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眼下,阴差阳错间,项梁却找到了比义渠更具实力的匈奴!
虽然光论人口,匈奴所有部落加起来也不一定有义渠人多,但相比于久居中原之侧,习俗渐渐华化,定居半农半牧的义渠,匈奴显得更加原始而野蛮。
他们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以畜牧射猎为生。
项梁曾亲眼见到过,匈奴部落里一群七八岁大的孩子,就已经骑着羊,或是小马,引弓射鸟鼠,更大点的,则开始垫着脚爬上马背,随长辈去森林草原上射取狐兔,为家庭补充食物。
匈奴全部聚集在此后,有士数万,力能弯弓,尽为甲骑!每逢冬雪冻死太多牲畜,或是难以捕获猎物,匈奴人就会将族群的灾难转嫁给邻居——他们习战攻以侵伐邻邦,来去如风,抢完食物人口就跑。
简直是一群天生的骑兵,利用他们进攻秦边塞,再美妙不过。
心中如此筹划,项梁丝毫没有“勾结外族”的心理负担。
楚和秦,虽同为冠带之邦,十八世姻亲,却从楚怀王入秦不返开始,便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黔首庶民能忘记,但贵族却忘不了。
对项氏而言,秦是仇雠,秦人是外国人、侵略者,匈奴也是外国人,且与楚素无交集,是真正的风马牛不相及。
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项梁不免惋惜:“当年冒顿之父头曼在时,匈奴更为强大,若燕国鞠武联匈奴之策早成,或许六国也不会灭亡那么快。”
他说了这么多,对面的项庄却没有半句话。
因为,他再也说不了话了!
项庄受的伤不止是脸上的鞭痕,他的舌头,也早在长城时,便因气不过秦吏折辱叔侄二人,大骂不止,竟被整条割了去,如今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作为回应……
这时,毡帐门被掀开了,译者钻了进来。
“项君,大单于要见你!”
项梁站起身来,示意项庄留在这,又对他道:
“若籍儿率领六国之兵叩函谷关,吾等则引匈奴破长城而入,击朔方、北地、上郡,则秦腹背受敌,灭亡指日可待!”
“项氏与秦的仇恨,大父的仇,兄长的仇,你的仇,还有楚国的仇!”
这一切仇恨的锁链,这一切的忍辱负重。
“都会在这一年半载内,做个了结!”
……
项梁再度见到冒顿时,却被他的话泼了一头冷水。
“各部落的君长,仍记得多年前,我父头曼与之争夺河南地,却被秦军大败,匈奴几乎灭亡,故不欲与之为敌。”
项梁立刻请译者帮自己翻译道:“秦已经不是多年前的秦了,秦始皇死了,南北一分为二,相互攻杀,东方二十多个郡反叛。而匈奴也不再是昔日的匈奴,大单于让匈奴恢复了强盛,最重要的是,这次,匈奴有楚国作为盟友!楚击秦之东,匈奴击秦之北,则秦必灭!”
冒顿让女奴为自己倒酒,那酒碗似是骨制的:“助楚攻秦,匈奴有什么好处?”
项梁北上时,没少听乌氏向导说起过冒顿的传奇:冒顿年轻时遭黑夫、陈平离间不得已出奔,献妻献马投靠月氏,后亲手杀死头曼,武力夺取大单于之位,回到草原,尽杀其弟及后母,带着匈奴北遁大漠,休养生息,向北吞并丁零,与东胡休兵,使匈奴恢复实力……
但项梁并未太过在意,再聪明的胡人也是胡人,一群强盗,贪婪,是他们共同的本质。
于是,项梁一开始,是向冒顿阐述中原之富裕,他大肆形容咸阳的丝帛美食无穷无尽,匈奴一旦配合楚军攻下后,可尽情劫掠其财货……
但冒顿却与那些两眼放光的匈奴侯王不同,他摇头道:“我对衣帛美食,不感兴趣。”
“匈奴的人口总数,抵不上秦朝的一个郡,然而之所以遭到大败而不亡,就在于衣食与秦人不同,不用依赖中国,可以北遁漠北,慢慢舔舐伤口。我若改变原有风俗而喜欢中原的衣物食品,底下众人纷纷效仿,则匈奴必像白羊、娄烦、林胡一样,失去了祖道,把自己也当成中国之人。”
“我曾将从秦朝得到的缯絮做成衣裤,穿上它在杂草棘丛中骑马奔驰,让衣裤破裂损坏,以此显示缯絮不如匈奴的旃衣皮袄坚固。把中原商贩运来的可口食物都丢掉,以此显示它们不如匈奴的酪奶方便……”
“这是为了维系匈奴人能攻善战的传统,勿要被中原器物侵蚀,失了锐气。”
冒顿很清楚匈奴的优势:只有苦寒的大地,匮乏的物质,才能养出穷凶极恶的战士,而对匈奴人而言,强取,胜于苦耕!
