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什么年代了?一早都市场化了,当然要竞争上岗。”宋舒飞速的翻着一个小本子,一本正经的念道,“我们已经找到了能比你干的更好的员工了,所以,你被开除了。”说着还用手指向了柜台,示意白清炎朝那里看。
“啊咧?”什么时候老板也学会这一套了?我一不要奖金而不要补贴这么好的员工你打着氪金灯也难找啊!一面这样想着,白清炎伸长了脖子就向柜台那里看去。
“人呢?哪儿呢?”明明那里啥也没有啊。
“太失礼了!”宋舒指责道,“明明人家都已经走过来了说!”
啊?白清炎低下头看去,没错,确实是有个小孩子站在自己身前。身着深蓝色的圆边绅士帽和颜色稍微浅一些的绅士男装,脚上穿着圆头的小皮鞋,看上去是一副很冷静的模样。
最引人瞩目的是那一对眸子,左红右绿,宛如一对最耀眼名贵的红宝石和祖母绿。
其实还有一点也是很引人瞩目的,那就是她的个头,充其量也就是一米二多一点,和宋舒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老板,这是你从哪儿拐回来的?我告诉你,贩卖儿童可是犯法的!”白清炎学着叶焱的样子做出了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来。叶焱可以说是一有空就给白清炎灌输这一类思想,例如“想要教育别人就先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之类的话语可是说了不少。
“请不要说aster的坏话。”那个孩子一脸认真的说道。
“说吧,随便说吧,你们就尽情嫉妒吧。”宋舒的小脸上赫然写着“我骄傲”三个字,同时使劲的挺起了胸膛,如果此时从正面看上去或许他的罩杯有b,“苍星石,我们不用管他,无非都是嫉妒、嫉妒还有嫉妒罢了。”
“是,aster。”
奇怪了,以前老板不是这样的啊。白清炎心中充满了疑惑,直到一旁的可可上来解释后才释然。
就在这几天,同萌会的所有正式成员从祖国的四面八方赶来,全部汇集在了这间酒吧 的楼上。酒吧本身只占一层楼,楼上早已全部被同萌会买了下来,平时可以当酒店,现在则是当做会场来使用。
而fff团团众们到达酒吧并看见了苍星石,结果一个个当场狂犬病发作,全部急红了眼战斗力暴涨就要上来拼命。幸好宋舒本身是地仙果位,镇得住场子,要是换成别的不济事些的估计立马就得玩儿完 白清炎之所以没有玩儿完是因为某种不能明说的人气和当时与会的人数两方面原因综合所造成的。
“可是……这个小孩是老板从哪里拐来的啊?”白清炎心中的疑问始终没有得到解答,“总不会是他自己跑过来的吧?”
“却是不是跑。”可可想了一下才认真地答道,“是寄过来的。”
“寄?”
“是啊,是装在一个箱子里寄过来的。”可可用手比划了一下,那是一个大约有一米多长宽的箱子。
“不是吧,这样中国邮政也送?”这样的话可是监管不力协同犯罪诶!
“貌似是国外的快递公司,反正送过来后老板当场就留下来了。”可可耸了耸肩,“虽然老板向来有些懒散,觉得养小孩子小动物都是很麻烦的事情,但是这孩子出乎意料的听话懂事 看来老板的眼光还真是厉害。”
“哼!我的眼光什么时候不厉害了?”宋舒扭过了头,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好吧,看起来确实很懂事的样子,老板你赢了。
第九章 同萌会の二心
“提问:黑姬爱尔特璐琪是什么?”
“答:金色短发伪萝莉吸血鬼一只,月之王的备胎。”
“提问:布蕾梅忒为何物?”
“答:白狗一只,对灵长类 即地球目前统治种族 有绝对抹杀权,瞪谁谁死。”
“没事,比怀孕强。再提问:白骑士布拉德是谁?”
“答:某些死徒有怪癖,只吸自己看得上眼的人的血,这厮专吸美少年的血……”
“是个同性恋?”
“然也。”
“呕……下一个,提问:黑骑士斯图卢特是什么货色?”
