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没你想的那么好混。”自己的目的没有达到,宫西青很不甘心。
程柠九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承蒙关心,我姓程。”
不好混就不好混,反正她姓程这事儿是改变不了的,如果亲儿子在亲爹这里都不好混的话,那她去其他地方还能混得好吗?
程柠九的眼睛很大,甚至于宫西青能够很清楚的从程柠九的眼睛里看出来各种画外音,“……”
“程家的家业太大了。”程柠九越是这样,宫西青就越是想要吓唬他。
结果程柠九瞬间掏出来了手机,甚至还打开了录音功能,“你该不会是惦记我们家财产吧?”
被反将一军的宫西青,“……”
行,他走就是。
到时候看你怎么收场吧,反正瞧你这什么都不会的样子,就算是他也没有办法帮你快速达标。至于划题什么的,更是想都不要想。
宫西青有底气来给程柠九补课是有原因的,他善于观察每个人的性格习惯,那些给高一出题的老师他早就熟悉且分析过了。
根据每个人的性格和习惯,他是可以帮助程柠九押题的。
然而,瞧程柠九那个作死的样子,宫西青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就让他狠狠地丢脸一次才行。
可惜了,能够很快分析出来每个人性格弱点的宫西青,并看不透程柠九这个人。在宫西青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有野心的。
为了那颗野心,会为之付出超与常人的毅力。
当然,除此之外每个人也是有所偏好的,就好比是食物一样,每个人喜好的都不一样。而偏好,在某些方面来说也是一个人的薄弱点。
把自己的喜好暴露给别人,就很容易被针对。
程柠九这个家伙就像是个人形的bug,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喜欢的是什么,更不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就,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宫西青这种把所有人都和利益挂钩的性格,是绝对想不到程柠九的终极梦想就是当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任何利益都无法阻止她那颗强烈而又炙热的米虫之心。
成功把想给自己补课的宫西青气跑了,程柠九又是安安稳稳的复习了一天,便潇洒的去参加考试了。
怎么说呢。
原主虽然受到的教育不怎么样,但其外公是个赤脚医生,外婆是个支教老师,他们因爱相爱相守,本以为一生无儿无女,没想到老来得子生了个女儿。
他们对女儿及其骄纵,不仅没有让女儿干过农活,甚至从小就被调理成了一个很好的身体,以及、学了一手的好字。
外婆对女儿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那就是让她必须写一手好字,对于外婆来说,字是一个人的脸面。
其他方面都纵容女儿,唯独照顾女儿的身体和写字方面,老两口绝不含糊。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亲妈能够混进上流社会当中的一个原因吧,一手漂亮的字体让她在一众攀比美貌的女人当中脱颖而出,再加上那被养的吹弹可破的皮肤,稍微一打扮便是让人挪不开视线。
因为自己的字让自己得到了好处,所以她也从小就纠正程柠九的字,倒是难得也养成了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
若不是程柠九有前几世的外挂,还真就模仿不来。
那些题对程柠九来说很简单,唯独这字体难为住了程柠九,因为、这不是她惯有的字迹。但是没有办法,原主在入学考试的时候就已经露了一手漂亮的字迹。
不、不对。
原主在被带去医院做dna鉴定签名的时候,就已经展示出来了自己的漂亮字迹。否则,程总不至于直接把人送到这个学校当中来。那手字迹,让程总对程柠九升起了希望。
为了自己的米虫人生,程柠九自然不能放弃用字迹刷好感度的机会,所以她认真的写着字。
那专注而又执着的模样,让另一边早就答完了题的祁郁东频频转头,身为学神的他并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题有什么需要那么认真对待的意义。
他哪里知道,程柠九对待的不是题,而是她下半辈子混吃等死的全部米虫人生啊。理科试卷倒还好,这文科试卷的作文最考验的就是字迹了。
画上最后一个标点,程柠九觉得自己的米虫人生不远了。剩下的几门考试,程柠九也是非常认真的对待的。
而且每一门,程柠九都是最后一个交卷。
每一个去交卷路过的同学,亦或者是监考老师瞧见程柠九那一手漂亮的字迹之后,均是不由得讶异的频频回头。
这种字迹,若说是没有什么点儿家族底蕴,是绝对写不出来的。虽然才十六岁,程柠九的字迹就自有一种风骨在其中。
学生们也许说不好,但他们在家族的熏陶之下也是懂得,这种字迹必须是从握笔开始之时就训练的,否则根本做不到。
好在,程柠九的学技能力很强,又会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再加上、她这个身体还有些肌肉记忆,否则真就写不出来如此漂亮的字呢。
此时的程柠九并不知道,就因为这手漂亮的字迹,自己母亲身世之谜,在学生当中俨然变成了一个全新的版本。
第124章 那三个校草室友(23)
那就是, 程柠九的母亲可能是名门大家闺秀。甚至于其豪门程度,连首富程家都比之不上。否则,没有办法解释程总那个人, 为什么允许一个女人生了他的孩子十六年之后才知道。
如果那个女人不够优秀的话, 完全没办法解释啊?
要知道,除了表面上这种豪门之外,还有许多低调的那种历史悠久的世家, 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自己的财产多么的显赫, 只不过就是在偶尔参加一个拍卖会的时候, 瞧见喜欢的都以天价买回去,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种底蕴深厚的世家,才是最古老的豪门。
他们标榜的不是什么豪车豪宅,而是那种骨子里的东西, 是普通人根本模仿不来的。
程柠九的出现,对同学们来说就是个奇迹。莫名其妙的横空出世,然后又这般高调闹得沸沸扬扬。看起来弱不禁风, 却能够把律北川这个小霸王给打败了。难不成,程柠九会武?
