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有人从男生宿舍里拖出一个箱子,打开盖子一脚踢翻,里面散落出花花绿绿的衣物,天黑看不清楚,大家凑近了都哇的一声,原来里面除了几件男生衣服、毛衣之外,还有十几条女士内裤。

    “流氓!打死他就对了!”

    “臭不要脸!流氓!”

    “真无耻!”

    “还沪市青年呢!啥玩意儿啊!”

    群情激愤。沈梦昔和贾世兰对视一眼,谁也没有说什么,两人牵手去食堂拿回沈梦昔的饭盒,去了卫生所。

    “这是一种心理疾病,也许是童年受过什么刺激。”沈梦昔想了想说。

    “太特么恶心了!”

    “是啊。可也罪不至死。”

    “现在不打死,早晚也得斗死!他是傻子吗?这样公然耍流氓肯定要挨揍、挨斗的啊!”

    “我也不理解。大概是控制不住自己了吧!越冒险越刺激?”

    “算了咱不稀的想这事儿了。李家伦好像要回城了!”

    “啊?真的吗?”

    “他家老爷子好像是“站起来”的那部分领导干部,他和他姐都能回去了。”

    “他是高干子弟啊!”

    “呵呵,你不知道啊!”

    “没人告诉我啊!”

    “是你不关注这些罢了,好些人都知道。你和人相处,只看人不看家世,我知道。”贾世兰笑着摸摸她的头。

    “你是不是暗示我比较傻?”沈梦昔扒拉掉她的手:“说吧,你呢?”

    “我?我家可比不了李家伦。”

    沈梦昔看看贾世兰,忽然说:“失敬失敬。”说完端着一杯水慢慢喝起来。

    “想啥呢?”

    “你是不是也快回去了?”

    “等机会吧。”这意思就是肯定会回去了。

    沈梦昔忽然很失落,把头转到一边,什么也不想说了。

    “我谈恋爱了。”贾世兰忽然说,似乎是说一个秘密来补偿沈梦昔一般。

    沈梦昔早有预料,但还是转过头来看着她。

    “我说了不结婚,但是没说不恋爱。他是我同班同学,留城工作了。

    去年我回来迟到就是因为他,那时候,真是不想再回东北了。但是今年,今年我们就不一样了,有个女的一直缠着他。”贾世兰的声音越来越低,“那个女的长得好看,家世也好,工作也在京城。”

    和沈梦昔估计得差不多。

    “是你的,别人抢不去;不是你的,留也留不住。”沈梦昔轻描淡写地说。

    “有道理。”贾世兰听了赞同,“但我还是很难过,这里,堵得慌。”

    “那咱俩到河边唱歌吧,找个没人的地方使劲喊,喊完你就舒服了。”

    两人真的去了河边。天上升起半个月亮,鹅卵石泛着光,河面还冻着,但是没有人敢上去踩踏了。

    “会不会有狼?”贾世兰忽然小声说。

    “来了也是饭包,不咬我的。”沈梦昔笑着说:“我给你唱首歌吧,或许可以引来一群狼。”

    “天黑了,孤独又慢慢割着

    有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很远很久没再见了

    就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

    歌声是这样残忍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

    天黑得像不会再天亮了

    明不明天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看青春难依难舍

    泪还是热的泪痕冷了”

    沈梦昔轻声唱着,像是唱给贾世兰听,也像是唱给自己的。

    唱完好久谁都没有说话。

    “你这歌词不错,就是歌不像歌,哼哼唧唧的。自己编的吧。”

    沈梦昔无语。

    “来,你喊一嗓子吧,喊完通体舒畅!”

    “喊什么?”

    “想喊什么喊什么。”

    “我饿了!”贾世兰试着喊。

    “我也饿了!”沈梦昔也跟着喊。

    “我很烦!”声音大了。

    “我很快乐!”

    “我恨你!”

    “我想你!”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两人都噤若寒蝉,抱作一团。

    一道手电筒的光束照射过来,大约四五个人走了过来。“谁啊!不回宿舍在这里瞎嚎啥呢!”是范建国那特有的贱贱的嗓音。

    “滚!”

    “得嘞!伦儿,你真说对了,是我老邻居。”范建国跟旁边的人说。

    第69章 不告而别

    沈梦昔没有想到,李家伦回城的时候,居然连招呼都没打一个。

    这个人就像凭空蒸发了一样,王建国说他的行李衣服都在,就是人不见了。大家都在议论,各种猜测,有说回城的,有说失踪的,有说被害的。

    沈梦昔知道他肯定是回了京城。

    她何尝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对自己若有似无的情愫,她也曾年轻过,不,她正年轻!

    只是心上留下过多的痕迹,无法抹去,她早过了爱情大过天的心理年龄。当初看过关于某明星恋爱的报道,说她每一次恋爱都极为投入,并且还能勇敢地投入下一次。但是若干年过去,还是看到她脸上掩饰不了的憔悴,呵,毕竟人不是机器,总会受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