“答:丑男。”
“好……好简洁。”
“本来就是。”
在众人到达榕城的第二天,同萌会全国大会便如期召开了 从西京赶到榕城的诸人乃是最后一批到达的。
会场依旧是圆形,与会的人数达到了两百一十七人,可以说同萌会里面所有能打的人都在此处了。
到场的地仙共有五名:
同萌会会长,lv6硅元素术士,“伟大的零”、“再世神枪”汪震。
傀轮会首领,最早的火雾战士之一,“剑花挥舞者”虞轩。
修为两千载以上的松鼠精,能力不详,“跳荡之蜚语”宋舒。
两千年左右道行的兔妖,能力不详,“悬壶灭世”魏安途。
武当丹派长老,年龄百岁以上的道士,“剑仙”清微。
除此之外,行苦大师和另一名衣着像小马哥做派像小马哥长得更像小马哥的人也坐在了最前排。据叶焱介绍,那人便是同萌会海外分部的管理者、专门负责将在国内惹了事的人偷渡出去的“枪神”张维新。
没错,世上目前统计数仅有三位的“神级”高手,这也是一位,也是其中最恐怖的一位。无论是“剑神”还是“武神”,毕竟都还是传统武术的手段,而这位“枪神”所倚仗的乃是凝聚了科技精华的火器。无论是最早的突火枪还是现代所使用的16,在他的手中都有如神助 不,在“枪”的领域里,他就是神。当年他还在做香港皇家警察的时候便曾经与“黑暗”组织的武器组对上过 武器组和前文所提到的空手组是黑暗组织的两大支派,只不过理念不同而已。当时对方高手齐出,已然近了张维新的身。众所周知的是枪械这种东西肯定不是用来近战的,再好的枪械在近战时也很难比得上一把匕首 你要是说这枪前面自带刺刀那当我没说。而就在当时,张维新掏出了他那雕着青龙白虎的双枪,冷静应战,以一敌六,最终将来犯之敌全部击毙。
后来这位“枪神”张大兄便从香港皇家警察的队伍里退出了,转而投向了三合会的怀抱,之后便远赴罗阿普拉纳在那里进行管理,这也让诸多一直盯着他的各大势力舒了一口气。毕竟如果惹恼了这位枪神,让他豁出去命不要来个大暗杀,就算是地仙也得怵上三分。
“事情的经过大家恐怕也都听说了。”汪震站在最中心的演讲台前说道,“就在前些天,就在这座城市,我们又丧失了一位兄弟。请大家先为他默哀三分钟。”
众人一同站起身来,低头做默哀状。
“啊咧?”什么时候老板也学会这一套了?我一不要奖金而不要补贴这么好的员工你打着氪金灯也难找啊!一面这样想着,白清炎伸长了脖子就向柜台那里看去。
“人呢?哪儿呢?”明明那里啥也没有啊。
“太失礼了!”宋舒指责道,“明明人家都已经走过来了说!”
啊?白清炎低下头看去,没错,确实是有个小孩子站在自己身前。身着深蓝色的圆边绅士帽和颜色稍微浅一些的绅士男装,脚上穿着圆头的小皮鞋,看上去是一副很冷静的模样。
最引人瞩目的是那一对眸子,左红右绿,宛如一对最耀眼名贵的红宝石和祖母绿。
其实还有一点也是很引人瞩目的,那就是她的个头,充其量也就是一米二多一点,和宋舒可以说是相得益彰……
“老板,这是你从哪儿拐回来的?我告诉你,贩卖儿童可是犯法的!”白清炎学着叶焱的样子做出了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来。叶焱可以说是一有空就给白清炎灌输这一类思想,例如“想要教育别人就先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之类的话语可是说了不少。
“请不要说aster的坏话。”那个孩子一脸认真的说道。
“说吧,随便说吧,你们就尽情嫉妒吧。”宋舒的小脸上赫然写着“我骄傲”三个字,同时使劲的挺起了胸膛,如果此时从正面看上去或许他的罩杯有b,“苍星石,我们不用管他,无非都是嫉妒、嫉妒还有嫉妒罢了。”
“是,aster。”
奇怪了,以前老板不是这样的啊。白清炎心中充满了疑惑,直到一旁的可可上来解释后才释然。
就在这几天,同萌会的所有正式成员从祖国的四面八方赶来,全部汇集在了这间酒吧 的楼上。酒吧本身只占一层楼,楼上早已全部被同萌会买了下来,平时可以当酒店,现在则是当做会场来使用。
而fff团团众们到达酒吧并看见了苍星石,结果一个个当场狂犬病发作,全部急红了眼战斗力暴涨就要上来拼命。幸好宋舒本身是地仙果位,镇得住场子,要是换成别的不济事些的估计立马就得玩儿完 白清炎之所以没有玩儿完是因为某种不能明说的人气和当时与会的人数两方面原因综合所造成的。
“可是……这个小孩是老板从哪里拐来的啊?”白清炎心中的疑问始终没有得到解答,“总不会是他自己跑过来的吧?”
