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一手灰的也往自己后脑勺上摸,低头笑道:“俺媳妇儿给俺弄的。”

    “哎哟,”卖药佬阴声怪气的,“你个疯佬有媳妇儿了?莫不是老许家的母猪吧哈?”

    “不不是母猪!俺媳妇儿天仙一样美,天仙一样……”说着说着他眼神就失了焦,倒像在做白日梦。卖药佬咧嘴笑笑,要他信这疯子能娶个天仙一样的媳妇儿,还不如让他信他死去的相好拨开黄土活过来了。

    “可是俺媳妇儿生气了,俺媳妇儿怪俺……”疯子念叨了一阵,竟然当着卖药佬的面开始木木地操着大掌掴自个儿的脸,“俺没用,没钱,没钱养俺媳妇儿,钱,钱……”

    第二十七章

    卖药佬奇怪地看着他把自己的脏脸掴得脸红一块青一块,还没说啥,疯子突然扑了上来,双手还在他身上乱摸:“你有钱不,你给点钱,给点钱,俺得养媳妇儿!”

    平日里这疯子虽然人是疯,却从未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来,卖药佬被吓了一跳,用力推了两把想把人推开。可疯子力气大得跟牛似的,反而把他缠得更紧了,情急之下,卖药佬从旁边捞起个酒瓶,用力地朝疯子的大光脑袋上砸去。闷声夹着脆响,哐啷咚隆!黑乎乎的药酒带着血从疯子脑门上流了下来。

    可那疯子跟不知道痛似的,顶着张狼狈又骇人的脸,嘴里还嚷嚷着:“俺要钱养媳妇儿……”

    “疯子发癫了,快来人啊!”卖药佬大吼,不一会儿市场里就出来几个矮个儿粗腰的卖肉佬,几个人一合力,三两下将疯子压制在地上。疯子被狠狠踩着头了还不停挣扎,像只垂死的昆虫,一边脸蛋磕着地上的碎沙石,嘴都被脑袋上那只脚踩下的力道弄得歪向另一边了,还要一边嘶嘶喘着气,一边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媳妇儿……”

    彼时顾家阿混正掏钱请乐乐跟黑钟吃冰糖葫芦,乐乐舔着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问道:“混子,你最近咋这么大方啊。”

    黑钟对那疯子的事儿略知一二,替小混混答道:“钱都是一老跟着咱的疯子给的,没想到一个疯子能弄来这么多钱,比书房里好几个乖乖娃的零花钱加起来还多。”

    小混混得意一笑:“小爷有本事吧,那疯子听我话听得要命,让他拿钱来就拿钱来,让他吃泥就吃泥,哪怕我让他死他都肯呢!”

    乐乐吃惊:“你不会真让他死了吧?怪可怜的。”

    小混混嘬着老冰棍儿不在意地一笑:“我才可怜呢!看他一眼就作呕一次。”

    黑钟问:“这两日好像都没见到他了,想开了走了?”

    “呵呵,我不知道,死了也说不定。”

    从那会儿黑钟就明白小混混这样的人是不能一味儿对他好的,顾家阿混天生忤逆乖张,其实第二回见面黑钟就知道了。

    这话得从顾家阿混来溯村那年说起,他人小胆大,来到溯村安分没几天,就偷偷的把能干的坏事都干了一遍。其实拿小石子扔家禽、砸窗户,甚至是弄坏别人家栅栏这样的事儿都是可以接受的,溯村的皮小孩基本都这么干过,但小混混可不止捣这些乱,他要碰农村人最忌讳的——就是跟神仙鬼怪扯上关系的。门口的土地神牌拿刀子刮花,香拔掉,里门一左一右贴着的关公张飞像撕烂,要是大白天只关了屏风门跟趟栊门,就从外面泼脏水进屋。这让农村人抓到是要狠狠教训一顿的,但小混混聪明伶俐,每次都没让人发现,就除了那次被黑钟抓了个正着。

    就是双手给扭到身后,脚也被格住了,小混混也还是没慌,用力一眨眼,他扭过头可怜巴巴地望着比自己高半头黑几圈的人,眼角挂泪,奶声奶气地:“哥哥,我知错了,你原谅我……”

    黑钟哪里这么近距离见过皮肤白得跟雪似的漂亮娃娃跟自己讨饶,愣愣的就松了手,结果下一秒小混混就飞似的跑开了,嘴里还得意道:“笨蛋!”

    黑钟看着小混混绝尘而去,满脑子都在想,要不是这性子,他真以为顾家幺儿是个美妞儿。

    一年年下来,小混混长得越发好看,黑钟一直以为自己是纯粹欣赏,直到某天早晨醒来,他摸到湿漉漉的裤裆,想起前一晚梦见的内容——他上辈子是干了什么坏事儿,这辈子才遭这罪,要喜欢上这么个家伙?

