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昔日引弓数万,独霸河西的月氏已灭亡,月氏王被李信砍了脑袋,部族或逃或亡。李信则鸠占鹊巢,秦人移民也随着驰道,慢慢迁徙到此,彻底改变了昭武城的人口结构,如今城内半数已是秦人。
在昭武城外,喜也终于见到了决定他未来命运的征西大将军,定远侯李信。
与李信的初次会面是在弱水边游猎的营帐,李信高坐一张虎皮之上,身边是两个侍酒的美艳胡女,高鼻深目,喜进去时,她们正在为李信奉上精致的于阗白玉盏,接着将冒着寒气的觥盖打开,用金勺将带着甘甜之香的暗红色液体钥出,缓缓斟入盏中,再含情脉脉地双手奉上。
这是西域送来的葡萄酒,在咸阳是十分名贵的饮品,但在李信这,却跟喝水差不多……
但这副悠然享乐的做派,让崇尚极简主义的喜大皱眉头。
在喜眼里,李信是和黑夫完全相反的人,黑夫厚重,李信锐利;黑夫事事谨慎,李信不拘小节;黑夫节制己欲,李信及时行乐;黑夫打仗怂为先,喜欢结硬寨打呆仗,李信好用奇兵,他自己,就是用来刺穿敌人的剑尖。
还有,黑夫面黑,李信发白;黑夫被叫做黑犬,李信则被誉为白马……
但李信,亦有一种黑夫不曾有的,醉卧沙场君莫笑的豪情直爽!
“喜?我听说过。”
李信轻轻摇晃白玉盏,一旁的胡女还伸手为他擦去嘴角酒渍,酒汁鲜红,犹如人血:“你的名声,比你本人来得更快。”
“有人说你诽谤中伤陛下?又有人说你直言进谏,一心为公,因此被贬,你说,我该信谁的话?”
“都不可信。”
喜不卑不亢:“若为法吏,当自查信证据,不可轻信罪人言辞,将军请自度。”
“果不其然,的确是位直吏。”
李信笑了起来:“既然你精通律法,那就在军中,做军法吏吧!”
喜有些发愣,军法吏?那是百石的小官,虽然相比喜曾经的职务不算什么,但他现在是待罪之身啊,直接任命为吏,不要紧么?
李信的理由,却让喜哭笑不得,更加坚信,这位定远侯,是真醉了。
“我喜欢你这名,喜,喜气!”
李信指点着喜,起身倒了一盏葡萄酒递给他:“正好近来,张掖郡也有一件大喜事!你来的路上,可遇上大夏使者了?”
“大夏使者?”
喜拒绝了酒水,却想起一个月前,在金城渡口遇上的,披着一块垂膝之布当衣裳的一群胡人。
“不负数载苦寻,上千人倒毙大漠啊!”
李信今日心情甚佳,他将手中美酒高高举起,嗟叹道:“吾等找遍了昆仑、北山,都未寻觅到西王母邦踪迹,直到在葱岭以西造访大夏,他们竟知道,西王母邦的下落!”
美酒美人相伴,异域建功立业,都比不上能够一雪前耻的机会。他郁结多年的心结,总算被松开了一丝缝隙!
“李信这一次,总算未再辜负陛下厚望!”
第0675章 按图索骥
典客,乃是秦朝九卿之一,掌诸归义蛮夷,相当于后世的外交部+民委。
而典客之下的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分别管出使、翻译、蛮夷部落朝贡之事,此外,在边疆各郡,还设置了郡邸长丞,直接负责各属邦。
乌氏延,便是张掖郡典客长丞,这个新建的郡,户口虽少,但却控制着秦朝与部世界与沟通的孔道,乃至于“三十六国”的外交,所以秩禄比北地、陇西的高一些,六百石。西域的乌孙、楼兰、姑师、于阗等入贡,都要由他经手,可谓禄低而权重。
但秦始皇三十五年九月,乌氏延却将西域事务统统扔给属下,亲自带着一个使团,匆匆前往咸阳。
那便是喜在大河渡口见到的蓬头卷发,高鼻深目,身披白布为裳的大夏国使节。
这群“大夏”人,好似乡巴佬进城,从进入大秦疆域起,就兴奋不已,看什么都好奇。
乌氏延对彼辈的一言一行都十分关切,让花了大半年功夫,学会大夏语言的译者一一道来。
“禀长丞,大夏人说,他们原以为,秦人高为三丈,声音洪亮,寿命极长,最高可达三百岁高龄……”
乌氏延嗤之以鼻:“我怎不知道?要是真能活三百岁,陛下也不会让吾等去寻找西王母,求长生了。”
译官道:“他们还说,秦人之所以长寿,其诀窍是整日喝凉水……”
乌氏延感觉很滑稽,据他所知,北地郡华戎军民,乃是学着黑夫郡尉的亲兵们,开始喝热水后,疾病才略有减少了,喝凉水长寿?好啊,让大夏人自己喝去吧!