程柠九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承蒙关心,我姓程。”
不好混就不好混,反正她姓程这事儿是改变不了的,如果亲儿子在亲爹这里都不好混的话,那她去其他地方还能混得好吗?
程柠九的眼睛很大,甚至于宫西青能够很清楚的从程柠九的眼睛里看出来各种画外音,“……”
“程家的家业太大了。”程柠九越是这样,宫西青就越是想要吓唬他。
结果程柠九瞬间掏出来了手机,甚至还打开了录音功能,“你该不会是惦记我们家财产吧?”
被反将一军的宫西青,“……”
行,他走就是。
到时候看你怎么收场吧,反正瞧你这什么都不会的样子,就算是他也没有办法帮你快速达标。至于划题什么的,更是想都不要想。
宫西青有底气来给程柠九补课是有原因的,他善于观察每个人的性格习惯,那些给高一出题的老师他早就熟悉且分析过了。
根据每个人的性格和习惯,他是可以帮助程柠九押题的。
然而,瞧程柠九那个作死的样子,宫西青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就让他狠狠地丢脸一次才行。
可惜了,能够很快分析出来每个人性格弱点的宫西青,并看不透程柠九这个人。在宫西青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有野心的。
为了那颗野心,会为之付出超与常人的毅力。
当然,除此之外每个人也是有所偏好的,就好比是食物一样,每个人喜好的都不一样。而偏好,在某些方面来说也是一个人的薄弱点。
把自己的喜好暴露给别人,就很容易被针对。
程柠九这个家伙就像是个人形的bug,你根本就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他喜欢的是什么,更不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
就,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宫西青这种把所有人都和利益挂钩的性格,是绝对想不到程柠九的终极梦想就是当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任何利益都无法阻止她那颗强烈而又炙热的米虫之心。
成功把想给自己补课的宫西青气跑了,程柠九又是安安稳稳的复习了一天,便潇洒的去参加考试了。
怎么说呢。
原主虽然受到的教育不怎么样,但其外公是个赤脚医生,外婆是个支教老师,他们因爱相爱相守,本以为一生无儿无女,没想到老来得子生了个女儿。
他们对女儿及其骄纵,不仅没有让女儿干过农活,甚至从小就被调理成了一个很好的身体,以及、学了一手的好字。
外婆对女儿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那就是让她必须写一手好字,对于外婆来说,字是一个人的脸面。
其他方面都纵容女儿,唯独照顾女儿的身体和写字方面,老两口绝不含糊。
这也是为什么原主亲妈能够混进上流社会当中的一个原因吧,一手漂亮的字体让她在一众攀比美貌的女人当中脱颖而出,再加上那被养的吹弹可破的皮肤,稍微一打扮便是让人挪不开视线。
因为自己的字让自己得到了好处,所以她也从小就纠正程柠九的字,倒是难得也养成了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
若不是程柠九有前几世的外挂,还真就模仿不来。
那些题对程柠九来说很简单,唯独这字体难为住了程柠九,因为、这不是她惯有的字迹。但是没有办法,原主在入学考试的时候就已经露了一手漂亮的字迹。
不、不对。
原主在被带去医院做dna鉴定签名的时候,就已经展示出来了自己的漂亮字迹。否则,程总不至于直接把人送到这个学校当中来。那手字迹,让程总对程柠九升起了希望。
为了自己的米虫人生,程柠九自然不能放弃用字迹刷好感度的机会,所以她认真的写着字。
那专注而又执着的模样,让另一边早就答完了题的祁郁东频频转头,身为学神的他并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题有什么需要那么认真对待的意义。
他哪里知道,程柠九对待的不是题,而是她下半辈子混吃等死的全部米虫人生啊。理科试卷倒还好,这文科试卷的作文最考验的就是字迹了。
画上最后一个标点,程柠九觉得自己的米虫人生不远了。剩下的几门考试,程柠九也是非常认真的对待的。
而且每一门,程柠九都是最后一个交卷。
每一个去交卷路过的同学,亦或者是监考老师瞧见程柠九那一手漂亮的字迹之后,均是不由得讶异的频频回头。
这种字迹,若说是没有什么点儿家族底蕴,是绝对写不出来的。虽然才十六岁,程柠九的字迹就自有一种风骨在其中。
学生们也许说不好,但他们在家族的熏陶之下也是懂得,这种字迹必须是从握笔开始之时就训练的,否则根本做不到。
好在,程柠九的学技能力很强,又会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再加上、她这个身体还有些肌肉记忆,否则真就写不出来如此漂亮的字呢。
此时的程柠九并不知道,就因为这手漂亮的字迹,自己母亲身世之谜,在学生当中俨然变成了一个全新的版本。
第124章 那三个校草室友(23)
那就是, 程柠九的母亲可能是名门大家闺秀。甚至于其豪门程度,连首富程家都比之不上。否则,没有办法解释程总那个人, 为什么允许一个女人生了他的孩子十六年之后才知道。
如果那个女人不够优秀的话, 完全没办法解释啊?
要知道,除了表面上这种豪门之外,还有许多低调的那种历史悠久的世家, 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自己的财产多么的显赫, 只不过就是在偶尔参加一个拍卖会的时候, 瞧见喜欢的都以天价买回去,然后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种底蕴深厚的世家,才是最古老的豪门。
他们标榜的不是什么豪车豪宅,而是那种骨子里的东西, 是普通人根本模仿不来的。
程柠九的出现,对同学们来说就是个奇迹。莫名其妙的横空出世,然后又这般高调闹得沸沸扬扬。看起来弱不禁风, 却能够把律北川这个小霸王给打败了。难不成,程柠九会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