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良玉在石柱宣抚司乃至整个重庆府境内的号召力、威望都是惊人的。
得知她来到重庆,大大小小的土司都前来拜会,还有不少土司带来了子弟兵。
少的带几百人,多的带一千来人,凑在一起也有一万人了。
秦良玉感到很欣慰。
看来大明还是得人心的啊。
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只要民心仍在,大明就有中兴的希望。
为了做出表率,秦良玉亲自前往石柱宣抚司征募士兵。
石柱宣抚司的子弟没有一个不敬仰秦良玉的,纷纷踊跃应募。
最终秦良玉招募到了一万人,比预想的还要好。
文安之又给秦良玉凑了八千人,由曾英统率,这样秦良玉麾下的军队便有了三万人。
三万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在文安之看来,如此大军前去讨伐一个谋反叛乱的土司足够了。
沙定洲再强能强过朝廷官军?
他们不过是占了一个突然袭击的优势罢了。
若是摆开了阵仗对决,黔国公沐天波都不可能输。
文安之又分出了一大笔粮食,充作秦良玉大军的军粮。
他要驻守重庆,严防张献忠偷袭,能够给秦良玉的支持只有这些了。
不过他会在内心深处默默的支持秦良玉,等着她得胜归来。
文安之在巴县设下酒宴为秦良玉践行。
秦良玉也是感慨万千,在酒宴之上赋诗一首以壮声势。
文安之感动到无以复加,强忍着眼泪没有流下来。
什么是忠良?忠良不是那种靠犯言直谏博取名声的腐儒,而是在朝廷有需要时毫不犹豫站出来的人。
秦良玉确实当得起忠良二字。
……
第三百一十章 活着
活着好累啊!还好他学会了捕猎,不然恐怕早就饿死了。
孙二娃一边生火一边感慨道。
他是建昌卫一个普通的农户。
原先明军控制四川行都司的时候虽然每年要纳的粮食一粒不少,但总归能够剩下一些,省着些吃勉强也够了。
可自打大西军入川后所到之处皆是寸草不生,别说种地了便是撒下草籽都长不出来。
孙二娃害怕被拉去做夫子,便躲到了深山里。
原本他不会捕猎,但为了生存他开始学习狩猎。他制作简易的兽夹和猎弓,若是运气好些能够捕到一些野兔,若是运气不好就得饿肚子。
有时一连两三天捕不到猎物,孙二娃饿的肚子咕咕叫,只能靠摘野果子果腹。
但这玩意不但不顶饱反而越吃越饿,有时孙二娃甚至饿的在地上打滚。
渐渐的他学会将捕到的猎物风干做成肉干,这样在缺少食物的时候不至于饿的发狂。
这日孙二娃的运气不错捕到了一只狐狸,他小心翼翼的把狐狸皮剥下,将狐狸肉串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
一张上好的狐狸皮十分珍贵,能卖几两银子。但这得是狐狸皮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才行,若是哪里破了个洞就不值钱了。
这次孙二娃的兽夹正好夹住了狐狸的后腿,并不会影响整张皮子的美观。
孙二娃决定吃完这顿烤狐狸肉,便冒险进一次城把狐狸皮卖掉。
狐狸皮若是真的卖掉,换来的钱能够买不少粮食了。
孙二娃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米了。一想到米香,他便直流口水。
火焰烧的劈啪作响,孙二娃将串好的狐狸肉来回转了转,使得其受热均匀。
过了小一会儿,狐狸肉变得金黄透着油光蹭亮。
孙二娃吞了一口吐沫狠狠一口咬了上去。
“嘶,真烫嘴啊!”
