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城隍已经离开了?”
神光变化,无疑说明新城隍到了。
刘振英跟新城隍没仇,他真正想要对付的是当初苗县出事时的那位城隍。
“晴隆城城隍年前就已经下地府,是一位代理城隍在管理。你家之所以出事,也是那位代理城隍惹的祸。”血影人不时煽风点火,刘振英没有回话。他看到从城隍庙出来的荀易,上前跟荀易打招呼。
“你回来了?”
荀易听城隍庙的人说,马经义和胡晓曼被新任城隍赶走,沉着脸离开城隍庙。
既然曹侯不在,我荀家又何必每年给城隍府邸添加香火?
马经义虽然来历不明,但现在可是我的人。还有胡晓曼,一个信女你们也不保护?
下月再不给城隍府送香油钱!荀易定下心思,怒气冲冲准备离开,听到刘振英打招呼,荀易一愣:“你怎么在这儿,刚刚去你家没看到你。”见男子风尘仆仆,蓝白大褂上沾满泥土。
“我也是刚回来。”刘振英顺势跟荀易一道。
走了一阵儿,突然觉得不对劲。刘振英一拉荀易,脸色古怪在附近看了看。
“怎么了?”荀易有些不明所以。
“没什么。”刘振英眼中的世界和荀易不同。
在中元节鬼门开启后,阴间诸多亡灵可以在人间游行,黄昏之时,已经有不少鬼魂冒出,在渲染的人世穿梭。刘振英看到好几个亡魂来回打闹,更有不少妖怪围绕荀易做恶作剧。
但荀易将神力留在重天世界,目前就是一个凡人,根本看不到身边这些晴隆城的妖怪。
刚刚刘振英之所以将他拉开,就是有一只巨大的炎虎趴在荀易身上,虎口不断垂下涎水,打量着荀易。
老虎不断低吼给身边同伴道:“果然看不到了,荀家公子目前已经失去灵见的能力。”
虎口就在荀易脑袋上方一尺之地,吓得刘振英赶紧把荀易拉走。而且他听不懂这些灵兽的交流,自以为他们在对荀易使坏。
一只女鬼上前戳了戳荀易的脸,见荀易俊朗,忍不住俯下身子准备亲上去。
刘振英再度将荀易抓走:“跟我来!”拉着荀易,大跨步从一群妖灵中跑开。
“你跑什么!”荀易抱着几个礼盒,跟着刘振英的步伐。
二人来到桥边,又看到两只比翼鸟和一个红衣女子在聊天。在荀易到来后,三人同时上前围住荀易。
刘振英将手藏在袖子里,施展咒法将女子和比翼鸟击退。
“你这两天没事吧?回家祭祖的时候没犯什么忌讳?”不然,怎么招惹这么多鬼怪?
“没事啊。”荀易摸不着头脑,只能归结于男子双亲逝世,忧思过度的后遗症。“老兄,凡事你要看开点。”
“放心,我没事。家里出事,只需找到罪魁祸首进行复仇即可。”刘振英想到那位代理城隍,恨意增加一份。
突然,刘振英看向荀易脖颈,白皙肌肤上似乎有一条青龙纹身。
青龙栩栩如生,每一片鳞片闪烁光泽,盘在荀易脖子上。青龙不时活动身子,忽然龙眼和刘振英对视,二人齐齐一震。
随即青龙爬入荀易衣服里。
“难道荀易被这些鬼怪招惹,是这条青龙的关系?”刘振英目光盯着青龙慢慢爬行,荀易颇有些不自在。
下意识理了理衣襟:“怎么,我穿着打扮有问题?”
