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进行版权登记是不太现实的。

    这里面涉及到的概念比较微妙。

    版权是自动享有的。意思是说,作品一经问世, 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无需向任何一个机构或者个人证明。

    既然如此,就有可能出现甲和乙都说自己是某一个作品的版权所有人的现象。有鉴于此,版权登记就很有必要了。

    所谓版权登记, 通俗而言, 可以理解为作者在法律意义上声明自己是自己作品的版权所有人。当发生版权纠纷时,作者可以以此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里面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作者本身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可这些歌集里的创作者在这个世界都查无此人。那么, 在法律意义上,这本歌集是无法进行版权登记的。

    当然了,有一个比较不要脸的做法。

    既然都不在一个世界里了,假如不考虑道德底线的话,这些歌其实是“无主之物”。

    无主之物, 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所以只要承认这些歌是自己的,把它们归入自己名下,就能登记得下来版权。

    可这样做本身又跟侵权何异呢?不过是仗着真正的创作者追不到她们身上罢了。

    作者查无此人,其实还有一样麻烦事。

    一旦发生版权纠纷,想要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版权所有人还应该给出授权书,表示授意某某人帮自己维权。

    可一些本来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里的人,要如何给人授权呢?

    就算真能授权,他们在这个世界都没有合法身份,授权还有效吗?

    总不能让图书馆伪造吧?

    可伪造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这个权该怎么维?

    在这一点上,图书馆显得尤其光棍:“编号24678,注册者温澈,您可以以您觉得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

    “作为回报,本图书馆将为您开放部分歌曲的授权……”

    “授权开放的范围与您选择的维权方式相关。您可以上传您的维权方案,由图书馆进行评估……”

    温澈精神一振。

    你要是这么说,那我可就有劲了。

    就算只是开放了最小范围的授权,哪怕只有一首……那也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的艺术结晶!

    多让人激动的事!

    怎么办呢?

    温澈的脑子快速转了起来。

    老话告诉我们,有困难找警察。

    也许,她可以再找一次“警察”?

    毕竟是“黑户”问题嘛!

    ——

    几天后,难得在家摸鱼的温向荣让温澈抓住了。

    温向荣看着温澈手里厚厚的一沓文件,不动声色问她:“这是什么?”

    “项目企划书,”温澈将手中的文件递给温向荣,一本正经道,“伯伯,想一夜暴富吗?”

    虽然暴富的钱马上就得以公益的形式回馈社会,但好歹过了一把瘾不是?

    温向荣眉头高高一挑。

    之前温澈去高野村走的那一趟,的确给他的事业开了条新路子。如今合作事宜已经洽谈完毕,他摇身一变,成了当地政府十分欢迎的外资投资商。

    的确是件双赢的事。

    阿迟眼光不错。

    不过这才过去多久,这小祖宗又想折腾了?

    “鄙人现在应该还算富?”温向荣虽然这么说着,还是接过了温澈写的所谓的“项目企划书”,认真看了起来。

    温家这几个人里,温向荣才是对温澈最没有原则的那一个。温澈但凡想做点什么事,他少有不配合的。

    搞这么正式,阿迟又想折腾什么了?

    一个叫“蓝星图书馆”的网站?主营……卖歌?

    这是个什么奇怪的搭配?

    温向荣看向温澈:“你想给你妈妈开个网站?不用了吧?你妈妈的歌不愁卖的。”

    温向晚自己也写歌,颇负盛名,经常有人找她约歌,的确不愁卖。

    可温澈想要开的网站跟温向晚的关系还真不大。

    她是想为那些她已经拿到了授权的歌找个去处。

    温澈昨天将自己的维权想法上传到图书馆,得到了图书馆首肯,并拿到了一千零二十四首歌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