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再是初中那个爱欺负我的男孩,良心发现似的帮我带早餐,打杂。拒绝不了,我也只能偶尔在路过小卖部时带些零食答谢。

    我猜他可能喜欢我,但我没有证据。他总是喜欢说——我发现我们挺有缘的,想对你好一点。

    理由很蹩脚,我却信了。我知道自己是同学们空中的无趣女同学,长相不是那么出众,性格也捉摸不透,他没有理由喜欢我。

    直到后来一个暑假,我在去补习班的路上和他遇见了。他不自在地冲我打招呼,又匆匆离开。我坐上去补习班的公交车,没想到他突然追着公交车让司机等一等。

    他冲上车,投了两枚硬币,视线扫过整个车厢,一秒后从众多乘客里找到了我。

    “周子琴,我喜欢你!”

    吼完这一句,他又趁着发车前急吼吼地跑下车。我在车厢里,在乘客的揶揄目光下,脸红成了太阳。

    我的青春和你的不同。

    我和夏璟会在街边买汽水,在奶茶店写作业,临考前给他补习英语。他拉着我在路口玩红白机,在电玩城夹娃娃,在跳舞机前看我手忙脚乱。他唱歌五音不全,却硬要学偶像剧,给我唱听不出原调的粤语歌。

    我们很少谈论未来,执着于应付眼下的生活。

    我和他约好了到北京读书,他家却因为工作可能会移民到荷兰。但后来他告诉我,他还是想留在国内。

    你或许想不到,他在告诉我“留下”的一瞬间,我是真的有和他跌进坟墓的打算的。

    可是高考结束后,他出了车祸。

    我起初无法接受,甚至在参加完他的葬礼后拒绝承认我认识他。就好像,我抵抗这个事实,他终会回到我的身边。

    曾经他给我讲过一个故事。

    一个独行江湖的杀手故事。

    杀手最怕的莫过于独身行走在江湖上,失意落魄时,一个人带着毫不收敛的锐利光芒猝不及防地出现,扬言着要带他浪迹天涯到下辈子。

    于是他兴奋地丢盔卸甲,杀了跟了自己好些年的烈马,断了千方百计寻得的宝剑,一回头,发现人没了。

    我们谁也不知道,这个故事会变成真的。

    夏璟走了,在他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

    他在购物的那栋大楼起火,在逃生时意外看见了被挤到角落里的一个小女孩。为了救那个女孩,他被困在了火场,就这样成为了某一天新闻报的标题。

    我好恨他,恨他为什么不自私一些,恨他为什么对自己的生命如此不负责。

    参加完他的葬礼,我告诉小姨,我想转学。

    就这样,我的人生引来了一场滑铁卢战役。

    高考并不理想,我却没了复读的心思。上大学之后,我开始放任自己堕落。在一个春节,因为翻到夏璟写给我的话,我突然恨我自己。

    于是我退了学,到了英国,遇见了你。

    后来的故事,我不想多赘述,你也心知肚明。

    我曾胆怯,羞于启齿我自己的“移情”,同时惧怕我和你,不过是你精心设计好的程序。

    在新加坡,我赌了一把,即使几率只有千分之一。

    事实证明,我输了,可我并不后悔。

    发这封邮件,我没有别的意思。既然彼此已经是过去式,还是毫不留恋的好。

    我只是想向你证明,你可以完全撒手放下过去,那么我也可以。

    我早就没有把你当作是某个人的影子。我不知道我在你的心里,是否还是那个“柔顺的纪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所有疑问、答案都已经不重要。

    为期一个月的出差已经结束,我坐在回上海的飞机上写下这封邮件,内心已然无法再掀起太大的波澜——我放下了。

    在这里,我郑重向你道别。

    再见,我的奈良。

    周子琴。

    *

    电脑前的迟煜半握着拳,抵在嘴唇上。在昏暗的出租屋,笑着笑着,眼泪就这样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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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章节都是蒙太奇写法,跟原版一样放弃平铺直叙。

    如果觉得杂乱可以参考以下迟煜的时间轴:煜公司受波及,事业受挫→纪音结婚→纪音受淼的委托给煜新加坡的机票→琴新加坡遇见煜→琴表白被拒→煜当天晚上接到公司电话,连夜返回伦敦→公司收购→煜收到琴电子邮件

    第30章 chapter30

    周子琴只花了一个晚上就决定重新做人。

    在第二天对上迟淼得意的嘴脸时,竟然内心平静无波。

    “他回英国了。”他似乎有些幸灾乐祸,“凌晨加急走的。”

    周子琴正在拿着勺子的手一顿,毫不在乎地“哦”了一声,继续吃起了早餐。

    她的无所谓让迟淼感到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