“没什么。”刘振英心中疑虑,偷偷将一道符箓打在荀易身上,赤红血光闪耀,化作保护罩将荀易裹住,周边那些鬼怪被红光一照,再不敢靠近。
荀易因为是凡人状态,一切毫无察觉。但孙戬和青龙看到那血咒后神色有些不对。
孙戬主动跟青龙打招呼:“如果没看错,这血咒是……”
“血神一脉。而且他绝对发现我了。”青龙语气不佳,那道血咒是一种针对妖灵精怪的咒法。对荀易虽然无损,但青龙附着在荀易身上,马上感觉阴邪歹毒的血元正对他攻击。但怕伤害荀易,他不好直接反击,只能忍着。
“主神居然认识一个血神道的传人?这是运气啊还是倒霉啊。别哪天被这人吸血杀害,到时哭都来不及。”
孙戬想起当初荀易对他吸血,凝重道:“荀易的血汇聚我们俩人精华,如果被一个血修吸收,足以让他突破至四重天的境界。”
“小心!想办法让荀易避开他。”二人达成默契,准备日后不着痕迹让荀易渐渐远离刘振英这个魔星。
刘振英见血咒生效,周围鬼怪避开荀易,满意点头,拍着荀易的肩膀:“这两天你小心点。我先回去了!”送荀易到荀家小楼门口,刘振英独自离开。
第0157章 广耀山
“少爷回来了?”雪姨笑吟吟准备迎接荀易,突然被血光一照,面无血色,一脸煞白,身子摇摇欲坠,差点站不住脚。
“雪姨,你没事吧?”荀易上前去扶她,红光越发浓郁,雪姨赶紧闪开:“厨房还有些活,少爷先吃饭,我去忙着。”匆匆逃开,在厨房灶王爷的神光庇护下,雪姨才恢复过来,抚着前胸回气:“这是哪家灵修给少爷施加的保护咒?”
雪姨目前已经开始突破四重天,本体留在荀家老宅,顺带守护荀易封存在桃园的玉瓮。只留下一尾化身照顾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雪姨有些犹豫,看得出来,这血咒是保护荀易的,但对这些异类威胁力太大,一尾化身根本不成。
“要不让本体回来?”雪姨纠结时,荀易坐在椅子上,白杉汇报这些日子家中情况。
“马经义和胡晓曼情况怎么样?”
“马大哥被城隍庙撵走,被我安置在少爷名下的酒楼。胡姑娘暂时居住在张小姐家里。她说要收拾家宅,日后回家独居。我已经让人帮忙修缮屋子。”
“帮人帮到底,你做的不错。回头我去张家走一趟。”荀易问:“马经义没有其他举动?”对这个自己抓住的邪神信徒,荀易仍然有几分戒备。
神光变化,无疑说明新城隍到了。
刘振英跟新城隍没仇,他真正想要对付的是当初苗县出事时的那位城隍。
“晴隆城城隍年前就已经下地府,是一位代理城隍在管理。你家之所以出事,也是那位代理城隍惹的祸。”血影人不时煽风点火,刘振英没有回话。他看到从城隍庙出来的荀易,上前跟荀易打招呼。
“你回来了?”
荀易听城隍庙的人说,马经义和胡晓曼被新任城隍赶走,沉着脸离开城隍庙。
既然曹侯不在,我荀家又何必每年给城隍府邸添加香火?
马经义虽然来历不明,但现在可是我的人。还有胡晓曼,一个信女你们也不保护?
下月再不给城隍府送香油钱!荀易定下心思,怒气冲冲准备离开,听到刘振英打招呼,荀易一愣:“你怎么在这儿,刚刚去你家没看到你。”见男子风尘仆仆,蓝白大褂上沾满泥土。
“我也是刚回来。”刘振英顺势跟荀易一道。
走了一阵儿,突然觉得不对劲。刘振英一拉荀易,脸色古怪在附近看了看。
“怎么了?”荀易有些不明所以。
“没什么。”刘振英眼中的世界和荀易不同。
在中元节鬼门开启后,阴间诸多亡灵可以在人间游行,黄昏之时,已经有不少鬼魂冒出,在渲染的人世穿梭。刘振英看到好几个亡魂来回打闹,更有不少妖怪围绕荀易做恶作剧。
但荀易将神力留在重天世界,目前就是一个凡人,根本看不到身边这些晴隆城的妖怪。
刚刚刘振英之所以将他拉开,就是有一只巨大的炎虎趴在荀易身上,虎口不断垂下涎水,打量着荀易。
老虎不断低吼给身边同伴道:“果然看不到了,荀家公子目前已经失去灵见的能力。”
虎口就在荀易脑袋上方一尺之地,吓得刘振英赶紧把荀易拉走。而且他听不懂这些灵兽的交流,自以为他们在对荀易使坏。
一只女鬼上前戳了戳荀易的脸,见荀易俊朗,忍不住俯下身子准备亲上去。
刘振英再度将荀易抓走:“跟我来!”拉着荀易,大跨步从一群妖灵中跑开。
“你跑什么!”荀易抱着几个礼盒,跟着刘振英的步伐。
二人来到桥边,又看到两只比翼鸟和一个红衣女子在聊天。在荀易到来后,三人同时上前围住荀易。
刘振英将手藏在袖子里,施展咒法将女子和比翼鸟击退。
“你这两天没事吧?回家祭祖的时候没犯什么忌讳?”不然,怎么招惹这么多鬼怪?