于是项梁话头一转,开始形容咸阳宫室的美轮美奂,堂皇大观,他觉得,匈奴人这样的乡巴佬,或会向往。
但冒顿仍嗤之以鼻,指着眼前装饰简单的大帐道:“毡帐就很好,中国的皇帝极力修造宫室房屋,必然使人力耗尽。”
“而中国之人努力耕田种桑,只为求得衣食满足,并修筑城郭以容身,所以其民众在急迫时不去练习攻战本领,在宽松时却又被劳作搞得疲惫,故而羸弱,比如河南地的十多万移民,还需要修一道长墙来保护自己。”
“我若夺取中国之地的城池,定会一把火烧干净他们的屋舍,推平城郭,将田亩重新践踏为草场,让匈奴的孩童在上面练习弓战。”
听完译者转述,项梁有些吃惊,这也没欲望那也不在意,那冒顿对什么感兴趣呢?
“我对中原的女人感兴趣。”
冒顿笑着如是说,又挑起旁边美丽女奴的下巴。
“告诉这位楚国贵客,你来自何处?”
“朔方……”
女奴可怜巴巴,用中原话如是说,她是乌氏送给冒顿的礼物。
但说错话的下一瞬,她那纤细的脖子,便被冒顿割开!
鲜血,比酒碗里的葡萄酒还要红。
“那不叫朔方,叫河南地。”
冒顿纠正着这个错误,让人将尸体抬走,又看向对此熟视无睹的项梁,笑道:“我对夺回本属于匈奴的土地、草场感兴趣。”
他将由父亲头曼单于骨头做成的酒碗,重重放在案上,双眼好似饥饿的狼!
虽然光论人口,匈奴所有部落加起来也不一定有义渠人多,但相比于久居中原之侧,习俗渐渐华化,定居半农半牧的义渠,匈奴显得更加原始而野蛮。
他们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以畜牧射猎为生。
项梁曾亲眼见到过,匈奴部落里一群七八岁大的孩子,就已经骑着羊,或是小马,引弓射鸟鼠,更大点的,则开始垫着脚爬上马背,随长辈去森林草原上射取狐兔,为家庭补充食物。
匈奴全部聚集在此后,有士数万,力能弯弓,尽为甲骑!每逢冬雪冻死太多牲畜,或是难以捕获猎物,匈奴人就会将族群的灾难转嫁给邻居——他们习战攻以侵伐邻邦,来去如风,抢完食物人口就跑。
简直是一群天生的骑兵,利用他们进攻秦边塞,再美妙不过。
心中如此筹划,项梁丝毫没有“勾结外族”的心理负担。
楚和秦,虽同为冠带之邦,十八世姻亲,却从楚怀王入秦不返开始,便结下了不死不休的仇恨。
黔首庶民能忘记,但贵族却忘不了。
对项氏而言,秦是仇雠,秦人是外国人、侵略者,匈奴也是外国人,且与楚素无交集,是真正的风马牛不相及。
而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项梁不免惋惜:“当年冒顿之父头曼在时,匈奴更为强大,若燕国鞠武联匈奴之策早成,或许六国也不会灭亡那么快。”
他说了这么多,对面的项庄却没有半句话。
因为,他再也说不了话了!
项庄受的伤不止是脸上的鞭痕,他的舌头,也早在长城时,便因气不过秦吏折辱叔侄二人,大骂不止,竟被整条割了去,如今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作为回应……
这时,毡帐门被掀开了,译者钻了进来。
“项君,大单于要见你!”
项梁站起身来,示意项庄留在这,又对他道:
“若籍儿率领六国之兵叩函谷关,吾等则引匈奴破长城而入,击朔方、北地、上郡,则秦腹背受敌,灭亡指日可待!”
“项氏与秦的仇恨,大父的仇,兄长的仇,你的仇,还有楚国的仇!”
