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行了~~”利兹接过《碧玉箫》,放进背包里进行绑定,玉萧瞬间出现在腰间。
《碧玉箫》:降低招式耗蓝(少量)。
利兹笑着解释:“虽说其他箫类法宝有更实用的功能,不过……要发动它们的功能,大都要配相应的艺能,在我想去当音乐家之前,还是先用一下这种不需要吹奏就能生效的法宝吧~~”
“……是我欠考虑了。”咲夜点点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游戏管理员印象中,“剑仙”就应该踩着剑、喝着酒、吹着箫飞来飞去,就算利兹根本就没点过才艺技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吹萧,他的装备栏中还是有这空格。
附带一提,这不算设定缺陷哦~利兹日后可以去进修艺能嘛,反正他要进行的是各种各样的游戏,可能跑去当商会会长,可能跑去当特级厨师,也可能跑去当大明星——只要他那时候“觉得有趣”就行了。
2、《玉佩》
说是搜罗法宝,可是怎么“搜罗”?真当有人会有事没事将无价之宝放在木箱子里面再藏到荒郊野岭里面吗?还是以为自称勇者就能大摇大摆进去别人家翻箱倒柜抢劫?
利兹通过《任务系统》找到的法宝大都不是无主之物,要不是修仙人士的随身物品,要不是民间达官贵人的收藏品,要不是亡者的陪葬品,由于时间不太充裕,他和咲夜用了一些会被人质疑“你他丫的真的有道德70分吗”的手段……咳咳,发现功能不如意后有物归原主的,请原谅他吧。
当然……
“呼,忙碌了好几天,没想到在古董店里买到的玉佩,功能反而最像样。”也有这种合法途径得到的法宝。
《祝融玉佩》:增加回蓝速度(少量)。
虽说在常人眼中,“辟毒”、“免疫瘴气”、“安眠定神”这些功能更加实用,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利兹还是选了回蓝。
“突然理解到景天为什么总是往古董店里跑了~~对吧,小葵。”
“……”龙葵就算兄控,也好歹知道景天是真的贪钱……
3、《葫芦》
“以后都不用再找葫芦类法宝了,这个神器一旦到手,其他葫芦再也上不了位。”从一个盗贼窝点中得到这法宝后,利兹如此断言,事实上未来也确实如此。
《紫金葫芦》:收取敌人至葫中炼化,一段时间后生成灵丹。(对人型敌人、傀儡型敌人、boss无效)
实践结果:拔下葫芦的盖子后会有一定的吸力,能够将被打残而无力反抗的敌人收取进去;炼化时间为一天二十四小时;短时间之内可以将敌人重新放出来;炼化出来的灵丹为永久提升属性点的丹药,虽说提升量微乎其微;敌人一经炼化,包括利兹在内的游戏团队将失去击杀它所得的经验值。
尽管这能力与《低阶仙术》同等地位,可能在某些世界无法使用,不过……利兹还是多了一个新能力~~往道士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第一百九十三章
《紫金葫芦》的获得等同于让利兹得到“炼妖”的能力,而在游戏系统的影响下,这份力量的应用范围还得到大幅扩展,不再限制于“妖族”或“妖邪之物”上,就连史莱姆、哥布林、生化病毒感染者这些异世界的“怪物”都可以收纳至其中。
鉴于日后有相当的机会使用到这能力,这里稍微分析一下。
有一点算是基础,【通过击杀敌人积累经验升一级所提升的属性】的总量比不上【通过《紫金葫芦》将这些敌人炼成灵丹所能提升的属性】。这很容易理解吧?假如后者还比不上前者,那这能力就完全没有存在价值了……考虑“等级越高升一级需要的经验值越多”,现在后者所能提供的属性点都能甩开前者几倍了,日后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优势很明显,不仅击杀同等的敌人获得的属性提升变多、团队战斗力变得更强,还有属性分配变得自由化。一方面,利兹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各种灵丹实现职能分化,例如远程扔暗器牵制的慕容九少加力量多加敏捷,例如正面肉搏的克劳萨主加血量上限和防御,水桶腰成长不是什么好事,极端加点更厉害。另一方面,利兹可以将原本属于整个团队的灵丹自己一个人啃了,又或者只分给自家的后宫团……开玩笑的,这实在太自私了,只将这当成一场游戏的利兹不会为了提升实力做这种伤人品的事。但是有些时候不排除部分村民(例如)会出于好奇心跟着大部队来到异世界,不参与战斗的他们一样会分享战斗经验,那简直就是一种浪费,反正他们就算升级了也还是不会从《村民》变成《队友》,剥夺他们的经验值反而是好事。
