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她要去做自己的事——天人之争!

    天宗和人宗每隔一甲子就要论道一次,在此之前,两宗年轻一代的杰出弟子率先碰撞,为天人之争预热。

    李妙真是这一代天宗弟子里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另一位是李妙真的师兄,也是天地会的成员,手持七号地书碎片。

    不过那家伙人在东北,嫖到失联了。

    “可惜那讨人厌的臭蛋陨落啦,不然可以帮我查一查苏家的灭门案。”苏苏忽然说道。

    李妙真看着陪伴自己长大的魅,心里一动,其实苏苏的家不在京城,那家伙即使想查,也不可能离开京城,千里迢迢的去查一桩陈年旧案。

    苏苏自己明白这个道理,但她总是时不时挂在嘴边,看似惋惜灭门案,实则是惋惜那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所以,要太上忘情啊……李妙真心里感慨一声。

    亲友故去,悲恸难禁。爱人变心,怨恨交织……人世间的七情六欲都是业火,要不怎么说情深不寿呢。

    唯有无情,才能亘古长存。

    带着苏苏离开军帐,四百多名飞燕军集结在广场上,静静等待着。

    四百将士齐卸甲。

    李妙真缓缓扫过将士们,此时的他们,有的换上了便服,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有的穿着像个富家翁,有的则是破烂如乞丐……这就是他们原本最初的模样。

    飞燕军是杂牌军,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其中有丐帮弟子;有四海为家的江湖浪子;有劫富济贫的侠盗等等。

    他们都是因为一个人,才集结在云州,组织成军队,那个人叫飞燕女侠。

    而今李妙真要走了,这支军队自然也就散了。

    剿匪结束后,杨川南私底下找过李妙真,想把飞燕军纳入正规军队,培养成云州的王牌军。希望她能说服飞燕军的将士留在云州。

    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的。

    “这一年多来,我们并肩作战,拔除大大小小山寨数百,斩匪数千人。我们所过之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不惧匪患。我们所过之处,商贾得以通商贸易养家糊口。我们所过之处,正义之光挥洒而下……

    “李妙真多谢各位兄弟不离不弃的陪伴,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云州之旅告一段落,我将继续前行,你们也该回家与亲友团聚。

    “人生之路漫漫,或坎坷或顺利,或辛酸或悲喜,希望大家铭记云州的时光,勿忘初心。”

    说到这里,李妙真看着四百将士,抱拳,铿锵有力的声音:“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四百将士抱拳,声浪如狂潮: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这才是他们愿意效忠,愿意追随的飞燕女侠。

    ……

    南疆。

    蛊族之所以被称为蛮族,并非他们茹毛饮血,而是他们以蛊为本,修行体系、生活习性都契合蛊虫。

    如此才能培育蛊虫,与蛊同化。

    用更妥帖的话形容,蛊族的发展走的是“蛊本位”,因此文明程度无法与“人本位”的大奉、西域和东北各国相比。

    文明差距体现在各方面,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文化和建筑。

    蛊族至今还沿用着古时代的象形文字,建筑以黄泥屋和草屋为主,用的是陶器而不是瓷器。

    不过,穿的衣衫与大奉百姓相差不大。南疆蛊族擅长种桑养蚕,采集的蚕丝品质比大奉要高数倍。

    但他们不擅纺织,因此经常被大奉的商人低价收购高品质蚕丝,或者用现成的布料以物换物。

    伯山纵横百里,物产丰富。

    山中飞禽走兽,草药野果数之不尽。山下则是一片沃土,河流密布,力蛊部的大本营就在这里。

    力蛊部在这片平原中开垦出数千顷,一部分族人务农,一部分族人狩猎,彼此之间以物易物,丰衣足食。

    莫桑背着牛角弓,带着一队儿郎狩猎返回,有人背着数百斤重的野猪,有人拎着色彩斑斓的锦鸡,满载而归。

    莫桑在山脚处的田里看见随女人们采摘蔬菜的妹妹丽娜。

    丽娜穿着样式简单的布衣,露出两截修长匀称的小腿,南疆气候炎热,大奉的罗裙、长袖在这里穿不出去,所以蛊族的人会把大奉服装进行裁剪、修改。

    裙摆只到膝盖处,衣袖则短到手肘部位。

    “丽娜!”

    莫桑喊了一声,等妹妹抬起头,他才接着说道:“天蛊婆婆昨日派雪鹰传书,让你今天去见她,你怎么还在这里磨蹭。”

    丽娜明显一愣,然后拍了拍脑瓜:“哎呀,我给忘记了,莫桑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

    莫桑听见身后的汉子们发出哄笑声,田里的女人也跟着笑起来。

    一时间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但莫桑觉得有些丢人,回头怒斥汉子们:“笑什么笑。”

    另一边,穿着绵柔布靴的丽娜在溪边洗干净手,打算去百里之外的天蛊部落。

    莫桑见状,连忙喊道:“天蛊部的水坝缺了道口子,你记得帮忙修理一下。”

    “知道啦!”丽娜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跑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