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规矩过滤掉听不懂的词汇,龙葵低着脑袋、提着双手,扭扭捏捏地说道:“那,那个……利兹大哥,你不是说想看我跳舞的吗……”

    “欸?”好像是说过这种话,撩拨妹子的时候……不过真有人当真的啊!

    当然,“对的对的~~难道说就是现在嘛?”利兹也只是以为龙葵不会同意这种事,并非对此毫无兴趣……意外是意外了点,但没有拒绝的理由。

    “嗯……只有在王宫这里才有条件……”听见利兹如此回应,龙葵又像是高兴又像是害羞一般,将原本就举在胸前的双手举起来,以超级长的衣袖挡住脸庞——《广袖流仙裙》本身就是舞蹈用的浓重的宫廷服装,龙葵以日常打扮就可以上场了。

    “虽说月下美人独舞也不错,不过这样确实才更完整……没想到最后一天还有如此节目。”利兹与龙葵已经在王都呆了三天,明天早上就重新启程。

    这时间并不长,龙葵还没有与家人聚够呢……但既然能安然无恙地归来一次,那么重启旅程也没有那么让人忧愁,倒是没有谁露出过多的不舍。

    “那么,利兹大哥,我献丑了——”

    ……

    “太子殿下,公主她……?”跟在龙阳身侧,一同看着龙葵与利兹再次启程的侍从,欲言又止道。

    “……刚好反过来了,是吗?”一直看着两人消失在视野中,龙阳才做出回应。

    “……”侍从沉默,来了个无声同意。

    也不知道算不算黄婆卖瓜自卖自夸,但龙阳认为妹妹作为女性而言相当优秀,当然,这是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不需要“辅助夫君”与“独挑大梁”的能力,只需要做到“貌美如花”、“处子之身”、“品性纯良”、“门当户对”就差不多可以了。

    按照龙阳最初的设想,两人从始至终谈不到一起,仅仅是旅行的同伴的话,这个结局自然没有问题。但假如利兹主动追求妹妹,妹妹没有露出太强烈的抗拒表示的话,这发展一样能够接受,他会第一时间请示父王母后,将妹妹下嫁仙长——在母后病倒、父王无心朝政的这段日子,龙阳全面接手了国家政务,也正因如此,他非常明白《姜国》此刻的处境。能够以婚姻的形式让妹妹脱离这个困境,他认为是好事。

    只不过……现在看来发展势头好像有点不对!自己的妹妹率先一副春心微动的样子也罢了,问题是那个嘴巴上比这个时代所有君子都要奔放、几乎可跟街头无赖媲美的道士,对这个状态的龙葵却没有积极的回应,现在的他盯着的东西很明显并不是“女人”,甚至也不是“魔剑”——

    “与那个男人的一战吗?”至今还在为“重楼”这个莫名熟悉的名字而困惑的龙阳长叹一声,转身返回王宫。

    不知道为何,他觉得能够理解利兹……

    ……

    利兹离开王都重新搜集魔剑材料一事,重楼并不如何在意,反正以他通天彻地的神通,一旦利兹搞出来什么大事,此时此刻同处在人间界的他大约都能立刻察觉并赶过去……说到底,他这次前来是为了“飞蓬”——也就是现在的“龙阳太子”。

    “……”之前就说过,重楼并不是那种躲在远处不停进行窥视的男人。

    之前他只是远远看了龙阳一样,确定他就是自己惺惺相惜的对手后,就直接离开。

    当然,这并不是说龙阳现在的处境如何如何不堪,让他很失望什么的……其实重楼很清楚,这仅仅是轮回之时失去记忆的结果而已,一旦龙阳重新取回记忆,过不了多久就又会变成那个人称“第一神将”的男人——比起身体,灵魂才是寄宿着力量的主体。

    那么,重楼为何来了却不见龙阳,只是在王都里无意义地呆着?

    嗯……其实重楼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例如龙阳久违地从繁重的政务中脱身,握上剑进行演练的时候!

    “哼,即便沦落至今,你最终还是没有忘记‘剑’。”

    “你是……?!”

    “出剑吧……‘人类’。”

    第一百三十一章 旅途

    重楼自然不可能全力施为,否则仅仅是那澎湃的灵力就足以让身为人类的龙阳当场毙命,因此他将灵力全封印、以压制到“人类”级别的身体属性跟龙阳比拼招式……额,这对跨越千年的好基友间的低端局的胜负不谈,结果是魔界至尊牛逼哄哄地离开,留下一个一脸懵逼的姜国太子。

    也罢,留在王都浪费时间的重楼、收拾心神安排人手准备铸剑的龙阳、宛若覆巢之卵的《姜国》,在利兹与龙葵下一次归来之前,都不会有什么奇怪举动与重大变化,视线还是先投往利兹与龙葵正在进行着的“零碎而又多彩的旅途”吧——

    ……

    “小葵,我在想啊……在野外行走的时候,究竟是妖怪杀的人多一些,还是强盗杀的人多一些?”骑在大狗上的利兹仰天思索起来。

    “唔……”忘记松开手,还整个人抱着利兹的龙葵想了想,做出回答,“……强盗吧?”

    “妖怪不是更加厉害吗?”利兹意外道。

    “可是,妖怪杀人的传闻,一般都不多见……”相反的,强盗杀人案件时有发生,在王都生活时,天天跟着龙阳屁股转的龙葵好歹知道这回事。

    “居然是这种设定吗?”由于前进路线与感知力问题,不停在野外撞到妖怪的利兹还以为妖怪杀人是常见事件……果然他这个外来人还是比不上本地人的常识程度啊。

    以龙葵的回答为基础,利兹接着道:“这么说的话,妖怪杀掉强盗的话,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额……”龙葵这就不好表态了,尤其是此时此刻。

    “不对,作为一个大侠,我应该将妖怪和强盗一起杀掉才对。”至今还将自己当成【神算大侠】的利兹,觉得这样才是对路人们才是最好的选择。

    “……利兹大哥,这,不太好吧?”龙葵抬头看向远方,犹豫地说道。

    “唔,也有道理,大部分妖怪杀人是为了填饱肚子,从这个角度而言,它们也不是坏家伙……没有招惹到我们的前提下,我们突然跑过去干死它们好像也有点问题。”利兹点头道,妖怪终究不是丧尸这类任何人看见了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冲上去弄死的东西,好歹还是具备有意识的。

    “欸?”龙葵愣了一下。

    她可不是这个意思啊!她是想说强盗们有可能改过自新、浪子回头什么的……虽然连她自己都没勇气进行保证。

    “果然还是无法作出决定啊……算了~”利兹一夹狗腹,驱使巨犬继续旅程,“当没有看见就好~”

    “……”姜国公主沉默下来,扭过头。

    不去看那些一直在发出着凄厉的求救的正在被狼型妖怪袭击的强盗们。

    ……

    不一定所有珍稀材料都散布在郊外,也不一定所有珍稀材料都埋在地里,有部分会以商品与传家宝的形式存在于百姓手中。这个时候就需要口才技能与交易技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