而大夏人对“塞里斯”的国家想象竟是:“平和度日,不持兵器,永无战争……”
这就更与大秦无日不征的政教合一相差甚远了,对了,塞里斯,这是大夏是对秦人的称呼,直译过来是“丝国”。
大夏对秦朝,或者说中原的印象,就完全来源于丝绸,以及近来走俏的糖。
九月中旬,进入内史地区,看到市肆随处可见的丝帛后,大夏人变得更加兴奋,他们拿着叮当作响的银质钱币,疯狂购买所有看见的丝帛,完全不顾乌氏延:“这只是劣质粗帛,山东之帛更佳”的劝慰。
其结果,自然是因为使用违法货币,啥都没买到。
在中原普普通通的丝绸,在大夏人眼中,却是神迹和美的象征——这世间,哪里还会有第二种布料,披三层后,透明的丝质罗纱,还能将女神雕像的乳房、脐眼完全显露出来呢?
而对于丝绸到底是怎么来的,大夏人也当着乌氏延的面,进行了一次剧烈的争吵。
有人侃侃而谈:“赛里斯人所用织绸缎之丝,来自一种名为塞儿的小虫。此虫的大小约两倍于甲虫,吐丝时如树下结网的蜘蛛。蜘蛛八足,该虫也有八足。赛里斯人于冬夏两季建房舍蓄养该虫,并用该虫所吐细丝缠绕其足。先以稷养四年,至第五年改用青芦饲养。青芦为此虫最爱,虫因食之过量,血多身裂而死,体内即为丝。”
但有人反对这种说法,提出了更加离奇的想象:“应是林中有羊,有人勤加灌溉,梳理出之,成精细丝线,半似羊毛纤维,半似粘质之丝。”
此人在途径陇西,看到秦女纷纷织羊毛衣,更坚信不疑。
乌氏延越听越好笑,直到一个整日手持芦苇笔,在皮革上写写画画的文质学者说道:“不必争了,亚氏曾说过,丝织品,是由一种头上有角的大蛆所产之茧织成!”
在昭武城外,喜也终于见到了决定他未来命运的征西大将军,定远侯李信。
与李信的初次会面是在弱水边游猎的营帐,李信高坐一张虎皮之上,身边是两个侍酒的美艳胡女,高鼻深目,喜进去时,她们正在为李信奉上精致的于阗白玉盏,接着将冒着寒气的觥盖打开,用金勺将带着甘甜之香的暗红色液体钥出,缓缓斟入盏中,再含情脉脉地双手奉上。
这是西域送来的葡萄酒,在咸阳是十分名贵的饮品,但在李信这,却跟喝水差不多……
但这副悠然享乐的做派,让崇尚极简主义的喜大皱眉头。
在喜眼里,李信是和黑夫完全相反的人,黑夫厚重,李信锐利;黑夫事事谨慎,李信不拘小节;黑夫节制己欲,李信及时行乐;黑夫打仗怂为先,喜欢结硬寨打呆仗,李信好用奇兵,他自己,就是用来刺穿敌人的剑尖。
还有,黑夫面黑,李信发白;黑夫被叫做黑犬,李信则被誉为白马……
但李信,亦有一种黑夫不曾有的,醉卧沙场君莫笑的豪情直爽!
“喜?我听说过。”
李信轻轻摇晃白玉盏,一旁的胡女还伸手为他擦去嘴角酒渍,酒汁鲜红,犹如人血:“你的名声,比你本人来得更快。”
“有人说你诽谤中伤陛下?又有人说你直言进谏,一心为公,因此被贬,你说,我该信谁的话?”
“都不可信。”
喜不卑不亢:“若为法吏,当自查信证据,不可轻信罪人言辞,将军请自度。”
“果不其然,的确是位直吏。”
李信笑了起来:“既然你精通律法,那就在军中,做军法吏吧!”
喜有些发愣,军法吏?那是百石的小官,虽然相比喜曾经的职务不算什么,但他现在是待罪之身啊,直接任命为吏,不要紧么?
李信的理由,却让喜哭笑不得,更加坚信,这位定远侯,是真醉了。
“我喜欢你这名,喜,喜气!”
