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得到唐王朝的支持以后,回纥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他们趁着裴旻歼灭十万突厥兵,实力大减之际,一举吞并了漠北草原以及漠南部分草原,实力以倍数扩张,尽得古匈奴地,建立了一个东起望建河,西至今伊犁河流域的辽阔汗国。
尤其是抱着唐王朝的大腿,与唐王朝相互通商,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各部中的威望大大提升,以沙碛为限,诸蕃多看回纥脸色。
承宗这个汗王自然是志得意满,行事风格也越发的霸道。
“去跟柯里能说,给他十天,不,五天时间考虑,让他选择是否归顺,我没有那么好的耐心等他做足准备。另外让护输领一万回纥骑兵北上,寻猎草原,让那混蛋知道,现在这偌大的草原……我,承宗,才是当之无愧的王。”
承宗对着面前的官员,大大咧咧的挥着手,嘴里还轻声的嘀咕道:“跟我来这一套,要不是看在你有数千不错的骑射精锐,本汗直接让你的妻女给我暖被窝!”
他说的是漠北的一个小部落蒙兀室韦。
蒙兀室韦位于漠北,那里环境恶劣,大多都是沙漠、戈壁,只有少量的绿洲、草场。
蒙兀室韦就生活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以渔猎生活。
因受恶劣环境影响,蒙兀室韦的族人人人骁勇善战,精于骑马射箭,而漠北盛产一种矮小的战马,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在战场上的它们不惊不诈,勇猛无比,能够上雪山,过河流,耐得住严寒酷暑。
蒙兀室韦人配上了他们的战马,组建了一支来去如风的游骑兵队,威力甚是了得。
承宗早已眼红,意图将这支游骑兵据为己有。
只是派人游说蒙兀室韦归顺,并未得到同意。
承宗见游说不成,直接用逼迫的。
“父汗!”
承宗处理着族中事物,骨力裴罗大步走进了王帐。
“今日收获不小,我足足从阿布思那里抢来了五百匹骏马,给父汗出出气。”
阿布思就是李忠献,只是他们回纥习惯以阿布思称呼。
承宗大喜过望,问道:“我儿是怎么做得到的?没有过界吧?”
“嘿嘿!”骨力裴罗古怪地笑道:“孩儿用的是美马计,用了八十头母马,将对方的马群吸引了过来,根本没有侵入地界。”
承宗上前抱着自己最钟爱的儿子,笑道:“我儿当真智勇双全,真给为父出了口恶气。”
承宗原本就跟李忠献有仇,李忠献又常常收留吐蕃残部,令之利益受损。
承宗早有覆灭之心,一直暗自试探唐王朝的底线,也一直挑衅李忠献,希望激怒他而诱使他出手。
李忠献脾气暴躁,很容易上头。一旦他先动了手,承宗就有足够的理由将之灭了。
骨力裴罗今日之举,并不过界,却能起到挑衅奇效,让承宗大感欣慰。
“继续,我儿要想尽一切办法,激怒那个莽夫,我就不信他能忍多久!”
骨力裴罗拍着胸口去了。
就在承宗为此高兴之际,裴旻的书信也抵达了回纥的王庭。
承宗一脸肃穆的看着面前的信,就这样坐着,一时间竟不敢拆,脑中浮现那个青年,在自己十万族人的围困之下,逼迫自己杀了自己的兄弟……
双手吃力的将信封拿到面前,小小的信居然显得重量十足。
缓缓的拆开,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叙旧都没叙。
白字黑字就写了短短的一句话:听闻可汗与我朝奉信王不睦,旻愿与可汗、奉信王会猎于乌德山。
乌德山就是回纥汗庭王帐所在之处。
第四十四章 跳?也是不存在的。
承宗的华夏文化功底一般,一时间不能领会裴旻这段话的含义,反复看了几遍,让人将自己的三儿子伏帝难叫到了王帐。
承宗这辈子最骄傲的两件事,一件是成为了回纥可汗,建立了回纥汗国,其次就是生了三个出色的儿子。
大儿子护输,非常的骁勇,虽然没有什么脑子,但是为人敦厚听话,很护着自己的两个弟弟,是冲锋陷阵的好手。
二儿子骨力裴罗英武非常,极有英雄气概,又不缺成熟稳重,是智勇双全的好人物,也是承宗心底下一任可汗的不二人选。
三儿子伏帝难性子温和,自幼酷爱华夏文化,对于经史书籍,各种典故如数家珍,在行政上别有一手。现今回纥的大部分制度,皆是由伏帝难拟定的。
关键的是三个儿子特别和睦,亲如一家,承宗作为一个父亲,倍感欣慰。
“父汗!”
伏帝难挑开幕帘,走进王帐,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承宗摆手道:“都说了千百遍了,你我父子,无需这般多礼。这是裴旻送来的信,父汗估计不是什么好话,你给父汗解释一下。”
他将信给了伏帝难。
伏帝难看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脸色骤变,万分严峻的将信还给了自己的父亲,说道:“华夏文人大多有一个通病,他们喜欢将文章话语写的玄奥无比,晦涩难懂不说,也能引申多个不同的意思。裴旻这一句话,有个出处。在华夏汉末时期,曹操一统中原北地,气吞河山,率兵南下。《三国志》裴松之注引中有一段‘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这名为会猎,这其中气吞天下之气,一览无遗!”
承宗闻言,双手一抖,信都握不住了,飘落于地,脸色表情比伏帝难更加惨白:“这,这,就,就是说,裴旻会出兵?”