这一切仇恨的锁链,这一切的忍辱负重。
“都会在这一年半载内,做个了结!”
……
项梁再度见到冒顿时,却被他的话泼了一头冷水。
“各部落的君长,仍记得多年前,我父头曼与之争夺河南地,却被秦军大败,匈奴几乎灭亡,故不欲与之为敌。”
项梁立刻请译者帮自己翻译道:“秦已经不是多年前的秦了,秦始皇死了,南北一分为二,相互攻杀,东方二十多个郡反叛。而匈奴也不再是昔日的匈奴,大单于让匈奴恢复了强盛,最重要的是,这次,匈奴有楚国作为盟友!楚击秦之东,匈奴击秦之北,则秦必灭!”
冒顿让女奴为自己倒酒,那酒碗似是骨制的:“助楚攻秦,匈奴有什么好处?”
项梁北上时,没少听乌氏向导说起过冒顿的传奇:冒顿年轻时遭黑夫、陈平离间不得已出奔,献妻献马投靠月氏,后亲手杀死头曼,武力夺取大单于之位,回到草原,尽杀其弟及后母,带着匈奴北遁大漠,休养生息,向北吞并丁零,与东胡休兵,使匈奴恢复实力……
但项梁并未太过在意,再聪明的胡人也是胡人,一群强盗,贪婪,是他们共同的本质。
于是,项梁一开始,是向冒顿阐述中原之富裕,他大肆形容咸阳的丝帛美食无穷无尽,匈奴一旦配合楚军攻下后,可尽情劫掠其财货……
但冒顿却与那些两眼放光的匈奴侯王不同,他摇头道:“我对衣帛美食,不感兴趣。”
“匈奴的人口总数,抵不上秦朝的一个郡,然而之所以遭到大败而不亡,就在于衣食与秦人不同,不用依赖中国,可以北遁漠北,慢慢舔舐伤口。我若改变原有风俗而喜欢中原的衣物食品,底下众人纷纷效仿,则匈奴必像白羊、娄烦、林胡一样,失去了祖道,把自己也当成中国之人。”
“我曾将从秦朝得到的缯絮做成衣裤,穿上它在杂草棘丛中骑马奔驰,让衣裤破裂损坏,以此显示缯絮不如匈奴的旃衣皮袄坚固。把中原商贩运来的可口食物都丢掉,以此显示它们不如匈奴的酪奶方便……”
“这是为了维系匈奴人能攻善战的传统,勿要被中原器物侵蚀,失了锐气。”
冒顿很清楚匈奴的优势:只有苦寒的大地,匮乏的物质,才能养出穷凶极恶的战士,而对匈奴人而言,强取,胜于苦耕!
于是项梁话头一转,开始形容咸阳宫室的美轮美奂,堂皇大观,他觉得,匈奴人这样的乡巴佬,或会向往。
但冒顿仍嗤之以鼻,指着眼前装饰简单的大帐道:“毡帐就很好,中国的皇帝极力修造宫室房屋,必然使人力耗尽。”
“而中国之人努力耕田种桑,只为求得衣食满足,并修筑城郭以容身,所以其民众在急迫时不去练习攻战本领,在宽松时却又被劳作搞得疲惫,故而羸弱,比如河南地的十多万移民,还需要修一道长墙来保护自己。”
“我若夺取中国之地的城池,定会一把火烧干净他们的屋舍,推平城郭,将田亩重新践踏为草场,让匈奴的孩童在上面练习弓战。”
听完译者转述,项梁有些吃惊,这也没欲望那也不在意,那冒顿对什么感兴趣呢?
“我对中原的女人感兴趣。”
冒顿笑着如是说,又挑起旁边美丽女奴的下巴。
“告诉这位楚国贵客,你来自何处?”
“朔方……”
女奴可怜巴巴,用中原话如是说,她是乌氏送给冒顿的礼物。
但说错话的下一瞬,她那纤细的脖子,便被冒顿割开!
鲜血,比酒碗里的葡萄酒还要红。
“那不叫朔方,叫河南地。”
冒顿纠正着这个错误,让人将尸体抬走,又看向对此熟视无睹的项梁,笑道:“我对夺回本属于匈奴的土地、草场感兴趣。”
他将由父亲头曼单于骨头做成的酒碗,重重放在案上,双眼好似饥饿的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