“却是不是跑。”可可想了一下才认真地答道,“是寄过来的。”
“寄?”
“是啊,是装在一个箱子里寄过来的。”可可用手比划了一下,那是一个大约有一米多长宽的箱子。
“不是吧,这样中国邮政也送?”这样的话可是监管不力协同犯罪诶!
“貌似是国外的快递公司,反正送过来后老板当场就留下来了。”可可耸了耸肩,“虽然老板向来有些懒散,觉得养小孩子小动物都是很麻烦的事情,但是这孩子出乎意料的听话懂事 看来老板的眼光还真是厉害。”
“哼!我的眼光什么时候不厉害了?”宋舒扭过了头,一副气鼓鼓的样子。
好吧,看起来确实很懂事的样子,老板你赢了。
第九章 同萌会の二心
“提问:黑姬爱尔特璐琪是什么?”
“答:金色短发伪萝莉吸血鬼一只,月之王的备胎。”
“提问:布蕾梅忒为何物?”
“答:白狗一只,对灵长类 即地球目前统治种族 有绝对抹杀权,瞪谁谁死。”
“没事,比怀孕强。再提问:白骑士布拉德是谁?”
“答:某些死徒有怪癖,只吸自己看得上眼的人的血,这厮专吸美少年的血……”
“是个同性恋?”
“然也。”
“呕……下一个,提问:黑骑士斯图卢特是什么货色?”
“答:丑男。”
“好……好简洁。”
“本来就是。”
在众人到达榕城的第二天,同萌会全国大会便如期召开了 从西京赶到榕城的诸人乃是最后一批到达的。
会场依旧是圆形,与会的人数达到了两百一十七人,可以说同萌会里面所有能打的人都在此处了。
到场的地仙共有五名:
同萌会会长,lv6硅元素术士,“伟大的零”、“再世神枪”汪震。
傀轮会首领,最早的火雾战士之一,“剑花挥舞者”虞轩。
修为两千载以上的松鼠精,能力不详,“跳荡之蜚语”宋舒。
两千年左右道行的兔妖,能力不详,“悬壶灭世”魏安途。
武当丹派长老,年龄百岁以上的道士,“剑仙”清微。
除此之外,行苦大师和另一名衣着像小马哥做派像小马哥长得更像小马哥的人也坐在了最前排。据叶焱介绍,那人便是同萌会海外分部的管理者、专门负责将在国内惹了事的人偷渡出去的“枪神”张维新。
没错,世上目前统计数仅有三位的“神级”高手,这也是一位,也是其中最恐怖的一位。无论是“剑神”还是“武神”,毕竟都还是传统武术的手段,而这位“枪神”所倚仗的乃是凝聚了科技精华的火器。无论是最早的突火枪还是现代所使用的16,在他的手中都有如神助 不,在“枪”的领域里,他就是神。当年他还在做香港皇家警察的时候便曾经与“黑暗”组织的武器组对上过 武器组和前文所提到的空手组是黑暗组织的两大支派,只不过理念不同而已。当时对方高手齐出,已然近了张维新的身。众所周知的是枪械这种东西肯定不是用来近战的,再好的枪械在近战时也很难比得上一把匕首 你要是说这枪前面自带刺刀那当我没说。而就在当时,张维新掏出了他那雕着青龙白虎的双枪,冷静应战,以一敌六,最终将来犯之敌全部击毙。
后来这位“枪神”张大兄便从香港皇家警察的队伍里退出了,转而投向了三合会的怀抱,之后便远赴罗阿普拉纳在那里进行管理,这也让诸多一直盯着他的各大势力舒了一口气。毕竟如果惹恼了这位枪神,让他豁出去命不要来个大暗杀,就算是地仙也得怵上三分。
“事情的经过大家恐怕也都听说了。”汪震站在最中心的演讲台前说道,“就在前些天,就在这座城市,我们又丧失了一位兄弟。请大家先为他默哀三分钟。”
众人一同站起身来,低头做默哀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