    阿秀在家里有听到台风预告的广播,但约莫六点的时候,还是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换鞋准备出门。阿秀娘在厨房做饭,中途出来上厕所,刚好看见阿秀:“今天早点儿回来,咱拾掇拾掇。”阿秀点点头,将放养的几只鸡赶进笼后,往黑钟家走去。其实每天傍晚出门阿秀都有点不敢看他娘,爹在城里打工,爷爷奶奶去得早,外公外婆离得远,他知道娘一个人肯定时常孤独。他本来也只偶尔去黑钟家的,不知几时开始就天天过去了。

    阿秀到了黑钟家,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去,到了屋里才发现一楼没人。他以为黑钟在睡觉,上楼去找,也见不着人,想着黑钟大概是临时有点什么事儿出去了,便自个儿去厨房烧菜。

    令他惊讶的是,厨房没多少材料。那是出去买菜了么?他淘米煮饭,洗好切好昨天剩下的四分之一个冬瓜,在屋堂里等着。

    等啊等的,饭熟了,天黑了,黑钟还没回来。

    阿秀等不下去了,打算回家去算罢,刚用保鲜膜罩好冬瓜,大门传来声响,等的人回来了。

    阿秀走到前院,看到他空空如也的手,问道:“怎才回来?你家没菜了,就剩冬瓜,今晚净吃这个?”

    黑钟背对着阿秀蹲着,顺着围上去的三只狗的狗毛:“嗯。”

    阿秀觉得他哪里有些不妥,但也没有多问,回厨房里找鸡蛋跟早上送粥的咸菜——既然没别的,那就煮个冬瓜蛋花汤,再做个咸菜炒鸡蛋。

    平日里饭桌上都是黑钟在说阿秀在听,今天却是两人都闷不吭声的吃饭。阿秀偷偷抬眼看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很想开口问你干嘛了,但还是忍住了。特别漫长的一顿饭吃完后,阿秀要拿碗去洗,坐在椅子上的黑钟突然站起来:“我来吧。”

    “唔?”这人今儿改性了?

    黑钟别过眼不看阿秀睁得浑圆的眼睛:“这些天辛苦你了。”阿秀有点预料到接下来的话了,果然眼前的人接过他手里的碗筷后,一边往厨房走一边说道,“我哥他们要回来了,你……”“哦,”阿秀很快的应声,接着从口袋掏出钥匙,“这个我放桌面了。”

    黑钟本来想好了,要是阿秀要还自己钥匙的话就让他先收着,哪天可能还能派上用场——可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方才在顾家的场景,甚至都没意识到阿秀说的“这个”是哪个。阿秀见黑钟也没话对自己讲了,告了别就离开了金家,彼时风已经起了,他走在树叶刮得风哗哗作响的路上,不知是不是沙子不小心进了嘴,嘴巴里又干又苦涩,明明刚刚才喝了熬得咸淡适宜的冬瓜蛋花汤,应该一嘴香鲜才对。

    走着走着他想开了,不早就知道……?要不是年头黑钟生日那晚摆出的乌龙,到现在他也就偶尔被堵住要钱要帮写作业而已,偷偷帮人拿回的衣服都没机会还。

    第三天下午,台风彻底拂袖走人了,一整日没出门的乐乐干完家里的活儿就往外蹦跶,溜了一圈最后还是到了顾家老大房门前。本来他想找小混混和黑钟去玩水的,现在池塘水还满着,鱼哥又不在了,刚好能给人玩个痛快——可那两人不知吃错什么药了,一个比一个脸臭,无趣得打紧,还不如去烦阿恒。虽然听小混混讲,顾家老大这两天一直窝房里用电脑干正事儿,不过没关系,他也没要阿恒陪他玩耍,让他呆房里就好了。

    房里阿恒果然在聚精会神地用电脑,还戴上了薄镜片的眼镜,乐乐轻手轻脚走近,想吓人一跳,结果阿恒后脑勺跟长了眼似的,突然转过头来,反倒把他吓得被口水呛到,咳嗽个不停。

    阿恒笑道:“鬼鬼祟祟的干嘛呢?”

    过了好一阵子才顺了气,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乐乐气哼哼地推人家肩膀:“你这儿皇宫重地,我不能随便进来呢?我招谁惹谁啦,今天去哪儿都不招人待见!”“谁不待见你了小祖宗?”“你啊,黑钟啊,混子啊!”“我?”阿恒无言了几秒,“顾珲跟黑钟怎么你了?”

    乐乐巴拉巴拉说了,阿恒若有所思:“你想知道他们发生啥事儿?”

    乐乐眼睛一亮,感兴趣道:“你知道什么嘛?”

    “先说好我是瞎猜,你别太当真。”小家伙随便乱说可不好。

    “我知道啦!”急不可耐。

    “前天傍晚黑钟来我们家找顾珲,后来在顾珲房里吵起来,声音大得我都能听见一点。”

    “没动手?他们跟我吵的话没两句就打起来的!”乐乐说,“他们说啥啦?”

    “总的来说,就是黑钟怪顾珲不告诉他高中回城里读书。”

    “死了,那是怪我多嘴让他知道了?混子也是的,咋不跟黑钟说啊?虽然他也没特意告诉我。”乐乐挠挠头,“可这也没啥值得生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