这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一方面,失去了击杀经验后,《主世界》的面积不会变大,即便《主世界》现在已经大得让人产生“地广人稀”的感觉了,这缺点没有人会在意,但缺点还是缺点。另一方面,失去了击杀经验后,技能无法进阶,例如王元姬已经决定发展《忍术系统》,她希望学到进阶技能《隐身术》,对她来说《隐身术》和大量属性点相比孰轻孰重还真不好说,前者是起到辅助作用的技术,后者是提升自身硬实力,都不算有错。
利兹整体衡量下来,再结合自己对“属性高低”的亲身感受,还是觉得利远大于弊,用《紫金葫芦》收怪绝对是正确的事情……说是这么说,但特意将怪物打残再收怪啥的,其实还是蛮麻烦的事情,尤其会将一场畅快淋漓的战斗变得束手束脚。到最后,利兹还是保持着原来随心所欲的战斗方式,该杀则杀,不故意留一口气,只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对还没死透的敌人再使用《紫金葫芦》。
——利兹还没有丧心病狂到为了灵丹而四处找妖族的麻烦,只是对某些不长眼主动找他麻烦的妖族开刀,但通过他们也算是测试出个大概。
不过,频繁使用《紫金葫芦》的机会马上就要来了。
……
“哟~红毛,你居然还没有被这财迷气跑啊?”和咲夜一同坐着《魔剑》飞回昆仑山的利兹,朝坐在小亭里一个人喝酒的重楼调侃道。
“哼!”重楼冷哼一声,也不知道是为这句“红毛”生气,还是为飞蓬的转世居然对凡间的钱财如此执着而愤怒。
“……我有那么糟糕吗?”景天早已停下练剑,走过来挠挠头道。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一点我也理解。”利兹自己在主世界一样收取五成的高税率,就是理解金钱的作用的证明,“问题是你三句不离钱,这太厉害了一些。”
“哈哈,你前面那一句说得真好……嗯,‘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至理名言。”景天乐呵呵地说道。
“关注点居然在那里吗……”利兹无语,话说自家剑灵都暂时不从魔剑出来了,哥哥实在太丢人,“话说你财迷到这程度,到底有没有学会《倾国银弹波》这一杀招?”
《幻瞑界事件》中云霜雪使用韩菱纱的全副身家,一击夺回《望舒》的过程,利兹记忆犹新。
“学是学会了,但那么铺张浪费的招式,我才不会用!”要是自己的三百五十个收藏品被炸碎,景天大概会肉痛得哭出来。
“……那《洒金笺》呢?”
“这个没事!”景天自信地说道,反正撒出去的铜钱和元宝可以事后捡回来。
“哼!窝囊!”重楼怒声批判……他亲眼看着景天在修炼的过程中停下来,弯着腰在雪地上将撒出去的铜钱捡回来,一枚都不落下。
“那还好,”没能理解到真相的利兹松了一口气,他以为景天还能抢救一下,“我这边已经更换好装备了,你的实力也达到修仙门派掌门的级别——”
“咦,原来已经可以了吗?”景天还有几分意犹未尽,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武痴”隐藏属性,他只察觉到利兹身上的饰品改变了,“呜哇~你的玉佩和玉萧怎么从顶级珍品换成一流品了?”即便之前的是普普通通的玉质饰品,现在的是神奇的法宝,材质上似乎还是前者更好。
就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的利兹继续说道:“我们就先传送到《魔界》,再从《神魔之井》走到《神界》吧,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你做好心理准备。”
谈起正事,景天也收起财迷之心,点点头应道:“……哦,什么时候出发?”
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吧?明明是凶险的龙潭虎穴,他还是无比期待着走进《神界》。
“三天后,我在外面跑了一个月,也有点累……”尽管这里实际上也是荒郊野岭,自己搭房子才能舒适下来,环顾四周,就在附近找地方搭房子。
“唔?”终于想起来有哪里不对劲,“那个臭脾气大小姐呢?被楼哥挥一挥手化作粉尘了吗?”
