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琅愣住了,他稍微计算了一下,就发现霍去病说的好像是真的。
他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杀人于无形,至少在身边那座巨大的陵墓里埋着的始皇帝面前,他不敢这样说。
通过放射物质来杀人,这在云琅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里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杀人行为。
云琅知道铅是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至少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的男勋贵们就喜欢用铅制作的酒壶,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
还因为铅这种东西有美白作用,罗马帝国的贵妇们很喜欢把它涂在脸上取悦男人。
这导致的结果很明显,他们的子孙被伤害的很惨,据说这个时代的罗马勋贵很少能生出健康的孩子。
也导致他们在年纪轻轻地时候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另外,如果你有杀人欲望的话。始皇陵里面的水银也是一个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品。
云琅就被那东西折腾的很惨,直到现在,他都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个恐怖的东西全部排出体外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想吃胡萝卜……
怎么样善待他人,这需要好好的教,至于怎么害人,云琅觉得没必要教,他认识的人,已经够坏了,用不着把他们教的更坏。
无论人间是个什么样子,天地都在按照他的规律在运转。
麦子黄了,这是云家最忙碌的时候,与春蚕上了茧山相比,这一次忙碌的是云家所有人。
夏收的好天气只有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就会打一年的饥荒。
养蚕是赚钱,种田却是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孰重孰轻,云家人分的很清楚。
云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农夫!
别人被麦芒蛰一下,最多有点发痒,他就不一样了,后背被麦芒碰到了,再被汗水浸透,他的后背就变成了红彤彤的一片。
“轻点!用冰水敷一下,对用冰水!”
“你有病啊!你居然用井水……哎呀,灌裤子里了!”
“你走开,别碰我的裤子!”
每当云琅咆哮的时候,刘陵就笑的非常开心。
在云家居住了快一个月,已经快没人认出她是一个显贵的翁主。
头上包着青色的麻布帕子,身上穿着黄不拉几的土麻布衣衫,脚上穿着一双牛耳麻鞋,一双原本白皙的脚丫子,已经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脱掉鞋子,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鞋面样子。
“凉面做的不错,不过,你学这东西干什么?匈奴人没有麦子这东西,只有草籽吃。”
“羊肚是个好东西,只是要清理干净,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去掉异味,然后切丝凉拌,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味。”
“煮牛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东西很容易缩水,你不能这样来煮,把一斤生牛肉煮成半斤这是败家子行为。记着,猪煮肉上味其实就是一个液体交换的结果,用浓郁的汤汁替换掉肉里面的汁水,等你达到这个程度再说你的厨艺过关的话。”
“你妹啊,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才能把毒药弄进肉里面去,做饭就好好做饭,你要是再问这方面的事情,我就不吃你煮的东西了,我还想多活几年。顺便问一句啊,你是怎么做到一边跟男人浓情蜜意的调情,一边把毒药往他嘴里灌的?我觉得这需要一个很大的心脏才能干出这事来!”
“啥?把毒药丢水里?溪水?我不知道这是谁干过的事情,不过啊,离开了剂量说毒性这是一种标准的流氓行径!你没有那么多的牵机药,牵机药的配置虽说不难,可是,我不碰这东西,打死都不碰!”
第五十七章 好日子谁都喜欢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中药马钱子,这个在古代是绝对的秘方,但是对于云琅这种在后世也不安分的人来说,如何会不知道这种小小的公开的秘密?
马钱子属于神经性毒素,一旦中毒,人的手脚就会抽搐,脑袋就会自动下垂,最后手脚头颅佝偻到一起,死状极惨。
大汉皇宫中就有这样的秘药,既然皇帝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云琅自然也会不会把这个秘方散播的满世界都知道。
在这个缺少法律观念的时代里,一旦人人都掌握了这种杀人夺命的药材,大汉官府可能将要面对层出不群的牵机药事件。
这里有两个极端的女人,一个希望能在魅惑男人之后获得她想要的东西之后就杀死男人。
另一个则不同,她希望每一个受伤的人都能获得治疗,最终痊愈,她将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
这样的两个女人,哪一个更可爱一些?
云琅问过很多人,结果,喜欢刘陵的人明显超过了喜欢苏稚的人,其中,以男人的看法最为偏颇。
穿着农妇衣衫的刘陵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跟她说话,也喜欢帮她干活。
两只手插在胸前大口袋里的苏稚,就没有那么招人喜欢了,她很喜欢训斥那些不尊重医嘱的伤兵,如果有违背医嘱过份的家伙,她甚至会惩罚,包括把他们的酒葫芦丢到窗外,再狠狠地踩上两脚。
她已经在伤兵中建立了属于她的权威!
