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心懒,洪涛真是达到了一个新高度。王秋这个名字是他这次回开封时才听到的,现在就给用上了,想个名字的脑子都懒得动。

    “小女拜见王大官人……”跟着洪涛的话,女孩侧身行了个礼,一举一动都很标准,看上去是个很规矩、很有家教的小娘子。

    “不敢、不敢……王小娘子唤我王浩即可!大人,为了行走方便,王小娘子可否成为我王家晚辈?”王浩真没以为女孩是什么驸马府家人的侄女,更不敢以长辈自居,还礼之后又提出一个建议。

    “如此甚好,王秋,镖局之事要多与王大官人商量,好生用心操持,不可多惹事非。”反正话都说明白了,王浩爱信不信,最后又交代了一句,洪涛就挥手示意这次谈话可以结束了。

    王秋是谁?她原名王十!没错,就是湟州花膏工坊里的那个总缩在院子里,半夜出门都戴着兜帽的小女孩。

    别看年纪不大,可死在她手里的人命已经快突破三位数了,湟州城外晚上闹鬼的传说就是她造成的,搞得各家各户天一黑就把孩子关起来,生怕被游荡在附近的厉鬼抓走。

    洪涛这么一个看上去柔柔弱弱,内心却无比阴暗、视人命为草芥的孩子,光看着战俘熬制花膏有点太浪费了。而且花膏工坊在她的管理下都快成渣滓洞了,只能给她找点正事干,别整天拿活人做试验玩。

    情报收集系统将来很可能会具备间谍、刺客的功能,交给谁都没有王十合适。别人是为了完成任务努力压抑人性,她是本性使然,天生就是干这种见不得光工作的性格。

    而且她还有个大优势,就是很少在公众面前露面,除了一些必要的接触之外几乎不为外人所知。当初洪涛可没要求她这么做,从这一点上讲她确实有干地下工作的天赋。

    从这一天起原本的王十会因为暴病而亡,取而代之的是个来自大名府的王秋。即便在青年团体系中,王十这个名字也是过去式了。

    “官人放心,孩儿知道该如何自处,只要有花膏在手,就没人能不说实话!其实孩儿不喜欢杀人,杀人哪儿有让人听话好玩,那些人都是在试验中不小心死掉的。官人不是说过,一次成功要用成百上千次失败换,说起来孩儿的效率也不算低呢。”

    王十确实有天赋,洪涛只说了一遍任务的大概内容她就完全理解了,顺便还为自己正了正名,不愿意戴上恶魔的名头,倒是想向科学家那边靠靠。

    “我不管你用何种手段,有一件事儿必须记得,自己的安全最重要。想办法把你自己和任务隔离开,必要时可以舍弃之前的所有布置。只要人在,大不了从头开始就是。”

    让一个小女孩去当特务头子,洪涛还是有点不忍。可这种情绪只能停留在心底,不能表露。自己身边除了她们之外无人可用,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叮嘱她们要注意安全,别因为欲望而处于危险境地。

    “官人请放心,除了您之外,这世上谁都不会知道还有王十这个人,谁知道了谁就得死!好好好,不死就不死,官人如果没有别的吩咐,孩儿就去挑帮手了。这次要仔细计划计划,嘻嘻嘻……”

    对于养父的忠告王十不仅听进去了,还向更深的层面发挥了一下。在她看来这个工作不仅没有风险,还特别有意思,想一想都充满了乐趣。

    从这一天起,王十就已经开始工作了,与王浩的见面只不过是个流程。从她交上来的密报中洪涛得知,小丫头采用了一种非常极端的单线联系方式来规避风险,手段依旧那么阴暗,但效果很好。

    王十先是从花膏工坊里找来两名已经被她驯化成乖宝宝的俘虏,由其中一个出面招募普通员工,再按照她的规划进行初步培训。

    另一个人则拿着特殊命令去了修路的工地,从西夏、黄头鞑靼的战俘营里挑选有家庭有孩子有父母的人,男女都要,年纪从十多岁到五十多岁不等。

    这些人俘虏一旦被选中就会离开战俘营,家人则留在战俘营里继续劳动,但可以得到相对轻松的工作和相对好的待遇。

    这二三十人全都被送到了富姬的老巢,也就是离马尾城不远的山洞里进行特殊培训,最主要的是汉话和基本纪律,其它方面他们和普通百姓没什么不同。

    在这件事情里王十这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一切工作都是由她的两个乖宝宝手下负责。等到培训完毕之后,这两拨人会被安排到镖局中从事信件传递工作。两名乖宝宝就算完成了使命,该去见老天爷了。