他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的声音已经变得颤抖。
他们趁着裴旻歼灭十万突厥兵,实力大减之际,一举吞并了漠北草原以及漠南部分草原,实力以倍数扩张,尽得古匈奴地,建立了一个东起望建河,西至今伊犁河流域的辽阔汗国。
尤其是抱着唐王朝的大腿,与唐王朝相互通商,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各部中的威望大大提升,以沙碛为限,诸蕃多看回纥脸色。
承宗这个汗王自然是志得意满,行事风格也越发的霸道。
“去跟柯里能说,给他十天,不,五天时间考虑,让他选择是否归顺,我没有那么好的耐心等他做足准备。另外让护输领一万回纥骑兵北上,寻猎草原,让那混蛋知道,现在这偌大的草原……我,承宗,才是当之无愧的王。”
承宗对着面前的官员,大大咧咧的挥着手,嘴里还轻声的嘀咕道:“跟我来这一套,要不是看在你有数千不错的骑射精锐,本汗直接让你的妻女给我暖被窝!”
他说的是漠北的一个小部落蒙兀室韦。
蒙兀室韦位于漠北,那里环境恶劣,大多都是沙漠、戈壁,只有少量的绿洲、草场。
蒙兀室韦就生活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以渔猎生活。
因受恶劣环境影响,蒙兀室韦的族人人人骁勇善战,精于骑马射箭,而漠北盛产一种矮小的战马,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在战场上的它们不惊不诈,勇猛无比,能够上雪山,过河流,耐得住严寒酷暑。
蒙兀室韦人配上了他们的战马,组建了一支来去如风的游骑兵队,威力甚是了得。
承宗早已眼红,意图将这支游骑兵据为己有。
只是派人游说蒙兀室韦归顺,并未得到同意。
承宗见游说不成,直接用逼迫的。
“父汗!”
承宗处理着族中事物,骨力裴罗大步走进了王帐。
“今日收获不小,我足足从阿布思那里抢来了五百匹骏马,给父汗出出气。”
阿布思就是李忠献,只是他们回纥习惯以阿布思称呼。
承宗大喜过望,问道:“我儿是怎么做得到的?没有过界吧?”
“嘿嘿!”骨力裴罗古怪地笑道:“孩儿用的是美马计,用了八十头母马,将对方的马群吸引了过来,根本没有侵入地界。”
承宗上前抱着自己最钟爱的儿子,笑道:“我儿当真智勇双全,真给为父出了口恶气。”
承宗原本就跟李忠献有仇,李忠献又常常收留吐蕃残部,令之利益受损。
承宗早有覆灭之心,一直暗自试探唐王朝的底线,也一直挑衅李忠献,希望激怒他而诱使他出手。
李忠献脾气暴躁,很容易上头。一旦他先动了手,承宗就有足够的理由将之灭了。
骨力裴罗今日之举,并不过界,却能起到挑衅奇效,让承宗大感欣慰。
“继续,我儿要想尽一切办法,激怒那个莽夫,我就不信他能忍多久!”
骨力裴罗拍着胸口去了。
就在承宗为此高兴之际,裴旻的书信也抵达了回纥的王庭。
承宗一脸肃穆的看着面前的信,就这样坐着,一时间竟不敢拆,脑中浮现那个青年,在自己十万族人的围困之下,逼迫自己杀了自己的兄弟……
双手吃力的将信封拿到面前,小小的信居然显得重量十足。
缓缓的拆开,信里的内容很简单,叙旧都没叙。
白字黑字就写了短短的一句话:听闻可汗与我朝奉信王不睦,旻愿与可汗、奉信王会猎于乌德山。
乌德山就是回纥汗庭王帐所在之处。
第四十四章 跳?也是不存在的。
承宗的华夏文化功底一般,一时间不能领会裴旻这段话的含义,反复看了几遍,让人将自己的三儿子伏帝难叫到了王帐。
承宗这辈子最骄傲的两件事,一件是成为了回纥可汗,建立了回纥汗国,其次就是生了三个出色的儿子。
大儿子护输,非常的骁勇,虽然没有什么脑子,但是为人敦厚听话,很护着自己的两个弟弟,是冲锋陷阵的好手。
二儿子骨力裴罗英武非常,极有英雄气概,又不缺成熟稳重,是智勇双全的好人物,也是承宗心底下一任可汗的不二人选。
三儿子伏帝难性子温和,自幼酷爱华夏文化,对于经史书籍,各种典故如数家珍,在行政上别有一手。现今回纥的大部分制度,皆是由伏帝难拟定的。
关键的是三个儿子特别和睦,亲如一家,承宗作为一个父亲,倍感欣慰。
“父汗!”
伏帝难挑开幕帘,走进王帐,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承宗摆手道:“都说了千百遍了,你我父子,无需这般多礼。这是裴旻送来的信,父汗估计不是什么好话,你给父汗解释一下。”
他将信给了伏帝难。
伏帝难看着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脸色骤变,万分严峻的将信还给了自己的父亲,说道:“华夏文人大多有一个通病,他们喜欢将文章话语写的玄奥无比,晦涩难懂不说,也能引申多个不同的意思。裴旻这一句话,有个出处。在华夏汉末时期,曹操一统中原北地,气吞河山,率兵南下。《三国志》裴松之注引中有一段‘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这名为会猎,这其中气吞天下之气,一览无遗!”
承宗闻言,双手一抖,信都握不住了,飘落于地,脸色表情比伏帝难更加惨白:“这,这,就,就是说,裴旻会出兵?”
他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的声音已经变得颤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