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充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仍有几分激动,他对卫崇施礼说道:“身困囹圄,多谢江夏公援我。不过沈侯亦是职责所当,纵有刑迫,不敢有怨。仇不敢久待,罪不敢求免。”

    听到这个李充的回答,沈哲子眉梢不禁一扬,不免有些意外。说实话,他对李充的兴趣并不大,也没有听过此人有什么才名。反而对于其母,那位传说中教导出书圣的卫夫人兴趣不小,甚至不乏拜望之念。

    在听过卫崇和沈牧各自讲述之后,沈哲子对这李充的印象其实有些不佳,感觉跟那些自仗家世便胡作非为的世家纨绔没有什么区别,冲动任性,暴虐狂傲,做事不顾后果。

    可是在一见之后,他却发现这个李充气度恬淡静雅,言谈也是恭谨有加,不像是一个戾气横流之人。

    卫崇听到李充的话,不免有些尴尬,乃至于对李充不乏怨忿。沈家分明已经表态不再追究,这李充干脆低头道歉一下,事情也就罢了。

    若态度再好一些,彼此甚至都能借此结下一份时常来往的情谊,何苦又要多说其余再穷生事端!当真有这份觉悟的话,那就干脆低头认罚,事先吩咐家人不要到自己府上求助。被他这么一说,自己出头反而成了罔顾人情。

    心中虽然有些不满,但是既然已经出头,卫崇还是强笑着对沈哲子说道:“弘度或是仍有激愤难平,或发戾声,维周你不要介意。”

    沈哲子笑着摆摆手表示并不介意,继而望着李充说道:“李君这么说,倒是悖于世情。报仇雪恨,那是孝义人情;罪而伏刑,那是术治法度。时人各执一端,高贤亦不能厘清彼此。李君两端并论,我倒想请教一下,你认为此事应当如何论处?”

    沈哲子这个问题,看似寻常,其实已经牵涉到一个由来已久的意识形态问题。魏晋这个年代,混乱之处不只体现在兵灾连连,更体现在思想上。

    所谓的玄学大昌,其实只是一个比较表象的特征,学术上和思想上的碰撞,不止体现在那些清谈命题或是残酷政治斗争中,其实每一个人身上,都有这种矛盾和焦灼。

    像是庾亮这种时下第一流的名士,学理上的造诣体现在玄儒兼修,出入其间,这么一说倒是显得从容自由,思想恣意驰骋。但其实落实在真正的行动上,仍然免不了着重刑名。而类似言行之间的矛盾,其实在《世说新语》中比比皆是。

    后人推许魏晋,多言那种放达恣意的精神世界,但其实魏晋人士精神很贫穷,很困顿。他们自己甚至都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之不疑,奉行不悖的信念,于是这就造成了不少所谓的玄学名士,一个个言谈风雅无比,私底下都是贪鄙成风的扭曲形象。

    沈哲子作为一个后世而来的灵魂,他在思想上的进步性体现在,他深知玄学只是一个麻醉精神的理论,并不具备任何实际操作性,从来都不是能够让普世受益的学说。像是王导那种求诸简约的执政方法,只能流于世无益的愦愦之政。

    这种昏聩,或者可以说能够适应当时复杂的矛盾关系,不会给社会造成大的动荡和负担。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又何尝不是牺牲了整个社会的活力和进步为代价?

    李充说的这话看似颇有觉悟,仇是一定要报的,但是做错了也认罚。可问题是,觉悟是觉悟,实行起来却困难。执着于孝义,是应该值得褒扬的,但是如果褒扬,那么就间接承认了他家违规建筑是合法的,而那些劳役也就等于被定性为盗贼。

    那么接下来再怎么罚?只能罚他擅闯丁营,而最重要的人命反而不必再提。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世家话语权对国法的压迫。

    听到沈哲子的反问,李充也愣了一愣,良久后才苦笑道:“临事多虑,不敢待讼……”

    沈哲子闻言后便是默然,他明白李充这话的意思。如果李充不私自行动报仇,而是诉讼有司,这件事最后的发展肯定是会被压下来,这样李充非但不能报仇,反而有可能招致沈家的打击。

    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说实话,这个李充非但不是一个冲动之人,反而极有决断。从沈哲子自己而言,如果李充真的去告状,为了不让工程受阻,那么他就要咬定李家墓地逾礼,劳役们是没错的!