李信指点着喜,起身倒了一盏葡萄酒递给他:“正好近来,张掖郡也有一件大喜事!你来的路上,可遇上大夏使者了?”
“大夏使者?”
喜拒绝了酒水,却想起一个月前,在金城渡口遇上的,披着一块垂膝之布当衣裳的一群胡人。
“不负数载苦寻,上千人倒毙大漠啊!”
李信今日心情甚佳,他将手中美酒高高举起,嗟叹道:“吾等找遍了昆仑、北山,都未寻觅到西王母邦踪迹,直到在葱岭以西造访大夏,他们竟知道,西王母邦的下落!”
美酒美人相伴,异域建功立业,都比不上能够一雪前耻的机会。他郁结多年的心结,总算被松开了一丝缝隙!
“李信这一次,总算未再辜负陛下厚望!”
第0675章 按图索骥
典客,乃是秦朝九卿之一,掌诸归义蛮夷,相当于后世的外交部+民委。
而典客之下的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分别管出使、翻译、蛮夷部落朝贡之事,此外,在边疆各郡,还设置了郡邸长丞,直接负责各属邦。
乌氏延,便是张掖郡典客长丞,这个新建的郡,户口虽少,但却控制着秦朝与部世界与沟通的孔道,乃至于“三十六国”的外交,所以秩禄比北地、陇西的高一些,六百石。西域的乌孙、楼兰、姑师、于阗等入贡,都要由他经手,可谓禄低而权重。
但秦始皇三十五年九月,乌氏延却将西域事务统统扔给属下,亲自带着一个使团,匆匆前往咸阳。
那便是喜在大河渡口见到的蓬头卷发,高鼻深目,身披白布为裳的大夏国使节。
这群“大夏”人,好似乡巴佬进城,从进入大秦疆域起,就兴奋不已,看什么都好奇。
乌氏延对彼辈的一言一行都十分关切,让花了大半年功夫,学会大夏语言的译者一一道来。
“禀长丞,大夏人说,他们原以为,秦人高为三丈,声音洪亮,寿命极长,最高可达三百岁高龄……”
乌氏延嗤之以鼻:“我怎不知道?要是真能活三百岁,陛下也不会让吾等去寻找西王母,求长生了。”
译官道:“他们还说,秦人之所以长寿,其诀窍是整日喝凉水……”
乌氏延感觉很滑稽,据他所知,北地郡华戎军民,乃是学着黑夫郡尉的亲兵们,开始喝热水后,疾病才略有减少了,喝凉水长寿?好啊,让大夏人自己喝去吧!
而大夏人对“塞里斯”的国家想象竟是:“平和度日,不持兵器,永无战争……”
这就更与大秦无日不征的政教合一相差甚远了,对了,塞里斯,这是大夏是对秦人的称呼,直译过来是“丝国”。
大夏对秦朝,或者说中原的印象,就完全来源于丝绸,以及近来走俏的糖。
九月中旬,进入内史地区,看到市肆随处可见的丝帛后,大夏人变得更加兴奋,他们拿着叮当作响的银质钱币,疯狂购买所有看见的丝帛,完全不顾乌氏延:“这只是劣质粗帛,山东之帛更佳”的劝慰。
其结果,自然是因为使用违法货币,啥都没买到。
在中原普普通通的丝绸,在大夏人眼中,却是神迹和美的象征——这世间,哪里还会有第二种布料,披三层后,透明的丝质罗纱,还能将女神雕像的乳房、脐眼完全显露出来呢?
而对于丝绸到底是怎么来的,大夏人也当着乌氏延的面,进行了一次剧烈的争吵。
有人侃侃而谈:“赛里斯人所用织绸缎之丝,来自一种名为塞儿的小虫。此虫的大小约两倍于甲虫,吐丝时如树下结网的蜘蛛。蜘蛛八足,该虫也有八足。赛里斯人于冬夏两季建房舍蓄养该虫,并用该虫所吐细丝缠绕其足。先以稷养四年,至第五年改用青芦饲养。青芦为此虫最爱,虫因食之过量,血多身裂而死,体内即为丝。”
但有人反对这种说法,提出了更加离奇的想象:“应是林中有羊,有人勤加灌溉,梳理出之,成精细丝线,半似羊毛纤维,半似粘质之丝。”
此人在途径陇西,看到秦女纷纷织羊毛衣,更坚信不疑。
乌氏延越听越好笑,直到一个整日手持芦苇笔,在皮革上写写画画的文质学者说道:“不必争了,亚氏曾说过,丝织品,是由一种头上有角的大蛆所产之茧织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