云琅从来都没有把这两个女人当女人看,哪一个男人要是瞎了眼睛喜欢上了她们,一生中最永恒的噩梦将会开始。
天气炎热到了极点……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彻底的换上了凉水,刘彻躺在一个巨大的床铺一样的牛皮囊上漂浮在水面上。
在他的身边,阿娇躺在一张荷叶状的皮囊上,接受侍女殷勤的推拿。
“暑气全消啊……”
刘彻探出一只手格挡着从柳枝缝隙里透过来的阳光,吐了一口气。
“您就该早点来长门宫,章台宫里放了冰山,风一吹立刻就是寒天腊月,一会热,一会冷的容易闹病。”
阿娇换了一下姿势,肥硕的臀部被泳裤勾勒之后更显得雄伟。
他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杀人于无形,至少在身边那座巨大的陵墓里埋着的始皇帝面前,他不敢这样说。
通过放射物质来杀人,这在云琅生活过的那个时代里也是一种非常高级的杀人行为。
云琅知道铅是一个杀人于无形的好东西,至少西方的那个罗马帝国的男勋贵们就喜欢用铅制作的酒壶,酒杯饮酒,并寻欢作乐。
还因为铅这种东西有美白作用,罗马帝国的贵妇们很喜欢把它涂在脸上取悦男人。
这导致的结果很明显,他们的子孙被伤害的很惨,据说这个时代的罗马勋贵很少能生出健康的孩子。
也导致他们在年纪轻轻地时候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
另外,如果你有杀人欲望的话。始皇陵里面的水银也是一个居家旅行不可或缺的必备品。
云琅就被那东西折腾的很惨,直到现在,他都不能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个恐怖的东西全部排出体外了。
想到这里,云琅就很想吃胡萝卜……
怎么样善待他人,这需要好好的教,至于怎么害人,云琅觉得没必要教,他认识的人,已经够坏了,用不着把他们教的更坏。
无论人间是个什么样子,天地都在按照他的规律在运转。
麦子黄了,这是云家最忙碌的时候,与春蚕上了茧山相比,这一次忙碌的是云家所有人。
夏收的好天气只有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就会打一年的饥荒。
养蚕是赚钱,种田却是在为填饱肚子而奋斗,孰重孰轻,云家人分的很清楚。
云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农夫!
别人被麦芒蛰一下,最多有点发痒,他就不一样了,后背被麦芒碰到了,再被汗水浸透,他的后背就变成了红彤彤的一片。
“轻点!用冰水敷一下,对用冰水!”
“你有病啊!你居然用井水……哎呀,灌裤子里了!”
“你走开,别碰我的裤子!”
每当云琅咆哮的时候,刘陵就笑的非常开心。
在云家居住了快一个月,已经快没人认出她是一个显贵的翁主。
头上包着青色的麻布帕子,身上穿着黄不拉几的土麻布衣衫,脚上穿着一双牛耳麻鞋,一双原本白皙的脚丫子,已经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脱掉鞋子,就能看到一个完整的鞋面样子。
“凉面做的不错,不过,你学这东西干什么?匈奴人没有麦子这东西,只有草籽吃。”
“羊肚是个好东西,只是要清理干净,煮的时候也要注意去掉异味,然后切丝凉拌,那就是一等一的美味。”
“煮牛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东西很容易缩水,你不能这样来煮,把一斤生牛肉煮成半斤这是败家子行为。记着,猪煮肉上味其实就是一个液体交换的结果,用浓郁的汤汁替换掉肉里面的汁水,等你达到这个程度再说你的厨艺过关的话。”
“你妹啊,不要总是想着怎么才能把毒药弄进肉里面去,做饭就好好做饭,你要是再问这方面的事情,我就不吃你煮的东西了,我还想多活几年。顺便问一句啊,你是怎么做到一边跟男人浓情蜜意的调情,一边把毒药往他嘴里灌的?我觉得这需要一个很大的心脏才能干出这事来!”
“啥?把毒药丢水里?溪水?我不知道这是谁干过的事情,不过啊,离开了剂量说毒性这是一种标准的流氓行径!你没有那么多的牵机药,牵机药的配置虽说不难,可是,我不碰这东西,打死都不碰!”
第五十七章 好日子谁都喜欢
牵机药的主药就是中药马钱子,这个在古代是绝对的秘方,但是对于云琅这种在后世也不安分的人来说,如何会不知道这种小小的公开的秘密?
马钱子属于神经性毒素,一旦中毒,人的手脚就会抽搐,脑袋就会自动下垂,最后手脚头颅佝偻到一起,死状极惨。
大汉皇宫中就有这样的秘药,既然皇帝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云琅自然也会不会把这个秘方散播的满世界都知道。
在这个缺少法律观念的时代里,一旦人人都掌握了这种杀人夺命的药材,大汉官府可能将要面对层出不群的牵机药事件。
这里有两个极端的女人,一个希望能在魅惑男人之后获得她想要的东西之后就杀死男人。
另一个则不同,她希望每一个受伤的人都能获得治疗,最终痊愈,她将为此付出极大的努力。
这样的两个女人,哪一个更可爱一些?
云琅问过很多人,结果,喜欢刘陵的人明显超过了喜欢苏稚的人,其中,以男人的看法最为偏颇。
穿着农妇衣衫的刘陵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只要是男人都喜欢跟她说话,也喜欢帮她干活。
两只手插在胸前大口袋里的苏稚,就没有那么招人喜欢了,她很喜欢训斥那些不尊重医嘱的伤兵,如果有违背医嘱过份的家伙,她甚至会惩罚,包括把他们的酒葫芦丢到窗外,再狠狠地踩上两脚。
她已经在伤兵中建立了属于她的权威!
云琅从来都没有把这两个女人当女人看,哪一个男人要是瞎了眼睛喜欢上了她们,一生中最永恒的噩梦将会开始。
天气炎热到了极点……
阿娇家的水池子已经彻底的换上了凉水,刘彻躺在一个巨大的床铺一样的牛皮囊上漂浮在水面上。
在他的身边,阿娇躺在一张荷叶状的皮囊上,接受侍女殷勤的推拿。
“暑气全消啊……”
刘彻探出一只手格挡着从柳枝缝隙里透过来的阳光,吐了一口气。
“您就该早点来长门宫,章台宫里放了冰山,风一吹立刻就是寒天腊月,一会热,一会冷的容易闹病。”
阿娇换了一下姿势,肥硕的臀部被泳裤勾勒之后更显得雄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