可以接受暗无天日的生,百无聊赖的活。

    可也不是谁都能疯。精神衰弱在二十世纪前都是女人的“特权”。

    “没关系。”何筝眯眯笑,坦坦荡荡,“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第二次。”

    杜富贵无法理解他们俩的逻辑,只觉得毛骨悚然,想要赶紧离开,慧珍被丈夫拉到门口后还不忘回头,咯咯直笑,笑另一个女人,那个十二年前用自己的首饰嫁妆当彩礼、问他们买杜夏当儿媳的女人,她的嫁妆没了,儿子也没了,

    她的儿媳十二年后做了别人的新娘。

    杜夏从白布后跌出时还能隔着门听到慧珍的笑。他身上的束缚被何筝解了一大半,还剩下最后一层胶衣,他脖颈上的皮质项圈是环,手腕脚踝处的松紧扣是环,穿透乳尖和性器的,也是环。

    当真像个装扮整齐的新娘,戴着这一身玲琅首饰献身给何筝,那些环就是他的嫁妆,他和新郎官天作之合,洞房花烛夜的床上。

    然后与爱情有关的一切都骤转极下,变得惊悚可怖。两人的上下关系也翻转,新娘甚至坐在了新郎的身上,双手卡住对方的咽喉,环绕住脖颈的十指收紧,像极了他们约定过的“安全词”,那个从未做出过的叫停手势。

    于是何筝没有反抗。

    黑长的乱发遮住了杜夏的脸,看不起他的眼神和面色。只能感知到他绝无仅有的狠绝,像何筝曾经执导过的那样掐紧,毫不卸劲,大拇指再往喉结上死死地摁下去,将轻如呜咽的呼救都扼灭在喉咙口。

    他这次是真的想要夺走何筝的命。

    至少有一瞬,他要何筝死。他有了恨。

    在遇到何筝之前,他已经满足于拥有的一切,兢兢业业。是何筝偏偏要掺足他自甘庸常的人生,挥舞着肉体的欢愉和精神的思辨,将旧世界的秩序摧毁,土崩瓦解。

    但何筝并没能建立起新家园。

    尽管何筝不断应允他以新生,以欧洲,尚未抵达的远方;尽管何筝身体力行地证明,生而为人也可以割断与生俱来的身份,从此vincent ching只是作为工具的存在,真正活着的是何筝,何筝却把杜夏推回现实。

    生命力的消散和湮灭吸聚成一张新的人皮。浑浊如母巢羊水的胶衣之下,杜夏竟仍然是杜夏,杜浪的哥哥,杜富贵的儿子。

    杜夏松开了手,颓然倒在何筝的身边。剧烈的咳嗽声里,何筝涨红的面色不复往日的俊朗,痛哑着嗓子喃喃:“原来是这种感觉。”

    杜夏双目黯淡,隔着胶衣碰了碰乳尖上的环,也自言自语:“当初是杜浪把我放走的。”

    何筝的喉咙胀痛,他强忍住咳嗽,侧脸望向了无生气的杜夏。

    “家里的钱全都枕在父母床头,他知道我没钱跑不远,就把那个红布袋偷了出来。”

    也就是装有另一个女人嫁妆的布袋,后来成了给老杜家的彩礼。

    杜夏说:“我就是一路跟人换那袋首饰,换捎我一段路。换光了,正好到蓉城来。”

    杜夏眼角划过一道清泪,终于抬眼,与何筝对视。

    何筝盯着杜夏的泪痕,说:“当哥哥又是这种感觉。”

    杜夏闭上眼 认命了。

    他不怪何筝,是他自己斩不断。

    而vincent ching是程荣升众多私生子之一,有很多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vincent ching如果机缘巧合和其中一个有了某种羁绊,当了回哥哥,他也未必舍得离开。

    “……这很难,我知道的。”

    上次教杜夏掐自己的时候,何筝也是这么说的。这次换做杜夏唏嘘:“可你还是做到了啊。”

    “不不不,我可没有杀了她。”何筝的笑容在凝重的氛围里很突兀,但绝不诡异。他再次强调,

    “都跟你说过多少次,我母亲,嗯,她叫艾琳,还活的好好的。”