    归根到底,这个世道没有道理可言,小民是待宰鱼肉,有力量的人要迎合大势,更有力量的人则要试着操纵大势。

    第0458章 论交于途

    不过眼下倒也不必考虑太多意识形态问题,毕竟是门内决之。

    既然这个李充愿意承担代价,沈哲子自然也不会跟他客气,交钱吧。

    身受后世观念影响的沈哲子,在时下而言其实其内核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家刑徒,无论是想要推动社会变革的用心,还是在面对具体事件的价值观上。

    不过倒是有一点,对于“杀人偿命”这个准则,沈哲子倒是有一个不同的看法。在他看来,所谓杀人偿命更重要应该是用来预防犯罪,用生命为代价来震慑那些潜在的凶徒,而不是案犯后一定要追逐的一个必然结果。

    所谓的人命最重要,人命只能用人命来偿还,在许多现实处境中,这只是一句屁话。尤其对于情感需求较弱的被害者家属而言,杀人偿命未必符合他们的期待。

    假使一人遇害,尚有年迈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女,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人死了,就算抓住凶徒处死,这个家庭仍然处在崩溃的边缘,生活将无以为继。如果在一个福利良好的国度,这个家庭的生存负担会转嫁到整个社会,如果在福利不备的社会,那么只能自生自灭。

    将当事人家属的情感需求和现实需求纳入到判决的考量中,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这对眼下的境况而言,其实很遥远。哪怕在后世法制已经相当健全的时代,公信力仍然频频遭受质疑。

    眼下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劳役误伐,诚然有错。而李充怯于沈家的权势,选择私刑而非诉讼,也是一个无奈之选。

    沈哲子眼下不任廷尉,本身就没有代表公权力的立场,如果一定要求杀人偿命,那么事情就变了性质。这不是主持公道,而是转变成了他和李家的私怨。

    李充虽然不乏敢作敢当的觉悟,但是仍然不认为自己杀人有错,他所认下的罪责也只是擅闯丁营而已。这倒不足表明一个人的生性凉薄,而是时代的局限性。

    沈哲子也不跟他谈什么人道主义精神,只是除了原本的罚金之外,又勒令李家必须派出相等的人丁,承担那几名遇害者该承担的劳役。

    这些代工的事功记在苦主家眷头上,再加上钱财的补偿,沈哲子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剩下的,便是吩咐沈牧去问责当日监督这几名劳役砍伐的吏目,由丁营再拿出一部分补偿来。

    原本他不必要做这么多,但世风的扭转就是从点滴而起。看似一件寻常小事,对于整个丁营的劳役们情感上都是极大的抚慰,因为他们的性命已经开始被尊重。

    有江夏公卫崇的面子在,李充的罚金,沈哲子暂且签下来,于是李充便重获自由。

    事情解决后,卫崇便起身告辞:“今次真是多谢维周,来日我在家中设宴,维周可一定要过府一叙。”

    “江夏公不必如此客气,我也没帮上什么。终究还是李君自己识见豁达,即便我不出面,也能免去许多事端。”

    沈哲子起身笑语道,不过话虽然这么说,如果没有卫崇出面,这件事终究还会有许多波折。最起码自己是没兴趣过问这件小事,而沈牧来处理的话,未必就会罢休。

    事情虽然解决了,卫崇却有些意兴阑珊,因为李充的言语,让他感觉自己这人情有些发虚。不过他还是转望向李充,笑语问询道:“弘度可要与我一同归家?”

    李充摆摆手,施礼道:“劳烦江夏公亲行一趟,已是惶恐,岂敢再劳。而且先墓被损,还没来得及仔细拜望,眼下既然已经无事,理应前往叩拜请罪。”

    “那好吧,我就先行一步了。不过弘度也要记得着人归家传信一声,不要让家人过分担忧。”

    卫崇这话已经透出一丝不满,言外之意如果不是其家人请托,自己也未必就会出面。

    “江夏公慢行,来日定当再登门道谢。”

    李充也察觉到卫崇的小心思,态度端正的将人送上了车驾。只是在他转过头时,便看到沈哲子正站在不远处笑吟吟望着他,神态颇有几分玩味,当即便回以一笑。

    看到李充与卫崇的对答,沈哲子大概明白了为何这李充至今仍是寂寂无名之辈。

    江夏李氏可不是什么寻常门户,否则也不会与清望一流的河东卫氏结亲。单单这个李充的父亲李矩,便曾经坐镇江州重镇。那还是在东海王司马越执政的后期,可见哪怕在越府当权的局面下,即便不是越府旧部,李家也是不弱。

    而李充的伯父李重,则更加不得了,在中朝名望便极高,二十岁的年纪便担任本国中正,可见时誉之高。而李重的儿子李式,过江之后官至侍中,虽然不及方镇位重,但用后世一句话说也是简在帝心的清贵近侍臣子。

    更不要说李充的母亲卫夫人,出身名门,又有非常高妙的书法造诣,还与琅琊王氏这南北第一高门保持着良好的来往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