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恨我师父,却也不该滥杀无辜!”

    “我杀人之前会下战书,也从不碰妇孺。他们自己技不如人敌不过我,怪我喽?”雪留衣眼中闪过一丝阴毒狠辣,微微挑眉,“我就爱杀人,他不是喜欢当武林盟主吗?若江湖风平浪静,怎么衬托得了他的英雄气概?”

    “你——”

    何须归想骂他罪不容诛,厉行轻声在旁提醒:“别试图与病娇争辩,小心把他惹毛了。”

    “你……你是怎么拜入弘山门下的?”指责变成了采访,何须归也确实好奇。因为师伯、师叔们无不出自武林世家。

    “因为,我师父活得太久了。”

    欧阳豆晕乎乎地低声感叹:“那位一百二十岁的童男。”

    “众所周知,先师修习童子功,享寿一百二十春秋。他天赋卓绝,三十多岁时即武功大成,开门授徒,选了几个天资聪慧的孩子悉心教授。等他百岁时,自己依旧身体硬朗,然而几个徒弟却相继辞世,还有一个中风瘫在床上。

    毕生心血散尽,他伤心不已,但也只好重新收徒,选了几个孩子。大徒弟姓风,二徒弟姓林,三徒弟姓任,还有几个徒弟和一个养女,都是世家子弟。

    那时,我每日干活间隙,就偷看他们练武。别人练几天才会的剑法,我看几眼就会。先师认为我是奇才,收我为关门弟子。所有人都不喜欢我,只有任平生和师姐待我好。你们不是想看我的剑吗?”

    雪留衣缓缓解开剑上的裹布,随手一扬,布片便卷入海风,消失于海与夜幕相连的尽头。寒光闪烁,露出一柄长剑。无需多言,剑鞘上每一丝似曾相识,却又截然不同的精雕纹理,都在宣示这就是落霜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它叫流碧,与落霜原是一对。”

    何须归怔怔地望着这柄与落霜同样精妙的宝剑,不禁想道,要是能给厉行用就好了。牛b人用流碧剑,般配。

    雪留衣轻抚剑身,锐利的目光中流出一丝怀恋:“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先师要闭关九九八十一天,任平生就带着我偷跑下山。我们四处闲游,还捡了一只小白猫,就是二宫主。

    想不到吧,你师父虽然武学天赋奇高,但天性不羁,无拘无束,热爱自由。后来,先师提前出关,把我们臭骂了一顿,还罚我们面壁思过三天。不过,和任平生一起游历江湖的那段日子,依然是我此生最快乐的时光。我这个人啊,只靠一点点快乐的回忆,就足够支撑几十年。”

    说着,他笑吟吟地瞥向厉行:“小和尚,你那点谈情说爱的伎俩,都是任平生玩剩下的。”

    厉行尴尬地撇撇嘴,心想:难怪老丈人一眼看穿自己“居心不良”,还警告自己老实点。原来他老人家也风流过,也不老实。

    “那时,他化名山重重,我化名柳萧萧。我们约定,将来要走遍天涯海角,然后挑个最喜欢的地方隐居。

    有一天,我们遇见一个行将就木的铸剑师。老家伙盯着我们看了一会儿,说我们情深缘浅,半生痴缠半生恨,愿为我们铸一对佩剑留念。

    我们不信他的谶语,年少轻狂,便各自从胸口剜了一块肉,又接了一碗血,叫他铸剑时放入烈火之中,取心心相印、血肉相连之意。”

    雪留衣微微撩开胸口的黑发,左侧胸肌有块寸许大的圆疤。何须归惊叹道:“我小时候,也在我师父胸前看到过!他说是在树下睡觉时,被老鹰啄的,以此告诫我别在野外睡觉。”

    他看向厉行,后者眼中也闪着恍然大悟的光彩。原来落霜以血肉铸就,是一柄载满情思与执念,有魂魄的剑!难怪可以不受限制,穿梭于平行世界。

    预告:

    厉哥:这是个疯批老丈人

    第95章 疯批老丈人

    雪留衣继续道:“那时,我满心满眼都是任平生,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恨他。师父仙逝后,大师兄继任为掌门,后来的事我已经说过了,他罗织罪名将我赶走,名曰清理门户。既然如此,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他们不得安宁。”

    “你和我师父,没再见过吗?”

    雪留衣莞尔一笑,明艳动人,却令人不寒而栗:“当然见过。每年武林大会,我们都会见面,只是从不说话而已。有时是隔着一扇窗,有时是隔着一堵墙,彼此都能感觉到对方的气息。后来,有一年,他终于跟我说话了。

    当时我想,如果他想与我重修旧好,我从此就安安分分,不再杀人。可他居然问我,是不是记恨大师兄,所以捉走他大徒弟,害得那孩子差点死了。哼,谁稀罕搭理一个小屁孩!欺负小孩子,岂不有辱于我光明磊落作恶的恶名?”

    何须归从没见过无耻得如此坦荡之人,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怔了一会儿,对面露疑惑的舅甥俩解释:

    “你们还记不记得,林照说小时候杀了自己的黑狗,给风晚山做药引?就是那次。当时,风晚山被恶人掳走,绑在山洞里七天七夜,命悬一线。

    从那以后,他就怕黑了。师父说,是大师伯的仇家所为。那时我还太小,很多事情都忘了,只记得我一直趴在他身边哭。”

    厉行看着雪留衣,忽然问道:“敢问前辈贵庚?”

    “我与任平生同年,比他小几个月,五十一岁了。”

    他指向柳苗苗怀中的白猫:“前辈十五六岁捡到的猫,居然活到现在?猫的寿命不可能长达三十几年。”

    “它又不是只吃鱼和肉,我常输真气给它。对它恭敬点,它也是你们的长辈。”

    三人一齐盯着大白猫,怪不得“二宫主”总是一脸冷漠,从不玩逗猫棒。它的猫生阅历比他们丰富得多,甚至已经参透了猫生真谛。

    “抱猫左使,你把二宫主照顾得真好,瞧瞧这皮毛,油光水滑的。”欧阳豆爬到柳苗苗身边,开始献殷勤,又讨要晕船药,“我们自己也做过,唉,早知道就留下一点了。”

    “真是的,烦死了,我翻翻身上还有没有。”

    柳苗苗像个哆啦a梦,身上藏了不少东西,金豆子银锭子、各类小巧精致的行窃用具、肉脯鱼干,小梳子,应急药品……终于,他翻出一颗药丸,说是唯一的晕船药。

    欧阳豆满心欢喜,刚要扔进嘴里,犹豫地看向何须归:“舅妈,你吃吧,我看你难受得像要生了。”

    何须归的确奄奄一息,五脏六腑都搅和在了一起。他往厉行身上靠了靠,摇头道:“不吃,我要和厉哥一起晕船,同甘共苦。”

    欧阳豆默默吞下手中的狗粮,咂咂嘴回味:“是不是从丐帮那偷的?跟他们做的晕船药一个味儿。”药有奇效,他很快就不难受了,随着浪涛打盹。

    厉行躺在甲板上,把一条手臂给何须归枕着,另一只手在夜幕指指点点:“你看,好多星星。找准一颗盯着,就不那么晕了。”

    澎湃的海浪声,雄壮中带着静谧,像一曲永恒的歌。何须归趴在厉行耳边,悄声道:“你对我的喜欢,是池塘还是大海?”

    “大海吧,还是浪一点比较好。”

    “嘻嘻……”

    “你听懂了吗,就在那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