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错算是最近例子,他一心为皇家着想,结果呢?皇家确实得利了,他却被当做替罪羊腰斩了。

    师傅我呢,比较没出息,就喜欢大团圆的结局,就喜欢等我老死的时候你们能守在我的尸体边上哭泣送我一程,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舍不得我死去。

    没人能够永远辉煌,这一点是肯定的,各领风骚数百年,已经是人能够做到的最大极限。

    师傅在想一种既能让我们施展才华,又能一生无忧的好法子,最近已经有了一些眉目。

    等师傅把路铺好了,你们就能清清爽爽的上路,至少,脚上不会沾上泥巴。”

    霍光懵懂的瞅着云琅,云琅嘿然一笑,就用毯子把衣着单薄的霍光包起来交给乳娘,让她带着霍光去洗澡。

    这些话,他可能还听不懂,云琅觉得这并不要紧,等孩子慢慢长大,总会明白的。

    他不认为自己苦心孤诣调教出来的好孩子就一定要为某一个皇帝,或者某一个王朝殉葬,他们还不配!

    一场婚事,将云氏庄园弄得人尽皆知,这场婚事也是云氏庄园展现自己的一个大平台。

    把好东西贸然给别人,人家会怀疑你的用心,如果是他们苦苦恳求才得来的东西,这东西才能有长远的生命力。

    过了明年之后的三十年,皇帝的雄心壮志就会爆发的山崩地裂,百十万大军就要离开大汉本土,向匈奴发起最猛烈的进攻,直到将匈奴这个顽疾从大汉身边彻底的撵走。

    那些在云氏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农业,工业改革,到了推行天下的时候了。

    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百十万大军轮番出战,死于战阵上的人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死于艰难的环境。

    云氏庄园从一开始,就主要利用妇孺的力量,有意识的隔离了男丁,这也是一种实验,云琅想要看看云氏在只用妇孺的情况下,能否支撑起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经济体,并且能让这个经济体做到自给自足。

    当上至六十,下至十四的男丁都上了战场之后,留在国内的妇孺们不会因为缺衣少食就饥寒而死。

    云琅之所以同意去白登山戌边,目的不仅仅在于融入这个慷慨激昂的时代,还有检验云氏庄园在没有了他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能兴旺发达。

    手头的东西就这么多,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始皇陵是死人的世界,大汉朝就是活人的世界,死去的人已经安眠了,剩下的责任就该活着的人来抗。

    史书上只要说起大汉,那页史书就会熠熠生辉,中华史书上这样的时代太少,也太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大汉这个种群的人,都在黑暗中摸索。

    漫漫寒夜,云琅依旧在一盏孤灯下奋笔疾书,他想把自己的记忆用毛笔记录下来,他很怕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忘记一些重要的东西,他明白,哪怕是他后世的那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在大汉也是弥足珍贵的财富。

    早饭是红袖端来的,明显不是家里厨娘的杰作,不论是小米粥,还是青菜包子,亦或是咸萝卜条,处处透着精致。

    云氏的人都跟云琅的秉性差不多,处处都着散漫的气息,食物自然是好的,不过,包装一定是简陋的。

    小小的木头筷架,这就不是厨娘能想到的东西。

    红袖最近变得很沉默,做起事来也小心翼翼的,不如以前活泼。

    “今天的包子是谁包的?味道不错。”

    “是细君亲手包的,里面加了剁碎的鸡胸肉,青菜也是用鸡油腌制过的,所以比以前的鲜美一些。”

    云琅笑了,抬手在红袖娇俏的鼻子上刮了一下道:“尽胡说八道,跟谁学的?阿乔虽然聪慧,医术也不错,论到制作饭食,八个她也比不上你这个小家伙。阿乔不可能想到把鸡肉跟青菜混在一起包包子的,更别说用鸡油腌制青菜了。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嗯,给我换别的包子来,剩下的不能再吃了。”

    “为什么?”红袖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

    “为什么?咱家现在最金贵的人可不是我,而是那两个小的,等他们睡醒了,给他们吃。”

    “您先吃,我再去给大女跟霍家小郎包一些。”

    云琅笑着板正了红袖瘦弱的身子,再把她的下巴抬高,拍拍她的脑袋道:“这样才有一些仕女的意思,以后就这样,你没见刘婆现在都傲成什么了,一般的人想要跟她搭话人家都不理。”

    红袖破涕为笑:“婢子可不是什么仕女。”

    云琅冷笑一声道:“把你这样的女孩子说成仕女,我都觉得委屈了你,以后就昂着头过活,云氏的内宅管事,可不是一个谁都能欺负的小婢女。”

    “小郎要成亲了,家里该是细君做主才好,以后婢子就不能随意了。”

    “臭丫头!”云琅没好气的拍了红袖一巴掌道:“学会以退为进了,以前什么样子,我跟阿乔成亲之后还是什么样子,不用避讳,我还指望你以后把整个庄子撑起来呢。”

    “真的?”红袖歪着脑袋问道。

    “废话,当然是真的,你以为什么都不懂的阿乔能撑起庄子?这个庄子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大家人人有份。”

    得到了云琅确切的回答,红袖的精气神就好了很多,端起云琅吃剩下的包子扭着腰身就出去了。

    云琅无声的笑了一下,十一岁的小姑娘扭腰真是没什么看头,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第一五六章 刘彻四问

    云氏家主大婚,这在如今的长安三辅算是一桩大事件。

    云氏本身并不起眼,一个少上造的爵位乃至骑都尉军司马的职位在高官多如狗的长安还不至于劳动如此多的大人物光临。

    可是啊,加上阿娇跟长平的颜面之后,就大为不同。

    云琅在很早以前就入了皇帝夹袋知道的人不算多,可是啊,凡是知道这事的人的哪一个高官显贵?

    越少人知道,就显得云琅越发的神秘。

    大汉的太祖高皇帝就是泥腿子出身,所以,不用指望大汉的勋贵们能高雅到那里去。

    想想萧何,樊哙这些人的出身以及劣根性,区区几十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他们的后代成为真正的贵族。

    相比之下,云氏比他们更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家族。