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获。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上次买的录音笔,就是从这笔款项里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