    “那你——”杜夏的声音里这才有了哭腔。像是被骗了,他很是难受委屈,闹脾气地要将何筝的谎言彻底戳破,何筝却在这关头撩起了衣衫下摆,露出饱满的腹肌和结实的肌肉,增生的伤疤锦上添花,反倒成了神秘的勋章。

    杜夏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想说美人计不管用,糊弄不了自己,他目不转睛盯着何筝漂亮的肌肉线条,喉结动了动,勉为其难地挪开,往上——

    何筝笑眯眯的,一如他给自己的第一印象,无辜又纯良。

    杜夏正要把这份真诚也归于美人计,有什么可能性在他心头炸裂,轰然迸发。

    杜夏突然意识到,何筝要给自己看的,其实是那些疤。

    以及那两根看不见的、早已摘除的浮肋。

    “我出生时的体重,五斤二两八。”

    这也是何筝早就告诉过杜夏的。

    何筝的眼眸亮晶晶的,摸了摸那些愈合的伤口:“我都还给她了。”

    第75章 第一次回归

    依旧是八月,正午,热夏。

    杜夏走在蓉城绿荫并不繁茂的小路上,恍恍惚惚地意识到,今天是八月十七日,下午一点,这里是城市化的乡村街道。

    杜夏停下脚步,望着不远处那块写着“中国第一油画村”的大石头,在大太阳底下怔住。

    连蝉鸟都午休歇息了,杜夏的耳边空无一音,静的发冷,冷的像块石头,那块刻字的石头,冰凉凉的开天辟地时就诞下的石头,久久伫立在大卫村前,到今日才吸取足够的天光,在热气下膨胀,蓬松,迷迷糊糊升到了远方。

    远方有何筝的声音。他问何筝以后怎么办,何筝的手指做两条腿状,在他身体肌肤上游走,然后说,要不出去看看。

    再远些,他像是回到七年前,遇见这个村庄的第一天。

    那仅仅是次偶然的路过,却改变了他之后的人生。那时候的大卫村多热闹啊,整个村庄都蔓延着一种野蛮而旺盛的生命力,所有人都满怀憧憬,再小的房间里,只要有纸和笔,就不会失去对未来好日子的期许。

    杜夏再一次走进。那块大石头后的主街道上没有人影,还营业的几家店铺全都掩着门防止冷气窜出,更多的店面是真的关了门,门外贴了张红纸,纸上印着黑字——旺铺招租。

    大卫村是什么时候开始萧条的?

    他在这里生活工作了那么多年,肯定能给出答案,但他太轻飘飘,从石头崩涨成了空气里的灰尘,虚无缥缈,无足轻重。

    然后杜夏在村子主街道的一间店铺前站立,像尘埃在风中落定。

    店铺开着门,一半墙壁,一半塑料透明软门帘,往里看全是大大小的画,油画,梵高的画,达芬奇的画,半成品的画未装裱的画,还是白布没有变成画的画。

    杜夏总以为自己离开很久了,来的路上恍若隔世,他贴着门帘看那些画,却觉得自己从未离开过,一切都是最开始的模样。

    杜夏不由自主,掀开门帘,走进。右侧收银台内坐着眯眼小憩的不是老四,也不是庄毅。那是个女人。梳着个松散低马尾、眉毛和唇色都很淡的女人听到动静后很快睁开眼,有些惺忪的双眸对上杜夏的,四目皆是错愕,都把对方的出现视为意料之外。

    阿珍。

    是阿珍。

    杜夏干睁着眼,嘴唇动了一下,没能说出声,像是不敢相信,眼前的女人真的是阿珍。

    何筝没有刻意瞒着杜夏,跟他说过庄毅兜兜转转还是没离开大卫村,是杜夏自己没想到,一起留在蓉城的还有阿珍。

    “你……你不是……”杜夏支支吾吾地,到底还是没问出口。阿珍却像是心知肚明他想问的是什么,露齿一笑,丝毫不觉得尴尬道:“我离婚了。”