《碧玉箫》:降低招式耗蓝(少量)。
利兹笑着解释:“虽说其他箫类法宝有更实用的功能,不过……要发动它们的功能,大都要配相应的艺能,在我想去当音乐家之前,还是先用一下这种不需要吹奏就能生效的法宝吧~~”
“……是我欠考虑了。”咲夜点点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游戏管理员印象中,“剑仙”就应该踩着剑、喝着酒、吹着箫飞来飞去,就算利兹根本就没点过才艺技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吹萧,他的装备栏中还是有这空格。
附带一提,这不算设定缺陷哦~利兹日后可以去进修艺能嘛,反正他要进行的是各种各样的游戏,可能跑去当商会会长,可能跑去当特级厨师,也可能跑去当大明星——只要他那时候“觉得有趣”就行了。
2、《玉佩》
说是搜罗法宝,可是怎么“搜罗”?真当有人会有事没事将无价之宝放在木箱子里面再藏到荒郊野岭里面吗?还是以为自称勇者就能大摇大摆进去别人家翻箱倒柜抢劫?
利兹通过《任务系统》找到的法宝大都不是无主之物,要不是修仙人士的随身物品,要不是民间达官贵人的收藏品,要不是亡者的陪葬品,由于时间不太充裕,他和咲夜用了一些会被人质疑“你他丫的真的有道德70分吗”的手段……咳咳,发现功能不如意后有物归原主的,请原谅他吧。
当然……
“呼,忙碌了好几天,没想到在古董店里买到的玉佩,功能反而最像样。”也有这种合法途径得到的法宝。
《祝融玉佩》:增加回蓝速度(少量)。
虽说在常人眼中,“辟毒”、“免疫瘴气”、“安眠定神”这些功能更加实用,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利兹还是选了回蓝。
“突然理解到景天为什么总是往古董店里跑了~~对吧,小葵。”
“……”龙葵就算兄控,也好歹知道景天是真的贪钱……
3、《葫芦》
“以后都不用再找葫芦类法宝了,这个神器一旦到手,其他葫芦再也上不了位。”从一个盗贼窝点中得到这法宝后,利兹如此断言,事实上未来也确实如此。
《紫金葫芦》:收取敌人至葫中炼化,一段时间后生成灵丹。(对人型敌人、傀儡型敌人、boss无效)
实践结果:拔下葫芦的盖子后会有一定的吸力,能够将被打残而无力反抗的敌人收取进去;炼化时间为一天二十四小时;短时间之内可以将敌人重新放出来;炼化出来的灵丹为永久提升属性点的丹药,虽说提升量微乎其微;敌人一经炼化,包括利兹在内的游戏团队将失去击杀它所得的经验值。
尽管这能力与《低阶仙术》同等地位,可能在某些世界无法使用,不过……利兹还是多了一个新能力~~往道士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第一百九十三章
《紫金葫芦》的获得等同于让利兹得到“炼妖”的能力,而在游戏系统的影响下,这份力量的应用范围还得到大幅扩展,不再限制于“妖族”或“妖邪之物”上,就连史莱姆、哥布林、生化病毒感染者这些异世界的“怪物”都可以收纳至其中。
鉴于日后有相当的机会使用到这能力,这里稍微分析一下。
有一点算是基础,【通过击杀敌人积累经验升一级所提升的属性】的总量比不上【通过《紫金葫芦》将这些敌人炼成灵丹所能提升的属性】。这很容易理解吧?假如后者还比不上前者,那这能力就完全没有存在价值了……考虑“等级越高升一级需要的经验值越多”,现在后者所能提供的属性点都能甩开前者几倍了,日后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优势很明显,不仅击杀同等的敌人获得的属性提升变多、团队战斗力变得更强,还有属性分配变得自由化。一方面,利兹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各种灵丹实现职能分化,例如远程扔暗器牵制的慕容九少加力量多加敏捷,例如正面肉搏的克劳萨主加血量上限和防御,水桶腰成长不是什么好事,极端加点更厉害。另一方面,利兹可以将原本属于整个团队的灵丹自己一个人啃了,又或者只分给自家的后宫团……开玩笑的,这实在太自私了,只将这当成一场游戏的利兹不会为了提升实力做这种伤人品的事。但是有些时候不排除部分村民(例如)会出于好奇心跟着大部队来到异世界,不参与战斗的他们一样会分享战斗经验,那简直就是一种浪费,反正他们就算升级了也还是不会从《村民》变成《队友》,剥夺他们的经验值反而是好事。