“没事啊。”荀易摸不着头脑,只能归结于男子双亲逝世,忧思过度的后遗症。“老兄,凡事你要看开点。”
“放心,我没事。家里出事,只需找到罪魁祸首进行复仇即可。”刘振英想到那位代理城隍,恨意增加一份。
突然,刘振英看向荀易脖颈,白皙肌肤上似乎有一条青龙纹身。
青龙栩栩如生,每一片鳞片闪烁光泽,盘在荀易脖子上。青龙不时活动身子,忽然龙眼和刘振英对视,二人齐齐一震。
随即青龙爬入荀易衣服里。
“难道荀易被这些鬼怪招惹,是这条青龙的关系?”刘振英目光盯着青龙慢慢爬行,荀易颇有些不自在。
下意识理了理衣襟:“怎么,我穿着打扮有问题?”
“没什么。”刘振英心中疑虑,偷偷将一道符箓打在荀易身上,赤红血光闪耀,化作保护罩将荀易裹住,周边那些鬼怪被红光一照,再不敢靠近。
荀易因为是凡人状态,一切毫无察觉。但孙戬和青龙看到那血咒后神色有些不对。
孙戬主动跟青龙打招呼:“如果没看错,这血咒是……”
“血神一脉。而且他绝对发现我了。”青龙语气不佳,那道血咒是一种针对妖灵精怪的咒法。对荀易虽然无损,但青龙附着在荀易身上,马上感觉阴邪歹毒的血元正对他攻击。但怕伤害荀易,他不好直接反击,只能忍着。
“主神居然认识一个血神道的传人?这是运气啊还是倒霉啊。别哪天被这人吸血杀害,到时哭都来不及。”
孙戬想起当初荀易对他吸血,凝重道:“荀易的血汇聚我们俩人精华,如果被一个血修吸收,足以让他突破至四重天的境界。”
“小心!想办法让荀易避开他。”二人达成默契,准备日后不着痕迹让荀易渐渐远离刘振英这个魔星。
刘振英见血咒生效,周围鬼怪避开荀易,满意点头,拍着荀易的肩膀:“这两天你小心点。我先回去了!”送荀易到荀家小楼门口,刘振英独自离开。
第0157章 广耀山
“少爷回来了?”雪姨笑吟吟准备迎接荀易,突然被血光一照,面无血色,一脸煞白,身子摇摇欲坠,差点站不住脚。
“雪姨,你没事吧?”荀易上前去扶她,红光越发浓郁,雪姨赶紧闪开:“厨房还有些活,少爷先吃饭,我去忙着。”匆匆逃开,在厨房灶王爷的神光庇护下,雪姨才恢复过来,抚着前胸回气:“这是哪家灵修给少爷施加的保护咒?”
雪姨目前已经开始突破四重天,本体留在荀家老宅,顺带守护荀易封存在桃园的玉瓮。只留下一尾化身照顾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雪姨有些犹豫,看得出来,这血咒是保护荀易的,但对这些异类威胁力太大,一尾化身根本不成。
“要不让本体回来?”雪姨纠结时,荀易坐在椅子上,白杉汇报这些日子家中情况。
“马经义和胡晓曼情况怎么样?”
“马大哥被城隍庙撵走,被我安置在少爷名下的酒楼。胡姑娘暂时居住在张小姐家里。她说要收拾家宅,日后回家独居。我已经让人帮忙修缮屋子。”
“帮人帮到底,你做的不错。回头我去张家走一趟。”荀易问:“马经义没有其他举动?”对这个自己抓住的邪神信徒,荀易仍然有几分戒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