他摸了摸下唇发现烫出了一个大血泡。
唑了一唑后他对着狐狸肉猛吹了好一阵,这才敢再次下嘴。
这次温度显然下降了不少,经过一番试探后孙二娃狠狠扯下了一块肉。
狐狸肉有些酸,又没有盐巴调味,入口的感觉怪怪的。
得知她来到重庆,大大小小的土司都前来拜会,还有不少土司带来了子弟兵。
少的带几百人,多的带一千来人,凑在一起也有一万人了。
秦良玉感到很欣慰。
看来大明还是得人心的啊。
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只要民心仍在,大明就有中兴的希望。
为了做出表率,秦良玉亲自前往石柱宣抚司征募士兵。
石柱宣抚司的子弟没有一个不敬仰秦良玉的,纷纷踊跃应募。
最终秦良玉招募到了一万人,比预想的还要好。
文安之又给秦良玉凑了八千人,由曾英统率,这样秦良玉麾下的军队便有了三万人。
三万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在文安之看来,如此大军前去讨伐一个谋反叛乱的土司足够了。
沙定洲再强能强过朝廷官军?
他们不过是占了一个突然袭击的优势罢了。
若是摆开了阵仗对决,黔国公沐天波都不可能输。
文安之又分出了一大笔粮食,充作秦良玉大军的军粮。
他要驻守重庆,严防张献忠偷袭,能够给秦良玉的支持只有这些了。
不过他会在内心深处默默的支持秦良玉,等着她得胜归来。
文安之在巴县设下酒宴为秦良玉践行。
秦良玉也是感慨万千,在酒宴之上赋诗一首以壮声势。
文安之感动到无以复加,强忍着眼泪没有流下来。
什么是忠良?忠良不是那种靠犯言直谏博取名声的腐儒,而是在朝廷有需要时毫不犹豫站出来的人。
秦良玉确实当得起忠良二字。
……
第三百一十章 活着
活着好累啊!还好他学会了捕猎,不然恐怕早就饿死了。
孙二娃一边生火一边感慨道。
他是建昌卫一个普通的农户。
原先明军控制四川行都司的时候虽然每年要纳的粮食一粒不少,但总归能够剩下一些,省着些吃勉强也够了。
可自打大西军入川后所到之处皆是寸草不生,别说种地了便是撒下草籽都长不出来。
孙二娃害怕被拉去做夫子,便躲到了深山里。
原本他不会捕猎,但为了生存他开始学习狩猎。他制作简易的兽夹和猎弓,若是运气好些能够捕到一些野兔,若是运气不好就得饿肚子。
有时一连两三天捕不到猎物,孙二娃饿的肚子咕咕叫,只能靠摘野果子果腹。
但这玩意不但不顶饱反而越吃越饿,有时孙二娃甚至饿的在地上打滚。
渐渐的他学会将捕到的猎物风干做成肉干,这样在缺少食物的时候不至于饿的发狂。
这日孙二娃的运气不错捕到了一只狐狸,他小心翼翼的把狐狸皮剥下,将狐狸肉串在树枝上架在火上烤。
一张上好的狐狸皮十分珍贵,能卖几两银子。但这得是狐狸皮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才行,若是哪里破了个洞就不值钱了。
这次孙二娃的兽夹正好夹住了狐狸的后腿,并不会影响整张皮子的美观。
孙二娃决定吃完这顿烤狐狸肉,便冒险进一次城把狐狸皮卖掉。
狐狸皮若是真的卖掉,换来的钱能够买不少粮食了。
孙二娃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米了。一想到米香,他便直流口水。
火焰烧的劈啪作响,孙二娃将串好的狐狸肉来回转了转,使得其受热均匀。
过了小一会儿,狐狸肉变得金黄透着油光蹭亮。
孙二娃吞了一口吐沫狠狠一口咬了上去。
“嘶,真烫嘴啊!”
他摸了摸下唇发现烫出了一个大血泡。
唑了一唑后他对着狐狸肉猛吹了好一阵,这才敢再次下嘴。
这次温度显然下降了不少,经过一番试探后孙二娃狠狠扯下了一块肉。
狐狸肉有些酸,又没有盐巴调味,入口的感觉怪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