这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一方面,失去了击杀经验后,《主世界》的面积不会变大,即便《主世界》现在已经大得让人产生“地广人稀”的感觉了,这缺点没有人会在意,但缺点还是缺点。另一方面,失去了击杀经验后,技能无法进阶,例如王元姬已经决定发展《忍术系统》,她希望学到进阶技能《隐身术》,对她来说《隐身术》和大量属性点相比孰轻孰重还真不好说,前者是起到辅助作用的技术,后者是提升自身硬实力,都不算有错。
利兹整体衡量下来,再结合自己对“属性高低”的亲身感受,还是觉得利远大于弊,用《紫金葫芦》收怪绝对是正确的事情……说是这么说,但特意将怪物打残再收怪啥的,其实还是蛮麻烦的事情,尤其会将一场畅快淋漓的战斗变得束手束脚。到最后,利兹还是保持着原来随心所欲的战斗方式,该杀则杀,不故意留一口气,只是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对还没死透的敌人再使用《紫金葫芦》。
——利兹还没有丧心病狂到为了灵丹而四处找妖族的麻烦,只是对某些不长眼主动找他麻烦的妖族开刀,但通过他们也算是测试出个大概。
不过,频繁使用《紫金葫芦》的机会马上就要来了。
……
“哟~红毛,你居然还没有被这财迷气跑啊?”和咲夜一同坐着《魔剑》飞回昆仑山的利兹,朝坐在小亭里一个人喝酒的重楼调侃道。
“哼!”重楼冷哼一声,也不知道是为这句“红毛”生气,还是为飞蓬的转世居然对凡间的钱财如此执着而愤怒。
“……我有那么糟糕吗?”景天早已停下练剑,走过来挠挠头道。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这一点我也理解。”利兹自己在主世界一样收取五成的高税率,就是理解金钱的作用的证明,“问题是你三句不离钱,这太厉害了一些。”
“哈哈,你前面那一句说得真好……嗯,‘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至理名言。”景天乐呵呵地说道。
“关注点居然在那里吗……”利兹无语,话说自家剑灵都暂时不从魔剑出来了,哥哥实在太丢人,“话说你财迷到这程度,到底有没有学会《倾国银弹波》这一杀招?”
《幻瞑界事件》中云霜雪使用韩菱纱的全副身家,一击夺回《望舒》的过程,利兹记忆犹新。
“学是学会了,但那么铺张浪费的招式,我才不会用!”要是自己的三百五十个收藏品被炸碎,景天大概会肉痛得哭出来。
“……那《洒金笺》呢?”
“这个没事!”景天自信地说道,反正撒出去的铜钱和元宝可以事后捡回来。
“哼!窝囊!”重楼怒声批判……他亲眼看着景天在修炼的过程中停下来,弯着腰在雪地上将撒出去的铜钱捡回来,一枚都不落下。
“那还好,”没能理解到真相的利兹松了一口气,他以为景天还能抢救一下,“我这边已经更换好装备了,你的实力也达到修仙门派掌门的级别——”
“咦,原来已经可以了吗?”景天还有几分意犹未尽,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武痴”隐藏属性,他只察觉到利兹身上的饰品改变了,“呜哇~你的玉佩和玉萧怎么从顶级珍品换成一流品了?”即便之前的是普普通通的玉质饰品,现在的是神奇的法宝,材质上似乎还是前者更好。
就当自己什么都没听见的利兹继续说道:“我们就先传送到《魔界》,再从《神魔之井》走到《神界》吧,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你做好心理准备。”
谈起正事,景天也收起财迷之心,点点头应道:“……哦,什么时候出发?”
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吧?明明是凶险的龙潭虎穴,他还是无比期待着走进《神界》。
“三天后,我在外面跑了一个月,也有点累……”尽管这里实际上也是荒郊野岭,自己搭房子才能舒适下来,环顾四周,就在附近找地方搭房子。
“唔?”终于想起来有哪里不对劲,“那个臭脾气大小姐呢?被楼哥挥一挥手化作粉尘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