    而这两拨人的直接领导依旧不是王十,王十只是镖局中一个负责记账的小先生,和他们没有什么太多交集。

    直接领导他们的又会换成两个乖宝宝,像这样的人手在王十的花膏工坊里有大把储备,三个月换一批都用不完。

    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建立情报系统,只是撑起将来的框架。目前洪涛也没要求王十马上有所建树,且镖局刚开始的业务也不会开展太快。

    利用这段时间王十会在整个甘凉路、湟州和相邻的州路县中布局。比如先规划几条常用的线路,设置合理的站点等等。这些工作也用不到太专业的人才,用家人被控制住的战俘足矣完成。

    第432章 真正的奸商来了

    “确实是人之初性本恶,学坏就是比学好快!”对于王十的表现洪涛很满意,她和自己期望的一样,并没冒冒失失的去想表现什么,而是把这个工作当成了一项长远事业去干,还是比较喜欢的事业。

    但对于这个秘密部门的将来洪涛也有点怕,它是一只毒蛇,放出去之后就不完全由自己控制了,伤人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这种结果只能尽量避免,无法完全根除,再努力也没用。

    将来王十的下场有可能会很惨,从她接手这个工作时起,这个诅咒就将伴随她一辈子,除非能永远不被曝光。

    这种可能性比较低,就像自己用花膏掠夺别国人民一样,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刻,然后就谁也护不住自己了,这个大屎盆子早晚得扣到脑袋上,摘都摘不下去。

    四月底的时候,凉州城又迎来了一批客人。他们百十口人只有两辆骆驼车,拉车的骆驼瘦得皮包骨头,总让人觉得再迈一步就得倒地不起。

    人比骆驼也好不到哪儿去,从老到幼全是破衣烂衫,几岁的孩子都得赤足徒步前行。那两辆骆驼车一辆拉着食物、水以及必须的生活用品,另一辆上全是看不懂的卷轴和书籍。

    一头公牛、一匹骡子和一只凤凰,这就是洪涛对这些远道而来投奔王族血脉犹太族群的全部了解。

    公牛叫莫拉格斯,就是当初被自己和西迪一起救下来的那个中年汉子。别看他外号比较粗狂,却是南犹大遗民里的智者之一,擅长自然科学,那些书多一半都是他和他祖先抄录保存下来的。

    骡子是个很消瘦的老头,秃顶还带着鹰钩鼻子。他叫萨米基纳,按照南犹大人的说法,他可以通灵与死者对话,同时也是大家的精神支柱。就是他在时刻提醒族人,南犹大国并没完全灭绝,总有一天会找到王族血脉并重新建立的。

    这只凤凰比较年轻,三十多岁,身材瘦高,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和很接近黑色的深棕色眼眸。洪涛觉得他放到后世肯定是靠颜值混饭吃的坯子,结果真猜对了。

    他叫菲尼克斯,擅长各种乐器和艺术,目前的主要职务居然是诗人。洪涛真想让他学会汉话之后去和苏轼k一下,看看谁的诗更有造诣。

    “尊敬的……城……主大人,您……谦卑……”为洪涛介绍这些人来历的自然是西迪,她现在成了犹太族群的唯一代表,因为只有她会说汉话。

    “既然说不利落就别加那么多前缀,有事儿说事儿,等把汉话学利落之后,专门给本官起一个魔神的称号都可以。”支楞着耳朵听了半分多种,称号还没说完,洪涛烦了,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正努力拼凑词汇的西迪。

    “……他们都是厉害的人,应该有好的工作和房子!”西迪的听力显然比口语更利落,基本听明白了洪涛的意思,但不赞同。

    可惜这里轮不到她来定规矩,翻楞着绿眼睛气哼哼的遵从了命令,这次说的真简单,所有修辞全省略了。

    “有多厉害?我让你和宸娘想的办法到现在也没有定论,还想享受大匠的待遇,给我个理由,凭什么!”

    洪涛很想给西迪比较高的待遇,因为她漂亮嘛。但只是想想,一直没付诸行动,这不合规矩。同样,被西迪认同的人更没资格。

    “……如果能想出办法呢?”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西迪的汉语主要是和宸娘学的,除了语言之外还学了不少别的,比如利益交换的思维模式。

    “多久?”洪涛可没那么好糊弄,假公济私的用高标准养着一个西迪就已经是极限了,不能因为她的许诺再多养好几个,不见兔子是不能撒鹰的。

    “等我……”西迪并没给出准确的时间段,而是转身向城下跑去。

    “你跟着她一起去拾遗补漏,本官倒要看看他们能讨论出什么结果。”西迪的背影也很好看,尤其是腰以下的部分。但是身边站着一个贼心眼太多的宸娘,洪涛不好死死盯着女人看,干脆找借口把她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