    她更多的是轻松,极为舒坦道,老家那位再也没理由,找她和庄毅的不痛快了。

    杜夏“噢”了一声,还是发怔。除了消息本身的重磅,更多是对眼前人的陌生。她的打扮和风格与过去的阿珍也相距甚远,阿珍永远是鲜艳的,精致的,身在蓉城,心里装着旧时代的百乐门,夜场舞女也是份正儿八经的工作,需要化全妆,从头发丝到高跟鞋尖都端着腔调,一丝不苟。阿珍很还在意头发,保养的比脸都精细,下半夜卸了妆,卷烫过的头发也始终用塑料长夹固定,时时刻刻保持一头乌亮焕发。

    奈何小珍珠的去世对她打击过大,阿珍几乎一夜白头,从此对头发的执念更为固拗,杜夏不止一次地听庄毅吐槽,说阿珍的出租房里永远有各种牌子的染发剂的味道,两人最后一次分手,导火索也是阿珍在旅游期间都无法忽视那么几根没染到位的白头发,庄毅嫌去理发店贵,又不肯在旅店里给她搭把手。

    杜夏当然不知道阿珍上回染发是什么时候,只见现在的阿珍脸润润的,眉毛弯弯的,唇色淡淡的,皆是不经意,衬得双眸更水灵,和随性的发型很搭。

    当堆砌的靓丽被光阴洗去铅华,显山露水时间本身的故事。

    阿珍素颜的样子衰老了几岁,又年轻了几岁,扯平了。她接下来的笑内敛了很多,说反正没什么人进来买画,她也懒得打扮。

    生意惨淡绝不是什么好事,阿珍竟还能笑的出来,要不是杜夏面色无华,说不出的苍白憔悴,阿珍肯定又高兴到露齿。

    “你过两天不是要出国了吗?听庄毅说,你要去国外待个一年半载,要忙不少手续,都没空来画室了。”

    杜夏有种全世界都知道他要离开的茫然无措,没办法,他的世界太小,就这么几个人。这消息阿珍听庄毅说的,庄毅肯定又是听何筝说的,何筝都有空天天来店里上班,庄毅怎么就不生疑他的死活。

    杜夏一时五味杂陈,本来就说不出话,这下更消沉。这样的杜夏也让阿珍感到陌生,两人是因为庄毅认识的,所以这些年来仅仅是认识,避嫌似地没有深交过。在阿珍的印象里,杜夏寡言又老实,吃苦又耐劳,有着生长在乡土田地上的韧劲,是那种女人们看一眼就不想和他谈恋爱、但又放心和他过日子的男人。谁知一晃眼,杜夏就变了,细软的乌发长到覆盖肩头,不刻意用手撩开,没一会儿就从耳后跟落下,遮住小半边脸颊。

    杜夏的肤色一直是那种正常普通的淡麦黄,露在衣服外的肌肉线条一看就不是坐办公室的,杜夏如今易碎的像在没有窗的阁楼里关了十年八年,整个人不是苍白,而是空洞,并且消瘦,神志恍惚的像梵高在圣雷米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自画像——阿珍午睡前刚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篇自媒体文章呢,标题叫《梵高一生40幅自画像,最后一幅看着看着就哭了》。

    阿珍当然没看哭,也不记得具体文案,看完后反倒自我安慰,还好庄毅是个半吊子,再沮丧挫败,颓废一阵后照旧活蹦乱跳。艺术家不一样,真正的艺术家都是要献祭的。比如这个家喻户晓的梵高,刚出道的几幅画还挺五彩缤纷,充满生命力,他的生命力就是被画汲取殆尽的。

    孕育生命的过程是残酷的,太残酷,极端情况下需要以命换命,所以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有那么多崇高的神话与美好的谎言莱掩盖真相。事实是,作品被注入的心力越旺盛,生而为人的皮囊就会越干瘪,直至死亡将最后一缕心魄都不放过。

    哪像庄毅,吃好喝好,油光满面又发亮。这样的人是注定画不出杰作的,没有天赋,未必不是一种幸运。女人天生的直觉让阿珍更担心杜夏。

    杜夏枯萎了,很明显的衰败了,尚未有第三个人知道杜夏浇灌的不是画,还是另一个生命。

    杜夏伸手抚过最近的一幅画,问阿珍,最近怎么样?

    阿珍不知道这么宽泛的问题要如何精准的回答,指了指天花板,说大家都在楼上。

    杜夏很久没听到这个词了,干巴巴地重复:“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